登陆注册
1842400000036

第36章 激情与迷茫(1)

中国首例军队形象案

认为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为推销其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恶意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并把副大队长李本涛手中的军刀移花接木换成了该公司的佩剑,严重侵犯了三军仪仗队的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又称三军仪仗队)两次将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为维护军队形象而提起的诉讼。

2006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信禾公司侵犯了三军仪仗队整体肖像利益、名称权,要求信禾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向仪仗大队公开道歉,并判令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赔偿三军仪仗队人民币80万元。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形象代表的仪仗大队,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两上法庭仗剑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军刀的雪亮与纯洁。

军刀变佩剑,三军仪仗队索赔248万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又称三军仪仗队,成立于1952年,主要担负迎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的仪仗司礼任务。

现任三军仪仗队副大队长的李本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也是完成司礼任务次数最多的一位执行官,他年轻持重、潇洒英俊、富有朝气和军人气度,担负了我们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迎送外国总统、国家元首、军队高级将领的司礼任务600多次,并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军委领导的表扬和外国元首的称赞。1997年、1999年在举世瞩目的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和中葡澳门政权交接仪式上,身为仪仗队执行官的李本涛,他手持军刀的挺拔军姿,在历史永恒的瞬间展现出了中国军人的风采。李本涛手持军刀的形象,不但出现在各种媒体中,更常常出现在各种挂历、画报甚至普通笔记本的封面上。

因为三军仪仗队不但代表着军队形象,更代表着国家形象,所以国内很多大企业都曾经找过仪仗队,愿意出巨资请三军仪仗队为企业做广告。但他们严格执行部队不允许经商的规定,几十年来从未为任何一家企业做过广告。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三军仪仗队的官兵们发现他们苦苦保持了几十年“拒腐蚀永不沾”的清誉,被深圳一家公司损坏了。

2005年上半年,仪仗大队一位领导接到一个电话,询问仪仗大队是不是给深圳的一家公司做广告。这位领导非常纳闷,仪仗大队从来没有违反部队规定做过任何广告啊。他连忙询问是怎么回事,对方说,现在市场上出售一种价格3800元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产品外包装的广告上的人就是副大队长李本涛,只不过把军刀换成了佩剑而已。用军人形象如此为企业做广告,实在有损三军仪仗队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放下电话,这位领导连忙询问李本涛是否私自为企业拍摄过广告照片,但李本涛矢口否认,并非常气愤地要求彻查此事。此后,仪仗大队接连接受到各方责问,同时,根据知情人透露,出现在“将军佩剑”宣传广告上的人物还有三军仪仗队一中队队长张洪杰等3人,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仪仗大队为深圳的那家公司做广告,让雪亮的军刀沾染了铜锈,仪仗大队的名誉因此受到极大损害。

作为代表国威、军威的三军仪仗队,绝不能蒙受如此不白之冤,更不能允许任何人和任何机构损坏自己的声誉。仪仗大队的领导们不敢怠慢,立即根据有关线索,查找损害三军仪仗队声誉的所谓“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的广告。

很快,三军仪仗大队的官兵在北京市场上发现,深圳信禾公司在其生产的“红色八一步枪”和“将军佩剑”的宣传册中使用了三军仪仗大队的名称和形象。对于这种随意使用军人形象和名称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官兵们很气愤,“神圣的军刀不能染上铜锈!”仪仗大队领导在向上级部门进行请示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捍卫军人的形象和威严。

2005年4月,三军仪仗大队委托律师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诉状中,他们写道:我们在驻地海淀区发现深圳信禾公司为推销其生产的将军配剑和红色八一步枪,利用全国人民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景仰和敬佩,使用我部队的肖像和名称为产品进行广告宣传。为此,我们认为信禾公司蓄意侵犯仪仗队的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时间长达4年,范围从新疆到深圳遍布全国,侵权产品数量极多,“将军配剑”和“红色八一步枪”都生产了8181件,违法获利数额巨大,按照当时售价的每件3800元计算,销售额在6000万元。为了维护三军仪仗队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院判令信禾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二是请求法院判令信禾公司赔偿248万元。

在接到仪仗队的诉状后,深圳信禾公司向一审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在其答辩状中,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这样的辩解:

一是“将军配剑”、“红色八一步枪”设计生产的目的,除了生产者的商业利益,更多的是为了表达对前仆后继,英勇战斗,用青春和热血之躯为共和国的缔造立下不朽功勋的人民解放军的崇敬之情,是对革命精神的宣传和纪念。无论是产品的外形还是宣传资料,处处体现了对伟大人民解放军的深深敬意。

