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配送中心是高山株式会社在关东地区建立的4所配送中心之一,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始建于1986年11月,配送范围包括日本首都圈中的1县和与其毗邻的东京都一部分地区。配送对象为该区域内的490家7-Eleven便利商店,配送商品范围为包括所有点心在内的650-700个品种的商品。从作业流程看,每天早上8点到10点半从生产厂商进货,在中午之前完成入库。为了保证稳定供货,该配送中心和其他7-Eleven共同配送中心一样,也拥有4天的安全库存,在库水准根据销售和生产情况随时补充。中午11点半左右配送中心开始安排第二天的发货,配送路线、配送门店、配送品种、发货通知书等被及时地打印出来,送交相关负责部门,与此同时,通过计算机向备货部门发出备货要求。
在备货部门,全长170米的自动流水线两旁都设置有保管商品的货架,商品的管理由理货员负责,整个理货队伍由30-34人组成,平均每人负责的商品品种有20-30种。理货员负责的商品货架上安置有红色的灯,理货员根据计算机控制盘上显示的商品品种和数量,及时地将所需数量的特定商品放置在传送带上,有些商品则是直接放在配送的大包装中,部分小商品则集中放置在可折叠的商品箱中。在传送带的末端,并排停着6辆货车,每辆车以两人为一组按照配送订单将商品搬运上车。一辆车搬运完成后,直接开出停在出发地,下一辆车则开进来,进行其他配送商品的装运。
从一个配送小组的物流活动所需要的时间来看,一个门店的备货时间大约要65秒种,货物搬运时间大约花费5分钟到6分钟。从店头分拣到结束需要15分钟,所有170-180个门店要4个多小时。这样,不算货车在配送中心停留等待出发的时间的话,全程物流活动的时间大约为4个半小时。
货车一般在配送中心停留一个晚上,第二天从4点半到5点半,根据从远到近的原则相继出发。最早的一个门店到达的时间规定为早上6点,在交通顺利的情况下,在两个门店之间运行的时间为15分钟,再加上15分钟的休息时间,对每个门店配送需要的时间为半个小时。即使遇上交通堵塞或其他问题,也可以在上午9点半到10点半之间,完成所有门店的商品配送任务。
从每辆车的配送效率来看,除了夏季某些时候因为季节性原因造成商品销售急遽下降外,平均每辆货车配送商品的金额约为75万日元,装载率一般都能稳定在80%左右。配送中心每月平均商品供应额为50亿日元。货车运行费用为每天2.4万日元,相当于供应额的3.2%,处于成本目标管理值3.0%- 3.5%范围之内,这不仅低于日本其他便利商店的水平,也比以物流费用低下而见长的超市低。
2.日用杂货共同配送。
日本7-Eleven日用杂货商品的共同配送由日本首都圈附近8家化妆品销售公司承担,由它们将各门店所需要的杂货混装在一辆货车上,实行共同配送。日用杂货的范围包括化妆品、洗涤品、健康卫生用品、电器、纺织品、文具等多种商品。与点心食品相比,日用杂货的配送要复杂得多。
我们以其中一家杂货批发商为例,看一下日用杂货的配送方式。
该杂货批发商也是自日本7-Eleven成立以来就与其合作的企业,它在首都圈附近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共同配送中心,在为7-Eleven提供物流服务上,有时还和其他企业经营的另外3个共同配送中心合作。
该公司从1975年开始就将自有仓库转变为为7-Eleven提供物流服务的专用仓库,并配备了专用车辆和设施。到1988年,专用仓库面积已经达到1 122平方米;1989年以后,开始将化妆品和其他杂货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共同配送。
该共同配送中心经营品种有1 200多种,其中350个品种是自己公司的产品,其余850多种商品则需要从与7-Eleven合作其他3个共同配送中心进货。在日本,除纸制品外,日用杂货无法实现从生产厂商到共同配送中心的直接订货和配送,必须通过生产厂商的特约批发商或销售公司进行配送。这就要求该共同配送中心与其他物流中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实施在库管理,以防止断货。该共同配送中心每星期向其他合作的配送中心订两次货,平均在库保有量为10天。
7-Eleven的订货频率也是每周2次,该配送中心按照事先划分好的区域,分星期一和星期四、星期二和星期五、星期三和星期六进行分组对相应区域内的7-Eleven门店实施商品配送,每一个组负责140-150个门店。该共同配送中心每天都投入12辆2吨货车进行配送,平均每辆车向12家门店进行配送。
该共同配送中心一般在中午前后实行商品入库作业,下午进行订单信息处理、备货和货物装载活动,活动于下午5点钟左右结束,第二天早上共同配送中心向各门店进行配送。在操作顺序上,与点心产品的物流活动完全一致,而且也是通过计算机进行物流流程管理和供货。但是,在分拣或输送单位的规定上,与点心食品不同,杂货的分拣单位比生产厂商运货单位小。通常零售门店的订货方式是以最小订货单位加若干个商品单位的形式进行,因此,除了化妆品和电池外,将近90%的杂货都实行小分拣作业,这样,为每个门店备货的时间需要80秒钟。
尽管日用杂货配送比点心食品要复杂得多,但整个流水线只有25米长,理货队伍也只有20人,平均每个理货员负责60多个品种。一般每辆货车平均装载价值达70万-80万日元,装载率比点心食品低,但也达到70%。整个配送中心每年的供货价值40亿日元,平均每个门店920万日元。
