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在安史之乱、黄巢起义等战乱时,玄宗、德宗、僖宗等均逃往蜀中避难,众多的“法师”僧人随着逃难的队伍将“俗讲”(变文)带入四川,这当是情理之中的事。现藏法国的《维摩经讲经文》(pelliot2292号)第二十卷。卷末便有如下两段题记:“广政十年八月九日在西川静真禅院写此第二十卷文书,恰遇抵黑书了。不知如何得到乡地去!”“年至四十八岁,于州中应明寺开讲,极是温热!”“广政”系后蜀孟昶的年号,“十年”即公元948年,从题记中“不知如何得到乡地去”一句看,这位书写经文的僧人当是逃难入蜀的,一时回不了家乡,思乡之情与日俱增。便“于州中应明寺开讲”经文,以排遣客居他乡之孤寂。我想他讲的大约应是所书写的《维摩经》吧。在《敦煌变文集》收录有《维摩诘经讲经文》六段,其文体为韵散相间。不少的韵文末句都有这样的唱词“我闻次第处唱将来”、“在何处听说也唱将来”、“便请唱将来”、“广陈妙法唱将来”等,这当然是又说又唱的了。引文中所说的“静真禅院”、“应明寺”现在已考证不出它的具体地址,但文中强调“西川”,因此,这些经文俗讲在四川流传则是毫无疑问的。如此一来,四川的一些僧人与艺人将这些经文俗讲学了过来应是没有问题的。
宋人黄休复《茅亭客话·李聋僧》即记载有“伪蜀广都县,三圣院僧辞远,姓李氏,薄有文学,多记诵。……行坐念《后土夫人变》,师止之,愈甚,全无资礼,或一日大叫转变,次空中有人掌其耳,遂聩。二十余年,至圣朝开宝中,住成都义井院”。
广都县即今双流县,汉置,因避隋炀帝讳改双流县,故城在今双流县东南。
所谓《后土夫人变》即《太平广记》卷第299引《异闻录》所记唐时京兆人韦安道,一日邂逅“后土夫人”与之相恋结婚的故事,这人神相恋结婚已远不是佛经教义或故事了,故“师止之”。文中说讲唱者为“三圣院僧”,这是僧人讲唱“变文”的例子。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俗讲”、“变文”的专业艺人,甚至还有女艺人。
晚唐吉师老《看蜀女转昭君变》诗云:“妖姬未着石榴裙,自道家连锦水,檀口解知千载事,清词堪叹九秋文。翠眉颦处楚边月,画卷开时塞外云。说尽绮罗当日恨,昭君传意向文君。”(《才调集》卷八)。
这首诗说得非常清楚,这位女艺人——“蜀女”,第一可能是成都人,或至少住在成都,因此“自道家连锦水”;第二唱的是“王昭君和番”的故事;第三诗中有“清词堪叹九秋文”和“画卷开时塞外云”句,说明唱者一定持有词本,讲唱之际并有图画展开,与讲唱相辅而行。这首诗使我们大致知道了当时讲唱变文的情形。此外,王建《观蛮妓》诗说:“欲说昭君敛翠娥,清声委曲怨于歌。谁家少年春风里,抛与金钱唱好多。”(《全唐诗》第五册)这就把当时艺人卖艺的情形也告诉了我们。
傅子云先生在《俗讲新考》中说:“王建这首七绝(《观蛮妓》——引者注)里,虽然没有变文明显的迹象,试若据吉师老前一首(《看蜀女转昭君变》——引者注)看来,自然也是咏的那歌唱《昭君变文》的蜀女。因蜀在古时称为蛮地,所谓蛮妓似乎指的便是吉师老所称的蜀女罢?我们纵观这两首唐人诗,可以考知唐代确有一种以歌唱变文为职业的女性……歌唱完毕,当场还有人掷与金钱,有如今世露天表演杂技的艺人,演毕观众掷钱一般……”
再则,无论“蜀女”也好,“蛮女”也罢,以及前面说的“三圣院僧辞远”均系蜀人,甚至是成都人,这就充分证明了唐代“变文”在四川的流行,因此,传说的唐玄宗在汉州听艺人万年松讲唱“变文”一事,是否确实,便显得并不重要了。
唐代除“变文”十分流行,再一个流行的民间艺术形式便是“说话”,即后世的“平话”、“评书”。唐元稹《酬白学士代书一百韵》诗“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中的“话”便是指“说话”。其诗自注:“乐天每与余游,从无不书名屋壁,又尝于新昌宅说《一枝花话》,自寅至巳,犹未毕词也。”这注释告诉我们,这说话讲的是《一枝花》的故事。便是当时流传民间的李亚仙与郑元和的故事,且“自寅至巳”、“犹未毕词”,讲了四个时辰,约相当于今天八小时,还未讲完,可见这故事之精彩。白行简的《李娃传》便是根据这些传说而敷衍成的一篇小说(唐传奇)。
