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他没有说话,因为不习惯这种尴尬的沉默,时光流逝的速度好像突然慢了下来。也许他觉得我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是个不能忽略掉的线索,书里的大侦探有时都像他这样不顾他人的感受突然缄默。为了转移注意力,让自己放松下来,我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除了布莱克先生以外的东西上,于是我又看到了之前曾注意到的摆在布莱克先生一旁的那本书。淡蓝色的封底很惬意,大海的色调让平淡的装帧增色不少,封面也肯定是同样的颜色。因为书的底部朝上,我看不到封面是什么样的,也无从知道书名叫什么、作者是谁,但是看整本书的成色、样式——我几年前卖旧书的经验派上了用场——这书出版有几年了,而且经常被人阅读,否则书页不会有褶皱,边角的颜色也不会发黄。对于布莱克先生来说,书的背景有两种情况,一是布莱克先生最喜欢这本书,二是布莱克先生喜欢这位作家,作家的书他都喜欢,我不过是碰巧看见他在看这本。我只知道布莱克先生对公司职员在知识上的要求很高,但不知道他本人的文化程度怎么样,也从不知道他还有看书这个爱好。我借用大脑发达的联想能力想得越来越广阔,这是转移注意力的手段之一。只是,在我想到布莱克先生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书和喜欢哪个作家时,我卡了壳,因为除了整体的装帧,我看不清书的细节。
“也就是说,菲利普和罗斯是仅有的嫌疑人?才两个嫌疑人,事情就好办多了。以前公司里发生过盗窃案,损失的数目不小,光是那栋楼里就有几百个人,每个人都有嫌疑,那才是真的麻烦。”他的语调不慌不忙,好像在传授某种经验。
“对,菲利普和罗斯。”
我这才发现已经开裂的书脊是斜对着我的,书脊的顶端还露出了发旧的纸屑。我不动声色地又瞧了一眼封底,有两块字号很小的字,通常都是报刊杂志对书的赞美之词,没有实质性的信息。视线离开封底,沿着书脊往上滑去,上面书名和作者应该都有。强烈的好奇心刺激着我的行动,我眯着眼,身子向前探,尽量不引起布莱克先生的注意,还好我做到了这一切。和封底的那些评论一样,作者名的字号依然很小,在我这里看去就是一团模糊得快要消失的灰色,书名要大上两倍,但还不至于看得很清晰。为此,我特意朝边上靠去,然后我看清楚了那串字,书名叫《凡人》(Everyman)。对我来说,只要作者不是太生僻,知道了书名,作者就不再是问题,况且这个作家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除了诺贝尔奖——我觉得这也是迟早的事——所有的奖好像都被他拿遍了,当然我不是说荣誉是肯定作家的唯一标准,而是我们现在缺乏标准,大多数人没有判断力,图书界能做的就是引导读者群到一个正确的方向上去。得奖的不一定是伟大的作家,但一定是正确的作家。
《凡人》我也看过,但现在我没有闲心来一番小说的评论,我只有一股冲动,那就是告诉你书的作者是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我无心介绍这个名字在美国文学界是多么举足轻重,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能说明些什么,但是却倒不出来,就像留在水壶底部的水渍一样,如果没人留意,它将永远留在那里。
“罗斯是谁?和弗吉尼亚认识吗?”布莱克先生问。
“我调查过,表面上看他只是个陌生人,不是朋友,不是同学,甚至有可能连面都没见过。所以他和弗吉尼亚完全不认识,就像网上那些经常搭讪的家伙。”
“表面上看?”他注意到了我措辞的重点。
“对,没有前奏,也没有后续,就这么无缘无故闯入一个陌生人,虽然是在事情发生前。罗斯可能根本不存在,他主页上的照片是某个普通人,跟我们毫无瓜葛。”
“只在虚拟世界中存在?”
