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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人间铁

李亮

南宋绍兴十三年,抗金名将岳飞已经死了两年。沸腾的民怨,终于在血流成河的弹压下,渐渐冷却。万马齐喑,赵构正式向金国称臣,仿佛已经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八月初三,临安城,秦桧被刺。

一个蒙面杀手从街边民房的房顶上纵马跳下,闯入秦桧的仪仗,手持长刀,一刀便将秦桧所乘的大轿一劈两段。可惜在那一瞬间,奸相已听到外面的惊呼,因此提前缩在轿底。那人的拦腰一刀,便只打落了他头上乌纱。

护卫包围过来,那刺客连斩十一人,被伤七处,浴血突围。奸相震怒,乃令全城戒严,誓要将他擒获。

据护卫统领章员所言,那刺客刀法大起大落,乃是真正的战阵杀法。其人必为岳飞旧部,阴魂不散。

奸相立刻着令章员,于天牢中提出孟飞青。

八月初四,孟飞青奄奄一息地坐在涌金门下。

非常时期,临安城全城闭锁,只开了涌金一门,供人出入。城门内外,却是三千御林军严阵以待,专等那刺客现身。那刺客虽然蒙面,但身形、声音,却为多人所见、所闻,确凿是个魁伟男子,年约四十上下。因此老人、小孩、女子,都可酌情出入,而成年男子,则需被门前守军,细细排查。

孟飞青,便是这排查的最后一关。他原是岳飞帐下的书记官,岳飞死后,他在临安奔走,身携万人书,要为岳飞正名。被秦桧发现后,关进天牢,迄今已一年六个月有余。

章员踢了踢竹筐,笑道:“孟飞青,这是你最后的机会,相爷让你来指认岳家军的人。你若识相,就好好立这一功,说不定他老人家一高兴,便给你个痛快。”

孟飞青坐在筐中,被他踢得歪倒一旁,第一眼,便看见了焦锋。

焦锋这时正在一队等候盘查的男子中间,听见“孟飞青”的名字,他不由吃了一惊,后退一步。这一退,便撞上了后边的人,差点露了相。

一年半的天牢拷打,早已将孟飞青摧残得不成人形。那么大一个人,却被塞在一个破箩筐里,被两个健卒用一根竹杠串着,抬了过来。他被放在一张桌子上,箩筐震动,他的头便在筐沿上碰来撞去,没筋没骨,直似一摊烂泥。那枯草一般的乱发下,是皮开肉绽的一张脸,昔日儒雅俊秀的“妙笔飞青”,如今已成了一只令人不忍多看的怪物。

“孟呆子?”焦锋心头剧痛,“真的是孟呆子?他们对你,到底做了什么!”

这时候,他距孟飞青尚有三丈,在他前面,尚有十二个普通百姓在排队。

“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在岳家军的时候,孟飞青和焦锋就总被将士们开玩笑。

本朝军中,昔日孟良焦赞的事迹,早就传为美谈。所以,当焦锋投靠岳元帅的时候,大家马上就把他和原本就在军中的孟飞青硬绑成了一对组合,仿佛他俩天生就该是伙伴。

可是实际上,他俩却偏偏是天生的对头。焦锋出身军门,骄横粗鲁,不守规矩。因为不满上司懦弱,竟率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跋涉数百里,来投岳家军。惹得岳飞大受弹劾,而焦锋也因此被降职到底,又从士卒干起,慢慢积累军功,才恢复将职。孟飞青则是儒生出身,据传还是亚圣的旁支。在岳家军中一直担任书记官一职,为岳飞出谋划策,细心周到,虽是文职,却广受爱戴。

他两人性格迥然不同,每逢大事,必然意见分歧。以岳飞遇害一事为例,岳飞才被撤职,焦锋便已逃得人影不见,而孟飞青则在军中接受了朝廷整编。后来帮助岳飞伸冤,孟飞青是上书圣上,含冤入狱,而焦锋选择了行刺奸相,甘受追捕。

与孟飞青相比,焦锋倒是没怎么变。

他比以前瘦了些,原本赳赳昂扬的身子,也略微被岁月和风霜压弯了腰,他挑着一副担子,一手扶着扁担,一手垂着,手臂修长,宛如铁铸。他还是那么剽悍,只不过,那偶一转动的眼睛中,眼神却由原本的刚猛,变成了阴鸷。若说以前战场上的他,是一头势不可当的猛虎,那现在临安城里的他,则像是一匹阴沉暴戾的孤狼。

