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危机是1929年以来最大的危机,席卷了美国五大投行,三家彻底被历史封存。令人奇怪的是,美国存款类商业银行不但抗住了惊涛骇浪,还收编了硕果仅存的最后两大投行,壮大了队伍,稳定了美国金融的根基。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玄妙就藏在四个字中--存款保险。
话说存款保险那些事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风险防范措施,是指一国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对金融机构的存款提供保险。当金融机构倒闭时,储户能得到存款保险公司的赔偿,避免了储户存款的损失,遏制了金融恐慌情绪的蔓延,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健。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等于为金融体系加上了一道防护网。
存款保险的前世今生
一般认为存款保险的历史以美国最为悠久。美国地区存款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1829年,持续了100多年。殊不知,实际上在此之前的中国清朝初期,就已经存在存款保险制度。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存款保险的国家。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源远流长
钱庄票号是清朝主要的金融机构。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经常发生倒闭事件,钱庄倒闭,开出的银票就成了废纸,很多百姓的财产瞬间化为乌有。甚至个别钱庄和票号互相串通,开出银票后,陡然关铺逃匿,受骗的百姓很多。
为了防止更多的储户受到类似的伤害,清朝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钱庄要实行“五家联保”制度,强制规定如果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倒闭,就由其他四家对倒闭的金融机构的储户做出赔偿。规定还要求不论新旧钱铺,都实行五家联名互保,还要到官府登记。这也就是顺天府登记注册中“挂幌钱铺”的来历。这一措施也有利于官府查办那些非法开设钱铺的商人,有效地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1910年7月,上海爆发了橡皮股票风潮,股价一落千丈,视同废纸。参与其事的商人纷纷破产,钱庄大量倒闭,健康的钱庄根本无力为倒闭的钱庄储户支付存款,导致金融恐慌蔓延,最终演变为一场声势浩大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显示出了五家联保制度的局限性--无力应付大规模的金融风潮。
面对这场金融风潮,时任两江总督的张人骏曾制定了以“五家联保”制度为基础的13条管理条例。其中的内容比“五家联保”制度更为具体和严厉。官府的目的就是想借这次机会控制金融市场的稳定,但面对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清政府早已无力扭转这一经济残局,更无法建立国家性的金融存款机构。大规模的金融风潮必然导致储户的恐慌,最终的结局就是引起更为严重的经济动荡,但清政府对此已无能为力。
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命运多舛
19世纪初的美国出现了类似中国近代的情况,银行数量庞大,但却没有统一的货币,各银行发行自己的银行券,就像清朝各钱庄自行发行的银票,种类超过1万种。货币流通混乱又复杂,良莠不齐的各种银行券混杂在一起发行,导致通货泛滥,银行倒闭后经常变成废纸一张。
针对当时的金融困境,设立存款保险的构想被提上日程,但此想法却遭到很多人反对。要让公众接受存款保险并非易事,因为公众担心设立存款保险会削弱市场纪律的约束,不利于银行的发展。
由于无法统一认识,美国存款保险的实践在1933年以前一直在州层面实施。尽管在联邦的层面先后提出了超过100项有关实施存款保险的法案,但都没有获得通过。
1829年纽约建立了州安全基金,通过有关各方以缴纳股金的方式聚集一笔安全基金,当出现银行倒闭时,给持钞人和存款人一定的补偿。之后,许多州都相继建立了存款保护方案。同时,在建立统一的货币发行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的1863年,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法》,统一了货币发行。
1908年美国的八个州再次进行州存款保险制度的尝试,虽均以失败告终,但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实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到了1930年,由于经济衰退,随着金融危机使大量银行倒闭,所有的州保护方案都陷入破产,停止了运作。
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以1929年10月24日“黑色星期四”为开端,当天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价暴跌之猛烈连机器都因此损坏。股市崩溃,共有9000家银行倒闭,无数储户终身的储蓄化为乌有,公众完全丧失对银行体系以及货币当局的信心。频繁发生存款挤兑,最后迫使当时新上任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下令,美国所有的银行1933年3月6日到13日停业清理一周,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银行假日(Bank HoIiday)。其中一半多的银行在一周后再也没有露面。到1933年底,原有的3万多家银行只剩下大约一半左右仍在营业。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严峻的形势使得存款保护的话题又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1933年国会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标志着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确立。以这一法案为基础,1933年9月11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简称FDIC)正式成立。FDIC成立后实施了两个独立分开的存款保险计划,分别是1934年1月1日启动的暂时计划和于1934年7月1日生效的长久计划。
FDIC由理事会负责管理,理事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成员包括货币监理署总监、储蓄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总统任命的其他三名理事(含理事会主席)。总部设在华盛顿,在全美设有六个大区办事处和80个分区办事处。
美国1933年的银行法规定,联储体系会员的银行要进入联邦存款保险体系,如果是隶属于州的银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也具有责任保险、违约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的相关法律特征,其实质属于违约责任保险中的保证保险。
当银行向FDIC提出申请后,FDIC还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是否同意投保申请,而且保险费率也并非一样。事实上,美国98%的商业银行都参加了存款保险,投保银行存款占所有银行存款数的98%左右。