这“说话”实在唐以前的隋代便已盛行,据《启颜录》记载,有侯白者便擅长此技。隋时“白在散官,隶属杨素,爱其能剧谈,每上番日,即令谈戏弄。或从旦至晚,始得归。才出省门,即逢素子玄感,乃云:‘侯秀才,可以玄感说一个好话。’” 这“说一个好话”便是讲一个好故事的意思。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四“贬误”记载:“予太和末,因弟生日观杂戏。有市人小说呼扁鹊作褊鹊,字上声,予令座客任道昇字正之。市人言二十年前尝于上都斋会设此,有一个秀才甚赏某呼扁字与褊字同声,云世人皆误。”他们在那里讨论字的读音,我们可不管他。文中所谓“市人小说”实为“市民小说”,因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故改“民”为“人”。这“市民小说”即当时流行之“说话”。按“太和”为唐文宗李昂之年号,共九年(公元827-835),据方南生编《段成式年谱》称:太和六年至九年,段文昌复节度西川,其时段成式随父任住在成都,是书所记当为成都发生之事。而所谓“市人小说”(即“说话”)能进入官府宴饮去表演(相当于后世之“堂会”)可见当时“说话”在成都之流行。《唐会要》卷四说:“元和十年(815)……韦绶罢侍读,绶好谐戏,兼通人间小说。”李义山《杂纂·冷淡》条亦说:“斋筵听说话。”可见这“市人小说”则应是唐代流行之“说话”了。
总之,唐代“变文”与“说话”在四川是十分流行的,并给予了四川曲艺不小的影响。这一点后面还将谈到,此处便不赘述了。
§§§第三节 宋代成都的一次“相声大赛”
宋代,对于中国曲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代,是中国曲艺成熟的时代。四川亦然。
随着唐王朝的结束,旧的防市制的崩溃,商品经济的空前活跃,市民社会形成与市民阶层兴起,出现了都市文化娱乐市场——瓦市(亦称瓦肆、瓦舍、瓦子)。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述北宋都城东京(河南开封)便有:新门瓦子、桑家瓦子、宋家桥瓦子、州西瓦子、保康门瓦子、州北瓦子等数处。
周密在《武林旧事》追记南宋都城杭州的“瓦子勾栏”即有“南瓦、中瓦、大瓦、北瓦、蒲桥瓦、便门瓦、候潮门瓦”等23处之多。
这些所谓的“瓦子”,既是市民文化娱乐的场所,更是商品贸易的市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二记述“桑家瓦子”时说:“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则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内中瓦子、莲花棚、牡丹棚、里瓦子、夜叉棚,象棚最大,可容数千人。自丁先现、王团子、张七圣辈,后来可有人于此作场。瓦中多有货药、卖卦、喝故衣、探博、饮食、剃剪、纸画、令曲之类。终日居此,不觉抵暮。”
《武林旧事》卷六记述“诸色伎艺人”时便列出了“书会、演史、说经诨经、小说、影戏、唱赚、小唱、嘌唱赚色、鼓板、杂剧、杂扮、弹唱因缘,唱京词、诸宫调、唱耍令、唱《拨不断》、说诨话”等五十余个项目,记载的各色艺人多达七百余人,真可谓三教九流齐聚,诸行百业杂陈。如此热闹繁华之处,怎不令人流连忘返“不觉抵暮”呢。故当时人说:“顷者京师甚为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门。”(《梦粱录》卷十九“瓦舍”)“这种都市世俗娱乐是违背儒家传统观念的。……民众似乎在这里无视礼法,任情享乐,以放荡的态度在消费中寻求感官的刺激,致使他们接受了新的世俗享乐意识而改变淳朴的精神状态,尤其年轻人所受的影响最为严重。我们可以从其否定的意义理解为都市民众人本意识的觉醒。”
商业的繁荣、商品经济的活跃及市民阶层的兴起,为中国曲艺艺术的发展成熟,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