——原来就是他行刺了秦桧。

孟飞青仿佛一下子回到了牛头山,回到那烽烟四举,旌旗蔽日的战场上。他想象着湛蓝的天空下,焦锋自街边的房顶上纵马一跃,快马乘风,巨刀切开人群的惊呼。寒光一闪,已将那奸相的大轿腰斩为二,令那杀死岳元帅的凶手,乌纱落地,魂飞魄散……他原本已经干涸了许久的眼眶,不由得湿润了。

“焦将军……焦将军……”孟飞青在心里想,“原来你,也还没有忘了岳元帅。”

这时候,他距焦锋尚有二丈七尺,在他们中间,尚有十一个百姓在排队。

焦锋随着队伍向前移动一步,假装被灰尘迷了眼睛,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他这时穿着一身布衣,挑了一副空担,打扮成一个菜农——或者说,他其实本来就是一个在城外种地,隔日进城送菜的菜农。

只不过这个菜农,却在七天前偷偷运进城中一口大刀;又在三天前偷偷运进了一匹快马;更在昨天傍晚,纵马扬刀,劈翻了秦桧的轿子。

从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召回之日起,焦锋就知道,元帅凶多吉少了。他没有办法改变岳飞的决定,就只好立刻逃出军营,隐姓埋名,准备为他报仇。他偷偷跟着岳飞,回到临安,在临安城外找了个孤老,认了干爹,安顿下来。不久临安城传来消息,百战百胜的岳武穆,被下了狱,冤杀在风波亭。

这两年,他老老实实地种菜、卖菜,只是偶尔偷偷地练刀、练马。

——元帅曾说,他的“泼雷刀”,又快又狠,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如今要杀秦桧那废物,已经是杀鸡而用牛刀了。

“孟呆子,”焦锋在心里说,“想不到,你还活着……想不到,你已经受了这么多的苦……”

风波亭后,岳家军分崩离析。一般的兵卒往往被打散,并入其他军队;将领大多被削了兵权,转为闲职;而那些与元帅走得更近的,则遭遇重重审查,拷打折磨。

两年的时间,过去风光无限的岳家军逐渐灰飞烟灭。昔日令金人闻风丧胆的名号,如今已经成了令自己人避之不及的一个标记。

焦锋在乡下,因为隐藏得早,没被秦桧的党羽发现。两年来,他再也没有见过一个岳家军的人。一起同甘共苦的同袍没有了,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没有了,金戈铁马没有了,气壮山河没有了……有的,是一畦畦鲜嫩的青菜,以及一天天平庸的等待。

今天,生死一线时,忽然让他看到孟飞青,一个过去在军营中的故人,却让他如何不心潮起伏,悲喜交加?

看孟飞青今日的惨状,想必曾经历了非人的折磨吧?据闻奸相手下颇有几个擅长严刑逼供的酷吏,他们到底想从他的口中知道什么?这样的伤势,便是铁打的汉子也撑不下来,孟飞青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又怎么挨得住……

忽然,焦锋心头一跳,一丝不安蓦地爬上心头。

——孟呆子从来都不是个强人,若是没挨住拷打,早已变节可怎么办?他会念及旧情,放过自己吗?

这个时候,他距孟飞青只有两丈三尺,中间间隔九个人。

“……不是。”孟飞青低声说。

被前面的官兵搜过身的男子,又一一在他的桌前经过,被他辨识。孟飞青宣布眼前这个黑脸汉子并非岳家军旧部后,章员在那人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骂道:“滚!”孟飞青的头靠在筐沿上,掀起肿胀的眼皮,迎上下一个人——他的视线,当然又若有若无地扫过了焦锋。

——焦锋,焦阎王,冲锋陷阵永远抢在最前面的……焦将军。

然后,他忽然发现,焦锋的眼神变了。那原本因为重逢而激动,因为看到他的惨状而悲伤的眼神,忽然之间变得冷酷起来,而在那冷酷之中,更混有几分警惕和猜疑。

孟飞青愣了一下,然后就觉得一颗心,整个儿地沉入了冰窖。

——难道这人竟在怀疑自己?

——自己为了岳元帅的清白,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可是这人竟然还在怀疑自己!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初十二道金牌急召,岳飞执意遵旨面圣,坐失直捣黄龙的机会,所有人都觉得他因小失大,就只有孟飞青觉得,这才是大英雄的担当。

一个为将的,若是连天子的话都不听了,那他的征战又有什么意义呢?打下万里江山,又哪有一个安心的所在呢?

