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设立专职政治辅导员。1961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批准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并对高等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出:“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这是在中共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要在高等学校设置专职政治辅导员的要求。这个条例颁布之后,教育部直属高校率先设置专职政治辅导员,随后其他部委和地方高校也设立了专职政治辅导员。
第二,设置高校政治部,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革命化,保证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1964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高等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政治工作和建设政治工作机构试点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高等教育部改党组为党委制,即建立高等教育部党委,直接领导直属高等学校的党委,同时在高等教育部和直属高等学校设立政治部。高等学校政治部是校党委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上级政治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利于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报告拟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高等学校建立政治部的试点学校。要求各试点高等学校,应当从上到下建立起政治工作机构,学校设政治部,班级配备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教研室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的或兼职的政治工作干部。同时报告还对专职政治工作干部的来源、编制作了具体规定,提出在两三年内配齐班级的专职政治工作干部,其编制为平均每100名学生至少配备1人。干部来源主要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间选留。这些选留的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毕业生就是政治辅导员。时隔不到一年,即1965年3月1日,高等教育部所属政治部通知各直属高等学校要迅速建立政治部,并大力充实政治工作干部队伍。该通知不仅再次重申在高等学校要设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而且对编制人数、干部来源也作了明确规定。同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该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将政治辅导员的地位、作用和学生工作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形成。这样,全国各类高等学校普遍建立了政治辅导员制度。
2.阶段主要特点
20世纪60年代初期是我国高校积极探索自己发展道路的重要时期。政治辅导员制度是模仿军队政治指导员制度创立的,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创新。政治辅导员主要是为加强党对高校的绝对领导而设立,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为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政治合格的人才。在这个时期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的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我国对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队伍坚持教育为政治和阶级斗争服务,思想政治工作为政治运动服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逐步强化。
第二,诞生了我国首个辅导员的正式工作条例——《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进一步巩固了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规范了辅导员的工作,这具有重要的建设性意义。
第三,首次提出了设置专职的政治辅导员的要求,开始明确辅导员的身份,在经济上以“岗位津贴”的方式体现经济待遇。这是辅导员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各高校普遍建立了政治工作机构,政治思想工作开始具有组织保证,并逐步建立起了一支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治辅导员队伍。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比较好的清华大学在这个时期共选拔、培养了682名学生政治辅导员。
第四,这一时期的政治辅导员任务相对单一,仅局限于辅导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指导学生的政治活动,具有重政治、轻业务的特点。他们一般由品学兼优,又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这部分学生在求学期间能够参与学校管理,有很高的工作热情。他们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政治学习,管理学生事务,维护国家和政权的稳定是他们的首要职责。
四、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受挫阶段(1966年~1976年)
十年“文革”期间,高等院校是遭受严重破坏的“重灾区”。当然,经过17年建立起来的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也未能幸免,高校辅导员制度被破坏,许多辅导员被错误批判,高校辅导员制度进入低潮阶段。1966年8月“文革”一开始,教育战线首当其冲,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了,高等学校元气大伤。林彪、“四人帮”为了彻底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成就,大肆批判1961年教育部制定的《高教六十条》,污蔑“教授治校”、“智育第一”和“业务挂帅”都是“推行修正主义路线”。高校成了这场灾难的重灾区,斗争的矛头一开始直接指向高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在学生工作第一线的德育干部更是厄运难逃。“四人帮”鼓吹“踢开党委闹革命”,各级党组织完全瘫痪。高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均作为“走资派”被打倒。1968年8月25日,工人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进驻大学,大搞所谓工、农、兵对学校实行“上、管、改”,即工、农、兵上大学、管理大学、改造大学。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颠倒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学生成为批判者、教育者,教师则成为被批判、接受再教育的对象,完全败坏了高等教育的声誉和尊严。1971年,林彪、“四人帮”又进一步炮制所谓“两个估计”,诬蔑新中国成立以来17年的教育工作执行的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改变了党的教育路线、教育思想,破坏了教育规律,降低了教学要求,致使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同时完全否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也否定高校辅导员制度,实际上是要取消党对学校的领导。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被当作学校党委推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受到批判。高校的干部、教师受到极大的压制,许多领导干部被撤职批斗,一大批知名学者、专家被戴上“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横遭迫害。“文革”期间,高校许多政治辅导员被作为“保皇派”、“修正主义的苗子”遭批斗、游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因此,在极“左”思潮干扰和破坏下,一些派性十足的“打、砸、抢”分子为夺高校领导权,拉帮结派,武斗不止,使高校教学完全处于无领导、无组织的混乱状态。
“文革”后期,随着招收“工农兵学员”入学,高校又开始恢复配备学生政工干部制度,在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中选派政治条件好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但是,由于“左”的路线仍占统治地位,“工农兵学员”是带着所谓“上、管、改”的任务来上大学的,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被颠倒。在这样的条件下,广大政治工作者虽然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在学生中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也难以摆脱当时“左”的路线的影响,有时甚至不得不违心地在学生中宣传错误路线,工作中困难重重。当时的政工干部一方面有教育学生的任务,另一方面又是“被改造者”的身份,随时准备接受学生的“批判”。这种尴尬的处境实在令他们难以大胆开展工作。
