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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孟一先说:“讲了。情况我都知道了。但是我更知道我的文章有毒。说不定一些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别忘了,中国的卫道士可是铺天盖地,像蝗虫一样多呀。”

徐晨兴奋得发亮的眼里掠过一丝阴影,用犹疑的口气说道:“不会吧?都已经是什么年代了。”

孟一先微微一笑:“有些东西的改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君不闻古人云:万变不离其宗。我反正是做好了被围攻的精神准备的。”

野风听得不耐烦了,叫道:“去你妈的孟瞎子!神秘兮兮地说得那么危险干什么?--来,喝酒!喝酒!”

除了孟一先带来一点点不和谐的音符之外,整个作协机关沉浸在一片亢奋之中,人人都好像注射了兴奋剂,一张张脸上刻着骄傲和自豪。这个单位自成立以来,几十年间一直冷冷清清,无人理睬。没有想到一份小小的刊物竟使他们如此风光,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于是大家都以与《文艺春秋》有关为荣,都觉得自己是《文艺春秋》的一分子。真的,在《文艺春秋》的这面大旗上,也有他们的心血与汗水呀!--王伦作如是想。要不是他这个党组书记领导得好,刊物能办得如此出色吗?别忘了,那篇叫什么《新曙光》的文章,正是他签送领导审阅批准发表的呀!关键在领导,这话说得再恰当不过了。于是他以鼓励的口吻对徐晨说:“干得不错嘛!我要向上级汇报,给你们请功。”

茅永亮和张名人也来凑热闹。茅永亮砸了徐晨一拳,高声叫道:“老徐呀,真有你的!看来,要想打开局面,思想不解放是不行了。古城作协今后的发展,就看你们的了。不服不行呀!”徐晨说:“好我的诗圣哩,繁荣古城文学,光靠我们这几杆破枪咋能行?俗话说:老将出马,一个顶俩。还得你们这些大名人帮衬哟。”

茅永亮说:“那是义不容辞的。我在北京、上海都有老朋友。我最近就准备和他们联系一下,请朋友们做些宣传工作,活动活动,争取把咱的《文艺春秋》扩大到十万份。--十万份可以吧?”

徐晨说:“那就太感谢了。以后还要多写点诗歌,支持刊物哩。”

茅永亮打了个响指:“没说的!”

张名人也来了。老远地伸出大拇指,从金丝边眼镜后面笑望着徐晨:“主编先生,我要刮目相看了。张某人从来不说过头话,可今天我还是要说一句:佩服!佩服!”

徐晨笑道:“张作家过奖了。咱老徐何德何能,竟会让你刮目相看呢?”

张名人说:“你也别太谦虚了。我听人家讲,外地有些青年诗人说,《文艺春秋》是黄土高原送给他们的一份厚礼。我听了也脸上有光呀。”

徐晨说:“一个臭皮匠,还要三人帮哩。张作家有什么好的构想,好的创意,随时提醒着点儿。”

张名人压低了声音:“我正要说这个事。我在广州、武汉有很多朋友。我想和他们联系联系,请他们吆喝一下,把《文艺春秋》的发行搞上去。”

“那就拜托了。”

“深圳方面也有朋友。鼓捣鼓捣,二十万份总是可以办到的。”

徐晨笑笑。

张名人像得了圣旨似的,伸出食指晃了晃:“好,那就二十万!”

金老板大设文学奖众公仆登场助雅兴

特别让徐晨意想不到的是,早已从古城文坛销声匿迹多年的农民作家金大天,也操着浓重的方言打来了祝贺的电话。“徐老师!你们现在可真是耳朵轮儿上挂辣子哩--走到哪里红到哪里,母鸡身上扎翎子哩--都快飞起来了。”

“你从哪里知道我们要飞起来了?”

“哎呀,这还用问嘛!连我们村上的小青年都拿着《文艺春秋》看哩。谁不知道你们现在是火爆麻辣烫,干巴响脆!”

“听到你的夸奖很高兴。你好吗?这些年你都在干什么?”“乘改革开放的春风,我也搞了几个屁大的厂子,八字没见一撇哩,倒被人称作金老板,你说可笑不可笑?”

“好啊,那你发财了!”

“财倒是没有发,就是有两个小钱,吃喝不愁罢了。”

“那我应该祝贺你了。”

“祝贺的话儿先留着,咱们见了面再说吧。”

“见面?什么时候?”

