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周代的贵贱悬殊和秦代的贫富分化,蒙文通指出今文家所论井田,纠正周、秦之弊,讲“通国皆助”,以削平周人贵贱之殊,超越秦人贫富之隔,而泯灭君子、小人之分,体现了等贵贱、均贫富,君子与野人共处的思想,这也是蒙文通所说今文学万民一律平等思想的体现。他说:“夫周则贵贱之悬殊,秦则贫富之迥绝,……今文家所论井田,通国皆助,通国皆出兵出车,亦通国立学,而君子、野人之隔泯矣。则今文家之论井田,既以夷周人贵贱之殊,亦以绝秦人贫富之隔,所谓‘一王大法’者,岂非鉴于二代之弊,而特拟一理想之治哉!”即在经学研究中,揭示今文学均贫富、等贵贱的平等思想。认为今文学倡言的井田制,讲平等互助,在权利和义务上,人人均等,这是针对周秦二代贵贱悬殊、贫富分化之弊而提出的理想之治,是“以平等之治代贵贱悬殊之治”。认为周代之治为贵族、封建之治,严贵贱等级;秦代之治为君权、专制统治,急于贫富之辨。而秦汉以来,鉴于周、秦之败,而起“素王革命”之说,则倡为民治、平等之说。他说:
诚以周之治为贵族,为封建,而贵贱之级严。秦之治为君权,为专制,而贫富之辨急。“素王革命”之说,为民治,为平等,其于前世贵贱贫两阶级,殆一举而并绝之,是秦、汉之际,儒之为儒,视周、孔之论,倜乎其有辨也。晚近学人,以晚周为旧社会之渐即于崩溃,而儒教当废,以儒者为护持旧制度者也;然入汉初为新社会之长成,而儒又盛,斯岂非新理论之能乘新时代而复起乎!是先后之世殊,而儒者新故之说异也。盖自战国以来,步衣之士已崛起而居卿相,夫布衣之不容世族之久据贵势与豪人之独檀富厚,自必并力以摈之,固势理之必然。……法家摈贵族,而《公羊》因之讥世卿。……凡儒家之平等思想,皆出于法、墨:法家之平等,为摈弃世族、扩张君权而壹刑法;墨家之平等,为废抑君权而建民治。墨主民治尚不免宥于神,儒家取之,始远于神而本于民。自取法、墨以为儒,而儒之说益宏卓深广也。
批评把儒学仅视为维护晚周旧制度者而主张废去的观点,认为儒学亦成为汉初新社会的新理论,故儒学随时代变迁而有新的发展。并认为自战国以来,布衣之士取代贵族,法家提倡“摈贵族”的平等思想为儒家汲取,而托《春秋》以讥世卿。墨家提倡的平等是为了废抑君权而建民治,儒家取之,但远于神而本于民。正因为儒家汲取了法、墨的平等思想,而使得儒学日益宏卓深广。蒙文通就此指出,儒家从孔子比较偏向于维护世袭贵族的倾向,转变为今文学主张一律平等的思想,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与汲取各学派的思想相关。他说:“他(孔子)维护世袭贵族的倾向是很明显的。他们看见旧制度正在崩溃,但却要挽回它。孔子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要求大家按旧的方式生活。……儒家从孔孟这种维护旧贵族、旧制度的思想转变而为今文学主张一律平等的思想是一个不简单的过程,是通过和先秦诸子各学派的相互斗争、相互影响而逐步发展的结果。”从孔子维护世袭贵族的倾向,到今文学一律平等的主张,这个思想转变和发展的过程,蒙文通认为,是儒学与先秦各学派的相互斗争、相互影响分不开的。对此,他作了具体的进一步的论述。认为今文学一律平等的思想是对墨家的汲取,从而丰富发展了孔孟儒学的思想。他说:
墨子身当战国初期剧变之际,在孔子之后,孟子之前,但其政治态度则与孔、孟相反。孔、孟是站在旧贵族立场来维系世袭贵族。而墨子则是站在“役夫”、“贱者”立场来反对世袭贵族。其学说以兼爱、尚贤为主,兼爱以反对世袭贵族的血缘性的经济地位,尚贤以反对世袭贵族的血缘性的政治地位。兼爱之极则不别亲疏一律平等,尚贤之极则至于选天子。他主张一律平等,甚至主张君主和人民在工作和生活上都不应有差别。……但他却把这一律平等的思想说成是天的意志(天志),给他披上了神学的外衣。儒家则只汲取了这一律平等的思想而抛弃其天志学说。
认为墨家创始人和代表人物墨子是生活在战国初孔、孟之间的人物,但他的政治态度却与儒家代表人物孔、孟不同。其分歧在于,孔、孟是维系世袭贵族的,而墨子则反对世袭贵族。所以墨子以兼爱说来反对儒家植根于血缘基础的亲亲观念,即爱有差等说;以尚贤说来反对儒家所维护的基于血缘宗亲的世袭制。指出墨家的兼爱说不论亲疏,一律平等;其尚贤说,不仅反对贵族世袭,甚至反对君权世袭,主张天子也要选贤而不能传子。这充分体现了墨家主张的万民一律平等的思想。蒙文通认为,儒家从孔孟维护贵族世袭的政治态度,转变到今文学主张一律平等的思想,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它是通过儒家与诸子百家的相互斗争和相互影响来完成的,尤其是通过对墨家一律平等思想的汲取来完成的。但儒家汲取墨家的平等思想,却抛弃了墨家把平等思想说成是天的意志的天志学说,即儒家对墨家平等思想采取的是批判性取的态度,有所肯定,有所否定,而非完全照搬照抄。今文学家汲取其平等说,批判其天志说,这即是对墨子思想的发展。
