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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孤寂(1)

这是个愉快的夜晚,我感到通体舒泰,每个毛孔都洋溢着欢乐。我在大自然里来回地走,踏访了她部分领地,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我沿着铺满石块的河岸漫步,只是随意穿了件衬衣,虽然天气多云且风很大,实在是有点凉;我看不到有什么能让我特别留意的东西,附近所有的风物对我来说已是异常熟悉。牛蛙奏响号角迎接黑夜,吹得湖面水波荡漾的凉风送来夜鹰的欢唱。迎风摆舞的赤杨[465]和白杨[466]令我心旌摇动,几乎无法呼吸;然而,我宁静的思绪就像湖面,只有微澜轻漾,而无浪花翻滚。这些晚风吹起的细碎涟漪和平滑如镜的水面相同,都离狂风巨浪远着呢。尽管天已全黑,风依然在森林间吹拂和呼啸着,水波依然拍打着湖岸,而有些动物则开始用它们的歌曲哄其他动物入睡。周遭并非全然的安宁。最狂野的动物并没有安息,而是在搜寻它们的猎物;狐狸、臭鼬[467]和野兔如今肆无忌惮地在田里和林间奔走。它们是大自然的守护者,是连结生气蓬勃的白日的纽带。

回到木屋时,我发现有些客人已经来过,并留下了他们的拜帖,或是一束鲜花,或是常青藤编织的圆环,或是用铅笔写着名字的山核桃黄叶或者木片。很少来到森林的人在路上会拿些森林里的小东西在手里把玩,离开时再有意无意地留下。有人曾剥下柳条的皮,把它做成指环,留在我的桌子上。我总是能知道在我离开时是否有客人来访,判断的依据要么是弯曲的树枝或草丛,要么是他们的鞋印;我通常还能知道他们的性别、年纪或者人品,这要看他们留下的蛛丝马迹了,比如说丢在地上的花朵,或者被拔起来又扔掉的青草,有人甚至会把青草带到半英里外的铁路那边才丢弃,又或者是久留不散的雪茄或烟管的气味。不仅如此,我常常因为嗅到烟味而发现六十杆地以外的马路上有个人正在经过。

我们的空间通常是足够大的。我们想要的东西并非都是触手可及。我们的门前不总是茂密的森林和天然湖,而总是一片我们熟悉和使用已久的空地,多少经过打理,也已围上篱笆,是从大自然那里抢夺而来的。我有何德何能,这大片良田与美景,外加数平方英里人迹罕至的森林,竟然遭到世人的遗弃,完全归我所有和独享?我距离最近的邻居有一英里之遥,除非爬到离我自己的木屋半英里的山顶上去远眺,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放眼望去都看不到任何房子。我触目所及皆是私家专享的树林;远处能看见紧挨着湖岸的铁路,对岸则是隔开那条林间小路的围栏。但总的来说,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就像大草原般孤寂。这地方固然是在新英格兰,但说它位处亚洲或者非洲亦无不可。实际上,我拥有专属的太阳、月亮和星星,以及一个小小的世界。夜晚不曾有过客途经我的房子,或者来敲打我的门扉,仿佛天地间唯我一人而已;除非是到了大地回春,每隔很长时间就会有人从镇上来钓鲇鱼[468],但瓦尔登湖里哪有多少鲇鱼呢,那些人的垂钓多半是徒劳,所以他们很快就会离开,带走通常轻飘飘的鱼篓,“将世界丢给黑暗和我”[469];而到了漆黑的深夜,则不会有任何住在附近的人来光顾。我相信人们普遍还是有点害怕黑暗,尽管所有的巫师都已被吊死[470],基督教和蜡烛也已进入人们的生活。

