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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额马(2)

“所有证据都指向了菲茨罗伊·辛普森,”格雷戈里说道,“毫无疑问,他肯定是凶手。但是,我也知道这些证据还不够充分,如果发现了新线索,可能就会推翻现有的认知。”

“你们现在弄清楚斯特雷克身受刀伤的原因了吗?”

“我们调查后认为,是他意识不清时自己割伤的。”

“我们在来的路上,华生医生也是这么猜测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辛普森的嫌疑就更大了。”

“这是一定的。辛普森确实没有刀,身上也没有伤痕。但是,不利于他的证据非常多。首先,他对那匹失踪的白额马非常在意,而且他还涉嫌迷晕马倌亨特,另外,他曾在深夜的暴雨中出行,还拿着那根沉甸甸的手杖,最后,死者手中还紧握着他的领带。我认为,我们已经可以起诉他了。”

福尔摩斯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这些证据完全敌不过一个精明的辩护律师,”福尔摩斯说,“辛普森为什么要偷马呢?如果是想杀了它,为什么不在马厩直接动手呢?你们发现那把复制的钥匙了吗?他从哪里买的强效麻醉剂?而且,他不过是个外地人而已,有什么本事把马藏到现在还没被人发现?况且还是这样一匹极有名气的赛马?还有,他是如何解释那张他让女仆转交给马倌的纸的?”

“他解释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纸币。我们在他钱包里也确实找到了这样一张钞票。至于你提出的那些问题,其实也很容易应对。辛普森对于这个地区可绝不陌生,每年夏天他都会来这里小住两次。麻醉剂也许是从伦敦买的。那把复制的钥匙在使用完后就直接扔掉了。那匹名马或许被藏在荒野的某个洞穴或是废弃的矿坑里。”

“那领带呢?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说那确实是他的,不过已经丢失了。但是我们现在掌握了一个新线索可以证明那匹失踪的名驹就是他从马厩里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安静地听着。

“我们找到很多脚印,这显示礼拜一夜里有一群吉卜赛人在距离案发地点一英里内出现过。礼拜二他们就走了。我们假设,辛普森和那些吉卜赛人达成了某项协定,一旦他被人追赶,就把马交给吉卜赛人保管。那么现在这匹马极有可能仍在吉卜赛人手中。”

“这是一种可能。”

“我们已经派人去荒野上搜寻那些吉卜赛人了。而且我还把塔维斯图克镇方圆十英里的每家马厩和房屋都搜查过了。”

“这附近不就有一家马厩吗?”

“是的,我们已经调查过了。因为这家麦普利通马厩中的赛马达斯巴勒是本次比赛中的第二热门,许多人都在它身上押了注。据说照管达斯巴勒的塞拉斯·布朗就下了很大的赌注。如果白额马不能参赛,对他们将非常有利。而且,布朗本人也是非常敌视斯特雷克的。可是,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情况表明他和本案有所关联。”

“那辛普森和麦普利通马厩之间有没有利益联系?”

“完全没有。”

福尔摩斯靠倒在座椅上,车内安静了下来。接着,我们就到了目的地。这是一栋红砖墙的小别墅。旁边是驯马场,驯马场的另一头是一座灰色的瓦房。这一带都是连绵起伏的荒野,长满了无边无际的颓败的凤尾草,只有镇上偶尔冒出来的一些塔尖遮断了荒野的蔓延。再往西望去,还能看见麦普利通马厩。我们依次下了车,只有福尔摩斯还留在车里,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仰望着天空,发着呆不知在想些什么。我拍拍他的手臂,他才回过神来跳下了车。

“真抱歉,”福尔摩斯面向一脸惊讶看着他的罗斯上校说道,“我刚才在幻想。”他的双目炯炯有神,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似乎正在竭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的兴奋。我知道,他一定是有了线索,但我真猜不出他的线索是从何而来的。

“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想赶快去现场看看吧?”格雷戈里说。

“恐怕还要在这里耽搁一会儿,我有一两个细节需要调查一下。我想,你们已经把斯特雷克的尸体安放在这里了吧?”

“是的,放在楼上了。明天验尸。”

“罗斯上校,斯特雷克已经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吧?”

“是的,他非常优秀。”

“长官,你应该已经检查完死者的随身物品,并且写了清单吧?”