(三)对几项制度的探讨分析
蒙文通认为,儒家政治思想之深远,托为制度之恢宏,其今文学家必有一套与其“革命”之义、“素王”之说相一贯的具体的典章制度存在。由此他稽于古文,以当质验,考察汉代经师所讲的各种制度,清理出哪些制度是历史的陈迹,哪些制度是寄寓的理想,然后分析理想制度所体现的思想实质,以探讨今文学家的思想。
1.井田
关于井田制,孟子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蒙文通引孟子之言,认为夏、殷、周田制不同,夏为贡法,殷为助法,周用彻法。所谓贡法,指夏代实行的一种税赋方式,据《孟子·滕文公上》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即夏代平民耕地五十亩向国家贡纳十分之一的实物。所谓助法,指殷人为统治者的“公田”助耕,提供劳役的一种方式。按孟子所言,即平民在自耕七十亩的情况下出力为“公田”助耕,提供劳役。所谓彻法,指周代对平民征收税赋的方式,它彻除了原来“助”的劳役,而征收缴纳实物的什一税。而“《周官》乡、遂、鄙田制不同,正是彻助并行。孟子主张从周,他向滕国的建议正是周制”。认为周代实行的是彻助并行。然而,蒙文通认为:“《孟子》、《周官》所说历史上的井田制度绝不是什么‘王天下’、‘致太平’的理想制度,而是征服者统治被征服部族的极不平等的种族歧视政策的反映而已。”对《孟子》、《周官》所说的以往历史上的井田制持否定态度,但蒙文通对今文学家所说的井田制度则持肯定态度,认为今文学家所谓的井田制度是一种经济平等思想的反映。他接着说:
今文学家所说的井田制度则与此不同:《春秋繁露·爵国篇》说:“大国十六万口,而立口军三,何以言之?曰:以井田数准之。方里而一井,一井而九百亩,……方里八家,一家百亩,……率百亩而三口(指丁壮),方里而二十四口。……方百里为方里者万,得二十四万口,法三分而除其一,城池郭邑室闾巷街路市官府园囿萎圈台沼椽采,……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则各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为大国军三,此公侯也。”何休注《公羊》说:“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十井共出兵车一乘,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论语集解》引包咸曰:“导治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古者井田,万里为井,井十为乘,百里之国,适千乘也。”在这样的井田制度下,已是通国皆井,通国皆兵。在理想的教育制度中,又是通国立学(详下)。很显然,这已经没有乡、遂、都、鄙之别,也不是助彻并行了。今文学家所谓的井田制度是一种经济平等思想的反映,和周的种族歧视及秦的豪强兼并都是迥然不同的。
蒙文通认为,今文学家所谓的井田制度与《孟子》、《周官》所说的井田制度是不同的,他引董仲舒《春秋繁露》、何休《公羊解诂》、包咸注《论语》之言来考察今文学家关于井田制度的描写和论述,认为在今文学家所说的井田制度下,“已是通国皆井,通国皆兵”,同时又是“通国立学”,已经没有了君子、野人之别,并超越贵贱之殊、贫富之隔,盛赞包括董仲舒在内的今文学家所说的井田制是一种经济平等思想的反映,而与周代的种族歧视和秦代的豪强兼并完全不同。蒙文通指出,今文学家所说的井田与周代之井田的区别还表现在,周代的农民不得自由离开土地,否则会入狱,而今文家之井田,民可与土地相离。他说:
周之井田,与今文说之井田,犹有其异者。《地官》比长:“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郑注:“乡中无授,出乡无节,过所则呵问,系之圜土。”圜土者,狱城也。此为周之农民,不得自由离开土地。《地官》邻长亦云:“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此六乡、六遂之人,不得任意迁徙,而官为管理之,否则收入狱中。……《白虎通义·五行》曰:“有分土,无分民,”是非周初之意,而为后来儒者之说。“民咸归乡里,户亦息”,此今文家之井田,民可与土相离,得离其土则非私产。谷永之说曰:“方制海内,非为天子,列土分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则非复共财、共土之意也,而先后井田封建之意别也。