然而我有时候深切地感受到,最美好、最温柔、最纯洁、最鼓舞人心的相处,很可能是人和自然的相处,哪怕对可怜的厌世者和最忧郁的人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人只要心智健全,又生活在大自然里,那就不会为任何事物感到忧伤。在健康而纯洁的耳朵听来,风暴无非是埃俄洛斯[471]的音乐。没有任何东西能迫使纯朴而勇敢的人陷入庸俗的悲哀。只要把四季当作朋友,我相信没有任何事情能让生活成为我的负担。今天下了一场温柔的雨,浇灌了我的菜豆,促使我留在屋内,它并不沉闷和忧郁,而是给我也带来了好处。虽然因为下雨,我无法去锄地,但下雨比锄地有价值多啦。就算这雨下了很久都不停,导致种子在地里烂掉,种在低处的土豆颗粒无收,它依然有益于高处的青草,而对青草有益,就是对我有益。有时候,当我拿自己和别人比较,我得到的诸神的眷顾好像比他们要多,比我应得的多得多;似乎我有证书和保单在他们手上,而我的同胞则没有,所以我得到特别的指引和保护。与其说我在阿谀自己,倒不如说是诸神在奉承我。我从未觉得孤单,或者说从未因为感到孤寂而郁郁寡欢,但有一次,就是在我搬到森林里一两个星期以后,有那么一个小时,我有点怀疑若想过上安宁而健康的生活,也许有必要与他人为邻。我当时觉得独处是很不愉快的。但我同时又发现我的情绪有点不对劲,并预感到它迟早会恢复正常。就在那场令我产生这些想法的细雨中[472],我突然感受到与自然相处是如此的美好和有益,就在那淅沥的雨滴中,在木屋周边所有的声响和景物的陪伴下,一种无穷无尽而又难以言喻的友爱在我心里油然而生,又像空气般紧紧将我包围,于是想象中那些与人为邻的好处统统变得微不足道,我自此再也没有过那样的念头。松针也似有同感,纷纷膨胀起来,和我成为知交好友。我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里有某些和我气味相投的东西,尽管这里是人们惯常所说的荒凉之地,而且也明白了和我血缘最近、最具人性的,既不是素昧平生的路人,也不是相识多年的村民,而是这个我再也不会感到陌生的地方。

哀伤者因为悲痛而早夭;

美丽的托斯卡尔的女儿啊,

人们在世间的日子真的很短促。[473]

我有些最愉快的时光,是在春秋两季漫长的大雨中度过的,那些风雨从午前下到午后,将我禁锢在屋里,幸好我很喜欢听那永不止息的呼啸声和滴答声;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从早晨静静地坐到黄昏,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许多事情。每当那些迅猛的东北风夹雨袭击镇上的楼房,各家各户的女佣拿着拖把和水桶站在门口,把涌进屋内的雨水泼出去,我安然坐在小木屋的正门,也是唯一的入口之后,彻底地享受着它的庇护。有一天下起很大的雷阵雨,有道闪电劈中湖对岸一棵高大的刚松,从上到下划出一道非常明显的、螺旋状的凹痕,大概一英寸深,四五英寸宽,就像人们刻在拐杖上的纹饰。那天我从它旁边经过,抬头看见那道伤疤,很震惊地发现,它比以前更加显眼了,尽管那道可怕而不可阻挡的闪电从于人无害的天空劈下来,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人们常常对我说:“我总觉得你住在那边会感到孤单,会希望身边有人陪伴,尤其是在下雨雪的白天和夜晚。”我很想如此回答:我们寄居的这个地球无非是太空中的一点。和浩茫无际、连我们的仪器都测量不出其直径有多大的宇宙相比,在这个星球上居住的两个人,哪怕隔得再远,又能有多远呢?我为什么要感到孤单?难道我们的星球不在银河系里吗?在我看来,你这个问题压根没问到点子上。什么样的空间才会将一个人和他的同胞隔开,并让他感到孤寂呢?我已经发现,两个人的腿再怎么走,也无法让两颗心靠得更近。我们最想挨着什么住呢?对许多人来说,肯定不是火车站、邮政局、酒吧、大会堂、学校、杂货店、灯塔山[474]和五点区[475]之类的,肯定不是这些最多人汇聚的地方,而是那亘古不变的生命之源,我们一切经验所由发端的源头,就像垂柳总是生长在水边,努力把它的根朝水源伸过去。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做法,但聪明人只会在这样的地方挖好他的地窖……有天傍晚,我在走回瓦尔登湖途中赶上某个同乡,他已经积累了所谓“可观的财产”,不过我不曾好好欣赏过他的地方。当时他赶着两头牛去市场,问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放弃舒舒服服的生活。我说我更喜欢无牵无挂、可以轻装上路的生活;我并不是在开玩笑。随后我回到家里,轻松自在地躺到床上,留下他摸黑在泥泞的土路上跋涉,向着光明镇[476]而去——那个地方他大概要到天亮才能抵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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