“谁知道他是不是真人呢?网络上只有数据,网上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账号。我可以扮演年轻人,扮演老人,或者本色出演;我能变成女人,试着去吸引网上的男人,这很有意思。我可以充当所有角色。当然,我也有虚构人物的权利,随便弄张照片,再挑个名字安在上面,这个人就可能是罗斯。”
“我明白了,有人虚构了罗斯来把你引入歧途,做这事的人就是菲利普。”他满意地点点头。
强装出来的语气掩饰不住我的虚弱,我只好默默地点头,感觉轻松了一点。
“我现在想知道你的看法,布莱克先生。”我郑重地问。
“我很佩服你的猜测,很完美,”佩服的神色穿破他眼睛里那道不清晰的屏障,流泻了出来,“我想我也摸清楚了主谋的想法,菲利普·罗斯,名字就是谜底。”
说完他拿起身旁的那本书,把封面朝向我,淡蓝色突然成了视线里最活跃的一块区域。果然是菲利普·罗斯的《凡人》,大大的书名一旁还印着一面钟,让我想到了前几年在办公室里阅读这本书的情景。当时我不停地抬头看和封面上这面钟差不多的挂钟,因为好像快下班了。过去很久了,如今我也不是很肯定当时的情形。
我顿时恍然大悟:“菲利普·罗斯。是菲利普取的罗斯这个名。”
“我没理由不相信你的猜测了,看来菲利普也喜欢菲利普·罗斯,所以才没经过思考取了这个名字。我怎么没发现他还喜欢罗斯?我们的话题应该会很多。”布莱克先生笑了。
“你喜欢菲利普·罗斯?”我问。
“当然。”他大笑。
说了一些玩笑话后,我们似乎都把心里沉重的那个部分放下了。我看到了点希望,所以把弗吉尼亚和剩余不多的时间暂时存放在心底的柜子里了;布莱克先生一直都摆着一副平静的模样,只是现在更加坦然,不加掩饰。谈话的时候,虽然我们始终都是心平气和的,但是内心不知名的地方却承受着巨大的山峦般的压力,这让周围的气氛笼罩在一种紧张的阴郁中。我们都不愿揭开一个事实,其实两个人都有苦恼,而且到了痛苦无法诉说的地步。
经过了几分钟时间的调整,我们开始了另一个话题。刚刚是统一意见,现在则是要制定一个计划。我设想的是,计划必须由我去执行,而我需要布莱克先生的帮助。不管我们的分歧有多么的大,对对方的憎恶感有多么的强烈,弗吉尼亚是我们重要的一部分,涉及到共同利益的时候当然要义无反顾地合作。
“你了解菲利普吗?”没有任何征兆,我突然说。
他把目光投向我,我们的眼神交会在一起,让我顿时感到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他若有所思地说:“如果单纯说工作,我对他还算了解,毕竟合作过一段时间,至于私生活方面,我一概不知。”
说到这儿,他咳了一声,我本来已经准备好听他对菲利普发表大段的议论了,这时却从那个全神贯注的状态中抽离出来了。
“不过,也许,像他这样的人私下里和工作时差别不大,那我就说说他工作时的表现吧,”他停顿了一下,“他很有野心,简直像一头野兽,恨不得把一切都吞进肚子里,哪怕某些不属于他的东西。几乎所有工作他都要求参与,只要和他的领域沾边的,他都想掌控。我想我说的这些,你都很清楚吧?”
我如实说了我的感受:“工作时的具体表现,我不清楚。我对菲利普的认识几乎都是外部的,他喜欢出席社交场合,每出席一个场合都发表一通全新的讲话,他在学校里事情好像也挺多,给人喜欢管闲事的感觉,另外,我觉得他的笑容也蕴含了某种含义。”
话一说完,一个恰当的词语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冷笑”这个有点冷色调的词突然从口中蹦了出来,仿佛点燃了一支烟花,脑袋顶部的震动感过了很久才消失。
“都是不好的表现,”布莱克先生边笑边挠了挠头,“也许他真是为达成自己的目标什么都做得出来的那类人。”
“等一下,”我说,一个细节突然冲破了记忆,“有一件事想求证。”
“请说。”他的神情极其认真,可能想到了自己的女儿正情况不明。
“菲利普结婚了吗?”虽然只是一个简单得显而易见的问题,但是说真的,在学校里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我从没有见到过菲利普的妻子,出席各种场合的时候,菲利普也是一个人。我很早就产生了这个疑问,只是觉得这是别人的私事,所以没有特别关注,也没有关心同事们对此的议论。现在之所以又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觉得弗吉尼亚的失踪可能和菲利普有很大关系,而且,如果没记错,在家里和菲利普交谈的时候,他为了安慰我,告诉我他也长过肿瘤,当时是妻子在照顾他。这么说,他是有妻子了,只是从未在我们面前露面。