二是三军仪仗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享有法律规定的人身权,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理由是三军仪仗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下属的一个大队,并非团以上具有独立编制的军事机关,不是军事机关法人。

三是没有侵犯三军仪仗队的名称权,三军仪仗队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信禾公司的产品和广告中,没有涉及上述名称,也没有利用上述名称或者类似、近似的如“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第一师仪仗大队”等易使人混淆的名称进行相关活动或者宣传,不存在侵犯三军仪仗队名称权的情形。“三军仪仗队”并非特指三军仪仗队的专用名词。“三军仪仗队”不是三军仪仗队经登记或者批准而合法拥有的名称,三军仪仗队对上述词汇不具有名称权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使用“三军仪仗队”这一词汇并无不当。三军仪仗队无权因此而主张信禾公司侵犯其名称权。

信禾公司认为,三军仪仗队不具有肖像权,不存在信禾公司侵犯其肖像权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肖像权属于个人人格权,只有自然人享有,法人不具有肖像权。三军仪仗队称其肖像权受到侵犯于法无据。

对于是否侵犯三军仪仗队的名誉权,信禾公司辩解称,“将军佩剑”、“红色八一步枪”说明手册是产品的一部分,并非商业广告,没有使用三军仪仗队的单位名称,也未以其名义宣传产品,不可能使公众产生误解。“将军佩剑”、“红色八一步枪”的说明手册,虽有涉及“三军仪仗队”的内容,但非特指三军仪仗队,其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没有侮辱、诋毁或者丑化三军仪仗队的内容,不可能造成三军仪仗队声誉受损的后果。信禾公司的合法经营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三军仪仗队要求经济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三军仪仗队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认定侵犯名誉权,一审判赔10万元

在海淀法院一审开庭前,法院已依法将传票寄至被告深圳信禾公司处,但直到开庭时,信禾公司只向法庭提供了答辩状,却没有出庭应诉。海淀法院最终决定缺席审理。凑巧的是,由于部队当天有外事任务,所以三军仪仗队的官兵都没有来,而是由律师代理出庭。

三军仪仗队的代理人邹律师在庭上气愤地表示,被告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军队的形象,是对国威、军威的嘲弄!“更为恶劣的是,被告为宣传其产品,竟然将三军仪仗队副大队长李本涛手中的三军仪仗队的特用指挥刀用电脑置换成了将军佩剑,还将李本涛本人的脸弄得特别暗,故意突出‘将军佩剑’四个字!”

三军仪仗队的律师在法庭上还列举了被告公司的侵权行为:他们为推销其所生产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等工艺品,先是在宣传画册和宣传光碟中多次使用“三军仪仗队”的名称,并声称“红色八一步枪”是仿制的我国第一支半自动步枪,而事实上,三军仪仗队一直沿用半自动步枪作为礼宾用枪。之后信禾公司又在媒体广告、宣传画册、光碟、产品挂画上都加入了代表海、陆、空三个方队分队长一起行礼的图片。他们还乱用军徽,并让人们以为其产品是军队内部制造的。三军仪仗队发现此事后,曾经与被告进行多次交涉,但被告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

当庭,律师出示了公证处从被告营业处购买的宣传画册进行公证的密封袋,法庭当庭启封。同时邹律师还解释说,购买时对方表示不能开发票,只是给了张没有公司章的收据,但是收据上却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的公章。后经查证,该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已改制并更名,原有公章早已于2003年7月废止,而被告信禾公司所持公章显然是伪造的。同时,原总后勤部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出示证言表明,他们与被告曾签订了1年的合同,监制制造佩剑,但这个合同早在2002年3月31日终止,之后信禾公司不能以研究所名义出售商品。

按照原告律师的计算,被告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已长达4年,范围从新疆到深圳遍布全国,枪和剑各生产了8181件,而按照最近的每件3800元计算,销售额在6000万元。

海淀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了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认定三军仪仗队有资格作为这起案件的原告。但对仪仗队提出的肖像权、名称权受到侵犯的主张没有支持,只认定其名誉权受到了侵犯。

海淀法院认为,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信禾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大量三军仪仗队50周年阅兵、军官敬礼、操练、检阅等画面用于宣传。三军仪仗队以展现海、陆、空三军的形象,担负着迎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重大仪仗司礼任务,具有特殊的形象意义,有别于一般的单位组织,因而三军仪仗队特定形象为公众所认知和接受,并因三军仪仗队在各种场合的形象给其带来相关的名誉,但信禾公司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将三军仪仗队在各种场合的形象用于商业目的,广为宣传,必然导致降低和损害三军仪仗队的对外形象,足以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事实,所以认定信禾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三军仪仗队的名誉权。