两宋时期的四川以“交子”(世界上第一张纸币)的出现、商税增加,城市和集镇的发展显示出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商业的繁荣, 都市娱乐的兴盛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上引诸书所记之民间技艺,如杂剧、滑稽戏、唱赚、小唱等在四川均有流行。在四川有关的史籍中,虽未见“瓦舍(瓦子)”一词,但类似于“瓦舍”的“集市”的确存在。如成都大慈寺及其周遭即是。宋张溥《寿宁院记》说:“佛以静为乐……独成都大圣慈寺据阛阓之腹,商列贾次。茶炉药榜,篷占筵专,倡优杂戏坌然其中。” 可见是何等热闹。不仅如此,大慈寺及其周边还有各种市场云集。曹学全《蜀中名胜记》引《方舆胜览》说:“成都古蚕丛之国,其民重蚕事,故一岁之中,二月望日,鬻花木、蚕器,号蚕市。五月鬻香药,号药市。冬月鬻器用者,号七宝市。俱在大慈寺前。”当时成都太守田况即赋有《大慈寺前蚕市》诗:“高阁长廊门四开,新晴市井绝纤埃。老农肯信忧民意,又见笙歌入寺来。”以记其盛况。
此外,有李良臣的《东园记》亦说“素号繁丽”的成都“万井云错,百货川委,高车大马决骤于通逵,层楼复阁荡摩乎半空。绮觳昼容,弦索夜声,倡优歌舞,妩媚靡曼,裙联袂属。奇物异产,瑰琦错落,列肆而班布。黄尘涨天,东西冥冥”(同治《成都府志》卷十三)。从以上引文看,尤其是“倡优杂戏坌然其中”与“弦索夜声,倡优歌舞,妩媚靡曼”等描述看,与上述诸书介绍的东京、杭州“瓦舍”的情形是十分一致的。证明当时的四川虽无“瓦舍”之名,却有“瓦舍”之实,这难道不是四川曲艺发展成熟的优良沃土吗?
两宋时,四川秉承唐五代之遗,奢侈游乐之风十分盛行。宋庄绰《鸡肋篇》(卷上)记述各地岁时习俗时说:“成都自上元至四月十八日,游赏几无虚辰。使宅后圃名西园,春时纵人行乐。初开园日,酒坊两户各求优人之善者,较艺于府会。以骰子置于合子中撼之,视数多者得先,谓之‘撼雷’。自旦至暮,唯杂戏一色。坐于阅武场,环庭皆府官宅看棚。棚外始作高凳,庶民男左女右,立于其上如山。每诨一笑,须筵中哄堂。众庶皆噱者,始以青红小旗各插于垫上为记。至晚,较旗多者为胜。若上下不同笑者,不以为数也。”
这条史料摆在面前,确实令人十分兴奋。笔者对这条史料认真研究后,惊喜地发现,原来作者为我们记述了800年前成都举行的一场“像生”(相声或类似相声)大赛。在整个一天的时间里“自旦至暮,唯杂戏一色”。那么,何以说“杂戏”(杂剧)是相声或类似相声的东西呢?宋杂剧,包括当时流行的滑稽戏,“严格地说起来,实在都不能算是戏剧。不过它们后来却都演进而成为备具舞台条件的戏文与杂剧(指元人杂剧),数典不宜忘祖,于是我们不能不也以戏剧目之了。” 这里说得非常清楚,无论“杂剧”或“滑稽戏”虽“以戏剧目之”,但实非“戏剧”,对于前辈学者谭正壁先生的这个观点,我是非常赞同的,并给了我极大的启示。
前辈任二北先生在所编《优语集》“总说”中引冯沅君《古优解》说:“宋杂剧的题材,则包括‘故事’与‘世务’。‘故事’当是过去的史事或传说,‘世务’当是当时的现有事件。……《都城纪胜》所谓‘先做寻常熟事一段’,或即指‘世务’言,次做正杂剧,或即演故事者。因为‘世务’是当时现有的事件,为人所熟悉,故曰‘寻常熟事’。”并说“宋人笔记所记载的‘优语’,王先生(王国维)所目为宋滑稽戏者”,《鸡肋篇》虽然只说是“杂戏一色”而没有具体说明“优人”们演出的剧目和怎样的演出,但我们从“每诨一笑,须筵中哄堂。众庶皆噱”的描述推断,当日演的是“滑稽戏”,应是大致不错的。
前面已说了,“杂剧”、“滑稽戏”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戏剧,那应是什么呢?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宋人的“优语”,即王国维先生认为的“宋滑稽戏”是怎样的面貌。
宋人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三“优语”条记载了在成都所演的一出“滑稽戏”:“有袁三者,名尤著。有从官姓袁者,制蜀,颇乏廉声。群优四人,分主酒色财气,各夸张其好尚之乐,而余者互讥诮之。至袁优,则曰:‘吾所好者财也。’因极言财之美利,众亦讥诮之不已。徐以手自指曰:‘任你讥笑,其如袁丈好此何?’” 对那位“颇乏廉声”的“姓袁”的“从官”进行了辛辣地讽刺。
这个例子是十分典型的,看作品的形式,不就是一段“四人相声”么。与春节联欢晚会上马季等人合说的相声《五官争功》不是完全一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