蒙文通引《周官·地官》之语及郑玄所注,得出周代的农民不得离开土地而迁徙,如有违反,“无授无节”,则将入狱的结论。可见在周代之井田制度下,农民没有自由离开土地的权利,这与今文家所言民可离开土地的井田制相比,形成鲜明的对照。蒙文通引《白虎通义·五行》“有分土,无分民”之语,以及《史记·高祖功臣侯表·序》、《汉书·谷永传》所言,认为这反映了今文家关于井田制度的理想,在这种理想制度下,民可自由离开土地,不受约束。而四海之内,不为天子;分疆列土,也不为诸侯,均是为了民。体现出今文学的重民思想。蒙文通认为,这也是先前周代的井田制和后来今文家所言之井田制的区别所在。
2.辟雍
所谓辟雍,原指西周王室设立的学校,《礼记·王制》云:“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宫。”东汉以后,历代都设有辟雍,除北宋末年为太学之预备学校(亦称“外学”)外,均为祭祀之所。蒙文通则以辟雍为学校,并指出周代的教育制度是不平等的,而今文学理想的教育则与之不同。他说:“辟雍就是学校。周代人民在受教育的权利上是不平等的,这不仅是由于财富的差别,而是在制度上就存在一种不平等的规定。”并考察《周官》所记,指出周代教育的不平等,其表现在“国学只不过是专为贵族子弟而设立的学校而已”,而一般的平民百姓虽也可受到教育,但却没有送入国学深造的规定,表现出贵庶之间教育的不平等,至于那些被征服部族,则谈不上受教育。他说:
序,一般释为乡校,州是六乡内的一千五百户的基层组织,党是六乡内五百户的基层组织,州、党都有序,说明六乡的教育还是比较普遍的。而且又还有宾兴贤能的规定,其优秀者可以迭层向王朝推荐,由王朝任用。但是,对乡里优秀者却没有送入国学深造的规定。结合前面所说国子入国学而后再由王朝任用的规定来看,很清楚地显示出贵族和平民从受教育到作官吏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贵庶之间的界限是极明显的。……六乡人民虽不能进入贵族学校,但毕竟还有“序”和“考校宾兴”等制度,还有受教育和作官吏的机会。而六遂则迥然不同了,在《周官》有关六遂的文字中找不到设学的痕迹,在六遂系统的官职中找不到掌管教化的条文。……我们在论井田节中曾指出六遂是被征服部族的居住区,在种族歧视严重的周代社会里,被征服部族的命运只会是悲惨的,哪里还谈得上受教育呢?至于六遂以下的县,都不能受教育,就更不用说了。很显然,《周官》中所指示的教育制度是一种极不平等的制度。
蒙文通指出,在周代社会,六乡范围内的教育还是比较普遍的,平民还有受教育和做官吏的机会,但乡里的优秀者不能进国学深造,不能和作为国子的贵族子弟相比。也就是说,在受教育和做官吏方面,六乡之平民与公卿大夫之子弟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贵庶之间有明显区别,表现出二者之间的不平等。虽然六乡人民与国子相比,不能进入贵族学校,在受教育和做官吏方面,有贵庶之间的不平等,但毕竟还有受教育和做官吏的机会。而那些六遂之民就完全不同了,蒙文通认为六遂是被征服部族的居住区,而在《周官》关于六遂的文字中,没有任何设学的记载,在六遂系统的官职中也找不到掌教化的条文。也就是说,六遂之民,根本谈不上受教育,至于六遂以下的县,就更不能受到教育了。这反映了周代社会的种族歧视,其教育制度,是极不平等的制度。
与《周官》所载在受教育问题上贵庶殊途之史迹大不同,蒙文通通过考察《王制》、《尚书大传》、《白虎通义·辟雍》和何休的《公羊解诂》等文献,指出不分贵贱、能够平等地受教育是今文学家的理想。他说:
我们再看看《礼记·王制》,它载:“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辩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在这个制度中,乡的秀士、选士可以迭升而至国学,和贵族子弟受同样的教育,授官命爵是在国学中选拔,庶民子弟也就和贵族子弟有了同样的机会。这和《周官》中的贵庶殊途是大不同了。再看《尚书大传》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而退老归其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耰耕已藏,新谷既入,岁事已毕,余子皆入学。小师取小学之贤者登之大学,大师取大学之贤者,登之天子,天子以为左右。”《白虎通义·辟雍》说:“古之教民者,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在这些制度中,学校已是普遍设立在乡里,人民已能普遍地受到教育,这和《周官》中的乡遂异制又大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