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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高跟鞋下的转型民国

于鹏远

民国时期,中国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逐渐转型。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之下,国家的社会结构、价值体系、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医疗教育、生活器物、语言词汇等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张爱玲曾在《沉香屑·第二炉香》写道:“整个世界像一个蛀空的牙齿,麻木木的,倒也不觉得什么,只是风来的时候,隐隐的有一点酸痛”。此时的中国,仿佛这蛀空的牙齿,麻木木的。但它面临的何止是“一点酸痛”那么简单呢?此时吹来的风,是强大的西风。它迫使中国面临社会转型时所带来的剧痛。社会各阶层的种种事物,都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革。而这种变化,也能从女性脚下穿的高跟鞋看出来。

1917年,蒋梦麟回忆自己离美返国,在回到上海时,看到上海街头高跟鞋的流行景象:

“到处可以看到穿着高跟鞋的青年妇女。当你听到人行道上高跟皮鞋的急骤的笃笃声时,就能知道年轻的一代与她们的母亲已大不相同了。过去的羞怯之态已不复存在,也许是穿着新式鞋子的结果,她们的身体发育也比以前健美了。从前女人是缠足的,天足运动是中国改革运动的一部分,开始于日俄战争前后,但是在辛亥革命成功以前进展始终很慢。我想高跟鞋可能是促使天足运动迅速成功的原因,因为女人们看到穿起高跟鞋婀娜多姿,自然就不愿意再把她们女儿的足硬挤到绣花鞋里了。”

蒋梦麟是留美派,思维新潮,受西化影响颇深,其回忆录就径直名曰《西潮》,自然对国内接受外来的高跟鞋持有欢迎的态度。他甚至认为是高跟鞋促使“天足运动”迅速成功,仿佛高跟鞋是天足的解放者一般。但远在长沙的黄醒的态度则明显不同。在1919年9月22日的《体育周报》上,他曾以“脚的解放运动”为题,谈到中西的女足其实都有解放的必要。在写到西式女鞋时,黄醒说:

“外国女子的脚,又怎样呢?也可以看他的鞋子了;他们的鞋子也很尖,也很瘦;甚至一位大胖子也穿很尖很瘦的鞋子;若是用比例尺将西洋肥胖女子同中国女子比算起来,恐怕她那脚也同三寸金莲一样。……在我眼中见过的人,无论何种国的,我都觉得她那脚有解放的必要。”

此文虽没有明文提及“高跟鞋”,仅用“西女鞋”泛而言之。但当期报纸登出中、日及西洋鞋式之图片,图片中西女鞋则明显为高跟鞋。可见在蒋梦麟眼中为天足“解放者”的高跟鞋,在黄醒的眼中恰恰是天足的“束缚者”,与“三寸金莲”无异。可见当时人们对高跟鞋的复杂感情。

这种复杂感情,到二、三十年代仍在持续。一方面是留洋的新女性、大都市的摩登女郎开始穿上华丽的旗袍、美丽的高跟鞋,在街头招摇、吸引眼球;而另外一方面,是知识界对于高跟鞋的警醒与反思。那时有很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对于高跟鞋并不认同,最常见的指责就是像前文提及的黄醒一样,将高跟鞋比附于中国古代“缠足”的恶习,对之进行口诛笔伐。比如1921年9月《妇女杂志》所载的《女子服装的改良(二)》一文就对女性的衣、裙、冠、履提出了改良的意见,其中关于“履”这一条,作者羆士写道:

“近来妇女,喜穿西装之履,窃以为非善策也。盖西装之履,其头既锐,其底复窄,且后踵又过高。夫头锐,则御之者足趾过于挤逼,致有生胝之弊;底窄,则横迫足部,有碍血脉流通;踵高,则足部重心力不能均平,趾部受压过甚;三者皆非卫生之道。故欧西生理学家,力劝人勿用此种履,至比之于中国之缠足,非苛论也。吾国女子,近始脱离缠足之苦,乃甘作第二次别派之缠足乎?”(46页)

此时,作者还只用“西装之履”,没有直称“高跟鞋”,文章写得半文不白,仿佛胡适说自己的新诗是“放大了的小脚”。羆士对高跟鞋的态度,虽以反问方式表达,然亦非常明显,即高跟鞋不过是“第二次别派之缠足”。1924年第10卷4号的《妇女杂志》则有人直接劝告女士们“袜子不一定用丝,鞋不要高跟,最好自己做的,因为皮底的不如布底的好”。这篇文章,作者用了“高跟”一词,简单地说出皮底鞋不如布底的好。

但无论是这些知识人说高跟鞋如缠足一般恐怖也好,或直接进行实物比较,证明高跟鞋不如布鞋舒服也罢,西化的大潮毕竟已经全面侵袭而来,这浪潮将《体育周报》、《妇女杂志》专栏作者们的微言大义、正言劝告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逐渐为人们忘记。有人在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广州女学生时就说:

