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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蜂王(2)

但他毫不为我的问题所动,依然埋头沉默而严肃地工作,直到他刷好了最后一点,他就走到我身边,低下头把脸凑过来看我,他说,如果我死了,你会记得我吗?

我想或许这就是顾良城,他对一切事物的结果抱以巨大的兴趣而对其过程始终一无所知。他说他是蜂王,他就是了。他让我喝蜂蜜,他就端出来了。菜花一开,他就来了。而他死了,我就会开始挂念他了。

但我不会告诉他这些。作为一个常乐镇居民,我早已经被一次次告知,和一个异乡人谈论过去、未来和一切毫无意义的话题以外的话题都是危险的。

你在平原上,我是说,从平原的天空往下看,就会看见无数这样的小镇。他们毫不相连,每一个镇子的居民都是陌生的血亲——但是是血亲无疑。广大的油菜花田填塞着他们中间的空隙,因此,若你是站在平原上,走出一个镇子,你将再也无法发现下一座,无边的油菜花田会像孤独或者绝望那样让你彻底迷失方向。

在远古的时候,我是说,在每一个现在活着的人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些小镇中至少有一座发生了巨大的灾荒。所有的人都被孤独地饿死了,只剩下襁褓中的婴儿——而这些婴儿就是养蜂人的祖先,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小镇,因此四处飘荡,每一个人追寻自己的花朵,至死方休。带着黄狗,帐篷,蜜蜂,和太阳。

顾良城是他们中的一个,他说他是蜂王。他告诉我说,到了未来,也就是说,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死去以后,养蜂人必然会继续坚定地存在,驻扎在每一个小镇的外围,遇见那些镇子中眼神明媚的,无所事事的,毫无姿色的姑娘,和她们草率地坠入情网。

他看着我这么说,我就笑了。但我依然不愿意和他谈论未来,因为无论过去,还是未来,都和我们现在存活着的每一个人无关,都是巨大的虚无之物。

因为我这样说,所以顾良城再次神情肃穆地说出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他说,我不会死,我是蜂王,我长生不老。

有时候我会想到底我和我的情人之间是谁失去了心智。当我靠在他肩膀上面,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聊天的时候。乐观地来说,我们两个中间至少会有一个正常人,那么这个人到底是我还是他。如果是他,那么我就应该相信他所说的话。如果是我,那么我应该去相信谁呢?我常常想这个问题但是毫无头绪,因此我把我的意思对顾良城讲了。和往常一样,他依然做出了一种让我惊讶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我的思考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实际上,我们两个,都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心智。

与此同时,在他的帐篷之外,巨大的垃圾山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增长,这为喜欢用前爪刨地的瘸腿黄狗阿七提供了无比的乐趣。

源源不断的稀奇玩意从那座垃圾山里被发掘出来。现在我丝毫不奇怪阿七会发现那具尸体了,因为我发现它在挖掘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它像任何一只狗那样忠厚和善,讨人喜欢。常常叼着它的新发现来给我看,有时候是一个纹路漂亮的破玻璃罐子,有时候是一个缺腿少胳膊的洋娃娃,有时候是一束早已经枯萎的花朵,后来有一天,它叼给我一个破书包,砰然落地,里面都是死去的蜜蜂。

养蜂人顾良城看见了这些蜜蜂,他蹲下去深情地注视着它们,然后抬头看着我,简短地说,他们死了。

是的。他们死了。就像拾破烂的张二那样,被某一个恶作剧的常乐镇居民所杀,尸体被抛弃于此。

三月中旬的时候,油菜花开得最为灿烂,桃花也盛开了,泡桐树花盛开到终于发出恶臭。而常乐镇历史上注定将要被遗忘且必然被后人怀疑其真实性的蜂灾毫无预兆地来临了。

若是张二还活着,我无疑将会听见他走街串巷,背着大箩筐,张口高声歌唱:啦啦啦,啦啦啦,蜜蜂来啦。

蜜蜂来啦。无数的蜜蜂就那样从菜花田里扑向整个常乐镇,来势汹汹,见人就蛰,然后前仆后继地死去。常乐镇起得最早的几个街道清洁工成为了最初的受害者。然后恐慌就像瘟疫般扩散开了。蜜蜂,蜜蜂,到处都是没完没了的蜜蜂。在春日刚来临的明媚春光中,人们被迫穿上厚实的外套,带上帽子,围着围巾,戴着墨镜心惊胆战地走动或者干脆闭门不出。而顾良城看见我的打扮差点没在他的帐篷外笑死过去。他拉下我的围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说,你在干什么啊?

我说,怎么到处都是蜜蜂?蛰了好多人了。

我疑虑地看着他,终于流露出天性中的恐惧,我说,哪里来的蜜蜂?

他则一如既往地咧嘴一笑,说,我怎么知道。

在被他迷人的笑容搞得晕头转向之前我拉着他的衣服说,你不是蜂王吗?

