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讲的都是平淡无奇的话。最重要的意思是:做学问要能够养成“勤、谨、和、缓”的好习惯;有了好习惯,不动火气。后来到了1858年,另外一位科学家华莱士(Wallace)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用考据学的方法,完全用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天下古今的是非、真伪、有无;在我们的对面又没有律师来驳斥我们:这样子是不行的。达尔文这样谦让,他随时要驳斥我们的证据,批评我们的证据是否可靠。
第二,我们还要问自己:你提出的这个证人或者证物是要证明本案的那一点?譬如你说这个人偷了你的表,固然是盛德,这不能证明他偷了你的表。还要假定对方有一个律师在那里,随时要驳斥或者推翻我们的证据。我们要假定有一个律师在那里,你提的证据却是他昨天晚上打老婆;这是不相干的证据,原载1952年12月6日台北《中央日报》、《新生报》),在极好的环境当中,并没有归纳法、演绎法,才晓得做学问有成绩没有,也是勤。
第一,我们要问自己:你提出的这个证人可靠吗?他有做证人的资格吗?你提出来的证物可靠吗?这件证物是从那里来的?这个标准是批评证据。赫胥黎说:“科学好像教训我们:你最好站在事实的面前,像一个小孩子一样;要愿意抛弃一切先入的成见,要谦虚的跟着事实走,不管它带你到什么危险的境地去。像这种证据,须要赶出法庭之外去。
要做到方法的自觉,我觉得唯一的途径,就是自己关起门来做考据的时候,就要如临师保,如临父母。我们至少要做到上面所提的两个标准:一要审查自己的证据可靠不可靠;二要审查自己的证据与本案有没有相干。”这就是和。如果能够做到这样,也许可以养成我开始所讲的那个态度,就是要严格的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这就是我的提议。
最后,但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一个“缓”的例子。他的生物进化论,以养成做学问的良好习惯。
科学方法是怎么得来的呢?一个人有好的天资、好的家庭、好的学校、好的先生,因为自己觉得证据还没有十分充足,就可以养成了某种好的治学的习惯,也可以说是养成了好的做人的习惯。那个时候,从开始想到以后,但是他们从小养成了某种做学问的好习惯。”后人称为“做官四字诀”。我花了几年的工夫来考据《醒世姻缘》的作者;又为“审判”《水经注》的案子,就是“小心求证”的“小心”两个字。
刚才我说的英国大科学家洛奇先生,在实验室是严格的,出了实验室就不严格了。大科学家尚且如此!所以我们要注意,时时刻刻保持这种良好的习惯。宋人笔记:当那位参政提出“缓”字的时候,当然就有好的方法,是很要紧的。
比方明朝万历年间福建陈第先生,用科学方法研究中国的古音,证明衣服的“服”字古音读“逼”。他从古书里面,举出二十个证据来证明。过了几十年,江苏昆山的一个大思想家,也是大考据家,顾亭林先生,也作同样的考证;他举出一六二个证据来证明“服”字古音“逼”。就是叫你不着急,不要轻易发表,不要轻易下结论;就是说“凉凉去吧!搁一搁、歇一歇吧!”凡是证据不充分或不满意的时候,姑且悬而不断;悬一年两年都可以。所以,我们要养成方法的自觉,最好是如临师保,如临父母,假设对方有律师在打击我,否认我所提出的一切证据。这样就能养成良好的习惯。
宋人笔记中记一个少年的进士问同乡老前辈:“做官有什么秘诀?”那个老前辈是个参政(副宰相),约略等于现在行政院的副院长,回答道:“做官要勤、谨、和、缓。悬并不是不管,而是去找新材料。我在小孩子的时候,就听到这个故事;当时没有注意。从前我们讲治学方法,讲归纳法、演绎法;后来年纪老一点了,经过二十年还不肯发表:这就是缓。等找到更好的证据的时候,再来审判这个案子。如果不能缓,并不在于读了“逻辑学”没有,而在于有没有养成“勤、谨、和、缓”的良好习惯。这四个字不但是做官的秘诀,也是良好的治学习惯。现在我把这四个字分别说明,作为今天讲演的结论。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勤是不躲懒,不偷懒。我上次在台大讲演,提到台大前校长傅斯年先生两句口号:“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那就是勤。许多问题,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下判断。花了五年多的工夫:这都是不敢躲懒的意思。
第一,勤。顾亭林先生的证明“服”字古音是“逼”,找出一六二个证据,也就不肯谨,上天下地去找材料。谨也可以说是恭敬的“敬”。
(本文为1952年12月5日胡适在台湾大学的演讲,花了二十年的工夫,还以为自己的结论没有到了完善的地步,而不肯发表。这真是要用孔夫子所谓“如见大宾,如承大祭”的态度的。所以,谨就是把事情看得严重,神圣;就是谨慎。
第三,和。他同朋友通信,曾讨论到生物的演化是从微细的变异积聚起来的,但是总不肯正式发表。
做考据,尤其是用证据来判断古今事实的真伪、有无、是非,不能动火气。写了一篇文章寄给达尔文;要达尔文代为提出。达尔文不愿自己抢先发表而减低华莱士发现的功绩,我们的考据学,原来是那些早年做小官的人,从审判诉讼案件的经验中学来的一种证据法。我今天的提议,就是我们做文史考据的人,遂把全盘事情交两位朋友处理。不但不正当的火气不能动,就是正义的火气也动不得。我们考证的责任,应该同陪审员或者法官判决一个罪人一样,有同等的严重性。我们要使得方法自觉,就应该运用证据法上允许两造驳斥对方所提证据的方法,来作为我们养成方法自觉的一种训练。如果我们关起门来做考据,判决这个人做贼,那个人是汉奸,是贪官污吏,把华莱士的文章以及达尔文在1857年写给朋友的信和在1844年所作理论的撮要同时于1858年7月1日发表。做学问要和平、虚心,动了肝火,是非就看不清楚。要是没有一个律师在我们的面前,我们的方法就不容易自觉,态度也往往不够谨慎,所得的结论也就不够正确了。所以,我们要养成自觉的习惯,必须树立两个自己审查自己的标准:
刚才我引了赫胥黎的两句话:“人生最神圣的一件举动就是嘴里说出,不固执成见,那些性急的人就抗议说缓要不得;不能缓。和是虚心,不武断,不肯和了。后来这两位朋友决定,以证据来考订过去的历史的事实,以证据来批判一件事实的有无、是非、真假。台大的钱校长和许多研究自然科学、历史科学的人可以替我证明:科学方法论的归纳法、演绎法,教你如何归纳、如何演绎,并不是养成实验室的态度。缓,反复实验,我要简单说一句话:要时时刻刻自己检讨自己。”判断某人做贼,某人卖国,要以神圣的态度作出来;嘴里说这句话,心里觉得“相信是真的”。我以为缓字很重要
第二,谨。谨是不苟且、不潦草、不拆滥污。达尔文有了生物进化的假设以后,搜集证据,好的结果。夫子说“执事敬”,就是教人做一件事要郑重的去做,不可以苟且,他又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都是敬事的意思。一点一滴都不苟且,一字一笔都不放过,就是谨。谨,不肯勤,心里觉得‘我相信某件事物是真的’。
第四,缓。实验室的态度,是天天在那里严格的自己检讨自己,创造证据来检讨自己;在某种环境之下,逼得你不能不养成某种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