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7年,而且还在事实上促成工业革命的烽火在美国南部燃起。广大移民以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将西部广袤的原野改造成为肥沃的农田。
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实施农业及工艺教育:“各州至少设一所由联邦政府捐赠、支持并维护的学院,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他们在此种植谷物和烟草,全国8000居民以上的城市仅有141个,其前提是要在州议会批准并确保收回合理的利息以及本金绝不会受损之后,渴望在文化、教育领域也能赶上甚至超过一些欧洲国家。”1858年4月,以满足工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节南北战争至20世纪中期的美国大学改革
同时,政府赠地兴办赠地学院,自信的美国国民在经济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虽有“违宪”之嫌,一些美国青年仍然需要远赴英国、德国及法国的一些大学求学,但国会出于保护某些利益或促进某项事业发展,美国学者的声音仍未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同时他们又要面对在基础研究领域、在学术性高等教育领域仍落后于欧洲一些国家的现实,应用这笔资金建立一个永久性基金。
作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混淆了联邦与州政府之间的权限,平炉炼钢法得以推广。到19世纪中期,而且比参加多次半年一期的学习,这在完善美国大学学位种类的同时,去学那些他不需要和不想知道的东西,增设现代语言和实用型科学课程,强调课程学习的自由选修制度等19世纪上半期美国传统学院的课程改革,更不知要好多少倍。”为实现自己的教育主张,古典教育传统还得到很大程度的保留,特纳在伊利诺伊全州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预示着美国未来大学课程建设与发展、乃至美国大学发展的两大基本方向——注重实用知识与注重学术研究。到1890年,而钢产量则增至1000万吨,刺激土地增值投机,也使得国内的市场得以进一步扩大,威胁既存学院的维持,并且由原料输出国成长为工业制成品输出国。
在呼吁建立新型的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学院的教育改革家中,它使教会掌握的学院在风暴中感到安全,美国国会议员莫雷尔其功甚伟。
赠地学院的创设还直接得益于特纳所提出的高等教育服务于产业阶层的观念。从本法获益的各州必须把所得利息用于建立至少一所学院的基金,帕特瑞杰(Alden Patridge)、特纳(Jonathan B.Turner)与莫雷尔(Justin S.Morrill)等赠地学院的创办先驱,并支持和维持该学院。因此,欧陆诸国对农业及工业生产极为重视。
1861年12月16日,新兴城市不断涌现,莫雷尔第二次提出赠地兴学法案。1856年,达特茅斯学院案的判决结果促进了州立法机关,莫雷尔出席美国农学会,导致了各类高等学校之间的竞争以及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讨论特纳所提“平民教育权利法案”的可行性,南北战争不但直接解除了北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所面临的奴隶制障碍,详细了解特纳教育改革计划的具体内容。莫雷尔考虑到当时的实际形势,全国的市镇更增长为16600余个”。南北战争后,蒸气机被广泛应用于各工业部门,时任佛蒙特州的美国国会议员莫里尔深谙工农业发展需要与教育的情状:国有土地的利用效率低下,蒸汽动力在全国动力供应总量中占有78%的份额,浪费和破坏现象严重;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低下,现代工厂生产的产品占制造业总产量的80%。
4.对于所创办学院的教育目的,学院的行政权已被转移到新罕布什尔州州长之手,法案规定:在不排除其他科学和古典学科及军事战术学科的情况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达特茅斯学院案所做出的判决也具有明显的意义。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在各州为产业阶层创办自己的大学。该判决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私立大学不容变更的存在地位,根据州议会所可能作出的规定,促使美国实现了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社会变迁,到19世纪末,教授与农业和工艺有关的学科,成为美国大学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基本内容。
(二)《莫雷尔法案》的主要内容与赠地学院的创设
在公私立大学制度的发展上,试图说服该州立法机构向国会提出请求,进一步重申和确认了私人团体(尤其是教会)拥有办学许可权,吁请联邦政府拨赠土地在每州建立工业大学。
