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07600000025

第25章 金融法律知识(4)

2.本票的当事人。本票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与收款人。出票人是付款人,亦即债务人;收款人是债权人。

3.本票的种类。本票有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之分。商业本票也称一般本票,是指由公司或商店为出票人的本票,主要用于清偿出票人自身债务之用的票据。商业本票可以开成即期,也可以开成远期。出票人出票后立即付款的本票称为即期本票。出票人出票后于将来某一确定日期付款的本票称为无期本票。即期本票一般较少使用,有时由进口商签发给出口商,作为出口跟单托收时的资金单据。无期本票一般用于出口国银行对进口商发放的买方信贷,由进口商按还款计划签署分期付款的无期本票,由进口国银行加上保证后,交由贷款银行收执,作为债务凭证。银行本票是由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也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本票和汇票一样,起着支付工具和信贷手段的作用,法律上有关汇票的大多数规定,如出票人、背书保证、到期日付款、拒绝证书和追索权,也适用于本票。

4.中国目前关于银行本票使用的规定。中国的银行本票是指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其凭以办理结算的票据。按规定有定额和不定额两类。定额本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和发行,专业银行代办发售和兑付。银行本票一律为记名,期限为一个月,允许背书转让。

●《票据法》关于支票的法律规定

1.支票的形式要件及主要当事人。支票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内容: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文句。付款人姓名;付款人地点;出票日期及地点;出票人签名。

支票的主要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支票的种类。支票按其不同特征可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与非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等种类。

记名支票也称指示支票,即写明收款人名称的支票。不记名支票也称来人式支票,即不写明收款人名称的支票。从支票使用的安全性考虑,现主要是使用记名支票。划线支票是指在支票上加划两条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一般都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直接凭票支取现款,故又称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又可分为普通划线支票,即可由任何银行代收转账的支票,其流通范围较广。特别划线支票是指必须由划线内指定的银行代收的支票,其流通范围受到限制。非划线支票是指支票上无2条平行线加于其上者,也称开放支票。非划线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票向银行兑取现金,也可以通过其往来银行代收转账。保付支票,是指经付款银行在支票票面记载“保付”、“照付”或其他同义文字并盖章的支票。一经付款银行保付,银行便把票面金额从出票人、背书人的存款账内提出,另立专户,对执票人也就承担汇票承兑人的责任。出票人和背书人因此而免除票据上的义务。

3.支票的出票人和持票人权利义务的特点。在国外,除了针对支票的特点制定《支票法》外,凡是适用于即期汇票的规定都适用于支票。但支票和汇票在出票人和持票人的权利义务方面有以下几点不同:

第一,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一般虽亦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但汇票出票人开发汇票并不意味着出票人在付款人那里一定有存款。当汇票出票人开发的汇票遭到付款人的拒付,只负被追索的责任,不负其他法律上的责任,而支票上的出票人和付款人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即存户和银行的关系。只有存户在他往来银行的账户里有足够的存款(或银行同意给予透支额度),他才能开发支票。否则,除负被追索的责任外,还要负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第二,即期汇票如不在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付款人和出票人得以解除责任。但支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示付款,出票人仍须对支票负责。只有因持票人的延迟提示而使出票人受到损失时,出票人才可对这部分的损失解除责任。

第三,支票的止付只能由出票人向付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方为有效。

4.中国关于支票使用的规定。

在中国,支票是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的使用范围除以前规定在单位使用外,现规定要求要积极推广符合条件的个体经济产和个人使用支票。逐步扩大到城镇的周围地区和一些经济区域使用支票;先在上海、广州、武汉和沈阳等大城市试行支票背书转让,为适应电子化要求,支票采用单联式。此外要求大力推广收购农副产品使用定额转账支票。交售农副产品取得的定额转账支票,允许用于一次转让或购买商品,暂时不用按照定活两便储蓄利息。

●有关涉外票据的法律规定

1.什么是涉外票据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涉外票据必须具有涉外因素。《票据法》对涉外票据涉外因素的规定,主要是从行为角度加以认定的,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只要有一项发生在境外,就被认定为是涉外票据。