“女学生,朴素诚实的,固不能抹煞,而妖冶玩艳的实居大多数。她们上课走读,稍微差些;如果遇着星期日或放假的时候,出街便打扮得光怪陆离,短其袖,高其裤脚,窄其腰,高其鞋,还不算怎么一回事,那几十块钱一件的衣,几十块钱一套的嵌衣边的裙,几十块一对的鞋,她们还不觉得怎么贵。”

从此段文字可见当时高跟鞋之流行程度,也可见专栏作家文字劝告的效果之差了。难怪到了1924年,还有人犹如推石头上高山的西西弗斯,继续在《妇女杂志》第10卷第5号上发表文章,对知识阶级的妇女们提要求说:

“你们最好把你们自身来做个社会改革的模范,实行人格的感化,再用口头来宣传。这样对于风俗的改良,坏嗜好的废除,不会不见功效的,否则,你们口头上尽说着,实际上对服装方面却天天趋于奢华艳丽,那么你们即使嘴巴说破,什么服装朴素,耳环不应穿,铅粉不应涂,高底鞋不应着,都是丝毫无用的;非特无用,且一律模仿你们的。”

但说教式的劝说似乎还是无效,知识女性们也如广州那些女学生一样,开始穿着高跟鞋招摇过市,而爱美的女士们也开始竞相模仿。而这一模仿,就真的模仿开了。高跟鞋的脚步声开始响彻在中国的大江南北的寻常陌巷之间、石榴裙之下。笔者曾在山东画报出版社的《老照片》第二十四辑中看到过一帧身着婚礼服的冰心的照片。照片上冰心所穿的那双白色的高跟鞋给人印象尤深。冰心曾回忆:“我们的婚礼是在燕大的临湖轩举行的,一九二九年六月十五日是个星期六。婚礼十分简单,客人只有燕大和清华两校的同事和同学,那天待客的蛋糕、咖啡和茶点,我记得只用去三十四元【1】。”从高跟鞋,到蛋糕、咖啡,我们已经看到了1929年中国知识圈内的西化痕迹。而知识女性、女作家张爱玲就曾在《童言无忌》一文中用更加直白的口吻写道:“十岁我要穿高跟

鞋”。张爱玲十岁时是1930年,正好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开始。这一句简单的欲望,无疑也代表着中国正在逐步地转型。

知识人看到自己文章的良苦用心仿佛春风过驴耳,完全起不到作用,这让他们颇为担忧。于是一些知识人又开始在《东方杂志》重新地“苦口婆心”,提醒着人们高跟鞋的坏处了。1931年第17卷第5号的《妇女杂志》就有李一粟的专文“从金莲说至高跟鞋”,他写道:“我以为穿高跟鞋,根本就是变态的缠足。缠足固然要反对,高跟鞋更不应让它有存在的余地。”看这“更不应让它有存在余地”的口气,仿佛高跟鞋是魔鬼撒旦,最好直接打入阿鼻地狱,永不复生为妙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篇文章中(同样在刚才张爱玲的“呐喊”中),我们已经看不到类似于“西女鞋”、“西装之履”、“高其底”或“高底鞋”这样的词汇了,我们看到的是“高跟鞋”三个字。

1934年10月《东方杂志》第31卷第19号一位名为“克士”的作者也在杂志上撰文“关于妇女的装束”,文中写道:

“不久以前,中国多数女人就都有缠足的,穿着尖小的鞋子。行走时扶墙摸壁,走不动。如果把它当作刑罚看,大概不是很轻的刑罚吧?现在这种‘恶习’是渐渐的去掉了,但是那‘瘾’还没有戒除,穿西洋的高跟鞋子来代替。”

此文作者态度相对平和,不再反问“乃甘作第二次别派之缠足乎”这样的问题,而是直接用不无揶揄的口吻说,中国女性的缠足“瘾”还没有戒除,虽然已经放了天足,但却又用高跟鞋来替代。

同一期《东方杂志》还有一篇赵竹光先生撰写的“高跟鞋对于妇女健康之影响”。赵先生从生理医疗的角度论及了高跟鞋的危害。他在文中评论道:

每次当我在马路上见着那些穿着高跟鞋“步履维艰”的女子在跑着路的时候,往往使我联想起从前女子缠脚的悲剧来。因为我的先母是缠过脚的,所以她在我少时就把其苦处告诉我。现在缠脚之恶习是没有了,但好好的一对脚而套上一对畸形的鞋——高跟鞋,其对于一个人的身体健全之影响,虽无缠脚之甚,其实也就差不多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又看到了缠足与高跟鞋的比较。当然,这种比附,并非是民国时期中国人的发明创造,因为西洋人也会“心理悠同”地由缠足的小脚联想到高跟鞋。被迫向乾隆行“单腿下跪”礼的英国使臣马戛尔尼早就曾回忆道:

中国将女人较小的脚趾挤压放入婴儿鞋中,此种习俗极其扭曲变态,吾人绝无为此种习俗辩解之意。然而,被世俗时尚所扭曲、蒙蔽者甚伙,就连在贫苦阶级之上的中国绅士们,亦将此视为女性之成就,不可或缺。不管怎样,或许我们西方人也不能免于类似的愚昧。虽然我们还没有像中国人那样走极端,但我们自己也是这类事物的崇拜者:绷紧的鞋子、高跟鞋子以及笨重的鞋扣。如果说这样没有使淑女们的脚致残,但它们也受压迫甚多。而这种压迫,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止。

