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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著名专家学者(9)

冯沅君(1900—1974),原名冯恭兰,改名淑兰,字德馥,笔名淦女士、沅君、易安、大琦、吴仪等,河南省唐河县人。现代著名女作家、文学史家。自幼学习四书五经、古典文学及诗词。宣统三年(1910)入县立端本女子小学堂。辛亥革命时辍学,居家自修。民国6年(1917)离家赴京,考入北京女高师文科专修班。

“五四”运动前后,校长思想顽固,反对学生参加爱国运动。冯沅君受15所女校爱国学生委托,起草致徐世昌总统书;并游行请愿上书,又迫使校长辞职。她将乐府诗《孔雀东南飞》改编为话剧,亲自扮演焦母,进行反封建宣传。民国十一年(1922)毕业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并考取北京大学研究所研究生,研习中国古典文学,1925年毕业。

其间1923年开始小说创作,以笔名淦女士在《创造季刊》与《创造周报》上发表《旅行》、《隔绝》和《隔绝以后》等,充满大胆的描写和反抗旧礼教的精神,在当时曾震动过许多读者。1926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卷葹》和《春痕》,前者是她的代表作,由鲁迅编入《乌合之众》。1929年又出版第三个短篇集《劫灰》,作品多是描写为获得婚姻恋爱自由幸福而反抗旧礼教的青年的情绪,也写母爱。

1925年后,冯沅君先后在金陵大学、中法大学、暨南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其间于1929年与文学史家陆侃如结婚。著有《中国诗史》(与陆侃如合著)、《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史简编》等书。1932年赴法国,在巴黎大学学习,1935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先后在金陵女子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等校任教。至新中国成立前夕,除教学工作外,主要从事古典文学、文学史的研究和著述。期间出版《古优解》、《孤本元明杂剧题记》、《古剧说汇》等书。

自1949年起,一直任山东大学中文系教授,修订《中国文学史简编》;并与北大林庚教授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1955年任山大副校长。并任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山东省文联副主席等职。

【名家小传】

冯友兰(1895—1990),字芝生,河南唐河人。1912年入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预科班,1915年入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哲学门,1919年赴美留学,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中州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哲学系主任。抗战期间,任西南联大哲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1946年赴美任客座教授。1948年末至1949年初,任清华大学校务会议主席。曾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1952年后一直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1923年夏,冯友兰以《人生理想之比较研究》(又名《天人损益论》)顺利通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毕业答辩,获哲学博士学位。是年秋回国后,沿博士论文方向写成《一种人生观》。1924年又写成《人生哲学》,作为高中教材之用,在这本书中,冯友兰确立了其新实在主义的哲学信仰,并开始把新实在主义同程朱理学的结合。在燕京大学任教期间,冯友兰讲授中国哲学史,分别于1931年、1934年完成《中国哲学史》上、下册,后作为大学教材,为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从1939年到1946年7年冯友兰连续出版了六本书,称为“贞元之际所著书”:《新理学》(1937)、《新世训》(1940)、《新事论》(1940)、《新原人》(1942)、《新原道》(1945)、《新知言》(1946)。通过“贞元六书”,冯友兰创立了新理学思想体系,使他成为中国当时影响最大的哲学家。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冯友兰学术思想的转型期。新中国成立后,冯友兰放弃其新理学体系,接受马克思主义,开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中国哲学史。著有《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一、二册、《中国哲学史论文集》、《中国哲学史论文二集》、《中国哲学史史料学初稿》、《四十年的回顾》和七卷本的《中国哲学史新编》等书。

陶希圣在北京大学:主攻学术,旁观运动

陶希圣回忆民初的北京大学:“民国初年,贵族子弟仍然不少,文科那边有一个学生坐自用人力车来上课……‘两院一堂’是‘八大胡同’(当时京城的妓院集中地)受欢迎的重要的顾客。‘两院’是国会的参、众两院,‘一堂’就是北京大学——京师大学堂。”

进入北大预科

陶希圣生于湖北黄冈,父亲陶炯照系前清秀才。1903年,清政府第一次举行“经济特科“考试,梁士诒第一,杨度第二,陶炯照亦榜上有名。可是,慈禧厌恶梁士诒的名字“梁头康尾”(康有为又名祖诒),即将他除名。因受梁的株连,陶炯照及这一榜上其他考生的功名,亦全部作废。

陶炯照随即去河南谋职,陶希圣亦跟随父亲去了河南,进旅汴中学学习,成为清末第一代中学生。当时,陶希圣的学习科目包括算学、英文、历史、地理等,属于最新式的教育。随后,他又先后就读于河南省立第一中学、武昌外国语专门学校等,成绩一直很优秀。

