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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朱寿昌寻母事辨

谢桃坊

中国古代凡孝行卓著之典范人物,不断有人们将他们的事迹编入《孝子传》,清代茆泮林曾辑有《古孝子传》,收入宋代以前之《孝子传》十种。宋以后,民间将古代至宋代的孝子经过选择,形成了“二十四孝”。元代中后期郭居敬编的《二十四孝》影响很大,建立了中国孝道的传统观念。在《二十四孝》中即有朱寿昌寻母之事。关于此事最常见之资料为《宋史》卷四五六《孝义传》。传中记述朱氏简历云:“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人。以父巽荫守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知阆中……知广德军……求通判河中府……又知鄂州,提举崇禧观,累官司农少卿,易朝议大夫,迁中散大夫,卒,年七十。”传中关于其寻母之事记述云:

知广德军。寿昌母刘氏,巽妾也。巽守京兆,刘氏方娠而出。寿昌生数岁始归父家。母子不相闻五十年。行四方求之不置。饮食罕酒肉,言辄流涕。用浮屠法灼臂烧顶,刺血书佛经,力所可致,无不为者。熙宁初,与家人辞诀,弃官入秦,曰:“不见母,吾不返矣。”遂得之于同州。刘时年七十余矣,嫁党氏有数子。悉迎以归。京兆钱明逸以其事闻,诏还就官,由是以孝闻天下。自王安石、苏颂、苏轼以下,士大夫争为诗美之。寿昌以养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数岁母卒,寿昌居丧几丧明。既葬,有白乌集墓上。拊同母弟妹益笃。

此则史料乃元人据南宋史家王称《东都事略》卷一一七《卓行传》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二熙宁三年六月所记抄撮而成。核以原始资料及朱氏同时代人之记述,则《宋史》所记之细节如刘氏之被遣出时间、刘氏之身份、朱寿昌离母之年岁、朱寿昌离母后在朱家或是流落在外、寿昌自何时开始寻母、寻母之路线、何时何地与母相遇、钱明逸表奏之时间与内容、寿昌复官与入京时间、通判河中府与京都士大夫之赞颂等,皆存在差异,而某些重要情节又甚为模糊。兹试依次考辨如下。

朱寿昌之父朱巽,《宋史》无传。宋人周淙《乾道临安志》卷三有朱巽小传:“天圣七年(1029)以左谏议大夫给事中新知河中府朱巽知杭州。八年(1030)四月甲申为集贤院学士,五月乙丑徙知扬州。李传:字顺之,扬州天长(安徽天长县)人。忠愿自守,真宗称为长者。”关于朱巽于何时何地遣出刘氏,《宋史》以为“巽守京兆,刘氏方娠而出”,《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为“巽守长安,出刘氏嫁民间”,《东都事略》与《长编》所记相同。据宋人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下属之永兴路京兆府,治长安(陕西长安县)、万年二县。史称朱巽“守京兆”或“守长安”实为一职。《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四之二六:“天禧四年九月……十四日知永兴军给事中集贤院学士朱巽,陕西转运使工部郎中直集贤院梅询,并削一任。巽为护国军节度使,询为怀州团练副使,并不签书州事。”朱巽与同僚梅询在陕西任内同时受到朝廷的降职处分原因不明,但这表明朱巽于天禧四年(1020)时在知永兴军任上,其遣出刘氏在此年九月之前。

刘氏是朱巽之妻或妾,《宋史》以为是妾,其他宋人记述均含糊其辞。同时代人沈括《梦溪笔谈》卷九云:“朱寿昌,刑部侍郎朱巽之子,其母微。”微,微贱,卑贱之意。宋人刘克庄《贺新郎·席上闻歌有感》:“妾出于微贱。”宋季周密《齐东野语》卷十:“慈明杨太后,养母张夫人善声伎……入慈福宫为乐部头。后方十岁以为则(杂)剧孩儿……既贵,耻其家微,阴有所遗,而绝不与通。”可见古代妇女若出身于社会下层,虽富贵之后犹自感微贱。刘氏出身微贱,应是朱巽之妾,否则不会轻易被朱巽逐出而另嫁于民间。