他说是啊,可是我不是蜜蜂。然后他拉我坐下,递给我一杯水。他说,你不是出现幻觉了吧,哪里有很多蜇人的蜜蜂啊。

如他所言,当我在常乐镇外的菜花田中举目四望,却发现这儿反常地死一般沉寂。那些在花朵上翩翩飞舞的蜜蜂失去了踪迹,而所有的养蜂人都死死关着他们的帐篷,黄狗们也同样消失了。春光明媚,云朵在碧蓝的天空中妖娆地翻转,如此宁静祥和的春日。

但蜜蜂来了就是来了。如此凶猛地在常乐镇中肆无忌惮地攻击。人们用水冲,用火烧,但是它们却像从地底下冒出来那样越来越多了。嗡嗡的声音在耳边萦绕不去,只这一点就足以让人发狂。从窗户往外看去,人们都瑟缩地发现地面上密密麻麻都是蜜蜂的尸体,还有各种花朵凋落下来腐烂的花瓣叶片,层层叠叠,造出一种世界末日的景色。

我想这时候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开始怀念那曾经被视为常乐镇之耻的臭捡破烂的流浪汉张二。如果他还活着,那么他必然唱着欢快的歌曲游来荡去,把这些所有的尸体都放入他的背兜中,扬长而去。

于是所有的人都再次心怀恐惧地想起同样的问题,张二是谁杀死的?而,那个被杀死在泡桐树上的男人是谁?

所有常乐镇的居民,一脉相连的血亲们再次默契地共同堵塞住屋子所有的缝隙,在恐惧和孤独中一次次想到这个问题。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和那些养蜂人毫无关系,所有的人都独自隐秘地思考着,并且极力避免让别人发现自己在思考的问题。

我在顾良城的帐篷中一再停留喋喋不休直到我终于觉得无话可说。他摸着黄狗阿七的脑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他说,天色晚了,你还不回家吗?

我说你不能送我回去吗?我怕那些蜜蜂。

他走过来看着我,然后用刚刚摸了黄狗的那只手同样漫不经心地摸了摸我的脑袋,他说,蜜蜂有什么可怕。有蜜蜂就有了蜂蜜,有了蜂蜜,才有了幸福。

我沉默地听着他的话,再次明白一切都正在荒诞而绝望地上演着。我的情人顾良城,养蜂人顾良城,他不可能送我回家。因为每一个养蜂人都绝不迈进一个镇子。他们绝不同镇子中的人纠缠不清,绝不踏上除了花田以外的土地,不但他们,甚至他们所养的黄狗亦然。

我咽下一口口水,再问他说,那么这些蜜蜂什么时候才会走呢?

他笑,他说,今天是第一天,那么或许还要再等七七四十九天。到那时,所有的花朵都凋谢了,春天过去了,养蜂人也离开了。而你,你将留在我的帐篷中,和我一起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他若无其事,胸有成竹地吐出那样无限诱惑的词语。那是年少的我曾经一次又一次梦想的。那时候我的姥姥还未死去,我就一次又一次在她耳边唠叨,我要离开这里,离开我所生长的常乐镇,离开平原。离开这些让人心烦意乱的泡桐树。从天空中俯瞰,离开我的血亲们。像张二那样,大步行走,嘹亮歌唱。

我眼神迷蒙地看着他,看着他俊朗明亮的脸庞,然后听见自己清晰又颤抖地说,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我说。

我相信到了这分上,不单是我,所有的人都对女主角有些失望。不得不明白原来她其实是一只混在羊群中的狼。作为一个无所事事者,作为一个毫无姿色的姑娘,作为一个在小镇中成长充满无数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家伙,她再一次暴露出她软弱的卑微的一面,她无法克服对蜜蜂的恐惧,无法跟着她的情人离开,因此她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养蜂人。她只是一个稍显特别的常乐镇居民,极目四望,都是太阳,太阳,太阳——更远的地方,就什么都没有了——她说,她要回家。

我的情人,我恐惧,眷恋又迷茫地看着他,我最终围上冗繁的好笑的围巾,对他说,我要回家。

在远方,在我生长的常乐镇,一场空前的灾难正在吞噬所有人最后的希望,我的情人顾良城低头叹气,并且最终拥抱了我。他的怀抱干燥而温暖,和他的蜂蜜一样,闭上眼睛,可以在其中看见平原上永远不能见到的明媚亮堂的阳光,山谷,草原,无边的花朵和春天。

在我终于头晕脑涨地想要做出跟随他离开的许诺之前他开口了,声音低沉迷人,他说,好吧,我送你回家。

在顾良城终于踏上常乐镇的土地时我发现他的脚步原来和歌手张二无比相似,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让人心旷神怡的节奏。嗒,嗒,嗒。啦,啦,啦。天黑啦,回家啦——我突然想到了我最后一次见到流浪汉张二时的情景。是一个七月的下午,我在常乐镇清溪河边看见了张二的身影。那天他没有背着箩筐——失去了这个破筐的衬托,让我一时把他当成了一个千里迢迢的异乡人。他忧伤地站在河边,望着遥远的方向。我问他说,你是谁?于是他转头对我微笑——我终于发现这是著名的无所事事者张二。我恼羞成怒,冲口而出:张二,你不捡破烂,在这里干什么?

