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简书及其发现
中国用以传递文化的正式图书的最早载体材料是竹和木。一般来说,以竹为载体的称简策,以木为载体的称版牍,但也有以木作简称木简的。简策多用于写法令、著作,版牍多用来写信或绘图。由于人们寻求到竹木这类价廉便用的载体,正式图书得以出现,文化的传递也步入了正常的轨道,且逐步向前发展。
简策与版牍究竟从何时开始使用?据《尚书·多士篇》周公对殷的贵族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则殷商时不仅有竹简编成的册(策),还有解释作“大册”的典。可是现在无实物作证,对简策的解释还有不同说法,所以至多把它们认作是正式图书出现前的先驱形式。孔子的孙子子思所写《礼记·中庸》中有“文武之政,布在方策”的话。唐朝孔颖达解释方策是“方牍简策”。宋朝朱熹解释:“方,板也;策,简也。”这可以解释为一块木版称“版”,写了字的版称“牍”,一尺见方的牍称“方”,一支竹片称“简”,许多简连在一起称“策”。简策亦称简册或简书。
《中庸》所记说明周初文王、武王时已把他们的政事、政令记述在以木为载体的方版上成为文牍(官方公文),同时也记载在竹简上,并把连续记事的简编联成策(册)。如果《中庸》所记可信的话,那么简策版牍至少在周朝初年已被官方所使用。公元前五二七年,周襄王曾对晋大夫籍谈说到籍谈九世祖孙伯黡(yǎn)因管理典籍,所以他的后人便由此而姓籍氏,籍是簿书,从竹字头,可见当时已用竹作书写材料,如从籍谈上推九世,则应是公元前八百年左右,即西周中期,可见西周中期也已用简策,但由于至今未发现春秋以前的简策实物,遂难以肯定西周中期开始利用简策的具体情况。
根据史书记载,战国时期(前481—前221年)的简策曾被发现过。如汉武帝时,鲁恭王在曲阜修建宫室,在拆除孔子的旧宅墙壁时,发现一批简书,包括《古文尚书》、《论语》和《孝经》等,用蝌蚪文或篆书写在竹简上,每支简上有二十字至二十五字。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河南汲郡人不准在盗发魏襄王(或作安釐王)墓时,得竹书数十车,大都是古代的重要史料,有《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十六种七十五篇(卷),都是秦汉以来失传的书,引起晋朝廷的重视,把这批竹书交由著名学者荀勖等主持整理、编次,列入朝廷的官藏目录。后世称这批发掘出来的简书为汲冢书。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襄阳地区盗发相传是楚昭王墓的古冢,其中有竹简书,宽数分,长二尺,以蝌蚪文书写。这些发现的简书都是战国或更早些时候的遗物,可惜它们只见于文献记载,而无实物作证。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从地下发现大量战国及秦的竹简,较重要的有三次:
一是一九五三年七月,在湖南长沙南门外仰天湖古墓中,发现竹简四十二支。最长的二十二厘米,墨书,篆文,每简一行,有二字至十余字不等。根据一同出土的其他文物来鉴定,这批竹简确是战国时的遗物。
二是一九七二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发现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有五千枚之多,显然也是战国时代遗物。一九七五年一月,文物出版社出版了经过整理编辑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内容包括这两种兵法的图版、摹本、释文及诠释。
三是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竹简千余枚,内容包括南郡守腾文书、大事记、为吏之道及律文等。据专家研究,这批竹简应是始皇三十年(前217年)入土的。在十四支《南郡守腾文书》中记载着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四月初二日,南郡守腾发给本郡各县道的一篇关于让人们守法去恶的文告,并要求立即下发到各曹,如属曹不受命,即向郡报告,由郡官进行责处。五十一支的《为吏之道》,上下分五栏抄写,内容多为官吏常用的词语,推测是为学习作吏的人使用的识字课本,以四字为句,便于记忆。在五十三支《大事记》木简上记载了自秦昭王元年(前306年)至始皇三十年共九十年间的大事,均按年系事,一年不缺,有些内容可补正《史记》的记载,足见其价值之高。
