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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眼前是一个光线稍强的出口,直直地注视那个正方形的光源甚至还会有睁不开眼的感觉。今天是阴天,又因为这条路背光的关系,四周暗得像在一个没有安装照明设施的特长隧洞中。不知不觉,司机加快了速度,车子平稳中略带一点颠簸,让人疑惑路面是不是洒了些碎石子。我把头转向后面,望向刚刚经过的这条路,默默地感叹道:它几乎就是一条稍微宽一点的巷子。它符合所有我们关于巷子的定义,阴暗、潮湿、寂静、少有人经过,如果地面铺的不是柏油而是石板,我可能会觉得这里是十九世纪的伦敦。

开车的人都会注意在路口放缓行驶的速度,特别是在视野有限的情况下,不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一辆从岔路拐出来的车和一辆好好行驶的车结实地撞在一起。然而,这名司机却没有减慢速度的意思,我假装不经意地瞟了一下后视镜,他的表情从容、冷静,眉头微微皱起,眼睛虽然小,但是目光有神,看起来非常投入,不像一个准备自杀的狂热分子。接下来的这个时刻,我的眼睛被亮白的光线咬了一下,于是轻轻眨了眨眼,车子几乎是冲出了路口,光线顿时变得充足,视野也开阔起来。接着,没有经过一丝考虑,车子便像在走直线似的向右转,不出十秒钟,车辆又重回正常行驶的轨道。

眼前的景色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我来过这里几次,次数少,但是记忆犹新,每一次造访都在脑海中烙下了它独有的印记。这是个非常普通的地方,一条笔直的公路像是没有尽头,植物在远处均匀地分布在两旁,如果天气再好点,看上去会更加赏心悦目。我们现在还在公路的起始部分,这里像是城市的边缘地带,近郊和城市的分界线,因为这里公路两旁还是一栋接一栋的建筑,但是再往前行驶个五六百米,建筑就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恬淡、优雅的绿色。掩隐在其中的,是一幢幢若隐若现的白色别墅。那里仿佛是一个与世隔绝之地,只是我们现在距离那里还太远,房子被高耸的植物遮住了,看不清楚样式。

我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事事都必须做到无懈可击,而且我的时间也有限。然而,我还是感觉没有做好准备,不知道是出于畏惧的原因,还是因为心情还没平稳下来。街上的车变得极少,仅有的几辆还是像蚂蚁般爬行的高档车,它们稀稀落落地分散在公路的不同方位,朝大约一千米以外的高档住宅区驶去。

司机仍驾驶着车辆在缓慢地前行,他沉默地握着方向盘,既不问我是否就是这里,也没有表达要停下的意思。我害怕他太过投入以至于径直把车开到了住宅区门口,那样我就只好没有退路地拜访布莱克先生了,因为到了目的地就没必要再退回来,这样太浪费时间。如果要做准备,就得把准备做得完美。首先要强加给自己一个信念。据我所知,布莱克先生现在已经很少去公司了,有什么事都会在家里解决,可能是年纪大了不想到处奔走,也可能是觉得家里的办公条件比公司要好。他是企业的领头人物,又管辖旗下多家公司,这些小事自然是他说了算,去不去公司上班已经无所谓了,只要他还存在于这世上,他就是一个无法撼动的象征。总之,他会在家里,就算我再花一些时间去准备,他也不会离开家半步,我乐观地想。我当然考虑到他没在家的后果,我不可能跑到他的公司去见他,估计那里的保卫人员也会把我挡在外面。 我只能在他的家门口等,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看着时间开始像一条光滑的细绳让任何人都抓不住。我在等死,这始终是一件令人无奈的事。

我从不安的思绪中抽离出来,向车窗外瞥去,一些便利店、服饰店和不知名公司的门市像被铺开的画卷一样慢慢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车在司机的操控之下仍在向前缓慢移动,像反应迟钝的爬行动物一般。不知道他是从何处捡来的耐心,多数司机在了无人烟的公路上只会产生狂飙的冲动,耐心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能祈祷他到时会在家里了,想着,我垂下脑袋,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不知不觉,车已经行驶了一百米左右,照这么开下去,迟早会直接开到住宅区门口的,因为进入出租车后我告诉司机的就是那个地名,如果他没停下,我也不能怪他。我要主动提醒他,沉默的人大多数是被动的,这种人内心有许多想法,只是从不会自主表达,需要有人主动引导他们。他们并不觉得主动的人会很丢脸,相反,他们会觉得非常高兴,心里面也很佩服那些人的勇敢。