朱寿昌离母的年岁,《长编》以为是“生二岁”,《东都事略》以为是“生七岁”,苏轼《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以诗赞之》以为“嗟君七岁知念母”,又苏轼《朱寿昌〈梁武忏赞偈〉并序》亦以为“生及七岁”。如果朱寿昌离母时仅二岁,则无关于其母之记忆,故时当为七岁。刘氏离朱家时为天禧四年(1020),此时寿昌七岁,则其生年当在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

在刘氏离朱家之后,寿昌是随母还是仍在朱家,《宋史》以为“刘氏方娠而出,寿昌生数岁始归父家”,沈括以为“寿昌流落贫家,十余岁方得归”。这样即说明寿昌是随母离朱家的。苏轼《朱寿昌〈梁武忏赞偈〉并序》以为“生及七岁,母舍而去”;《东都事略》与《长编》皆仅言“出其母刘氏,嫁民间”,则寿昌在母出后仍留朱家。刘氏出身微贱,可能因有过失被遣,出嫁于民间,朱巽留下寿昌为嗣以继香火,故在寿昌成年时得以父荫入仕。

朱寿昌开始寻母的时间,《东都事略》以为在“熙宁初”,甚为含糊。文同《送朱郎中诗序》言熙宁三年(1070)三月,其于陕西临潼华清池遇见正在寻母途中的朱寿昌。朱氏言:“去岁在广德,一日若有所感者,遂解官,决欲走天下,冀万一或遇之。”据此,则朱氏是在熙宁二年(1069)离广德任而开始寻母的。曾巩《广德军重修鼓角楼记》云:

熙宁元年冬,广德军作新门鼓角楼成,太守合文武宾属以落之。既而书走京师,属巩曰:为我记之。……治平四年(1067),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钱公辅守是邦,始因丰年,聚材积土,将改而新之。会尚书驾部郎中朱公寿昌来继其任,明年政成,封内无事……至十二月甲子卒功。

祝穆《方舆胜览》卷十八“广德军”全录曾巩文。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从宣州分置广德军,治所广德(安徽广德县)。治平四年朱寿昌以驾部郎中知广德军,接替钱公辅,于熙宁元年十二月重修鼓角楼竣工。次年——熙宁二年春,朱寿昌以“称疾寻医”而弃官寻母。《东都事略》卷一一七《卓行传》记述寿昌寻母之经过:母子不得相知者五十年。寿昌既仕,而念母之不见也,行四方求之不已。饮食罕御酒肉,与人言辄流涕。以浮屠法灼臂烧顶,刺血写佛书,冀遂其志。熙宁初弃官入秦,与家人诀誓:不见母,不复还。行次同州得焉。刘氏时年七十余矣。此所述同于《续资治通鉴长编》。朱寿昌是在同州与母相见的。同州属陕西路,治所在冯翊县(陕西大荔县),位于长安东北一百二十里。苏颂《送朱郎中寿昌通判河中府》诗有云:“驰驱咸雍郊,历访经所地。至行感神明,精神通梦寐。幽幽大道旁,亲息忽相值。”

据此,朱寿昌在古雍州——陕西中部郊野的广大地域,追寻其母之踪迹,在同州时值其母憩息于道旁,母子相认。文同在《送朱郎中诗序》里真实地记述了寿昌寻母过程:

熙宁三年庚戌三月癸丑,同自蜀还台,宿临潼华清道馆,朱康叔引名见访。康叔昔守阆中,以治称,同未尝识之,而尝相通书也。遇于此,尤自喜。问其所以西行之因,康叔欿然谓同曰:“不肖不幸,少与母氏相失,及今五十年矣。自省事,始能得有告之者,然终不能得知其所以归。逮冠,游宦四方,虽身居于此,而其心未始辄少时不营营于彼,期于母氏之见也。去岁在广德,一日若有所感者,遂解官,决欲走天下,冀万一或遇之。尝先出函谷、上雍,宜有得道其迹,仿佛殊可信。乃断荤血食,刺臂镂板,写摹佛书,辇散于所经由道,区区,祈彻母氏之听闻。至此累日,又言傥在金州者,明日且复如南矣。”……(同)至京未几,闻长安大尹钱公明逸表康叔于朝曰:“朱某响去官,本繇寻其母,今既得之冯翊矣,宜迁之旧秩,且褒宠之,以劝激天下。”当时士大夫相逢见,欢然骇异,称叹谓非世之所有,在昔亦无几矣。其秋,康叔侍太夫人入都。