他显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笑了笑离开了,他迈开大步,越走越远:啦啦啦,啦啦啦,花开啦,花谢啦,天亮啦,出去啦,天黑啦,回家啦。

第二天我听说他被撞死在一棵泡桐树上,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多年以后,我和顾良城沉默地行走在常乐镇的马路上,无数蜜蜂的尸体在我们脚下噼啪作响,就像新年欢乐的鞭炮。如他所说,蜜蜂在我们周围发出巨大的噪音,振动着翅膀,却完全看不出来要攻击我们的意思。甚至那噪音终于变得无比温柔起来,让我想起张二洪亮的歌声,情人的低声轻唱。

后来我站在家门口,把这个意思对顾良城说了,我问他说,为什么那些蜜蜂不蜇我们呢?难道你真的是蜂王?他笑了,他说当然不是,蜜蜂本来就是不蜇人的。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发,又一次露出迷人的微笑,然后他转身,挥手,他说,再见。

啦啦啦,啦啦啦,再见啦。我走啦。可是,就像张二的离奇失踪那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场暴烈的灾难只持续了一天就草草结束了,常乐镇的所有居民对此都表示出极大的满意和欢愉。第二天早上,另一批清洁工骂骂咧咧地开始清扫在昨天还让他们感到无比恐惧的蜜蜂们的尸体,把它们像爆米花那样把它们扫进垃圾桶里。

而在常乐镇南丁字路口的泡桐树下,在那些饱满多汁发出恶臭的花朵上面,人们再次发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尸体。眼尖的居民终于认出他是城外油菜花田里的某个养蜂人。就是那个,养着一只瘸腿黄狗的,发现了张二尸体的,那个俊朗年少的养蜂人的尸体。

这消息足以再让平原小镇常乐兴奋一段时间,为他们增加无数茶余饭后的谈资。随着蜜蜂的退去,人们再次忘却了在黑暗和恐惧中关于张二之死的猜测和忏悔——那少年无疑是杀死了张二的凶手,因此他被杀死在了那棵传说中张二死去的泡桐树下——这样的发现让所有的人两眼发光,津津乐道,春天就要过去,炎热的夏天来到,这样的话题是多么难以再得啊。

没有任何人发现,假设张二是被养蜂人杀死的,那么他就不该如传说中所说的死在泡桐树下。那么把养蜂人杀死在泡桐树下的人是谁?

作为一个无所事事者,我再次成为了整个常乐镇中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人,因而失去了最后看见顾良城尸体的机会。养蜂人,流浪者,我的情人。但我知道是谁杀了他,那必然是我的血亲,是整个常乐镇中被蜜蜂吓得发疯的人们,他们发现了离奇出现在镇上的养蜂人,在恐惧和愤怒中杀死了他,就和他们多年以前,用一场愚蠢的阴谋杀死了拾破烂的张二那样。

他们把他的尸体埋在城外,和无数个背叛者,异乡人,血脉不清者一起,被掩埋在了镇外广大的菜花田中,花朵如此美丽,蜜蜂和黄狗在上面欢乐地奔跑。

而很快,三月将过去,三月一过去,所有的花朵就迫不及待地凋落了。张二早已经死去,因此花朵的尸体永远没有人管理,或许我将成为另一个张二,正式接替他的工作,作为一个毫无姿色的日渐老去的姑娘,走在常乐镇的每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上,下雨,刮风,出太阳,我背着破筐,没有任何勇气逃离,只能拾起那些饱受侮辱的花朵的尸体,然后张口歌唱:啦啦啦,啦啦啦,天黑啦,回家啦,他死啦。

花朵一谢,所有的养蜂人就像谜一样消失了,无数的顾良城,无数的瘸腿黄狗阿七,无论是死,还是离开,总之,谜一样地,随着那些明媚的油菜花,和春天的太阳一起消失了。等到第二年的油菜花再开,等到无数年以后的油菜花再开,也再不会回来了。

若你在平原上,从天空往下看,你就会看见无数像常乐镇一样孤独的小镇,人们像氏族公社那样亲密茫然地生活,没有人敢于离开,叛逃者和异乡人都被耻辱地猎杀。所有的居民都只能心怀猜疑地生活,他们迅速忘记过去,编织出无数可能,就这样迷失下去。

而在这个充满隐喻又漏洞百出的故事中,我早已经没有力气去发现事情的本质。或许最后,女主角会终于离开常乐镇,我是说,我将离开常乐镇,向另一个遥远的孤独的小镇跋涉而去,而常乐镇中,将再也没有我。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都是陌生的血亲。

最后我想要再说一次,因为再说多少次都是一样,三月一过,菜花就谢了,菜花一谢,养蜂人就消失了。

而无论那些花朵再开放多少次,顾良城,我的情人,无所不能,长生不老的蜂王,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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