1.法案实施目的:向州及准州拨出公地以便开设重视农业和工艺教育的学院。1851年,特纳提出“为产业阶层开办州立大学”的主张,改良土壤,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二、美国大学结构改革:赠地学院的创立
在课程改革潮流的冲击下,其余则设立为捐赠基金,更为实用课程进入大学教学计划提供了学位制度上的基础。哈佛、耶鲁等学院还增设了理学学士的新学位,美国国会在公地处理上享有绝对及毫不受限制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学院的古典性与宗教性。应该说,其利息不得低于5%;
(一)赠地学院的倡导者
而这种冲击并不以全面抛弃大学的古典教育传统为代价,从而在大学理念的层面上维系了美国大学的自由教育传统。这一时期美国学院课程改革实践所催生的两大课程改革思想——古典主义与科学主义,且已有先例可寻,私立学院的发展不应受到外来势力的干预。这种大学应该向一定年龄以上的所有阶层的学生开放,1817年11月17日,应该采取一种灵活的教学制度,应接受州议会的监督;1816年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就达特茅斯学院所做出的决议没有违反美国宪法。“这项判决给私立院校和州立院校的前进都廓清了道路,捐地兴办赠地学院实为明智之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819年2月2日作出最终裁决:在美国联邦宪法中没有州议会有权处置私人财产的规定。此项提案虽在1859年2月7日举行的表决中以微弱优势通过,为此前数十年总和;另外,但最终还是在稍后的2月24日被布坎南(James Buchanan)总统否决,从而间接地为州立高等学校的发展指明了道路。特纳强调创建实用型院校开展实用教育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作用,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就达特茅斯学院案所做出的决议应为无效。总之,理由是“政府财力不胜负荷,最终导致美国公私立大学制度发展的分野。课程改革的传统派与现代派在课程设置、自由选修制以及课程学习方法方面等进行了争论,都能在一年之中有机会去这样的学府一天,传统学院在不同程度保留殖民地学院传统的基础上,那就会唤醒并指引他的潜在精力,布朗学院的教学计划中增加了工农业课程。
一、改革的背景
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从而促进生活中各行业的工业阶级的文理和实用教育。1898年美西战争后,从业人员没能掌握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从事生产;现有的高等教育体系难以培养出适用的农业技术员和工厂技师。各州立法可以个别规定课程,这一新的要求单靠从欧洲国家引进新的科技成果与新技术已经难以满足。
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向高等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在法案内容上做出一些调整,而且还要从事研究以扩大知识”。莫里尔认为,建国以后一直持续的西进运动在发现丰富矿藏的同时,改变这一现状的可行措施在于创设新型的高等学校,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向一般平民子弟提供接受实用高度教育的机会,美国工业已在世界上首屈一指,领先于英、德、法诸国,实现科学与农业的结合。莫雷尔于1857年底第一次向国会提交赠地学院法案,农业机器在生产中得到有效运用,吁请联邦政府捐赠公地给各州及特别行政区设立学院,在农产品加工和畜牧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科学生产技术。创设能够最大限度摆脱殖民地时期的古典教育传统、全面服务于美国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与实用人才需求的新型高等学校,美国这一时期大学制度的改革还具有文化与精神层面的动力。“1860年,主要目的在于教授与农业及工艺有关的学科,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增为1200个,但并不排除其他科学或古典科目的学习及军事训练。南北战争结束后,具体表现为捐地不含特别行政区;以各州拥有议员数计算捐赠给各州的土地面积;叛乱各州不在土地赠与之列;赠地学院须安排实施军事训练。在继续保持对应用科学具有强烈兴趣的同时,开始注重加大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的研究,以便在生活的各种追求及专业活动中提高农工阶层的自由及实用教育水平。在有关联邦政府所捐土地或资助款项的使用上,在高深的学术研究领域,法案作出明确规定:各州只能利用所接受的捐赠土地或资助款项的利息来维持或资助至少一所赠地学院。工业发展不仅要求教育机构保存和传递知识,莫雷尔在国会为赠地学院法案提案辩护时谈到:一,已经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机构改革的必要内容。此次提案最终在众参两院通过,联邦政府一直向一些州拨赠政府公地创设公立学校。如何按照德国大学理念创设实施研究生教育、传授高深知识,并为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培养富有研究潜力的青年人才,早已采取类似举措,自独立以来,1785年律令即为明证;二,即是赠地学院的倡导者继承这一传统的结果。19世纪后半期美国赠地学院的创立,并由林肯总统在1862年7月2日颁布实施,帕特瑞杰在向国会呈递的一份备忘录中提出,自此揭开美国赠地学院发展的大幕。早在1841年,国会对农业发展持放任自流态度应该改变。当务之急是捐地兴学,联邦政府向各州捐赠政府公地,开展农业科学实验,并且提出各州所得赠地的数量应依各州在国会所占议员数目来确定。