没想到马戛尔尼这西方的大老爷们儿看到中国女人们的小脚,一方面是斥责,一方面却也能想起西方女士们的高歌鞋来反思一番。但西方女士们可没想这么多。长沙雅礼护校的美国校长何爱德,就曾回忆自己1936年的业余生活,是乘坐着湘江的划子,到江中的橘洲岛的俱乐部进行社交生活,她回忆当时“穿着长长的晚礼服到橘洲岛的俱乐部可决非易事。所有的女性都是穿着平底鞋,然后将高跟鞋放在包里。抵达‘万国俱乐部’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坐下来换鞋”。

反正无论知识界如何地反思、反问,怎么样地从恶俗、生理卫生去解释高跟鞋的种种坏处,高跟鞋伴随着西方的娱乐生活,伴随着电影、舞厅,势不可挡地进入了中国的市民生活。就连知识界的妇女们也开始从善(或从恶?)如流地接受了高跟鞋。同时,有学者指出旗袍与高跟鞋的关系:“从30年代起,无论是穿中式旗袍,还是西式长裙的女性,脚上无一例外都是一双高跟鞋。这可是从当时的月份牌广告,或影刊画报上的美女倩影中得到的证明”。正是因为高跟鞋在三十年代的风靡,于是便有张爱玲们开始“童言无忌”地大叫“我要穿高跟鞋”;于是,新感觉派的穆时英也开始大胆地描写咖啡厅、舞厅。他在《上海的狐步舞》里就如此写道:“精致的鞋跟,鞋跟,鞋跟,鞋跟,鞋跟。飘荡的袍角,飘荡的裙子,当中是一片光滑的地板。”而这个在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鞋跟”显然不会是布鞋的。

当年的知识女性,显然也同留洋、西化、摩登、新思想等关键词有着种种联系与联想,如前文提到的“海归”女作家冰心。前文还提到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妇女杂志》有文章反问当时的女性“乃甘作第二次别派之缠足乎”?著名学者季羡林或许没有读到过这篇文章,也没有责任帮助女性回答这篇文章。但他的一段回忆却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最鲜活的答案。彼时他还在山东省立济南高中读书,国文老师是“左联五烈士”之一的胡也频。胡也频的夫人、著名女作家丁玲也因为胡的原因来到了济南。季老回忆:

济南那个路,跟上海比不了——不平。特别是(山东省立)高中,外边是下坡,垫着石子。丁玲(那时)穿着高跟鞋,身体挺胖的,(走路不方便),结果胡也频成了她的手杖了。没有胡也频帮她,她走不了路。

显然,身体肥胖、小心走着坡路的丁玲,要注意脚下的低洼不平的道路,无暇去看《妇女杂志》这篇文章,也没有心思去回答作者羆士提出的问题,也更不会去想有没有模仿她了。另外,值得提一句的是,民国时代的男士流行戴毡帽、手持文明杖,季羡林无意识的比喻,却散发着时代的气息。丁玲女士不用像男人那样手持“文明杖”,因为胡也频就是她的“文明杖”了。

如果“以老公为文明杖”的丁玲,看起来似乎略为夸张、颇有些兴师动众,那相比起民国名媛林徽因来,则又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矣。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林徽因患肺病,在香山疗养,徐志摩常去看望。林徽因的堂弟林宣曾回忆:“林徽因很在意穿着的高雅,形体的优美,就连在香山上养病,也还是穿高跟鞋。……穿高跟鞋,上坡容易下坡难。走下坡时,就常由他和徐志摩左右搀扶托举着下来。”

看来,丁玲也好,林徽因也罢,这些民国时代的新女性们,都颇热衷于西式的高跟鞋。她们深信“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在舒适和魅力中间选择了后者。难怪有人笑言,昔日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便能撬动整个地球”,对女人来说,这个支点便是高跟鞋那一方小小的高跟。当然,看待任何事物都需要有辩证的眼光,高跟鞋虽美,让男人们拜倒在石榴裙下,但穿戴过多,也容易损害健康。然而,高跟鞋既非民国一些知识分子所言的裹小脚的酷刑,也非现代广告所宣传的,或现代女性们所想象的征服男人的工具。说它对于身体健康不利,或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必要将其妖魔化成缠足的工具,好比糖果味道甜美,但多吃也有让人肥胖、患糖尿病等不利因素,但我们也绝不会说糖果就是慢性毒药一般。高跟鞋只不过为女性提供了多一种的装饰选择。在传统社会朝现代社会转型中,必然会产生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与选择,高跟鞋不过是众多鞋子种类之一,穿与不穿,应该取决于女性自身的选择,而非言语或道德上的恫吓或劝告。

(作者简介:于鹏远,湖南长沙人,硕士,供职于湖南广电,文史爱好者。近期将与陈先枢合作出版《外国人眼中的老长沙》专著。)

【1】见“我的老伴吴文藻”,《冰心名作欣赏》,中国和平出版社,1994年,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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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