2.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97条对此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二是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2)有关出票时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

这里的记载事项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各章中规定的出票时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等。《票据法》第98条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二是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3)有关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行为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依此规定,上述四种行为可能会在汇票中出现,但对本票和支票而言,由于没有承兑制度,故不存在适用承兑行为地法律适用问题;对支票而言,由于没有保证制度,故也不存在保证行为地的法律适用问题。

(4)有关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依照《票据法》第100条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5)有关提示期限、拒绝证明的方式及出具期限的法律适用

根据《票据法》第101条规定,上述问题适用付款地法律。

(6)有关票据丧失时保全票据权利程序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票据法》第103条规定了7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问题。该7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

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的规定,对构成上述第一项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构成前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行为,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与出票人、持票人一起作为共犯,承担与之相应的刑事责任。

《票据法》第104条规定了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作的处罚。该等处罚主要有警告、罚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办理某项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拘留等。

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知识

●逃汇及其处罚

逃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买卖、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邮寄出境的行为。

逃汇的行为包括: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 3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套汇及其处罚

非法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采取各种方式,私自向第二者或第三者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国家外汇的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非法套汇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其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3.未经管理外汇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5.非法套取外汇的其他行为。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处以非法套汇金额 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机构扰乱外汇管理秩序的处罚

1.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擅自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外汇指定银行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办理结、售汇业务。

4.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人民币汇率管理、外汇存贷款利率管理或外汇交易市场管理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同类推荐
  • 金融潜规则

    金融潜规则

    《金融潜规则》所讲述的故事是在帮助人们回答以下一些问题:从古老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到塞里格曼的发家史中,人们是否可以发现在那个年代里,争做权贵代理人是攫取财富的重要途径?黄金作为贵金属货币,是否曾经引发许多不同阶级之间的金权较量?法律在金融家面前到底是什么?是套在头上的紧箍咒,还是一纸空文?战争吞噬许许多多无辜的生命,却致富了一批又一批居心叵测的阴谋家?商业并购到底水有多深?金融市场中的欺诈何其多,然而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呢?金融市场是赌场?谁在背后操纵着世界各国的政坛?金融机构的“保护伞”是什么?谁主宰着这充满着贪婪与杀戮的金融江湖?
  • 最受欢迎的哈佛经济课

    最受欢迎的哈佛经济课

    本书汇集了哈佛教授对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和经济常识的生动解读,把深奥难懂的经济学知识以案例、故事的形式还原为浅显易懂的事理常规,细致讲解了我们每个人的收入、消费、缴税、投资理财、职业规划乃至婚姻选择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和规律,使读者可以更加理性地规划自己的经济生活、找到投资理财的诀窍。
  • 最神奇的经济学定律

    最神奇的经济学定律

    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从事着怎样的职业,生活在怎样的人生状态里,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也总有针对各种问题总结出的原理或定律。本书介绍了80个神奇的定律,从生活化的场景出发,从经济学家的视角分类解读,力图为读者呈现浅显易懂的经济学定律。
  • 笑话中的经济学

    笑话中的经济学

    经济学是研究人的行为活动的学问。具体说来,就是研究如何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效果,如何在各种可能的选择中,在各种主观与客观、自然与人际条件的制约下,选取代价最小而收效最大的那种选择。本书可谓是雅俗共赏。对于普通读者而言,可以借助一个个笑话所蕴涵的道理,轻松地理解原本“深奥”的经济学原理,满足“学点几经济学知识”的愿望;对于经济学的专业人士来说,读这本书则可以增加一个新的认识角度——原来经济学也可以如此“演义”,如此“娱乐”,权当闲暇之余的休闲阅读。
  • 国富论(超值金版)

    国富论(超值金版)

    不论该国的土壤、气候和面积状况如何。国民生活供给情况的好坏都由这两个因素来决定。,一国国民每年消费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包括本国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得的物品),都来源于国民的劳动。国民生活供给情况的好坏,取决于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与消费者人数的比例大小。这一比例对任何一国国民来说,都受制于两个因素:第一,本国国民运用劳动的熟练程度、技巧和判断力;第二,本国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的比例大小
热门推荐
  • 修罗小姐养成记:绝杀媚世