“是这:托党的富民政策的福,今天的金大天不是昨天的金大天了。过去我到编辑部来,都是你们招呼我--我还记得你请我吃过一碗牛肉面哩。现在我的日子好过了。我想把你们请到家里来,老朋友们叙一叙。你说咋样?”

“那就不麻烦了。还是你到编辑部来吧,我请你。”

金大天不高兴了,话筒里传来他不悦的声音:“徐主编,你这就见外了。如今就是市长,区长,眼睛里也放得下我金大天,下乡时还常来寒舍吃喝拉撒睡哩。”

“怎么好意思打扰你呢?”

“那有什么!乡下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你们来了,就吃顿咱西部农村的家常风味--手抓羊肉。酒呢,洋酒你们喝不惯,只好就是大路货五粮液了。”

徐晨握着话筒沉吟着。

“别犹豫啦,”金大天说,“你们来当然不是为了吃顿饭。谁不知道现在文人们红得发紫,早就吃好喝足了。主要是想请你们来换换脑子,呼吸一点新鲜空气,看看改革开放后的新农村。”“好,那我们商量一下。”

“还商量什么!我明天就来接你们。”

放下电话,徐晨的眼前浮现出金大天的身影。那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抽烟!抽烟!”这位农民作家每次到编辑部来,都要掏出一包劣质香烟,给每人手里塞一根,也不管你爱不爱抽。接着便是对编辑们肉麻的吹捧,最后拿出几首顺口溜要求发表。有一次,大约是刚粉碎“四人帮”不久,金大天又来了。一进门就吹捧野风在《诗刊》发表的一首诗,并当场背诵起来。野风不吃这一套,瞪圆了眼睛问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金大天眼一翻:“咋,给你抬轿子你还不受?这是吹捧你哩。”

“资产阶级作风!”

“啥叫资产阶级作风?人家林彪吹捧毛主席,毛主席还封他个副统帅哩。我倒好心成了驴肝肺--真不识好歹!”

“你给我滚出去!”野风控制不住了。

金大天冷笑一声:“滚出去?我还不知道谁应该滚出去呢!”

“你说什么?”

“该滚的不是我!你大概不会忘记:就是去年这时候,就在这个地方,你是怎么吹捧四人帮的?”

野风一惊。

“你亲口对我讲的:江青这婆娘不简单,风风火火搞了八个样板戏,还真他妈的有一套!--这是不是你说的?”

望着这个无赖,野风气得两眼发黑,拿烟的手都抖起来。

金大天笑道:“你别发抖,还有呢!

徐晨听到争吵的声音,连忙赶了过来,好说歹说,把金大天拉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给农民作家泡了一杯茶,笑脸相劝道:“他就是那么个人,心眼不坏,脾气暴躁,诗人嘛!”金大天的气才消了。临走扔下几首诗。徐晨将诗拿给野风,说:“这种人惹不得。你就给改一下配发吧。”野风翻了两页,扔到徐晨的桌子上:“什么狗屁东西,要改你改!”

徐晨只好自己动手,趴在桌子上改了一下午,拣两首短些的发表了。

这就是主编先生记忆中的农民作家。那时的金先生,尽管写了数不清的颂歌,似乎总不得志。穿着破旧衣服,脏兮兮的衬衣分不出颜色,身上总有一股汗臭味儿。一脸的晦气!改革开放以后,金大天另辟蹊径,投身到经济大潮之中,如鱼得水,如虎归山,随便翻腾了几下,一下子就搞“活”了。不料相隔十年之后,他竟然又想起了《文艺春秋》。

第二天一早,金大天就来了。两部小车开进作协大院:一辆皇冠,是金老板的坐骑;还有一辆切诺基,接编辑们的。金老板手握大哥大,身穿名牌西服,足登进口皮鞋,打着大红领带,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粗大的金戒指,气度煞是不凡。徐晨暗暗想道:世道真的是变了。

金大天一进门就先声夺人地嚷道:“怎么,还在这破屋里办公?简直是给古城文坛丢脸嘛!都多少年了,人家居民楼都换了几茬了。我要给市上领导提意见……”

野风一见金大天,立即把脸背了过去,他坚决不去。徐晨悄声劝道:“人家也是好意嘛!时代不同了,咱们的观点也应该改一改,不能拿老眼光看人了。”

野风冷笑道:“狗还能改得了吃屎?”

