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废相,开创了将行政机构直接隶属皇帝的先河。作为宰相衙属的中书省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只剩下中书舍人一职,变成一个闲差。宋代的门下省也没有恢复,只是将给事中一职散入各部,依然管封驳。这样,传统的三省六部(元代不计)就变成了六部体制。
在原来的体制下,六部隶属省(隶属于尚书省或是中书省),属于执行机关。虽然权力不小,但地位毕竟不高。现在六部直属皇帝,成为一人之下的最高的行政官职。地位提高了,官阶也提高了,各部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一人,正三品。他们不仅负责行政事务的执行,而且可以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如某事属于某部管辖,如果足够重大,那么就由某部负责人尚书或者侍郎主持廷议,与其他各部长官、内阁成员以及科道(御史和给事中)互相讨论。如果所需讨论的事情难有归属,那么就由吏部尚书主持。当需要讨论高级官员任用时,廷议就变成了“廷推”,同样由吏部长官主持。有的时候,皇帝往往将专属于某部的事情派到某部,令其在部内讨论,这叫“部议”。讨论如何惩罚官员,则下刑部议;讨论河工,则下工部议。当然,无论何种“议”,最后都要皇帝定夺拍板。其实,在“议”的背后,司礼监和内阁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一项决策,是否进入廷议和部议阶段,往往看内阁与司礼监的意愿;进入廷议还是部议,往往取决于他们是否愿意让其通过,成为决策法令。如果他们乐观其成,进入这个程序又有利于通过的,那么就进,如果反之,则不进。
六部负责人虽然分为尚书和侍郎,有官阶高低之别,但他们并不是正职和副职关系,只是官阶上有区别而已,对部务具有差不多的发言权,同列堂官,两位都可以单独向皇帝上疏。虽然在处理公务上按惯例官阶低的应该尊重官阶高的,但如果侍郎认为尚书处理不当,可以阻止决策下达,上报皇帝。这种安排,本身就蕴涵着互相牵制的意思。当然,一个部的堂官之间,真正闹到互相告状、走向决裂的情景其实并不多。按中国政治的惯例,一般都在私下尽可能协调好,而避免公开决裂。当然,到了非闹翻不可的时候,侍郎也可以阻挡尚书的意志。
六部以吏部为首,因为吏部是管官的部门,所以权力最大。在内阁存在的情况下,只有吏部还可以跟内阁抗衡一下。在地位和礼遇上,吏部也明显高于各部,吏部的侍郎与各部尚书地位相当,而吏部尚书则高于各部尚书。其次是户部,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和户籍。明朝对天下的户籍都有统计,编为黄册,黄册每十年修改一次。地亩也有统计,编为鱼鳞册。这些都归户部管。明朝地方没有财权,任何一项大一点的开支,都要在户部报销,因此户部权重事繁,事务比吏部还要多。排在第三的是礼部,在明代,礼部的权限有所扩大,主管朝廷礼仪、祭祀、学校和贡举,由于学校和科举制度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这项事务赋予礼部很大的权力,等于是参与了官员的选拔。排在第四位的是兵部。明朝始终处在北方游牧和游猎民族的压力之下,所以,兵部颇受重视。开国之初,吏部和兵部并重,地位一般齐,但后来的皇帝惯于呆在深宫,官僚体系又有文官化倾向。时间一长,兵部地位就下降了。排在第五位的是刑部。刑部负责司法,主管刑律修订,律条解释,组织每年的秋审和诏狱的会审,与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排在最后的是工部。工部负责所有国家工程,包括宫室、道路、城池、河工等等,实际上也是一个很实惠的部门。但由于工部在人事和钱财上缺乏自主,加上人们习惯性地对“工”有歧视,所以在各部中地位最低。当时,人们习惯给六部各以一个字命名:吏部曰“贵”,户部曰“富”,礼部曰“穷”,兵部曰“武”,刑部曰“威”,工部曰“贱”。虽然并不很确切,但却很传神。
除了六部之外,还有一个中央部门是明朝的政治运作过程必须经过的一环,即通政使司。通政使司是明朝特有的机构,始设于洪武十年(1378年),职能是接受四方的奏章和臣民的上书。当初设置这个机构,主要是为了架空中书省(宰相),使奏章直接送交皇帝。后来宰相被取消,通政使司就成为名副其实的信息中枢。它一方面承担着政令上传下达的使命,一方面则确保着皇权的绝对尊严。所有奏章和臣民上书,只能交给皇帝一个人。通政使司有一块红牌,上书“奏事使”三字,通政使司的官员,只要手持这个牌子,就可以随时入宫,任何人不得阻拦。六部和各地督抚,如果不经过通政使司,什么公文都不可能上达,而经过皇帝批朱的奏章和皇帝的上谕,也要经过通政使司下达各个部门。通政使司设通政使一人,正三品,比六部尚书略低;左右通政各一,誊黄通政一,官阶四品;左右参议各一,官阶正五品,办事机构有经历司。
明朝制度还有一个奇特之处,就是在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之后,在南京居然还保留了一整套的政府班子。这套班子机构设置完全跟北京一样,有六部和各个监寺。由于永乐是篡位做的皇帝,心里亏,不得不在孝道上做足文章,国都实际上已经迁到了北京,却保留南京政府,以示不改祖制。当然,南京政府虽然部门齐全,但基本上无事可做,管辖范围只限于留都(南京)所属的州县。即使如此,还要受到北京政府司礼监的干涉。所以,人们称在南京做官为“仕隐”,意思是做着官的隐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