由于这几批竹简的出土,人们可以亲眼看到战国时竹简的实物形制。这些竹简无疑是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正式图书,从而证明两千年前中国文化的传递已有了正式的专用载体,使之流通传播。
)第二节 简牍制度
竹简并不是直接使用竹的原始状态,而是经过一定的炮制过程,即先将竹截成一定长度,再剖成一定宽度,成为一支支的简,又经过火烤脱水以防朽蠹,这种技术处理称为“杀青”或“汗青”,然后便成为可以写字的书写材料。每支简长的有二尺四寸左右,用来写重要书籍,如儒家经典和朝廷法令,以示尊敬。由于战国时有以八寸为一尺的,二尺四寸简可视作三尺,上写法律条文,所以古代称法律为“三尺法”。短简约八九寸,用来写次要书籍如子书和传记等,以便翻阅。东汉学者王充在所著《论衡》中所说“大者为经,小者传记”,就指此事。
简书上的字,过去有一种误解,人们认为既是竹木材料,那就是用刀刻或用漆书写的。但从实物考察,简上的字却是用毛笔和黑墨写的。所谓“漆书”的“漆”,不是名词的“漆”,而是形容其黑如漆,至于刀则是用来刊改误字的,类似现在橡皮的作用。一般每支竹简自上而下写二十或四十多个字。云梦发现的《日书》甲种竹简上,正反两面都写字,还配有图画。《为吏之道》则分上下五栏书写。
竹简是单支的,每支简上不可能写很多字,一个文件或一篇文章往往需要写许多支简,于是就要把简依次排列起来,这个动作就叫做“编”。编连有序的简用二道、三道,甚至五道丝绳或麻绳连成“册(策)”。这成册的简以末简为中轴,从左向右卷成一卷来保存,这就是一卷书,称“卷”。故而“卷”成为图书的单位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据报道,马王堆汉墓、睡虎地秦墓、凤凰山汉墓里的简出土时都是“卷”的形式。
用木材作书写材料时,先将其锯成段,再分成片,然后把横断面刮削使之平滑,成为“版”。“版”有不同规格,凡汉三尺长的称“椠”,二尺长的称“檄”,一尺长的称“牍”。版的宽度一般是长的三分之一。也有长度相同的称为“方”。有的宽度很狭,只能写一行字的称“札”,也就是木简。汉代比较普遍地使用木简。一尺见方的牍一般用来写信,所以过去把信札称“尺牍”。在牍的外面加一块空白的“版”叫做“检”是,用来掩盖有字迹的牍,对内容起保密作用。把一叠版牍捆在一起以免散乱的行为叫“约”。在“检”上签上名字叫“署”。在“检”的中间有一块微凹的小方空叫“函”,所以后世把信件称为“函”。捆版牍的绳子在“函”处打结,用泥封上,加盖印章,以免别人偷拆,这种行动叫“封”,也称“泥封”,这块泥就称“封泥”。所以后世把“封”作为信件的计量单位。版用来写字称为“牍”,用来画图表仍称“版”,国家用“版”来画疆域,所以后世称领土为“版图”,地方上用“版”来登记户口,称为“户版”,所以户口册也称“版籍”。战国时期使用木简较少,据出土文物考察,仅见于四川省青川县的战国墓中有两件,记载着公元前三〇九年秦武王命令丞相甘茂修改田律的内容。木简在战国时可能使用较少,后来由于加工制作比竹简方便,所以使用日广,汉代木简的发现数量就比较多了。
)第三节 汉简
西汉时期继续使用竹木简牍以传递文化,在古书中多有记载。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曾命令学者对政务发表意见,并“著之于篇”,要求这些学者以书面发表意见。所谓“著之于篇”的“篇”字,据颜师古注《汉书》说,就是指竹简。汉元帝时掌管京城治安的诸葛丰曾向元帝表示除恶务尽的态度,不惜牺牲生命来诛杀奸臣的头,悬挂在街,并“编书其罪”,这个“编”字指把各支简编连在一起。汉成帝时,中国第一个目录学家刘向曾比较详细地说明竹简的制作程序和整理简书的情况。这些文献记载证明,在西汉时,简书仍是图书的主要形式。
不仅有文献记载,而且从上世纪初以来曾在多处陆续发掘出汉简,如:
一九〇一年在新疆尼雅河流域古楼兰遗址,出土汉木简十九枚。一九〇七年在长城故垒附近,发现汉宣帝时木简数百枚。
一九一四年在甘肃敦煌附近,发现汉木简一万余枚。
一九五九年在甘肃武威磨咀子六号西汉墓中,出土竹木简四百九十枚。
一九七二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二号墓中出土了三十二枚竹简。它们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的历谱,这是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历谱。
一九七二至一九七四年,在甘肃居延地区出土汉简近两万枚,这是中国发现汉简数量最多的一次。
