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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差不多在西卵去往纽约的半途,汽车公路匆匆地和铁道相交,然后和它齐头并进了四分之一英里,以便避开一片荒地。这里其实是垃圾场——它像个神奇的庄园,垃圾如同小麦,长成高低不等的山丘和荒诞怪异的花园;有些垃圾则堆成房子的形状,附带着烟囱和袅袅升起的炊烟;此外还能看到许多满身灰尘的人,缓缓地移动着,他们的身影在灰蒙蒙的空气里隐约可见。偶尔会有几辆灰色的汽车列队沿着时隐时现的道路开进去,发出可怕的刹车声,然后停下来。那些满身灰尘的人立刻带着铁锹一拥而上,激起一阵乌黑的云雾,将他们本来就模糊不清的行动彻底地挡在你的视线之外。

但是再过片刻,在这永远弥漫着阵阵尘雾的垃圾场之上,你会看到艾克堡医生的眼睛。艾克堡医生的眼睛又蓝又大——光是瞳孔就有一码高。它们并不是从面孔上,而是从一副悬空虚架的巨大黄色眼镜后面向前看。这显然是某个眼科医生异想天开竖起来的广告,以便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徕顾客,后来他大概是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或者忘记这回事搬到了别处。由于年久失修,而且日晒雨淋,那双眼睛已经有点暗淡,但依然忧郁地凝视着这片肃穆的垃圾场。

垃圾场边上有条污浊恶臭的小河,每逢吊桥升起,让货船通过,途经此地的列车得等上半个小时之久,乘客只能无可奈何地欣赏这片丑陋的景色。平时火车开到这个站,至少会停车一分钟,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得以初次见识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情妇这回事,每个认识他的人都言之凿凿。他经常带着情妇出入热闹的餐厅,让她坐在餐桌边,而自己则神色如常地到处找熟人攀谈,这种做法让他的熟人很讨厌。我挺好奇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然而并没有见她的欲望——可是我却见到了。那天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到纽约去,火车在垃圾场附近靠站时,他站起来,抓住我的上臂,不由分说地拖我下车。

“我们在这下车吧,”他坚定地说,“我带你去见我女朋友。”

我想他大概是午餐时喝多了酒,像这样强要我陪他去,简直是硬来。瞧不起人如他,大概以为我在星期天下午不会有别的要紧事吧。

我跟着他跨过铁道边一排低矮的、刷着白漆的篱笆,在艾克堡医生永恒的注视之下,沿着公路往回走了百来码。视线里仅有的建筑物是一排黄砖砌成的矮小房子,坐落在荒地边缘,大概算是本地主要的商业街吧,四周则是空荡荡的。这条街上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店,门前散落着许多垃圾。第三家则是汽修厂,招牌上写着“乔治·威尔逊汽修厂,兼营旧车买卖”。我随汤姆走了进去。

汽修厂里徒有四壁,一派萧条的景象,唯一能看到的是一辆破旧蒙尘的福特,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我心里想,这昏暗的汽修厂肯定是为了遮人耳目,楼上也许是豪华而浪漫的藏娇金屋。就在这时,老板本人从账房走出来,边走边用破布擦手。他满头金发,精神萎靡,脸无血色,稍微有点英俊。看到我们,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希望的光芒。

“你好啊,威尔逊老兄,”汤姆欢快地拍拍他的肩膀说,“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威尔逊不太自信地说,“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

“下星期,我已经派人去处理它了。”

“那人手脚未免也太慢了,对吧?”

“不对,他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嫌慢,那我把它卖给别人算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赶紧解释说,“我只是……”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汤姆不耐烦地乱瞟着汽修厂的四处。这时我听到一阵脚踩楼梯的声音,片刻之后,有个粗壮的女人站在账房门口,挡住了透进来的光线。她三十来岁,有点发胖,但她像有些胖女人那样,仪表姿态看上去很舒服。她穿着沾了油渍的深蓝色绉纱连衣裙,脸庞长得并不美,但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很有活力,就好像她体内的细胞不停地燃烧似的。她微微笑起来,视若无睹地从她丈夫身边走过,上前握住汤姆的手,两眼放光地看着他。然后她舔了舔嘴唇,头也不回,轻声但没好气地吩咐她丈夫:

“你怎么不去搬两张椅子来呢,让客人坐下呀。”

“哦,好的,”威尔逊匆忙答应,向那间狭小的账房走去,身影立刻跟水泥颜色的墙壁混成一片。灰白的尘埃覆盖着他黑色的西装和淡黄的头发,也覆盖着车房里的一切——除了他妻子。她朝汤姆贴了过去。

“我想见你,”汤姆热切地说,“去搭下班车。”