胡然说:“无非是一次野游,你别扫大家的兴了。”

周新亚死拉活扯,硬是把野风上了车。

一个多小时后,车队开到了古城远郊的金岔乡。尚未进村,一座巍然耸立的五层小楼即出现在编辑们的视线之内。那是金大天的家。楼盖得很别致,一律瓷砖贴面,红白相间,洋味十足。在一片草泥屋顶的土屋群中,犹如鹤立鸡群,显得十分夺目。车开到小楼院前停下了。编辑们下得车来,只见门口镶着一块铜牌,上镌:大天实业有限公司。周新亚吐了吐舌头。宽大的院子里,堆满了牛羊皮毛,一股腥味扑鼻而来--这是大天实业的一部分。前些年,金诗人就是靠挨家挨户收购羊毛、羊皮逐渐起步的。现在事情弄大了,他就搞皮革制品,生意遍及周边地区。附带着还搞一些其他生产,矿泉水、方便面、干鲜果品,以至清污剂、肥皂粉等等,什么赚钱搞什么。

金大天把编辑们领进了会客屋。宽敞明亮,富丽堂皇,比古城作协会议室气派多了。一律真皮沙发,黑漆茶几,台湾茶具,茶几上摆着中华烟。早有一位眉清目秀的姑娘进来,给每人沏了一杯高级龙井,屋子里立时飘起一股淡淡的清香。胡然抬头看时,只见正面墙上挂满了省上、市上、区上的各种奖状:先进企业家、企业明星、十佳农民、模范党员、科技致富带头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集各种荣誉于一身。对面墙上,一并排儿挂着马、恩、列、斯、毛的画像,以示主人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东西两侧,则是省、市领导视察时的照片和他们的题词。市委书记启明同志的题词最为醒目:大天实业,耀武扬威。字写得歪歪扭扭,还将“武”字打折了腿,成了“武”字。看样子这位老革命并不像时下的许多领导那样天天练字,以备随时挥毫题词。

徐晨笑道:“大天!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话用到你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金大天说:“还不是托了邓爷的福。你不听乡下人常说:解放三十多年,邓爷坐了江山,农民才真正翻身了。”

徐晨应道:“这倒是一句真话。走到哪里,农民家里都粮食满囤猪满圈,吃喝不愁了。”

金大天说:“不瞒各位老师:我金大天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土炕光席子,一床破被子,连要饭的都不如!”说着竟激动起来,眼里闪出了泪光:“那时候到编辑部去,你们哪一个看得起我?农民诗人长,农民诗人短,那都是表面文章。心底里谁也没有把我当回事--包括你徐晨老儿。”

胡然说:“金诗人这你就言重了。别人姑且不论,徐主编对你还是真心帮助的。”

徐晨说:“还有野风同志。你的好些短诗,要不是野风精心修改,咋能发表出来呢。”

野风拿眼睛瞪着金大天,狠命地抽烟,不说一句话。

金大天连忙收起话题,说道:“我说得有些走火了。一句话:过去的种种不愉快,都是那个瞎时代造成的。我们农民在人民公社过着农奴生活,你们城里人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你们这些臭老九,整天提心吊胆的,没有被整死就算是上上大吉了。”

周新亚附耳对胡然说:“这位企业家,说话咋这么刺耳呢?”胡然悄声说:“这就是暴发户的脾气!”

周新亚说:“咱们其实不应该来的。”

胡然说:“这你倒不要见怪,金作家是个粗人,性格里有点牛二的味道,却也没有什么坏心,不要一般计较就是了。”

这时菜已经上来了,第一道菜是鸽子肉。这是西部农村的名吃,只有招待最尊贵的客人时才做的。看来并不光是吃手抓羊肉了。金大天拿起公筷,将一只最肥最嫩的鸽子夹到徐晨的碟子里,笑笑说:“我养了一群鸽子,平常是保护环境的。几年来只杀过两次:一次是启明同志,咱们古城的老佛爷;一次是肖副市长,他也分管乡镇企业。你们这是第三次--和市上领导一个规格了。”

徐晨咬了一口鸽子,一股肥油从嘴角流了下来:“难得金诗人如此看重我们--文人毕竟是有情有义的啊!”