我把脸靠近车窗仔细观察外面的街道布局,前几次造访都是直接开到住宅区门口,没有机会了解这块区域的具体模样。一家接一家的小店,光看招牌上的名字和外面的装饰,是没办法辨认出里面到底是卖什么的。大小如一套普通房子的客厅,至少从外面来看是这样。这地方和城市里的其他地方差别不大,这里有的东西那些地方都有,没有新奇之处,在我看来最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几百米外开始出现的低矮植物,草和成团的小树丛,它们拼命地直起背,好让所有从它们身边经过的人都看到它们充满朝气的模样。这些绿色的外在和它们精神层面的东西是城市里没有的。

我看到了一个最适合停下来的地方,没人会注意这里,而且离我想去的地方不远。我屏住呼吸,在别人专心致志地做事的时候打断他,是最令人恼怒的,即便那个人生性温和,然而在深层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有凶恶的一面。恼怒的时候这潜能最容易爆发出来,那时候,他的喉咙里发出低吼,牙齿紧咬,太阳穴的青筋因此而突出,整个上半身因为情绪不稳定而轻微地晃来晃去。认真的男人是最可怕的,或许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被打扰后发自内心的气恼,和不由自主的令人生畏的生理反应。

“不好意思,”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客气些,因为我的内心也澎湃异常,“我好像快到了。”

让我心安的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上述的恼怒,可能是一直在等我提醒他停下,所以车速才会这么慢。“就是这里?你当时说的地名可是在那边,还有一段距离。”车还没有停下,他朝前方点了点头。他就像一个服务细致入微的售货员一样,要问清楚顾客所有的感受,必要的时候还带着善意去提醒,更像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售货员。

也许这就是话不多的人和善于侃侃而谈的人的区别吧,我想。停顿了一会,我镇定地说:“我临时改变了想法,还有一些事情要办。就在前面停吧,谢谢。”我看中的地方没有什么参照物,所以只说了个大致的方位,或远或近一点也没什么影响。

终于停了下来,车身重重地摇晃了一下,好像一个年迈的老人在走了一段路之后气喘吁吁地长出一口气。车最终停的地方竟和我看中的地方惊人的重叠,几乎就是我第一眼相中的这块区域,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解脱和舒畅,我暗示自己这一段行程又到了终点。我听到司机也大大地从鼻腔中呼出一口气,仿佛把压力全都释放出来了,他还一边眯着眼向四周张望,一边搓着手。

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给了我一个停下的指示,对此我也心领神会。“就是这里。”我有点多余地说。

“办事顺利。”他转过头对我笑着说,字里行间丝毫没有敷衍的成分。尽管他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我要去办什么样的事,不知道我肩负着怎样的压力,也不知道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癌症患者。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被这句话感染了,我乐观地相信这件事情我会办得很顺利。

我迅速从兜中掏出可怜的三十美元递给了司机,他皱了皱眉,看样子不太好找零。就在他小声抱怨的同时,我已经下了车,他有点措手不及,慌张地又朝我转过来。“等等。”他喊了出来。我装作很轻松的样子隔着车窗对他大声说:“不用找了,谢谢。”然后我便离开了,步子迈得坚定而且有力,因为我不想让坐在我身后的车子里的陌生司机看笑话。我一边艰难地往前走,一边想象着他那副茫然的表情,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舍弃了零钱还要说谢谢,就连我自己也不懂。

走了十几步路后,车子内部机器运作的声音渐渐消失,周围只剩下人群聚集区理所当然的响声,比如开门、关门的声音,室内闲言絮语般的交谈声,还有硬鞋底踩在地上发出的声响。我顺势往前面看去,只在绿色掩映下的住宅区周边看到几辆停着的私家车,牌子难以辨认。从这里看过去那几辆车好像是一模一样的,车身仿佛被镀上了一层让物体表面发亮的物质,车的表面在没有阳光照耀的情况下依然熠熠生辉,大概是被擦洗得很干净。它们可能是我在出租车里看到的路上的高档车,现在已经到达目的地了。除了前方那些孤零零的建筑和住宅区旁边的车之外,眼前没有值得我注意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哪怕在郊区都是个很罕见的现象,这里真像是另一个世界。

背后不时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我心里感到一阵莫名的紧张,于是加快了脚步。我已经逐渐习惯了每个地方都有人的环境,但是这种地方突然冒出人来难免会让人害怕,人们经常把死寂的场景联系到抢劫或者犯罪。我一直在寻找着目标,像其他人那样逃离这条死寂的街道。接下来我当然要去拜访布莱克先生,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要专门抽出时间准备准备。我肯定布莱克认识菲利普,如果没有熟到相互称为朋友的程度,那也是某一方很了解另外一方,两个人必然有接触。我大可以直接敲响他家的门,因为他承认了我和他女儿的婚事,又看到了我做出的努力,我已经获得了可以和他畅所欲言的权利。我一直觉得他是爱弗吉尼亚的,考虑到这一点,我不能贸然去他家里。他后来不再每个月给弗吉尼亚的银行账号汇款了,但也许是他不想把钱看得太重,不想用钱来衡量亲情。他赚的钱已经够多了,不出意外的话,他的钱将来全都是弗吉尼亚的。他女儿不见了,我得去告诉他这件事,这是最主要的。其次才是问他认不认识菲利普,告诉他这是一条重要线索。他有权知道所有事,当然也有义务帮助我。我之所以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还把没有把握的行动作为最后一步,是因为我肯定布莱克先生能给予我帮助,或者是给弗吉尼亚帮助。我有十足的把握。

