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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现代美国的“中国诗群”(5)

而在他此后的作品中,他的嘲弄对象明显地控制了他自己。1919年他在诗集《可爱的陌生人》中写道:“中日诗影响铭刻在这些诗作上,即使当其场景、事件没有明白显示东方色彩时也是如此。然而,这些诗不是模仿而是东方精神之消化,精神产生风格。”

20年代,宾纳在吸收中国诗影响方面,做了更多的努力,他是最早在美国介绍王维和道家诗学的人。20年代中期后,宾纳隐居于新墨西哥州,基本上从美国诗歌的主流中消失,但他继1929年出版《珠峰玉峦》之后,致力于在英语中实验中国诗风,尤其是他的“八行体”,本书下文将谈到。他的诗经常很接近中国诗的境界。例如这一首《两扇窗》:

在我的西窗外,

紫云正在变暗

边上燃着火;

在我的东窗外,

满月已经升起

全是冰冻成。

虽然白昼已过

夜来临,永远来临,

在这个短暂的世界。

8.费克(Arthur Davidson Ficke,1883-1945)

与宾纳齐名的另一个诗人阿瑟·戴维森·费克从1907年起就自认为是日本诗歌和版画方面的专家,很早就开始写这方面的专著。而且他是当时难得见到的排斥中国诗,一心崇拜日本诗的人。他在少年时代就访问过日本和中国,他将两者对比,说中国是一个“巨大肮脏、沉闷、未开化的荒原”。

1920年,他携妻儿与宾纳一起去中国旅行,临行前他写信给当时《诗刊》的副主编尤妮丝·狄任斯说:

“你不必担心我会写这种目前已成为流行病的假中国诗。哈尔(宾纳之昵称)读给我听过几百首他和江亢虎两人炮制的翻译,我听来篇篇一样,乏味极了。”

这次访问中国给他的印象似乎更差,几个月后他写道:“你放心:我没有译过一首中国诗;没有写过一首假中国诗;没有记住一个中国风景或面孔。而且我以后也不会。”

费克为何要如此赌咒发誓,原因不明。但是他不久就自食其言——次年5月《诗刊》上发表了他的十四行诗《史书》(The Book of History),这首诗是他的七首一组的十四行诗《中国导游》(Guide to China)之一。而后,这组诗发表在他在1922年出版的《一个肖像画家的十四行诗》(Sonnets of a Portrait Painter)之中,并且重印于1926年的《诗选集》中。应当说,这是一组写得很认真的诗,现在某些美国诗歌史谈到费克时已经没有多少话,关于他的作品,却只提这一组诗。在《诗选集》中我们还可读到他的其他中国题材诗,如《梦见一个中国景色》(Dream of a Chinese Landscape),一首写得很美的自由诗。他的诗风也由于耽读中国诗画而变得清澈明朗,有一种流畅自如的美。

不管他原先如何拒绝写中国题材诗,自1920年起他写了不少,而且写得很好。30年代他继续写了不少中国题材诗作。1927年他发表长诗《基督在中国》(Christ in China),1945年他逝世时,宾纳在《诗刊》上发表悼文,说他在20年代“转变了信仰”,最后完全沉浸于中国美术哲学之美中,而且他关于这些课题所作的大量尚未发表的笔记价值无与伦比。

笔者在纽约市立图书馆档案室找到了费克这些未发表的笔记,从中可看出一个明显的趋势是,有关中国艺术的材料比例逐年加重。几份手稿,如《中国美术札记》(Notes on Chinese Painting),《中国古代风景画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Ancient Chinese Landscape Painting),以及在哥伦比亚大学讲授中国画的讲稿,都已相当完整,插图照片整齐,几乎立即可供出版。其中尚有一份《费克所藏中日画目录》,内容几乎全是中国画,只有三幅日本画,而他原先号称日本美术专家!

有人认为费克对中国和日本态度之变化,是因为30年代初日本开始侵华,费克出于义愤而憎恨日本。笔者找不到材料来证明这一点。相反,即使在二次大战期间,1941年费克还做过关于日本美术的演讲。我个人觉得费克出于个人原因,开始时对中国艺术和诗歌采取拒绝态度,但不久还是被中国艺术之美征服了。例如,在1921年的一首诗《一个晚明诗人之墓》(Tomb of a Late Ming Poet)之中就可以见到他对中国诗歌的崇敬心情,而《三国演义》的序诗也被写成一首情景交融的好诗。

9.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

现代美国最重要诗人之一沃莱斯·斯蒂文斯也曾是“中国式”诗人。

我们上面提到过蒙罗并不很欣赏“高度现代派诗”,但对斯蒂文斯却是另一个样。弗莱契在回忆录中提到:

就我记忆所及,蒙罗“发现”并且非常欣赏的唯一“高度现代派”诗人是沃莱斯·斯蒂文斯。这可能是因为斯蒂文斯那种独特的克制陈述式浪漫主义投蒙罗所好,因为斯蒂文斯这种诗风与她钦慕的中国艺术相近。

近人对斯蒂文斯所做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斯蒂文斯本人很早就熟悉中国诗。早在1909年他在给未婚妻的一封信中就引了王安石的一首诗,并大加赞赏。从斯蒂文斯的通信中看来,中国艺术品,尤其是绘画和瓷器,给他的印象更深,他的早期诗明显地从中国艺术中找到灵感。

1916年他在给蒙罗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投射出自己的心绪、情感等,影响了自然物。”

