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凡二十五条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士相见,《礼》曰:“与君言,言使臣;与大夫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
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刘会曰:“言不中理,不如不言。一言不中,千言无用。”
《景行录》云:“稠人广坐,一言之失,颜色之差,便有悔吝。”
子曰:“小辨害义,小言破道。”
君平曰:“口舌者,祸患之门,灭身之斧也。”
四皓谓子房曰:“向兽弹琴,徒尽其声。以言伤人,痛如刀戟。”
荀子曰:“与人善言,暖如布帛。伤人之言,深如矛戟。”
《离骚经》云:“甜言如蜜,恶语如刀。人不以多言为益,犬不以善吠为良。”
刀疮易好,恶语难消。利人之言,暖如绵丝。伤人之语,利如荆棘。一言半句,重值千金。一语伤人,痛如刀割。口是伤人斧,唇是割舌刀。闭口深藏舌,安身处处牢。
子贡曰:“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不智。言不可不慎也。”
《论语》云:“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
《藏经》云:“人于仓卒颠沛之际,善用一言者,上资祖考,下荫儿孙。”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不怕虎生三个口,只恐人怀两样心。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酒逢知己千钟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能言能语解人,胸宽腹大。
荀子云:“赠人一句(以言),重如金石珠玉。劝人以言,美如诗赋文章。听人以言,乐如钟鼓琴瑟。”
子曰:“恶人难与言,逊避以自勉。”
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
先儒曰:“能行不能言,无损其行。能言不能行,不如勿言。”
对病夫勿言某死,对贪夫勿言己廉。言虽无意,听者必厌。妇人之言不可听,婢妾之言尤不可听。说性命,虽不必真,强似说情欲;言道德,虽不必行,强似讲俗事。
顾东桥先生曰:“好辩以招尤,不若默以怕性。夸能以诲妬,不若韬精以示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