“嗯,那些东西就在起居室里,你可以去看看。”

“非常感谢。”

我们一起来到起居室,围坐在一张桌子边,格雷戈里打开一个方盒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这些物品包括一盒火柴,一根长约两英寸的蜡烛,一支欧石楠根质地的ADP烟斗,一个装着半盎司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配着金链子的银怀表,五枚一镑的金币,一个铝制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刀把的小刀,刀锋锐利,刀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这几个字。

“这刀子很特别,”福尔摩斯一边仔细观察一边说,“嗯,有血迹,这就是被害人手里握着的那把刀吧?华生,我想你一定非常熟悉这种刀。”

“这是医生专用的眼翳刀。”我说。

“果然是这样。刃口精致,是专用于精密手术的器具。死者竟会带着一把这样的刀子外出,而且还是个雨夜,这可真够奇怪的。”

“刀鞘是在尸体附近找到的,是个软木圆鞘。”警官说到,“据死者妻子说,这把刀一直都放在梳妆台上,死者外出时就带上了它。本来这种刀是不适合当武器的,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许是他唯一的选择了。”

“极有可能是这样。这几张纸是做什么的?”

“有三张是草料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布置任务的便笺,还有一张是购买女装的发票,金额是三十七英镑十五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的莱索丽尔女士,收票人是威廉·达比希尔先生。死者妻子说,这位达比希尔先生是死者的朋友,有时候死者会帮他代收一些信件。”

“看来这位达比希尔先生的妻子出手很大方,”福尔摩斯拿着发票说,“二十二畿尼的衣服算得上相当昂贵了。嗯,这里的查看暂告一段落吧,我们去案发现场好了。”

我们走出屋门,看见一个女人站在过道里,她形容憔悴,两颊凹陷,看得出来她近日深受打击。她走过来拉着格雷戈里的袖子。

“抓到凶手了吗?你找到那些人没有?”她呼吸急促地说。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我们已经请来了福尔摩斯先生,他会尽力帮助我们的。”

“前不久我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就在普利茅斯的一个公园。”福尔摩斯说。

“这不可能,先生,你一定弄错了。”

“不,我发誓肯定是你。你当时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灰色外套。”

“我根本没有这件衣服,先生。”

“哦,我明白了。”福尔摩斯向这位女士道了歉,然后就跟着格雷戈里走了出来。没走多远,我们就经过荒野来到发现死者的坑地,旁边就是那丛金雀花。

“据我所知,那晚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不过雨很大。”

“既然如此,那金雀花丛上的大衣就不可能是风刮上去的,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嗯,是这样的。”

“这一点应该引起重视。嗯,这里的足迹很多,毫无疑问,从礼拜一夜里开始,这里就来了很多人。”

“我们在死者身边放了草席,所有人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这袋子里是一只斯特雷克的长靴、一只辛普森的皮鞋和一块白额马的马蹄铁。”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太聪明了!”福尔摩斯接过袋子,走下坑地,铺上了草席。他趴在草席上,托着下巴,细致地查看着地面上的痕迹。“啊,这是什么?”他突然叫道。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根烧得只剩下半截的火柴,火柴上沾满了泥,乍一看就像是根小木棍。

“哦,我竟然没有发现它。”这位长官沮丧地低喊了一声。

“它掩藏在泥土之中,本来就不易发现。我能够找到它,是因为我的目标就是它。”

“什么!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可以找到这个东西?”

“这并非不可能。”

福尔摩斯拿出那只长靴与地上的足印一一比照,然后爬出坑地,匍匐进入到金雀花和羊齿草丛中。

“你应该找不到什么了,”格雷戈里说道,“这附近的一百码之内我都认真搜查过了。”

“看来是这样,”福尔摩斯站直了身体说,“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浪费时间了。不过我想趁着天还没黑,在荒野上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还有,我希望能带上这块马蹄铁讨个好彩头。”

罗斯上校显然不习惯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自然从容的侦查方法,他看了眼手表,显得很不耐烦。

“长官,你可以和我一同回去吗?”罗斯上校说,“我还有几件事想向你请教。尤其是,我现在用不用公开声明,我的白额马不参加此次比赛了。”

“当然不用,”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肯定会让它参赛的。”

上校听完这话,点了点头。

“我非常高兴可以听到你这句话,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道,“你在荒野上巡视完之后就到斯特雷克家来吧,我们在那儿等你,然后咱们一起回到塔维斯图克去。”

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离开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并肩走在荒野之上。太阳渐渐落山,消失在麦普利通马厩的方向,一望无际的平原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鲜艳的晚霞映照着羊齿草和黑莓。但是如此灿烂的晚景却丝毫不能吸引福尔摩斯,他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我看不如这样,华生,”他突然开口说道,“咱们先不讨论斯特雷克之死的问题,只着眼于寻找那匹失踪的名驹。如果这匹马真的在惨案发生时或是发生后逃走了,那它会跑去哪里呢?马是群居动物,它如果没有跑回金斯比尔马厩,就应该是去了麦普利通马厩。它不可能在荒野上乱跑的。况且,如果真的是这样,肯定会有人发现它。那些吉卜赛人才不会拐跑它,通常来讲,这些人对麻烦事往往避之不及,生怕警察找上门来。他们很清楚,带着一匹马要担多大的风险,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那这匹马到底去了哪里呢?”