这话是斯蒂文斯“主观整理客观”诗学命题的最早阐述,即认为客观世界或经验是混乱无序的,只有艺术观照艺术形式才能赋予经验以秩序,文学史上称这种观点为“进取的形式主义”(aggressive formalism)。

在此信中,他接着写了一段诗作为例子:

一个北京老人

观察日落,

在渐渐变红的北京。

一个静坐着,用主观意识观照并且包容客观世界的中国哲人——这是斯蒂文斯无法忘怀的形象,甚至成为他的诗学的源头。

而这个形象在他作于新诗运动阶段的诗中反复出现。他另一首著名的诗《六个意义深远的风景画》(Six Significant Landscapes)中的第一首:

在中国,

一个老人坐在

松树的阴影里。

他看到飞燕草,

蓝的、白的,

在树荫的边上,

被风吹动。

他的胡子也在风中飘动,

松树也在风中翻动。

河水也像这样

漫过水草。

斯蒂文斯重复了他的想法:观照日落的老人看到北京全城变红;观看飞燕草被风吹动的老人也看到一切景物也像他的胡子一样在风中飘动——主观观照投射于客观,并且改造经验。

在另一首名诗《我叔叔的单眼镜》(Le Monocle de Mon Oncle)又出现相似的形象:

难道是无所事事,那些中国老人

不是坐在山池边整理衣衫,

就是在扬子江上仔细端详自己的胡子?

斯蒂文斯第一首获得诗坛一致赞叹的诗,是刊于《诗刊》并且得奖的那首著名短诗《坛的逸事》(The Anecdote of the Jar),笔者很怀疑他所说的象征着审美想象力的坛是一个中国瓷花瓶,而不是使济慈狂喜的希腊古瓮。当时引起不少诗人赞赏的厄普瓦德的诗,其中所说采撷香瓣的中国花瓶,就是用的相同的词:a Chinese jar。

我们对照斯蒂文斯在几乎相同时期(1916年7月)发表于《诗刊》上的诗剧《三个旅游者观日出》(Three Travellers Watching Sunrise),就可找到有力的旁证。和《坛的逸事》一样,这部诗剧也是蒙罗最欣赏的,得到过《诗刊》的诗剧竞赛奖。斯蒂文斯点明了这三个旅行人(西方读者马上会想起《圣经》中的东方三贤哲)是中国人,下面这段诗说明斯蒂文斯的人物还是那些陶醉于审美观照的中国哲人:

假定我们

是画在瓷器上的三个人物

正如我们坐在这儿,

而我们就被画在这个瓶子上,

而此地的那个隐士,

举起蜡烛看我们,

会感到很奇怪;

但是假定

我们被画成武士,

他手里蜡烛就会颤抖;

或者,假定

我们被画成三个死人,

悲伤会使他

看不见最稳定的光。

哪怕是皇帝本人

拿着蜡烛

情况也一样。

画在瓷器上的人物

会使他忘了瓷器本身。

而《坛的逸事》则说:

我把一口坛放在田纳西,

它是圆的,置在山巅。

它使凌乱的荒野

围着山峰排列。

于是荒野向瓶子涌来,

匍匐在四周,再不荒芜。

瓶作为艺术想象力的象征,它具有形式的本体完美性(圆的,或画着不同的人物),因此能整理混乱的客观世界,或在别人心里引起相应的感受。

斯蒂文斯作品最早的评论家之一,戈兰·B·孟森(Gorham B.Munson)写道:“无可否认,他既受到法国诗影响,也受到中国诗的影响……由于他这种训练有素而且行之有效的细腻作风,斯蒂文斯一直被人称作是中国式诗人。”

10.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1868-1950)与其他谣曲诗人

芝加哥诗派三主将林赛、马斯特斯、桑德堡,都受中国诗风感染,但路子各有不同。

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匙子河诗集》1915年出版时,轰动一时,庞德当时认为他是美国自由诗最出色的诗人,把他比作李白。其实马斯特斯这部诗集的风格是现实主义的。

马斯特斯夫人曾回忆起马斯特斯从芝加哥唐人街得到的诗材。马斯特斯的诗风接近现实主义,他对生活的观察是仔细的:“我们多次上中国饭店。麦克多格尔街的‘竹馆’是那个地区人们都喜欢的饭店,但我们也经常到阿瑟港和唐人街其他地方去。马斯特斯一直很喜欢中国人。”

《匙子河诗集》中唯一的中国鬼叶保的故事很惨,主人公好像是个中国青年:

他们把我送进主日学校,

在匙子河镇,

想让我丢开孔子信耶稣。

要是我强迫他们丢开耶稣信孔子,

我的结局也不会更糟。

因为哈里·威利,神父的儿子,

从我背后偷偷摸上来,

毫无警告,好像开玩笑,

拳头一挥,

把我的肋骨打进肺里。

我再也无法葬在北京先祖的墓地,

也不会有子孙在我墓前祭奠。

幽默揶揄的调子,反衬对悲剧主人公的同情。

马斯特斯1921年出版的诗集《广阔的海》(The Open Sea)中有一首较长的诗《施龙谈玄奘》(Hip Lung on Yuan Chang),模拟华人的洋泾浜英语,讽刺教会在唐人街的传教活动。1924年的《匙子河续集》中则有一首华人怀乡题材的诗。1931年的诗集《荔枝》(The Lichee Nuts)则全写的是美国华人生活。马斯特斯可以说是美国现代最关注唐人街华人生活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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