近年来,FDIC的监管策略发生了重大转变,把监管重点放在了可能给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存款机构的检查上,放弃了普查的方式。
鉴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对金融体系的稳定运作所发挥的积极保护作用。美国相继于1934年成立了联邦储贷保险公司(FSLIC),1970年成立了全美信用合作社保险基金(NCUIF)。此外,各州也建立了银行保险基金,对没有加入联邦存款保险的州银行提供保险业务,也有个别州将存款保险业务委托普通的保险公司来承办。
美国金融霸权的安全盾牌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存款保险制度其实就是美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盾牌,也可以说是美国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的定海神针。
有力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设立后,99%的存款账户收到了保险,保险覆盖面几乎包括了所有的银行存款。即使没有投保的银行,也得益于存款保险所营造的稳定环境,变相得到了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尽管也存在诸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委托代理等问题,但无疑在实践中是成功的,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的快速普及也从侧面证明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
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树立了存款人信心,防止发生银行挤兑事件。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典型的政府保险,存款保险的设立消除了金融恐慌。当出现金融危机时,储户蜂拥而至银行和储蓄机构进行挤兑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从这个角度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不在于最后的补偿,而在于引导公众对银行风险的一种合理预期,使公众对银行的可信度充满信心。
自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后,个别银行出现的问题不会引发银行系统性危机。公众已经不再关注个别银行的资信,而是对存款保险制度及整个金融系统充满信心。在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后,存款保险制度就如同防火墙一样,通过事先的监督和事后的补救措施,有效地防范了挤兑的发生,遏制了挤兑的传染性。美国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一直保持稳定运行,银行倒闭数目每年很少超过10家,挤兑现象几乎消失。
将挤兑风险转移给存款保险机构
存款保险合同实质上是一种风险“买卖”合同,银行向存款保险机构支付了保险费用后,就将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转移给存款保险机构。
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挤兑风险。为了应对挤兑风险,银行必须保持自身的流动性,留足必要的现金,以备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这将导致一大部分存款不能用于发放贷款,而银行还必须向该部分存款的储户支付利息,这将大大降低银行的经营利润。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后,银行将挤兑风险转移给了存款保险机构,银行再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大胆地将吸收到的绝大部分存款用于发放贷款。
保护美国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在银行业和经济活动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作用并不是大银行所能够替代的,但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中明显处于劣势,在同等条件下,存款人更愿意将钱存入大银行。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在市场上通过资产多样化来分散风险,为确保流动性,需要比大银行持有更多的现金,这无形中就降低了经营利润。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所有银行的风险是一样的,存款人不再以风险为基础来选择存款银行。中小金融机构获得了与大银行同等的竞争机会,既能以比较低的利率吸引存款,又不必担心失去存款资金来源,避免了存款人将存款向大银行转移。此外,存款保险还降低了资本状况差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使得中小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将更多的股权资本当作防范较高风险的担保品,可以有更多的资本从事经营。
早期纠正问题,防范金融风险
FDIC与美国主要监管机构之间有着良好的沟通协调,保证了美国金融安全网功能的发挥,将大多数金融风险提前消除,大大降低了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本。
例如,雷曼兄弟公司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申请破产保护。这时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会向雷曼兄弟控股的银行发出“停止与禁止令”。未经FDIC同意,该银行不可以向雷曼兄弟提供担保交易,也不可以进行分红。
救助问题银行,化解风险
如果投保银行面临破产,并且对公众信心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挽救的费用小于银行破产清偿的费用时,存款保险机构就会对该银行进行救助。如果投保银行是依法破产的,那么存款保险机构会对个人存款进行赔偿。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地救助和处置有问题的银行,为化解风险或防止风险蔓延提供了保障。
FDIC成立几十年来,已经在几次大的银行倒闭事件中表现出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避免了事态扩大最终演变成严重的金融危机。
1982年7月4日,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宾广场银行倒闭。宾广场银行从规模3000万美元的小银行在短短8年内成长为规模5亿美元的银行,主要是由于它大胆发放俄克拉荷马和周围一些州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贷款,同时把贷款转售给其他难于涉足这一迅速成长行业的银行。在转售的贷款中,最大的买主是大陆银行和西雅图第一国民银行。
位于芝加哥的大陆银行是美国当时第七大商业银行,存款300亿美元,资产达410亿美元,是一家历史悠久享有很高声誉的大银行。它是美国四大商业贷款者,被认为是美国经营管理最好的银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