“你是觉得他爱上弗吉尼亚了,然后把她抢走了吧?”布莱克先生用那张松弛的脸做出一副狡黠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如果是这样,至少弗吉尼亚现在是安全的。我没问过他是否有家庭,据我所知,公司里听他讲座的职员对他的私人生活很感兴趣,还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也许他妻子是个家庭主妇,而他也不乐意妻子来掺和他的工作,事情有很多可能性。”
他说话时我一直低着头,不论在生理上,或是在心理上,这都能让我好受点。话音刚落,我便抬起了头,一阵眩晕袭来,平息之后我说:“这很可疑,没人会这样对自己的妻子。如果他结了婚,那就是双方感情可能已经破裂了,才各过各的,这和没结婚又有什么区别?为了让事情简单点,我们不妨假设他没结婚吧,单身,又极易坠入爱河。”
“现在和你聊天,感觉你就像个侦探,”他开心地笑了,“假设法,真是个大胆的破案方法,罗斯那条谜一样的线索也是你用假设法破解的。你和你的假设法说不定能给侦探界留下一笔宝贵财富。”
当然,我只把这句话当成玩笑话,紧张了这么久,是时候该放松一下了,只是神经上的松弛。“我不忌讳和反对弗吉尼亚干涉我的工作,相反,我甚至还很享受。她和菲利普在各种场合见过不少次面,我感觉,对弗吉尼亚来说,菲利普就是一眨眼就走过的迎面而来的路人。菲利普的感受我不清楚,可能就是在这一次次不引人留意的见面中爱上了弗吉尼亚。”
“真像一本小说。”
“不然他为什么要把我支开,然后带她去某个地方,造成弗吉尼亚失踪的假象?这只是个恶作剧吗,还是想杀掉弗吉尼亚?就算要做这些事,也没必要把我关进医院。”
“你别激动,我理解你的心情,她是我的女儿,”布莱克先生脸上又浮现出严肃的神情,那是一种濒临愤怒的严肃,“我只是想让气氛轻松下来,因为我感觉案子就要破了,我完全赞同你的推理,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去证实你的推理。”
我长长吐了一口气,仿佛那是一团胸中的怨气,然后说:“我有这个打算,而且必须马上行动,我已经等不及要见到弗吉尼亚了。不过有一个推理上的问题还没解决,我还不知道菲利普把弗吉尼亚安置在哪里,我得上哪去见弗吉尼亚?”
我对自己说的话感到很惊讶,一般情况下,我会掩饰住对弗吉尼亚的爱和依赖,因为我对情感表达极其迟钝,我也会感到害羞,就连弗吉尼亚也不知道我对她的爱有多么的深。比起在她耳边重复甜言蜜语,我更倾向于默默在她身上和周围倾倒感情,就像一片天鹅绒般的纱在她胳膊上轻抚一样,真正的感情就是这样若隐若现,不经意间就感觉得到,对它过于注意反而会让其跑掉。
相比之下,布莱克先生的脸则是异常平静。后来我想清楚了,尽管我不知情,可外人从我的表现就能看出来我对弗吉尼亚的爱之深,对于这个,布莱克先生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这个小问题就交给我来解决吧,”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和他在工作上共处了一段时间,因此他的作息时间我很清楚。”
“他的作息和安置弗吉尼亚的地点有什么关系?”
没有因为我的催促和逼问而乱了阵脚,他缓缓地说:“菲利普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这也许是他身上唯一一点好处了。他的作息时间被制成了一张表,他把它熟记在心,绝不会打破规定。每天完成公事后,就是回家,他几乎不知道其他地方的存在,例如夜店、俱乐部,他家就是他的藏身之处。”
“那他经常出席那些他无比热衷的社交场合怎么解释?”
“派对和会议等活动都是举办前好几个星期就确定日期的,”布莱克先生放松地说,“因此出席社交场合的安排也被写进了表里,看来你不喜欢这些活动。”
他说对了,但我无意回应这句话,我满脑子都是和弗吉尼亚重逢时的场景。
“他都是一个人出席那些场合,对隐藏弗吉尼亚没什么影响。”他补充道。
“那你的意思是,弗吉尼亚在菲利普的家里?”我一脸诧异。
“完全正确。按理说,菲利普还可以让弗吉尼亚住附近的酒店,但那样就很容易逃走了。而在家里,一切都照他想的办,所有地方锁上,掐断电话线。弗吉尼亚是个好女孩,她觉得搞破坏是种罪恶,她宁愿自己受点委屈。”在最后这应该高兴的时候,他却痛恨般的翘起了嘴,难过了起来。
我不禁在心里感叹,过了那么漫长的近乎于断绝关系的时光,他对弗吉尼亚还是那么了解,这些人心的细小面甚至连我都不曾注意。因此,我没多想,就完全接受了这个推断。
“我现在就去,请问菲利普家的具体地址在哪里?”我费力地站起了身,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一股顺势而起的气流的波动。我忽然想起了将要终结我的那个病人的身份。
见我站了起来,布莱克先生也慢吞吞地起来了。“现在说给你,你不一定记得住,我写给你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