金大天依次给野风、胡然和周新亚的碟子里夹了鸽子肉。胡然咬了一口,果然味道鲜美。一只鸽子肉下肚,野风的脸色也慢慢地平和了。周新亚连吃了三只鸽子。

又端上了色、香、味俱佳的大盘鸡,这是西部的又一名吃。硕大的盘子里,烧一只肥厚的母鸡,里面则杂以土豆、辣子、香菜和粉条。尤其是土豆块,和鸡一起烧熟,肉泥里浸透了鸡汁和辣味,吃起来绵软沙烫,格外爽口。

编辑先生们也顾不得讲究体西北方言,用来表达不快或否定性的情感态度。

面,四双筷子一齐下到盘子里,风卷残云般扫完了这道菜肴。

这才又上来了主菜--手抓羊肉。原先的“手抓”都是成年羊肉。现在生活好了,人们的吃喝挑剔了,一律改成了羊羔子肉。专拣半年左右的羊羔宰杀,掏去内脏,放上花椒,将整只小羊煮进大火烧沸的锅里,只四十分钟就可以食用了。

热气腾腾的羊羔肉!几只手同时下去,一人一块,狼吞虎咽地啃起来。这才叫个香!这才叫个美!这才叫吃了个痛快!很久没有这样过瘾了,穷文人们的肚子里没有什么油水,是得好好地填补填补了。放心地吃,金老板有的是钱。大胆地吃,这里是乡下,没有人笑话咱!

“美的太!”金大天神采飞扬,显得十分高兴,“各位吃得这样香,就说明你们看得起我金大天!我姓金的有朋友!--上酒,上酒!”

又上来了八个凉盘,都是醋拌发菜、蒜拌蕨菜之类的西部特产。同时送上来几种名酒:五粮液、洋河大曲、剑南春。酒场开始了。

金大天斟满了四只酒杯,放在碟子里,恭恭敬敬地端到徐晨面前,笑说道:“徐主编,感谢你和各位大编辑不辞辛劳,来到咱这穷乡僻壤,使寒舍蓬荜生辉。农村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就请喝了这几杯薄酒,聊表我的一点穷心吧。”

徐晨不胜酒力,但却不过主人的一片盛情,硬着头皮将四杯酒一口气喝了下去。

金大天又斟满了四杯酒,端到野风面前:“大诗人,咱们过去有些磕磕绊绊,都怪我年轻修养差,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经过这些年的摸爬滚打,总算明白了一些世事。今儿个咱弟兄们欢聚一堂,也算是前世的缘分。来,咱们水酒一杯泯恩仇,请老兄痛痛快快地喝了这几杯酒!”

野风感动了,一只手抓起四只杯子,脖子一仰,四杯酒同时灌进嘴里。接着便嚷道:“换大杯!换大杯!”

“痛快!”金大天兴奋得满脸放光,换上了盛甜酒的高脚大杯,“今儿咱弟兄喝它个天翻地覆!”

野风又喝了几大杯酒,红着眼睛对金大天说:“好小子!你狗日有本事!--我服了你了!”说着斟满了几只酒杯,端到金大天面前:“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当年我好歹总是你的老师。学生发财了,鸟枪换炮了,我骄傲!我光荣!我打心眼儿里感到高兴!--来,老师敬你一杯酒!”

金大天抓起几只杯子,一口喝光。又将洒在碟子里的酒舔了。亮起杯碟在野风面前晃了晃:“野风老师,学生的心还诚吧?”

野风伸出大拇指高声赞道:“好样的,金老板,咱们的心贴到一起了!”

金大天又依次给胡然和周新亚敬了酒,这才对徐晨说道:“今天请各位大老远地来,一来呢,是想请朋友们散散心,吃顿乡下人的家常饭--我知道你们在城里生猛海鲜已经吃腻了。二来呢--”

说到这里,金大天似乎动了感情,眼睛有些泛潮了:“这么多年,我总忘不了文学。身在生意场上,心里想的却是创作--这也许就是你们常说的文学情结吧?”

大家停下了筷子,静静地听金大天说下去。

“我现在虽然顾不上文学创作了,却想为文学事业出点力--过去《文艺春秋》培养了我,现在手头宽裕了,就想着为贵刊做点什么。这可能也就是知恩必报吧!”

四位编辑大受感动。

“考虑来考虑去,我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

编辑们侧耳细听。

“是这:由我出钱,咱们设它一个奖--我说的是大奖--评它一批优秀作品,好好地鼓励一下《文艺春秋》上的作家诗人,各位意下如何?”

徐晨眼睛发亮:“好主意!”

“至于奖的名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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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