可是如果天子听信佞言,枉杀忠良的话,则又是他们这些做下属的,为元帅洗雪冤情,以慰英魂的时候了。

两年前,孟飞青潜入临安,怀揣一份万言书,串联多位大学士,准备金殿伸冤,却终于败露了行藏,给秦桧的爪牙抓获。孟飞青及时将万言书销毁,自己则被投入天牢。

奸相做贼心虚,对孟飞青严加拷打,务求从他口中,问出那些曾在万言书上签名的忠良之士。天牢大刑三十九,小刑如牛毛,孟飞青求死不能,日日如在炼狱。

如今,他自腰椎以下,已全然瘫痪。一双腿子,膝盖以下,已经烂得没了。两条手臂,一条已不知骨折了多少次,如今像条死蛇一般,一动也不能动,另一条却被削掉了皮肉,露出白森森的尺骨。

什么样的拷打他都挺过来了。万言书上的名字,他未吐半字;秦桧想安在岳飞头上的罪名,他从未点头。他是天牢里最有名的硬骨头,甚至连自尽都没有想过。因为他求仁得仁。他不愿认输,不愿逃避,他要眼睁睁地看着秦桧倒台,好让岳元帅沉冤得雪!

……直到这时,他看到焦锋的眼神。那比最凌厉的刑罚,还要残酷的眼神。

这时候,焦锋和孟飞青之间的距离,两丈整,间隔七个人。

焦锋看见,孟飞青的眼神变了。

那青肿的眼眶里,孟飞青原本还有几分热情的眼神,这时忽然变得一片怨毒,望向焦锋的时候,直令他激灵灵打了一个寒战。

——果然是这样吧,这个人已经被奸相的折磨,摧毁了。

残酷的折磨以及持久的孤独,都能把人的勇气彻底磨灭。这两年,焦锋耳闻目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与岳家军划清了界限。

——何况,是孟飞青这样一个爱漂亮又怕疼的人呢?

“焦不理孟,孟不理焦”,在岳家军的时候,焦锋就看不起孟飞青。

也许在孟飞青看来,焦锋这样的将领粗鲁无礼,徒具匹夫之勇,若是没有岳元帅统率,必是一盘散沙,一事无成;可是在焦锋看来,孟飞青这样的小白脸,同样只会指手画脚,根本就是白吃饭的。

不仅如此,焦锋还曾经亲见,孟飞青被流矢所伤,不过是肩膀上破了一点皮肉,居然就把膀子吊起来了半月有余,惹得焦锋那时经常有个冲动,想要过去,故意撞撞他的肩膀,听他雪雪呼痛。

焦锋忽然感到一阵悲哀。

——一个那么怕疼的人,却被拷打成了这样,即使最后还是背叛了吧……其实也算是挺英勇的了。

一阵彻骨的疲惫,忽然漫过他全身。曾经,焦锋曾经认为,他对岳飞之死,早已有所准备。因此即使岳家军只剩下他一个,也一定可为元帅报仇。可是两年来,随着越来越少的人提起岳家军,他也渐渐地,没有了刚潜伏下来时的锐气了。

他开始喜欢种菜,风波亭离他远了,朱仙镇离他远了,昨天他冒险行刺秦桧,不是因为已经有了一击成功的把握,而是担心自己再不动手,真的会成为一个本分的菜农。

如果连他这样铁石心肠的人,都会想要背叛元帅的话,那么孟飞青的变节,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了。

焦锋看了看左右。城门口,三千官兵严阵以待;孟飞青身旁的章员,是秦桧身边的第一高手,昨天三招之间,就在自己腰上划了一剑。而焦锋,孤立无援,满身伤痛。他的马,已经在南城放生;他的大刀,已经在西城埋好,现在他唯一的武器,就只剩了藏在扁担里的一口单刀。

——以卵击石,毫无胜算。

焦锋看了看孟飞青,忽然把心一横:“算了,就算是死吧。只要在临死之前,能将这叛徒杀了,九泉之下,我也无愧于元帅了!”

——他想杀了他。

孟飞青看见,焦锋向他这边瞟了一眼。只一眼,他就知道,焦锋对自己,已经动了杀心。

他太熟悉这个人了。自以为是,莽撞冲动……听说岳飞抗金,便拉来一支队伍,私自投奔,害得元帅四面树敌;猜测秦桧要对岳飞不利,便口没遮拦,落人口实,令奸相陷害元帅时,又多一条罪名。

——现在他既然怀疑自己变节,当然就要杀了自己,为岳家军除害了!

他很讨厌自己吧?却不知道自己更讨厌他!

——那么便指认他吧!