这一时期,高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被改变,新中国成立十几年来高校党委从无到有,精心建立起来的一支辅导员工作队伍遭到了全面破坏,整个教育事业被中断,高校的辅导员制度一度陷于停滞和取消的状态。
五、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恢复阶段(1976年~1983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在邓小平同志亲自领导下,教育战线开始拨乱反正。中共中央于1979年3月转发了《教育部党组关于建议中央撤销两个文件的报告》,撤销了1971年由“四人帮”炮制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推翻了“两个估计”,使极“左”思潮在高校德育队伍建设中得以基本清算。广大学校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高校各级党组织也陆续正式建立,原有的政治辅导员干部,或继续留任,或重新安排,并且选留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大学毕业生补充辅导员工作队伍,增加了新的活力。
1.发展进程
1977年我国重新恢复统一高考制度,次年,高校辅导员制度也得到恢复,并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78年4月22日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这是一次高等教育拨乱反正的会议,这次大会明确了恢复高考制度后高校教育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性的问题。10月4日,教育部针对《高教六十条》和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起草修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条例第五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设一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 由此恢复了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政治辅导员都要既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条件的要坚持半脱产,担任一部分教学任务。政治辅导员可以适当轮换。”按照教育部的指示要求,刚刚恢复招生的高校从部队转业干部、青年教师、学生干部中选拔了一批兼职的和少量专职的政治辅导员。这实际上是重新恢复了清华大学“双肩挑”政治辅导员制度,并要求在全国高校普遍实施。这个条例的颁布,对高校辅导员制度恢复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于高等学校而言,要恢复“文革”前的政治辅导员制度并非易事。由于多种原因,“文革”前许多政治辅导员都已经转岗,新选拔的政治辅导员多数是青年教师,由于是半脱产,还要考虑本身的业务工作以及自身职称晋升,这些新辅导员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工作上,而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很重视,因而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业务工作硬,思想政治工作软”的被动局面。
自1980年起,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连续发出了一系列文件,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针对“双肩挑”辅导员“一手硬、一手软”的实际状况,1980年4月29日,教育部与团中央共同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制度。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从政治、业务都好的毕业生中选留或从教师中选任。他们要既做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的还要担负一部分教学任务。学校领导要从政治上和业务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帮助他们落实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计划。”《意见》还要求高校建立专职政工干部队伍,同时对兼职政工干部,可依照本人情况,工作几年以后进行轮换,并给予半年、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脱产进修时间。对于包括政治辅导员在内的政工干部,要求各高校党委在看文件和听报告方面给予照顾,对其评定教师职称和福利待遇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1981年7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指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有一支又红又专、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队伍。要选拔政治觉悟高、作风好,具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政治工作能力的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干部、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辅导员,可按120名左右学生配备1名。”并提出:“中青年教师要积极并努力做好班主任或兼职政治辅导员工作。要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成绩,列为教师考核、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师兼任辅导员期间,要保证有一半左右时间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期满后给予一年左右的脱产进修时间。兼任班主任和辅导员的教师、干部,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岗位津贴。”同时对高年级大学生或研究生半脱产担任政治辅导员的人员,规定:“任职一般两年,边学习,边工作,学习时间可以延长一年。任职期间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费。毕业年限、工龄按同届学生计算。毕业后不再有见习期,可以留校,也可以另行分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团中央的要求,1982年春季和夏季,各高校先后从1977级和1978级应届毕业生中选留了一定数量的专职政治辅导员,辅导员制度在高校又恢复起来了。
2.阶段主要特点
从这个时期教育部颁布的文件可以看出,在高等教育领域拨乱反正之后,高校恢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人们普遍认识到建立一支精干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证,也是高等教育恢复发展期的重要使命。高校辅导员制度在恢复发展期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政治辅导员队伍、制度得以迅速恢复,并且建设和发展速度很快,在编制、职务聘任、岗位培训、职称评定、队伍管理等方面有了政策规定和依据,辅导员队伍的地位和待遇得到较大的提高和改善,促进了辅导员队伍向专门职业的发展。
第二,党和政府注意开展了高校思想和政治两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辅导员职能是政治工作与思想教育并重,明确了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德育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从专业建设方面促进了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开始按照学科专业化模式培养后备人才,辅导员队伍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有了专业化培养方面的发展。
六、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阶段(1983年~1989年)
1983年以后,教育部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针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存在着数量不足、思想不稳、后继乏人、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等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教育部采取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措施,国家教委相继颁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意见,决定在高等学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采用正规化的方法培养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等各种规格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人才,为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