简书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保存、传递和奠基诸方面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它从周秦以来到魏晋时期一直作为主要的图书形制。但是由于简书制作过程繁复,携带传播笨重,收藏占用面积较大,编连容易烂脱遗失,所以,与简策同时并行的还有“帛书”。
)第四节 帛书
“帛”是丝织物的总名,所以“帛书”又称“缣书”、“缯书”。“帛书”与“简书”并行使用可从诸子著作中得到证明,如《墨子》中有“书之竹帛”,《韩非子》中有“先王寄理于竹帛”、《吕氏春秋》中有“著乎竹帛”等等词句,把竹帛作为并用的书写材料。一九四二年九月,在长沙东郊王家祖山的一座战国时的木椁里发现一件帛画墨书古文字,小楷九百四十八字。文字主要是一些天文禁忌和神话故事,画主要用青、绛、朱三色绘成的各种神怪形象,是一张古老的彩画。据考古专家考证,这是两千三百余年前的遗物,可惜已被美国掠去。这张帛画只能说是一张宣传品,而不能算作图书。
西汉以来,由于帛便于携带使用,舒卷自如,所以继续与竹简并行于世。楚汉战争时,刘邦包围沛城,便在帛上书写宣传内容,射入城中以瓦解守城兵卒。大批帛书实物发现是在一九七四年长沙马王堆三号西汉墓中。当时出土的帛书计有:(一)两种《老子》写本(整理时称为甲乙)。甲本《老子》后有佚文四篇,乙本《老子》前有佚文四篇;(二)《周易》一部及卷后佚书三篇;(三)与《战国策》有关的书一种;(四)与《左传》类似的佚书一种;(五)关于天文星占的、相马的、医经方的佚书各一种;(六)关于刑德的佚书三种;(七)关于阴阳五行的佚书两种;(八)导引图、驻军图、地图、街坊图各一幅;(九)杂占书一种。这批帛书总共有十二万字,大部分用朱丝栏墨书,字体是篆、隶两种。这批帛书的发现不仅使我们看到“帛书”的实际形态,丰富了中国图书发展历史的内容,而且这些“帛书”既可作为现行图书的校订依据,还可以增加古籍的种量。
东汉时,简牍和帛书仍然是主要的图书形态。光武帝迁都洛阳时,官方收藏简策所写的经书就装运了两千辆车。章帝时曹褒奉命修改西汉初年叔孙通所订《汉仪》,撰成有关礼制一百五十篇,都以二尺四寸简来写,以示尊重。至于简策实物的发现,比较突出的有一九三〇年在甘肃居延地区发现的东汉木简,其中有一部东汉和帝永元五年至七年(93—95年)的兵器簿,又有七十七根木简用二道麻绳编联而成的兵物清册,简上还写有“右破胡燧兵物”字样。一九五〇年甘肃武威的东汉陵墓中所发现的三百余枚木简中有《仪礼》九篇,是现存的简策型儒家经典,以二尺四寸长简书写,每简写数十字,各简间有顺序编码,这是现存古简中篇幅最长的一种。东汉时,帛书比过去更多地使用,如顺帝时有《太平青领书》一百七十余卷,是“白素、朱介、青首、朱目”的形制:白素是白色的丝绢;朱介是红色打的格子;青首是用青绸子作护首;朱目是红色题签。这部一百七十余卷的大书,每卷是白绸子上打红格,包着青绸子,题着红书名。简书和帛书是当时官府的主要藏书。东汉末年,董卓强迫汉献帝迁都西安时,图书损失严重,简书被烧,帛书大的联结成为车篷,小的做成口袋,可见帛书在全部图书中占有一定比例。
帛书质地轻软,书写自由,剪裁方便,能绘图制表,所以一直与简书并行使用,但由于帛书造价昂贵,不是一般人所能负担的,所以它始终不能代替竹简而单独流行。即使并行,也被作为贵重文房用品看待。后汉以来,纸开始作为书写材料时,以帛写书仍然存在,不过逐渐作为艺术品,如书法、绘画之类的载体,而不是作为图书的载体了。
由于“帛书”始终未能代替“简书”,所以竹木简牍,一直沿用于魏晋。直到东晋末年,桓玄才在一道命令中正式宣布用纸作书写材料而停止使用简牍。从简牍到缣帛到纸的使用的确是中国图书发展上的一大进步。
简牍虽然已不被作为专门的书写材料,但它的影响却一直传留到后世,在文学作品和成语、口语中,还可以看到简牍的痕迹。宋文天祥有著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其中讲的“汗青”是制简的工序,后世用以代表图籍、史册。作家完成作品称“杀青”,杀青是正式定稿的意思。对敌人累累罪行的控诉说“罄竹难书”,表示用尽许多竹子制作的竹简都写不完。一本书的页和行发生错乱,校勘者称它为“错简”,指明是各支简的次序错乱了。又如过去的八行信纸也是八条简编连在一起的模拟形式。
简书和帛书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被纸所代替,但它们传递和保持中华文化的功绩是光照后世的。它们的创制和使用反映了中华民族先辈们的聪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