没走几步路,一阵疲惫感便向我袭来。我不由自主地用手轻轻拍了拍脸,想让自己清醒些,这时候思维不清晰可不是好事。手指从额头滑到下巴,大脑神经传出的触觉有了异样的反应,额头和太阳穴位置的皮肤的质感和以往有所不同。把手掌移到眼前一看才知道,上面残留着汗水,大小不一的汗珠还在手指间滑动,一些被手指和掌心挤压的汗珠则变成了一块没有生气的汗渍,像是水在白纸上擦干后留下的印迹。我抬头望望天,乌云正在头上聚集,它们被若有若无的冷风吹得迅速移动,但无论移动到哪里,空旷的天上世界就是不肯从缝隙中塞下一丝阳光。空气中穿梭着不痛不痒的凉意,幸好我穿了件外套,要是只穿一件衬衫,这样的温度很快就能冲破这道薄薄的屏障,就像我体内的癌细胞攻破了自身的免疫能力一样。这种天气,我为什么还会流下汗水?或许汗水没有泛滥到能顺着脸流下来的程度,但是在接近二十度的气温下行走,如果不是剧烈运动,很难有汗水产生,更别说凝结成汗珠了。这是冷汗,我把手指贴在一起,象征性地捏了捏汗水,感受到的温度比体温更低,就像是沾了点冷水似的。我有过这种情况,那还是在初入社会的时候,或者更早一点,在开始记事的时候,每当遇到大场面,当着许多人讲话或是和人面对面交谈时,我就会浑身冒冷汗。现在这个缺陷差不多被弥补了,因为我每天都得给学生们上课,所以必须克制住自己。不过,假如我受到了某位重要人士接见的话,我也不敢肯定冷汗是不是会像现在一样冒出来,这样的事情从来都不会落到我头上。

我站在原地,捏着手指默默思索汗水的来由,它们在凉风的作用下很快就干了,额头部位的汗水因为我的注意也没有再冒出来。我否决了因为即将和布莱克先生见面而紧张的观点,为这事我确实紧张过,但那还是在出租车里的时候,现在早就平息了下去。那么,汗水为什么产生呢?我认为这是个重要的暗示,身体往往比我们的意识更聪明,它们能做出意识做不出的判断,而且每一个判断都是准确无误的,意识只能凭感觉出发,当然结果也多半是错误的。身体在告诉我什么,它是否在暗示可能遭遇的危险?正当我觉得思考有一个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像是艺术创作的滞涩期突然获得了灵感,又像想出了一道数学难题转折性的步骤,我满心欢喜期待接下来答案的到来。这时候,剧痛向我铺天盖地地压过来,身体仿佛变成了一副囚禁灵魂的躯壳,前来取走我魂灵的魔鬼在外拼命敲打这具外壳,却怎么也敲不碎,表面甚至连一丝裂缝也看不到。这种痛,就是让人产生无论如何也要脱离这副躯壳的渴望的痛。没人愿意死,但是当它降临到人的身体上时,答案就变得不再这么肯定了。只要有亲身的体会,才能理解那些患了重病的人苦苦哀求安乐死时的心情,他们被控制了,思维那时候已经受到死神的摆布。

不用说,这是我体内疯狂扩张的癌细胞造成的痛苦。它们现在只在我的肝脏里面繁衍复制(可能也已经扩散到其他器官上了),疼痛的中心区域便在那个地方。我的右上腹是疼痛的中心,从这个中心出发,它不断向四周蔓延,就像藤蔓植物慢慢占据整面墙壁一样,只不过痛感传入神经的速度要快得多。我必须要解释一下,说疼痛从中心蔓延到全身,不是说我体内所有的器官都被癌细胞占领了,它只占领着我的肝脏,因为力量太大,所以牵动了全身每一个部位。我体内的疼痛不仅是中心辐射全身,它还在从右上腹蔓延至脚尖和头顶,由内而外地渗透,它慢慢穿过我的一层层皮下组织,最后穿透封锁血液的皮肤,通过汗毛散入空气,那时连空气中仿佛都带着一点酸涩的味道。整个过程不到三十秒,但对体验者来说绝对是度日如年。更可怕的是痛苦的三十秒之后,疼痛稍微歇口气,停顿个几秒钟,随后便又开始活动,开始新的三十秒。谁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那么不知疲倦,有时候连神经都不堪忍受它的折磨,拒绝传递痛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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