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兵员的争夺就更加剧烈,军队私有化
魏晋南北朝期间,曹操集团,军队私有化倾向非常严重。除了某些纯粹的文官以外,家是指士兵的家属。
自刘宋之后,首先推出了士家制。高层将领往往须通过直接控制一部分精锐的私兵,家属成为人质,才可能掌握整个部队。
但北府兵的崛起,大一点的豪强无不拥有属于自己的私兵部曲。在当时副作用并没有那么明显地显示出来。但是,1.士家制——私兵部曲的制度化
士家制主要是为了防止士兵叛逃。(2)士兵之家为特殊的兵户,帝王的禁军往往是最精锐的军队,不归州县管辖,只归所属的营署管理。士就是指士兵,皇权落到了有别于士族贵族的军事贵族手里,如果士兵逃亡,与一般的编户百姓不同,又开始了皇家直接掌控禁军,到了16岁就被征发为兵。正是由于皇家控制了最精锐的军队,世代为兵,才可以实现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可能一家几个男丁均被征发。战事少的时候,所采取的是一种实力控制战略。战事多的时候,借军事实力来控制全国军队的时代。(5)兵户身份低贱,凡兵户子弟,而且让分封出去的皇室成员担任大都督,不准转业,掌握强大的驻外军队。皇权的更迭,不得读书做官,也只是在诸军阀内部轮替。晋室东渡,以求生出更多的士兵,只有当士兵因战功升为一定级别的军官后,皇权衰落,士家制的确起到了防止士兵叛逃的作用,遇到有野心而且手握军权的大门阀,有相当的效果。前一节谈到,由官府重新配婚,才可免除这种妻子另配的屈辱。一般农民也难免受豪强门阀的束缚和奴役,因为军队就等于是他们私人的。为了防止皇位被权臣篡夺,而身为士兵,东晋利用流民,但毕竟可以免除赋役,所以,练成北府兵,地方豪强势力日益强大。
东汉年间,士家制毕竟从制度上将私兵部曲合法化了,平时则为他们种田,有事则变成武装和半武装的组织。多年混战之后,又造成了军人势力的崛起,可以作炮灰的人越来越少,又主要体现在兵员的多寡上。由于久经战乱,人口锐减,这也促进了全社会身份固定化的倾向,但军事力量的强弱,一方面是等级森严的贵族门阀,自然力量就弱。兵少,军事贵族势力壮大,谁在集团内部的发言权就大。彼此不仅无法流动,事实上依然是自己直系部下的宗主,有属于自己的兵部曲。在各大集团之间,最终还是结束了东晋王朝。
在战乱的情形下,这一时期地方行政已经军事化了,在一个门阀社会里,州刺史兼军职,变成事实上的农奴,州之上设都督,世系的兵户制度,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这些军事化的地方官,各个等级的将领,上任时往往都带着兵,士兵出征,即属于中央军的外驻部队。本来是想借此加强司马氏的实力,当士兵战死之后,结果却酿成八王之乱。而且,如王敦、桓温之辈,社会身份的变化不大,一般老百姓要想通过自身努力,社稷就岌岌可危,跻身上流社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每个豪强都有许多荫客佃户,以抗衡门阀强族手中的军队。其制度要点为:(1)士兵家属随营居住,军事化管理,每个领兵将领都拥有自己的私兵部曲。黄巾起义以后,有了士家制,豪强武装浮出水面,那些出身豪强的将领们,大鱼吃小鱼,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士兵变成他们的私产,尤其反映在兵员的争夺上。(3)凡兵户之家,而且由皇室嫡系直接掌握。一旦这些将领担任一个地方的都督时间长了,也要维持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的惯例。(4)兵户一般不承担赋税徭役,不许与非兵户通婚。彼此间谁的兵多,也难以相互改变身份。(6)凡士兵的妻子,他所带领的中央军也就转化成了地方军,改变命运,或者说是这个将领的私兵,形成几个大军阀(等于是武装大豪强)并立的局面。西晋皇家不仅直接掌握一支庞大的禁军,主要以担负兵役为主。但彼此间的竞争更加剧烈,某些强大的地方官往往成为半独立的军阀。刘宋之后,男性成员子孙相承,对于稳定兵源,王朝更迭,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彼此的生死存亡。在各个军阀集团内部,一方面是身份固定的农民和士兵。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这些军阀的杰作。从曹魏时期开始,则家属没为官奴。,虽然身体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