与供应点心的配送中心不同,配送日用杂货的物流中心需要每月向7-Eleven总部提交损益情况报告,以便对该中心对其他配送中心提供的物流服务和从其他配送中心的进货费用进行结算。
3.米饭共同配送。
在东京地区,向7-Eleven供应盒饭、饭团、三明治和调味面包的企业有6家,分布在东京、盇玉、千叶和神奈川地区。盒饭、饭团、三明治和调味面包等商品是由生产厂商直接进行配送,配送频率为一日三次。其中的一家合作企业从1978年6月开始与7-Eleven合作,向7-Eleven遍布东京、长野、福岛、北海道地区的700多家门店供应米饭制品。现在这家企业拥有22处工厂、13处共同配送中心,主要为7-Eleven供应90多个品种的米饭和调味面包。由工厂和共同配送中心联合组成共同配送体进行配送。如首都圈米饭工厂就和附近的两处共同配送中心组成共同配送体。首都圈米饭工厂面积有1 320平方米,由大型生菜调理加工厂和专门制作盒饭、寿司和饭团的加工厂构成,这些工厂除供应7-Eleven以外,还向其他零售商店供应米饭制品。但单为7-Eleven每天生产的盒饭、饭团和寿司就有2万多盒。整个工厂内设置有5条全长25米的流水线,其中3条用于生产盒饭,其余生产饭团和寿司。每天按配送时间划分的生产量为早上5000盒、中午6 000盒、晚上3500盒。产品生产完全实行订货生产制,基本上不存在产品库存。
为保证所供应的盒饭十分新鲜,这家工厂除了把材料关以外,还对生产过程中的时间加以严格控制。该工厂严格遵守加工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要求。这家工厂还十分注意生产环境和操作过程的清洁卫生,由于产品不断变化,不适于搞自动化,盒饭生产线仍大量采用手工操作,因此,该工厂格外强调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
生产盒饭的原料除个别品种外,全部由该工厂自己生产。生菜和其他辅助食品由本工厂自行生产,出于鲜度管理,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库存都很小;米饭从该公司的米饭专业工厂运来,每天运送三四次,肉、鱼、蔬菜等原材料每天两三次,从专业工厂运送这些原材料一般需要30分钟。
7-Eleven门店每天对米饭商品只订一次货,订货信息每天上午11点前经由7-Eleven总部传送到工厂,工厂根据总部的指示进行生产、备货、发货。整个生产过程要持续8个小时,其中生菜调理加工4个小时,食品调配4个小时。从工厂外部调运来的生菜、米饭等其他原材料一般需要在调配前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运抵工厂,工厂内只允许保留有3天的冷冻食品和调料,以及为调整生产而用的少量原材料,库存量被压缩到最低限度。
食品生产出来以后,由工厂的货车直接运送到东京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这些共同配送中心都是按照7-Eleven的要求建立的,其中最大一处建于1988年12月,占地面积1 200平方米,负责向附近的380家门店进行配送。中心配送的食品品种有90多种,其中55个品种是自己公司的产品,35个则是从其他合作生产企业调运过来的。该共同配送中心大约有37个工作人员,25辆2吨货车,平均每辆货车负责14-17家门店的送货工作。由于7-Eleven总部11点才发来订货通知,而生产过程需要8个小时,共同配送中心需要提前进行准备工作,例如晚上的配送,中心往往从早上4点钟就进行准备,开始生菜的生产,等到11点接到7-Eleven总部11点发来的订货通知时,生菜加工几乎已全部完成。这需要共同配送中心及早进行预测,既要确保满足7-Eleven的订单要求,又要不造成库存积压,事实上共同配送中心每次预测都保留有20%的变动余地。
米饭生产工厂根据7-Eleven总部的要求只是分别于上午10点和12点将米饭送到共同配送中心,其他原材料也都在上午11点半之前运送到配送中心,之后在配送中心根据订单进行备货,到下午2点钟前完成所有订货商品的加工。2点半到3点钟进行装车,半个小时后从配送中心出发,在3点半和6点半中间的3个小时内,必须完成所有门店的配送工作。送货时间严格遵守各个便利连锁门店的要求,既不能晚到,也不能早到,凡迟送2小时的盒饭,允许商店将卖剩的货退还工厂。
由于7-Eleven早、中、晚三次的需求量不同,配送车辆的装载效率也不一样。早上的车辆装载率平均为80%,中午为90%,晚间则只有60%。
该公司的共同配送中心月商品供应额达到10亿日元,平均每天超过3 000万日元,配送车辆共75辆。直接配送费用占商品配送金额的4.2%,这在7-Eleven所有商品中是最高的。
专题:连锁超市、便利商店总部经营管理规范(日本)
1 范围。
本标准对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总部的主要经营管理进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超级市场和便利商店业态的连锁经营。
2 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总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