    修罗小姐养成记:绝杀媚世

    她,身为神兽大陆四大家族之一北野家的大小姐,却在幼时亲眼目睹父亲为了家主之位将母亲交予他人凌辱,事后竟残忍地杀害了母亲。从此,她成为了傻子,任人欺负。她,响彻黑道的杀手女王,却在一次猎杀时遭人设计被俘。逃生之时,她化为修罗,却是力竭而死。不料,天不亡她,竟是借了她的身重生。身经幽紫凰火的炼体,那绝世的天赋让人惊叹。很好,从今以后我便是你,杀母之仇我替你报。那些欺负过你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你不是渴望权力吗?那么我给你。当你拥有至高权力的时候,我就会将你狠狠地推下,看着你一无所有的苟延残喘。还有你们,站在世界的顶端又如何?我若是要你的命,谁都阻挡不了。这神兽大陆的天,是时候要换一换!且看她,一个异世的灵魂,如何携手美男,改写这神兽大陆的历史!==========================================领养开始揽月由亲yxcjlcyx领养溟河由亲幸福爱随缘领养梦回由亲寒诺夕领养访风由亲季末忧殇领养傲之由亲羽洛溪领养古痕由亲夜紫雅领养莫由亲妮儿领养黛靥由亲雪静领养萌萌由亲回忆领养修在移动手机阅读平台上使用的名称为《修罗小姐养成记:绝杀媚世》
  • 战帝系列(二)

    战帝系列(二)

    相距半里的遗恨湖内,一如既往地亮着点点灯光,灯光与湖水相映,颇有绮目炫迷之色,让人恍惚间以为这不是一大武界门派,而以为是声色犬马的场所……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不要丢下相公我

    不要丢下相公我

    宠文,绝世宠文,亲们记得收藏一个哈!大么么。《盲妃十六岁》【宠文,甜蜜一对一,无背叛,无虐身虐心。】她是丞相府人人可欺的瞎子三小姐。她的生命里只剩下那只陪伴了她三年的狗。她不知道他的颜色,但却问过下人,他们告诉自己,这是一条黑色的狗。她不知道黑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却依然相信。所以给它取名:小黑。还记得,娘临终前抓着她的手,对她说,“唯一,不要难过,上天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她那时才六岁,她不懂,却依旧点头。十六岁这年,她明白了。娘说的这扇窗,就是龙殇彦。她不懂,丞相府里的大姐和二姐都被夸的美若天仙,可他却依然要娶她,他就像天上的云,而她,就是地上的泥。她不懂,为什么每次他都霸道的抓着她的手,任凭她怎么挣扎,都不放开。她不懂,不懂的太多太多…她像个受伤的小兽,习惯了孤独,习惯了黑暗,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抗拒着任何人的靠近,包括他。可他却硬闯入她的心中,不肯离开。他会抓着她的小手,放到他的脸上,告诉她:“唯一,记住我的样貌,一点点的记住。”他会在她跌倒之际,紧紧的抱住她,告诉她:“唯一,不要怕,我永远在你身边…”他还在伏在她耳边,轻轻的说道:“唯一,今生,我就是你的眼。”后来的后来,他再次告诉自己,陪伴了她那么长时间的黑狗,其实是白色的。这次,她相信,因为她明白了,这个世界,只有他,永远不会欺骗她。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幻。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眼前…★【片段一】“不要…不要过来…”她像只受惊的小鹿,听着耳边渐渐朝着自己走来的脚步声,吓的抱着自己的身子,惊恐的瞪着前方,晶莹剔透的眼睛里却没有任何焦距。“唯一,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他一身大红喜袍,清隽的面庞满是怜惜。“不要…不要过来…求你了…”她感觉到了他的呼吸,离自己好近,吓的啜泣,身子不停的颤抖。“好,我出去,别哭了,我出去…”人人敬仰的谪仙三王爷,大婚之夜睡书房,人人传言,新王妃不受宠。却不知,其实是他们的三王爷被赶了出来,不受宠的…是他。【片段二】他将她手中脏兮兮的‘黑’狗提了起来,唯一立刻像乍了毛的猫,抓着他的手臂,“还给我!把我的小黑还给我”。“你亲我一下,我就还给你。”他故意将脸凑到了她的嘴边,坏坏一笑。
  • 资治通鉴·菁华(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资治通鉴·菁华(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一部让毛泽东读了17遍的枕边书!解读历史得与失的史学巨著,纵论上下千年的治乱与兴衰!体悟封建王朝的更迭与轮替,品味风云人物的交错与变幻!
  • 少侠,请留步

