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凡二十四条
子曰:“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与处者焉。”
“与好人交者,如兰蕙之香,一家种之,两家皆香。与恶人交者,如抱子上墙,一人失脚,两人遭殃。”
《家语》云:“与好人同行,如雾露中行,虽不湿衣,时时滋润。与无识人同行,如厕中坐,虽不污衣,时时闻臭。与恶人同行,如刀剑中行,虽不伤人,时时惊恐。”
太公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贤者明,近才者智,近痴者愚,近良者德,近智者贤,近愚者暗,近佞者谄,近偷者贼。”
横渠先生曰:“今之朋友,择其善柔以相与,拍肩执袂以为气合。一言不合,怒气相加。朋友之际,欲其相下不倦。故于朋友之间,至于敬者,日相亲与,德效最速。”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嵇康曰:“凶险之人,敬而远之。贤德之人,亲而近之。彼以恶来,我以善应。彼以曲来,我以直应。岂有怨之哉?”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太公曰:“女无明镜,不知面上精粗;士无良友,不知行步亏踰。”
子曰:“责善,朋友之道。”
结朋友须胜己,似我不如无。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种树莫种垂杨柳,结交莫交轻薄儿。古人结交惟结心,今人结交惟结面。
宋弘曰:“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忘。”
施恩于未遇之先,结交于贫寒之际。人情常似初相识,到老终无怨恨心。酒食弟兄千个有,急难之时一个无。不结子花休要种,无义之朋切莫交。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甜似蜜。人用财交,金用火试。水持杖探知深浅,人用财交便见心。仁义莫交财,交财仁义绝。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
顾东桥先生曰:“广交以延誉,不若索居以自全。”
文清公曰:“不能受言者,不可妄与一言,此是善交一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