“我之前说过了,只有金斯比尔和麦普利通两个可能。既然它不在金斯比尔,就一定是在麦普利通。我们就从这个设想出发,看看能找到什么。格雷戈里告诉我,这一带土地干硬,可是越往麦普利通方向,地势越低,自然那边就形成了一个低洼地势,所以礼拜一夜里的那场暴雨一定会让那一带非常潮湿的。如果我们的猜想正确,那么那匹失踪的名驹定然会在那里留下蹄印。”

我们边走边说,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那片洼地。福尔摩斯让我向右走,他则向左走,我还没走出五十步,就听见福尔摩斯在喊我,原来他所走的方向上有很多清晰的马蹄印,他拿出那块马蹄铁比照之后发现,这蹄印竟与马蹄铁完全一致。

“你看这就是想象力的作用,”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缺了这一点。我们根据已知事实来进行猜想,并根据猜想实施行动,而且结果又证明我们的猜想是对的。那么,就让我们继续调查下去吧。”

我们走过这段潮湿的洼地,又穿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草地,地势开始逐渐向下倾斜,然后我们再次发现了马蹄印,随后蹄印又消失了半英里左右,直到我们来到麦普利通一带,才又发现了蹄印。这次又是福尔摩斯先发现的,他指着地上的痕迹,露出一种胜利者的笑容。我们都看到,在马蹄印的旁边还清晰地显示出了一个男人的足印。

“最初的时候,这匹马是单独行动的。”我说道。

“是的,最初它确实是独行的。咦,这是什么?”

我低头一看,这一人一马两种足印竟然掉转方向,往金斯比尔走去。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我们俩跟着足印一路追踪过去。福尔摩斯只顾盯着足印,而我则偶然瞥到旁边的地上居然显示着这两种足印又折返回了麦普利通。

“华生,你太了不起了,”福尔摩斯看到我的发现时说,“真要谢谢你,否则不知还要走多少冤枉路呢。那我们还是跟着往麦普利通方向的足印走吧。”

没走多远,就有一条沥青路阻断了足印。这条路正是通往麦普利通马厩的。我们刚走到马厩,就有一个马夫跑了出来。

“闲杂人等不准在此逗留。”那人说道。

“我只是想请教一个问题,”福尔摩斯说着,就把拇指和食指放到衣服口袋里,“如果我想明早五点来拜访塞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了?”

“你真幸运,先生,如果你五点过来,他会接待你的,因为他向来是最早起床的人。这不,他过来了,你自己去跟他说吧。哦不,先生,这样可不行,如果布朗先生知道我收了你的钱,他会辞退我的。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请稍等一下。”

听了这话,福尔摩斯把正要拿出来的半克朗(半克朗:合二先令六便士)金币又放了回去。一个长相骇人、表情狰狞的老人从马厩走了出来,他步伐矫健,手中挥动着一根皮鞭。

“怎么回事,道森?”他大叫道,“谁允许你在这儿闲谈的!快去干活!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

“我们只想占用你十分钟时间,和你谈谈,先生。”福尔摩斯温和地回答道。

“我可没时间和你们这些不务正业的人闲扯。我们这里生人勿近,再不走开,我就放狗咬人了!”

福尔摩斯凑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他突然一惊,转眼就满脸通红。

“胡说!”他大叫大嚷,“全是胡说!”

“那你觉得咱们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争吵好呢,还是到屋里坐着聊一聊好呢?”

“如果你愿意,请进来吧。”

福尔摩斯露出胜利的一笑。

“我很快就会出来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好了,布朗先生,现在我完全按你的要求做。”

二十分钟之后,灿烂的晚霞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福尔曼斯和布朗一起走了出来。真难以想象,仅仅过了二十分钟,布朗的神态竟会有这么大的转变。他脸色惨白,一头大汗,双手不住地哆嗦,手里的皮鞭就像风中的柳枝一样来回摇动着,之前那种嚣张蛮横的态度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现在的他如同丧家犬一样缩在我朋友身边。

“我完全听您的,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办。”他说。

“一点差错都不能有。”福尔摩斯对他说道。他那胆怯瑟缩的样子,就仿佛福尔摩斯的眼中有什么慑人的威力。

“啊,一定,一定,不会出一点错的。保证上场。我用不用改变它?”

福尔摩斯想了一下,大笑着说:“不用了。我会写封信告诉你的,记住,别耍花招,要不然……”

“请您一定要相信我!”

“好吧,明天等我的信吧。”

布朗颤抖着伸出手来,福尔摩斯却看也不看地径自转身离开,走上了返回金斯比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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