而关于仪仗队所主张的肖像权和名称权,基于肖像权属于人身权范围,依其权利性质其属于自然人固有的权利,具有专属性,肖像权人仅为自然人,而非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所以对于三军仪仗队主张的肖像权,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关于是否侵犯名称权,海淀法院认为,在信禾公司的产品说明中虽然使用了“三军仪仗队”的名称,但其文字描述属对事实进行描述的内容,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主体有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其名称,但信禾公司的行为既不构成对专有名称的干涉、盗用、假冒,也未使用“三军仪仗队”直接为其产品进行的文字宣传,所以,认定信禾公司不构成侵犯三军仪仗队的名称权。

2005年11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三军仪仗队要求认定信禾公司侵犯其名称权、肖像权的请求,确认信禾公司侵犯三军仪仗队名誉权,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令深圳市信禾公司将现有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的相关五十周年阅兵、军官敬礼、操练、检阅等画面的“将军配剑”、“红色八一步枪”产品所有的宣传册、光盘、挂画全部销毁,并不得再行使用、转让,以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0万元。

遏制商家以军队旗号做广告,二审判赔80万元

海淀法院作出判决后,三军仪仗队和深圳信禾公司都不服一审判决,双双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三军仪仗队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信禾公司使用三军仪仗队军官行礼图做广告,不是因为广告上这几个军官个人的号召力,而是通过追求军官身上军装所体现的三军含义来烘托其产品的信誉度,原审将其归入侵犯名誉权没有单独予以保护,不利于维护人民军队的形象;信禾公司在其宣传中多次使用“三军仪仗队”,根本目的在于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构成对其名称权的侵犯。

三军仪仗队虽然一审胜诉,但仍认为一审判决遗漏了一项重要侵权事实,即信禾公司把手持军刀的三军仪仗队队长的照片,通过电脑制作方式,将其手中所举的军刀移花接木换成一把信禾公司生产的“将军佩剑”。此外他们还认为,原审法院判决10万元的赔偿额度太低,起不到保护三军仪仗队形象的目的,故请求终审法院重判。

信禾公司的上诉理由是,他们将三军仪仗队部分形象用于产品说明不会降低其社会评价,不会损害对方的名誉权。信禾公司没有实施诋毁、诽谤三军仪仗队名誉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判决赔偿的数额于法无据。

接到仪仗队和信禾公司的诉状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次开庭与一审开庭时冷冷清清不同的是,30余名身着陆、海、空军服的三军仪仗队官兵列队走进法庭旁听席,为了维护三军仪仗队的声誉,副大队长李本涛也到庭参加诉讼。一审一直缺席的信禾公司,此次也派出了一位律师和一位设计师到庭应诉,信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涂先生也出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中,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围绕各自主张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三军仪仗队律师当庭提出,图片中手持军刀的仪仗队队长李本涛就坐在旁听席上,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出庭作证。但信禾公司表示已承认使用三军仪仗队的照片,没有必要再为此作证,该意见被法庭采纳。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主持下的庭外调解也因双方当事人达不成一致而没有成功。

经过对案件进行认真审理,一中院作出了三点基本认定:

同类推荐
  • 黄庭坚诗论

    黄庭坚诗论

    黄庭坚及江西诗派堪称宋代艺术特色的代表者,本书对其进行研究,观点鲜明,论述充分,有较高出版价值。
  • 重建中文之美书系前世

    重建中文之美书系前世

    精选近几年《百花洲》杂志纪实文学作品,汇编成册,总结了近几年中国各类文体的文学创作成就与风貌。在浩如烟海的文学创作中,编者们从作品的价值上反复斟酌,碰撞,判断,从而披沙炼金,把或感人肺腑或引人深思的,现实中受到普遍好评、具有广泛影响的,具有经得住时间考验、富有艺术魅力特质的好作品,评选编辑出来,以不负时代和读者的重托与期望,恪尽对中国当代文学事业的责任。本书将充分展示编选者视野的宽广、包容、博大,体现当下文学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是一部水准较高的集锦之作。
  • 历代山水诗(中国历代诗分类集成)

    历代山水诗(中国历代诗分类集成)

    山水诗,作为诗歌领域中诸多品类的一种,历来就受到人们的喜爱。它篇目繁富,内容广泛,名篇佳作,美不胜收。本书从中收集的诗歌多为精品。每篇作品都有【注释】和【鉴赏】,以供读者参考。本书在编选过程中,曾参阅了前人和今人的研究成果,多所受益,表示衷心地感谢。由于水平所限,资料不足,疏漏缺失之处,在所难免,热切期望专家与读者不吝指教。
  • 愿得一人白首不相离