    少侠,请留步

    他扯开她的里衣顿时愣住,“你,你居然是女人!”林晚镜直翻白眼,你不会是龙阳吧,对女人不行?商大寨主此刻的心情实在是劫后余生后那般欣喜若狂!既然是女的,那还等什么?生米先煮成熟饭再说,到时候你就是想跑,也跑不出我的手掌心!
  • 贤妻良母

    贤妻良母

    {穿越}演绎虚伪变奏曲第一卷:前生她是暗黑系杀手,活的有声有色。再世她是龙家正妻,靠卑鄙手段维护自己龙家主母之位,她可以没有相公,可以没有孩子但不可以没了权势,她要当主母,谁拦路她就砍谁。第二卷:她随夫君高升,位列后宫之妃,这次她要当皇后,谁也别没事给她得瑟,要不然抄你全家。龙潜远:皇族弃子,不是他要报复是他们逼得他不得不铤而走险。王千幻:江湖闻名的幻化公子,在迎婚女主当天弃她而去。闻中尘:龙家长公子西席,龙潜远的智囊,却在不经意的瞬间扑捉道女主露出的马脚,两人纠缠不清。空致净:道家掌门,心无杂念,硬是被一个女人吵的差点自杀。儿童大人:龙归一:桀骜不驯的少年宫中善战的王子女主的宝贝儿子。“我告诉你,是藏獒给我趴着,是蒜苗给我噎着。”龙回一:体弱多病的烧钱精,后宫神秘的少爷美男,女主的宝贝儿子之一。“病了不是你的错,你爸没把你造好更不是你的错,但你生病不死就太那个啦。”龙醒一、龙素心。可爱双胞胎,顽皮的作恶小精灵“妈咪,她们说你害死了我娘亲。”“谁说的,给我把她劈了。”晒月一族:73554685(已满)鸟巢2:79049601(可加)推荐完结文:《阴毒妃嫔》《相公这是21世纪》《低调少奶奶》推荐好友文:鹦鹉晒月《笑看妃乱》*穿越类*【风之孤鸿】《狂夫刁妻》【独孤卫】《我是天山童姥【尘飞星】《弃妇何愁嫁》【夜初】《坏坏相公倒霉妻》鹦鹉的圈子:http://m.pgsk.com/今日看点《皇后》中的子墨
  • 豪门帝少请温柔

    豪门帝少请温柔

    男友精心求婚,却被神秘男子横插一脚,让所有人认为她一脚踏两船的无品女人。然而,这一切只不过是噩梦的开始……“我要你白天为佣,夜为奴,日日夜夜折磨你,以消我心头之恨……”真相大白时被伤的遍体鳞伤的她,转身潜逃。再次重逢,他们的身份对调,他依然霸道且强势:“女人,这辈子你只能是我的,别想再逃!”【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本宫来自现代2

    本宫来自现代2

    选老公一定要选潜力股,身为一个不知是幸运还是杯具的穿越者,我决定,这个潜力股要早早定下,嗯,就他了,一个没了母后的皇子,十分完美的潜力股啊。可是,好不容易等他长大了,他丫的竟然要做皇帝,还打算做一个花心的皇帝,难道我十年来的专一教育失败了?
  • 错恋:第一最好不相见

    错恋:第一最好不相见

    大婚之日,他对她说,我们之间,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联姻。而她,却是因为爱才嫁给她。三年的婚姻里,他们之间相敬如冰,他对她的努力始终视若无睹。三年后他的前女友回国,堂而皇之的住进了原本属于她的卧室。而她,亦失去了腹中的孩子。于是,她终究不堪的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书,狼狈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