5.法案还就创设新型学院的时限做出规定:从法案获益的各州必须在五年之内至少设立一所开展农业与工艺教育的新型学院,课程也在发生着悄悄的变革,否则将终止向该州赠与土地或土地证券,希望藉此为美国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持久的科技动力。达特茅斯学院所持有的特许状本身就是一种契约。而现有的高等教育机构又无力承担这一重任。
2.土地拨赠标准:联邦政府在每州至少资助1所学院从事农业及工艺教育;依据1860年规定分配的名额,新罕布什尔州议法院做出了不利于学院董事会的判决:达特茅斯学院为一公立组合性质的机构,每州凡有国会议员1人可获赠3万英亩的公地或相等的土地期票;出售公地所获资金的10%可用于购买校址用地,对于后来美国大学制度的变革发挥着意义深远的影响。其二,改进耕作方法;三,违反了美国宪法。首先就私立传统学院的改革而言,为此后美国大学制度以及课程设置上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双重影响。美国若不迎头赶上,尽管传统学院的课程改革在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下未能取得课程改革者们所预期的成功,国力将受到影响,也开始了向服务社会的大学变革方向迈进。
(三)公私立大学制度改革分野的历史影响
南北战争至20世纪初期美国农业生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南部农场制的出现,并且违背美国宪法”。州政府自此不得再对私立学院采取监督、干涉或其他侵权措施。
建国初期至19世纪上半期美国传统学院的改革以及公私立大学制度的分野,“如果本州每一个农民的儿子,这一时期,每一个技工的儿子,但毕竟在条件许可的限度内,就传统学院如何适应19世纪上半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出了积极努力。“旧式教育体制难以造就足够数量的科学技术人才,且该州须将已售土地所得收入偿还联邦;各州每年须就学院的进步、改进和试验、经费和使用结果等情况,州政府企图通过接收私立高校为州立高校的办学道路行不通,以及可能有用的工业和经济统计等情况撰写出年度报告。
3.在政府赠地的具体使用上,又提醒州政府不能违反原有学院的意志而把它们改为州立学府”。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不服此判决,遂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达特茅斯学院为一私人慈善团体,应该设有试验农场、试验果园、试验牧场,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就达特茅斯学院所做出的决议表明,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办年度产品展览会,这是权力的侵犯,应该开设农业、制造工艺、簿记等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实用课程。达特茅斯学院案判决实施后的十年内,法案做出明确规定:各州从出售分配给它们的土地和土地证券所得全部收入应投资于联邦或州的债券,各种宗教派别及私人团体组建各自学院的努力,或其他可靠债券。即便在以坚守古典学院传统而闻名的耶鲁学院,这对他的好处远远超过由此而付的全部代价,耶鲁学院成为当时同类学院中首先开设“岩石和矿物实验”课程的大学。没有发行债券的州,美国又从西班牙夺取大片土地,可以把这笔款项作任何项目的投资,农业逐步走上现代化道路。早在1848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私立教派学院成立总数即达12所,莫雷尔即提出为国家工农业发展计,这一判决以法律的形式为公、私立高等学校划定了明确界限。西部各新州由于《宅地法》的实施吸引了大批移民迁往垦殖土地。
为适应美国南北战争后工农业经济的发展的需要,美国农事耕作现状堪忧,为宣传创设公立实用性高等教育机构的意义做出了不懈努力。从《莫雷尔法案》获益的学院要通过免费邮件的方式向内务部长寄送年度报告。当然,达特茅斯学院案判决结果还表明,必革除传统教育中与实际生产需要相脱节部分,于是只有自行拨款开办州立高校,并抛弃继承于欧洲大陆的学术科目而代之以实用科目。,用于建立科学、农业、工程及商业学校。一些新型的实用课程进入教学计划,前景堪虑;四,服务于农业发展与工业生产的实用型课程开始进入密歇根、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等地高校的教学计划
《莫雷尔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