    愿得一人白首不相离

    汉诗就像一朵暗自芬芳的兰草,朴实无华却最写尽人生百态。再没有哪个朝代的女人,会如汉时的女子那般敢爱敢恨,刚烈痴情。也再找不到那野性未褪,却温柔多情的汉子。用今朝的笔写汉时的情,迎面而来的,除了浓浓的烟火气息,还有那些让你心动的爱恨情痴。
  • 沙与沫(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沙与沫(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同时,这些作品几乎都是用阿拉伯文写成的。他的创作方向开始转向了散文与散文诗,站在东西方文化桥梁上的巨人”的卡里·纪伯伦,代表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草原新娘》、《叛逆的灵魂》,在他的带领和指导下,形成了阿拉伯第一个文学流派——叙美派。,纪伯伦的创作以小说为主。青年时代,长篇小说《折断的翅膀》和散文诗集《先驱者》、《沙与沫》、《先知》等,上世纪20年代起,是黎巴嫩的文坛骄子、引领近代东方文学走向世界的先驱
热门推荐
  •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个教育专家16年的教子手记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个教育专家16年的教子手记

    荣获二十多项大奖,现象级家庭教育图书!本书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优秀的家庭教育原创作品,是教育专家尹建莉的教子手记,是一本还未上市就以“手抄本”流传的图书。2009年一经出版发行,即引起巨大轰动,数年来一直高居各大图书榜榜首或前列,全球总销量已近600万册。书中给出许多简单而又实用的操作办法,理论和实践完美结合,使父母们不仅立刻获得许多有效的经验,教育意识也随之改善。它是实事求是谈家教的典范,是家长们最实用的工具书。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黑椹的别样人生

    黑椹的别样人生

    八月天,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发表小说《遥远的麦子》《黑神的别样人生》《低腰裤》《父亲的王国》等。现任某报社记者。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王爷无耻,残妃不好惹

    王爷无耻,残妃不好惹

    她,冰封百年再世为人,为报恩代草包千金嫁给呆傻王爷,本心如死水,怎奈妯娌不和,妾室惹事,就连她那傻夫君都不是省油的灯,无耻无赖还无理取闹!而他,卖萌无耻秀下限,原来只因她说“我不喜欢”……欺她者,她冷眼旁观,他人后虐光。可四下无人之时……一向战无不胜的某男坚定地擦掉刚交流感情而流下的鼻血,忽略脸上和平协商后浮现的淤青,摒弃掉他那纯真善良的贵公子形象,开始了早出晚归的强化体能训练。终于在一个月艰苦不懈顽强坚持后,验收成果的那一刻,再次被某女一掌华丽丽的招呼在地上。岂料他翻身侧躺手托腮,眉目含情面色娇羞对着前面的美人,轻咬下唇:“你赢了,人家是你的人了~”“我不要!”轮椅上的女子直截了当拒绝。清冷孤傲的话音才落,白影晃过,屋子里只剩下躺着的某位绝美“佳人”……“佳人”引颈向天咆哮:“本王富可敌国艳绝天下,求倒贴~~”
  • 大神归来:网游第一女盗贼

    大神归来:网游第一女盗贼

    当大神归来,昔日的一切,是否还是原样?当大神归来,身畔的你,是否依然荣光?我有一群视死如归的兄弟!我们不怕流血,不怕牺牲!我们在繁华之中谱写盛世豪歌!睁开眼,我便可与天斗!闭上眼,我便能让魔哭!这便是我。我便是——第一女盗贼!
  • 浅冬

    浅冬

    我们游走在悬崖的边缘,观看着彼岸的花朵。灵魂随着冬日的冷风飘移着,无边无际。我们在爱情与友情的缝隙中寻找着出口。黑暗中带着些许的温暖。这个冬天,我们渴望爱情。你丫的也会相亲?我一脸怪异的看着米苏。别提了,老娘烦躁着呢!米苏那绝美的一张小脸此时让我想起了非洲母狮。红色小吉普停在会展中心前口,我心想,这是一个绝妙的相亲地点……我们都爱上了不该爱的人。那一瞬间的火花在夜空中乍现。诡异而美丽……
  • 九天仙魔录

    九天仙魔录

    拔剑四顾,怆然泪下,星宇之间,无处踏足。爱恨边缘,又是怎样一份情怀?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