1915年初春,陶希圣在国会议员汤贯如、北京大学总务长舒先生的帮助下,投考北大预科并被录取,同年进入北大预科学习,师从沈尹默、沈兼士等先生。课本有《吕氏春秋》、《淮南子》,及刘勰的《文心雕龙》、顾炎武的《日知录》、章太炎的《国故论衡》、钱大昕的《十驾斋养新录》等,并自修《宋儒学案》与《明儒学案》。

陶希圣后来回忆说,自己进入北大预科以后,逐渐受到章太炎一脉学风的影响,开始老老实实地读书。黄侃、朱希祖等章氏弟子不教预科,学生对他们只能远远观望。陶希圣在预科期间,读宋明两代的学案特别有心得,逐渐去掉少年的“骄傲”,开始真正的“苦读”。

升入法科系

1918年,陶希圣升入北大法科系学习。根据他的回忆,这段时间里,他的学习兴趣主要分成两方面,一方面是学习日本人的民商法;另一方面则是从“共学社”(由梁启超、张东荪、蒋百里等人组织)这样的地方购买新书籍,开阔眼界。他先后读了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考茨基的《阶级斗争》、拉马克的《生物学》等著作。

从专业来看,陶希圣一直对家庭法有兴趣。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如费孝通所概括的那样,是从家庭到宗族到社会,与西方颇有不同。陶希圣通过学习西方社会学的方法和中国历史,逐渐明确了自己的分析框架。日后,他陆续出版的著作如《亲属法大纲》、《中国社会现象拾零》、《婚姻与家族》等,以及翻译的奥本海默的《国家论》,都与他思考的起点分不开。日后,他更将《国家论》视作“表现我自己的社会史观的方法论”。

大学四年级的时候,陶希圣买到了两本好书,他认为它们对他后来的思维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本是英文书——英国人梅因的《古代法》。另一本是国学书——清代胡培翚的《仪礼正义》。前者让陶希圣明白,西方法律与东方法律在根本逻辑上存在不同;后者则使陶希圣领悟,研习古籍,必定要先了解古代的政治和社会基本制度。而古籍中也保存了大量古代制度的线索,值得后人花大力气去发掘整理。

总的来说,陶希圣在北大上学时,在政治上不算很活跃。他也参加了五四运动,但卷入不深,也没有加入任何左翼的社团组织。

1922年,陶希圣从北大毕业后,先是在安徽省立法政学校做教师;随后去了上海,进入商务印书馆。上世纪20年代初期,商务印书馆人才济济。曾在馆内任职的著名学者,就有郑振铎、周予同、李石岑、杨端六、唐钺、竺可桢、周鲠生、顾颉刚等。陶希圣在商务印书馆里慢慢读书积累,同时开始在《东方杂志》这样的名刊上发表文章,偶尔也在大学里兼一些课。

“五四”的点滴回忆

陶希圣对“五四”学生运动的回忆,是从1918年5月北京大专以上学生的“民七请愿”说起。谈到这个“五四”的“前奏曲”,陶希圣虽不动声色,却提供了新资料。他说,学生在见到大总统冯国璋以后,又前往国务院向总理段祺瑞请愿。学生在国务院门口站了几个小时,可后者全然没有拨冗接见之意。这与罗家伦对“民七请愿”意气风发式的描述,仿佛大获全胜的结果,显然不同。

不过后面的这个小挫折,对学生情绪的影响的确也不大。学生通过请愿,找到了直接影响现实政治的方式,也获得了自信。这也成就了后来的“五四”。

参加“民七请愿”时,陶希圣还是北大预科三年级学生。1年后,即1919年,他已于上年9月正式进入北京大学本科,成为法科大一新生。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的消息渐次传到北大后,学生们纷纷集会,发表演讲;而陶希圣则在同学们的邀请之下,四处旁听演讲。他写道:“那些演讲的人们,没有北大的教职员,也很少看见白话文或新文化运动诸位的踪迹。我听见的演讲,以湖南口音居多数。”

这对于陶希圣,当然算是纪实。因为新文化运动老师辈的成员,如胡适、李大钊等,的确都没有直接参与“五四”;而陈独秀也是直到6月11日才开始以“直接行动”的方式支持学生。但“很少看见白话文或新文化运动诸位的踪迹”一句,却也有“虚”的成分。

陶希圣对“五四”回忆最想突出的地方,是强调“五四”的自发性,这一点倒与国民党官方曾经的说法,如“五四”与民族意识、政党政治的关联性大有区别;但也与上世纪50年代,台湾国民党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争夺“五四”话语权时,极力撇清“五四”与中共的关系非常一致。

也可能是对国民党官方有所顾忌,或另有隐情,陶希圣同时对自由主义或曾经倾向自由主义的学生领袖,亦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就不再是纪实了。

如“五四”当天游行请愿的总指挥是傅斯年,陶不会不知道,他却只字不提;反而对傅斯年辞职后接任的另一学生领袖段锡朋,竟大加表彰。而对于游行当天手中的《北京学界全体宣言》,他也只是引用了其中的两个著名长句,即“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至于宣言作者罗家伦——这位陶本人在台北主持“中华民国开国50年文献编纂委员会”的副手——的大名,则根本就不予理会。而傅、罗两位,恰也是陶上面所说“很少看见白话文或新文化运动诸位”中学生辈的代表。