熙宁三年三月朱寿昌由函谷(河南灵宝县)西行至陕西临潼华清池与文同相见,分别后寿昌至金州(陕西安康),不久在同州与母相见。永兴军太守钱明逸将寿昌寻母事表奏于朝廷。钱明逸,《宋史》卷三一七有传。据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卷三载钱氏于熙宁元年至三年六月在永兴军任,他上表的时间当在熙宁三年六月以前,则寿昌于同州遇母之时间是在熙宁三年五月。因钱明逸之表奏,寿昌得以复官,故于六月初至京都。刘氏于天禧四年(1020)离朱家时寿昌七岁,母子相见于熙宁三年(1070),时隔五十年,寿昌五十七岁,其母已七十余矣。从朱寿昌所述寻母经过,核诸地理,其路线为:熙宁二年初由广德军(安徽广德县)——芜湖——合肥——寿县——阜阳——河南周口——郾城——伊川——洛阳——函谷(河南灵宝)——熙宁三年三月至陕西临潼——金州(陕西安康)——长安——蒲城——五月至同州(陕西大荔县)与母相见。

文同在《送朱郎中诗序》里已引用钱明逸向朝廷之表奏,《续资治通鉴长编》载钱氏请为朱寿昌复官:“寿昌称疾寻医弃官,而寻医法须二年乃御史台看验。迄不俟寻医限满,复其差遣。”关于寻医法,《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七之二六:“神宗熙宁二年五月诏:大使臣寻医侍养,依京朝官例。……(原注)近制,京朝官、选人,寻医侍养,及二年,方许朝参入选。”这样,凡是京朝官及地方官员为父母寻医侍养,可在两年之内,期满经御史台验证,准许入京朝参,以待差遣官职。朱寿昌是以“寻医侍养”为理由暂时辞官的,在两年期未满时,钱明逸请求朝廷准予复官。因钱明逸之表奏,神宗皇帝于熙宁三年六月二日“癸亥,诏寿昌赴阙相见”。

朱寿昌辞官前任广德军太守,复官后理应升迁,但他为了与母亲所住之同州相近以便侍养,特请求通判河中府(山西永济县),因河中府与同州接界。《长编》云:“先是,言者攻李定不服母丧,王安石乃力主定,因忌寿昌,及寿昌至,但付审官院。寿昌前已再典郡,于是折资通判河中府,迎其母弟妹以归。”文同《送朱郎中诗序》云:“上嘉赏,特诏见,复其官,又封赐其母长安县太君。康叔请愿且倅河中,庶近母前所在慰之。诏许。”朱寿昌奉诏通判河中府时,王安石《送河中通判朱郎中迎母东归》诗云:“彩衣东笑上归船,莱氏欢娱在晚年。嗟我白头生意尽,看君今日更凄然。”王安石以春秋时楚国老莱子行孝之事赞美朱寿昌。通判河中府乃副太守职,虽然于朱寿昌是降职了,但他为了接近母亲及同母弟妹之居地,是自愿并请求的,并非王安石因李定之事所忌的结果。当时苏颂作长诗《送朱郎中寿昌通判河中府》也谈到此原因:“当年二千石,宠名非所利。仕或便乡关,安用竹符使。蒲中(河中府治蒲州,今山西永济)母家近,自屈为倅贰。受命慰慈颜,腾装惬归思。既徇报德心,亦安效官智。”此时苏轼在京都与朱寿昌相识,遂成知交。次年——熙宁四年,苏轼通判杭州时作《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误)以诗赞之》,有云:“感君离合我酸辛,此事今无古或闻。”朱寿昌寻母之事,一时传遍朝野。沈括说:“士人为之传者数人,丞相荆公(王安石)而下皆有朱孝子诗数百篇。”朱寿昌在当时即有“朱孝子”之称,终于在后来被列入中国“二十四孝”。

(谢桃坊: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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