反正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已……

轮到焦锋搜身。他将担子放下,按官兵要求,将上衣脱了。只见他身上纵横交织,尽是伤口。只是那些伤口虽然红肿,却都已经结痂,并不像是昨天的行刺时留下的。

搜身的官兵被他这一身的伤吓了一跳,问道:“这都是哪来的伤?”

“俺大大前天从山上滚下来!”焦锋哭丧着脸说,“差点死了!”

“行了行了行了!少在这哭丧,穿上衣服,往前去!”

焦锋慢吞吞地穿着衣服,孟飞青却因为看穿了他的把戏,而暗自冷笑。昨天焦锋被伤七道,伤痕一时无法清除,想来这人后来自己便又划了十几刀,才将伤口盖住;至于伤口结痂,则是他又用辣椒汁,擦拭伤口,将伤口强行“烧”住了。

——这个法子,正是岳家军当日抗金时,为求伤势速好,而发明的土法。土法虽灵,但那疼痛,却绝非常人所能忍受。焦锋这一身刀伤,一一烧好,所经历的痛苦,想想都令人胆寒。想到他为了给元帅报仇,而如此牺牲,孟飞青的心里,也不由一阵凄苦。焦锋拾起扁担,想必扁担里,便藏有快刀。

“算了吧……算了吧。”孟飞青默默想道,“便死在他的手里吧……至少我问心无愧,九泉之下,去见元帅,也算有个交代了。”

他们两个,相隔一丈,间隔两人。

焦锋向孟飞青走去,他看着他。

——来吧,让我杀了你。

孟飞青望着焦锋走来,微微侧了侧头。

——来吧,让你杀了我。

“哈哈哈哈!”孟飞青忽然笑了起来。这时两人相距不过三尺,焦锋的手一抖,插在扁担中的单刀差一点抽出来。

“你笑什么?”章员给孟飞青吓一跳,大声呵斥起来。

“刺客已经走了!”孟飞青大笑道,“刚才那个黑脸的,就是岳元帅帐下的大将焦锋!他今天没杀了秦桧,明天也会再回来,杀尽佞臣!”

——算了吧,算了吧……他终于决定,还是要放走这和他命中犯冲的同袍,力保他走出这龙潭虎穴。

他看见焦锋蓦然瞪大了眼,而那握着扁担的手,也在一瞬间青筋爆起。要在即将抽刀的一瞬间,再将刀势止住,也需要很大力气吧。

——我放过你了!

孟飞青瞪着焦锋。

——无论如何,你还是一个不愿忘记岳元帅的人。那么不管你对我有什么误解,你都还是我的兄弟!

章员大吃一惊,仓皇转身,大叫道:“刺客逃走了!快追,快……”

可是就在这时,刀光一闪,焦锋那又短又窄的单刀,却已经从扁担中抽出。血光飞溅,章员的人头飞出,尸身却被焦锋一脚蹬飞,撞进旁边的人群里。

“岳家军焦锋在此!”焦锋大吼道,一刀削断竹筐上的竹杠,拎着筐上的草绳,把孟飞青整个背了起来。

“岳家军孟飞青在此!”

孟飞青大吃一惊,叫道:“你干什么?”

“你没有出卖我,我岂能放弃你!”

焦锋大吼道:“今天,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够了,我也很累了。

——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和岳家军并肩作战了吧!

“兄弟,我们今天一起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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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邪魅皇后征服圣君

    邪魅皇后征服圣君

    现代高材生,带着妖孽般的智慧,穿越到架空的古代世界,跟三千后宫佳丽,斗智斗勇斗床戏,征服圣君的精彩步伐。(穿越方式纯属臆想,请勿模仿,所有产生的后果请自行承担。)
  • 筱筱的亲亲夫君

    筱筱的亲亲夫君

    这篇文文已经改为半价V文,还没有看过的亲们可以来看看,全文阅读只需1.5元左右哦。天呐,谁会想到洗个澡也能穿越的,还是带着任务穿的,都是那个该死的神仙害的,哼,看在有那么多美男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__*)嘻嘻…美男我来鸟。任务不任务的等我看够美男再说吧,哈哈。。。场景一:少卿哥哥你放心,筱筱一定会对你负责滴,某女得了便宜还卖乖。场景二:呦,酷哥,跟本小姐装酷是吧?看我不整死你。嘿嘿。(酷哥猎风由亲亲敏妮领养)场景三:你好恶心哦,还荣哥哥,我吐。。。既然你执意叫我小家伙,那我就叫你桃花眼好了,反正你本来就长了一对桃花眼。。。。。。。此文女主强大腹黑,扮猪吃老虎,吃掉N多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