陶希圣记错了5月4日当天学生在天安门集合的时间。北京大专以上各校学生在天安门集合的时间,不应该是他所忆的上午9时,而是下午2时。因为上午10时,罗家伦还到法政专门学校开会协调;而《北京学界全体宣言》的起草完成是在他开完会回北大之后,宣言的印刷则持续到了差不多中午1时。

陶希圣跟随学生队伍来到赵家楼,有学生打开大门,学生一拥而进后,看到“有一位白色学生装的高师学生,满手是血,因为他进了曹宅之后,用手打破客厅的玻璃门,受了伤”。这一句中,前半句是实,后半句是虚。因为陶自己说过,他挤不进去,仍留在赵家楼大门之外。他在外面,又如何能看到这位学生打破“客厅的玻璃门”呢?后半句自然只是推测了。而按照陶的描述和当时的情景看,此君最可能是北京高师学生匡互生。不过,匡当时不是“打破客厅的玻璃门”,而是用拳头砸向赵家楼院墙上的窗玻璃,将手划伤的。

一般都以为,学生因火烧赵家楼被捕之后,当晚即开会决定,第二天全市大专以上学校总罢课。但陶希圣提供了一个新的细节,即北大法科学生5日上午仍在上课。讲刑法的先生,也是总检察厅首席检察官的张孝簃,对学生行为的评价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而讲宪法的钟赓言先生,干脆“声随泪下”,引得“全堂学生亦声泪并下”。这自然是纪实。但他随后所写“司法总长朱琛(应为朱深)听说张先生说了那八个字,大不以为然,且加申斥”,显然不属亲见亲闻。

不过,陶希圣叙述的“五四”期间,天津学生代表刘家麟为学生运动奔走而不幸病逝一事,给他简约、冷峻的回忆增添了一丝苦涩的幽默:

当湖北同乡学生去慰问刘家麟的父亲刘成禺时,这位曾任孙中山大元帅府顾问的老革命党人,竟流着眼泪说:“他为爱国而死,我要继承他的遗志。他不是我的儿子,他简直是我的父亲了。”

陶希圣的回忆文集《潮流与点滴》在大陆出版之前,早已有大陆作者据此书之台北传记文学版所记,撰文介绍陶希圣的“五四观”了。其实,陶希圣有关“五四”的点滴回忆,也并非全是纪实,其中的虚实夹杂,非有参照、辨析是不宜全信的。

关于《新青年》与《每周评论》

陶希圣回忆说:“《新青年》与《每周评论》在学生的中间,亦有流行。但白话文,或文学革命,或新文化运动,还未发生多大的影响。”这与周作人的说法,并无二致。

随后他又说:“当时的学生青年们对于学派或者政派之类不甚敏感,尤其社会上未曾发生什么分派系、谈内幕的风气。至于北京大学,那是一个各种学派兼容并包的大学。学生们喜欢哪一位教授讲的,就去听,不喜欢也就不听。党同伐异的风气还未兴起。”“在当时,没有哪一种思想压倒另一种思想。一个青年可以读几种思想的书刊,也可以接受几种思想作为谈论的资料。”

这个轻描淡写的议论,可能不仅是想阐明“五四”时期学生及其运动本身的单纯性,而多少也是想把新文化运动、“五四”学生运动前后的思想多元的一面呈现出来。

陶希圣并不是一个“五四”学生运动热情的参与者;他是属于被学生运动裹挟的“大多数”学生中的一员。他一边旁听学生激情澎湃的爱国演讲,一边潜心研读《罗马法》的“奇特”经历,自然也不应属于“特例”。因为它反映的,正是“五四”运动期间北大学生的实际状况。

【名家小传】

陶希圣(1899—1988),名汇曾,湖北黄冈人。法学、政治学著名专家,国民党高级官员。

幼读诗书。9岁被在豫省任知县的父亲送入开封旅汴中学(河南省立第一中学前身)。续就学于武昌英文馆。16岁(1915年)考上北大预科,师从沈尹默、沈兼士等人,课本有《吕氏春秋》、《淮南子》、《文心雕龙》、《日知录》、《国故论衡》与《十驾斋养新录》等,并自修《宋儒学案》与《明儒学案》。

1924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做编辑,同时在上海大学、上海法政大学、东吴大学等校讲授法学、政治学。1927年初应聘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中校教官,参加北伐革命军工作。1929年以后在复旦大学、劳动大学、暨南大学、中国公学、上海法学院、立达学园等校任教;同时与周佛海、樊仲云等人创办“新生命书局”。1931年1月受聘为中央大学教授,讲授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教授之余仍笔耕不辍,《中国社会现象拾零》一书即此时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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