“没问题。”

“我在车站地下一层的报刊亭等你。”

她点点头,从汤姆身边走开,这时威尔逊正好搬着两把椅子走出账房。

我们在路边没有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日[22]了,有个脏兮兮的瘦小意大利男孩正在将炮仗沿着铁轨一字排开。

“这地方很糟糕,对吧,”汤姆说,他朝艾克堡医生皱了皱眉。

“糟透了。”

“出去透透气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啊?他以为她是去纽约探望她妹妹。他很蠢的,连他自己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于是汤姆·布坎南、他女朋友和我一起奔赴纽约——其实也不能说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到其他车厢去了。汤姆之所以忍得住,主要是担心被同车的东卵居民撞见不好意思。

她先前已换上了棕色的贴身棉裙,汤姆在纽约扶她下车时,她那宽大的臀部将裙子绷得紧紧的。她在报刊亭买了一本《城市杂谈》[23]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到车站药店买了雪花膏和一小瓶香水。上楼之后,我们走到阴暗而有回音的出租车上客点,她任由四辆空车驶过,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薰衣草的紫色,坐垫是灰色的。我们乘着这辆车滑出巨大的车站,驶进耀眼的阳光里。但她立刻从窗边扭过头,身体向前靠,敲了敲前面的玻璃。

“我要买只小狗,”她兴高采烈地说,“我要买只小狗养在公寓里。那里养只狗多好呀。”

我们的车后退到一个白发老头身边,他长得很奇怪,居然特别像约翰·洛克菲勒[24],让人感觉很滑稽。挂在他胸前的篮子里拥挤着十来只刚出世的小狗,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看到那老头走近车窗,威尔逊太太急切地问:“这些是什么品种啊?”

“什么品种都有。这位太太,你想要哪一种呢?”

“我想要只警犬,你大概没有吧?”

老头目光闪烁地朝篮子里看,把手插进去,抓住其中一只的后颈,将浑身扭动的小狗提出来。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是的,它确实不是警犬,”老头掩不住失望说,“它很可能是英国的河畔犬[25]。”他摸了摸那狗后背的棕色毛发。“你看看它的皮毛,多茂密呀。这狗永远不会因为着凉而给你带来麻烦。”

“我觉得它很可爱耶,”威尔逊太太兴奋地说,“要多少钱?”

“这只吗?”老头爱慕地看着它,“这只要十块钱。”

那只河畔犬——它无疑有点像河畔犬,不过它的爪子白得吓人——成交了,乖乖地坐在威尔逊太太的膝盖上,她欣喜若狂地玩弄着那油光发亮的皮毛。

“它是女孩还是男孩呀?”她轻声细语地问。

“这只吗?这只是男孩。”

“它是个婊子,”汤姆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你的钱。拿这笔钱再去买十只吧。”

我们驶过第五大道,在这个夏日的星期天下午,这里的空气非常温暖和煦,甚至有点田园的气息。哪怕一拐弯看到许多白色的绵羊,我也不会吃惊。

“停车,”我说,“我在这里下车啦。”

“别下,”汤姆赶紧接口说,“你要是不到我们的公寓去,梅朵会伤心的。对吧,梅朵?”

“去嘛,”她敦促我说,“我会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大家都说她非常漂亮,你应该认识认识的。”

“嗯,我是想认识,但……”

我们继续往前走,然后掉头穿过中央公园[26],直奔城西第一百多街那边而去。到了第一百五十八号街,出租车停在一座白蛋糕似的公寓楼前面。威尔逊太太像皇后回宫般环顾四周,收好她的小狗和其他买到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打算请麦基夫妇到楼上去,”我们坐电梯上楼时,她说,“当然,我也会打电话叫我妹妹来。”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有一个小小的客厅,一个小小的餐厅,一个小小的卧室,此外还有浴室。客厅显得很拥挤,因为那套豪华家具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走动时很容易跌进几幅贵妇人在凡尔赛宫花园荡秋千的画面里。客厅里仅有的画是一幅尺寸过大的摄影作品,乍看是一只母鸡坐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可是站到远处看,那只母鸡化为一顶女帽,而石头原来是个矮胖的老太太,笑眯眯地俯视着客厅。桌子上摆着几本往期的《城市杂谈》,一册《名叫彼得的西蒙》[27],以及几本有关百老汇的八卦杂志。威尔逊太太最先关心的是那只小狗。有个负责开电梯的男孩听从威尔逊太太的使唤,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买了装满稻草的盒子和牛奶,并擅自买了一大盒狗粮——其中一块整个下午都在盛牛奶的碟子里散发出恶臭。在这期间,汤姆从上了锁的壁橱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有生以来我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在那个下午,所以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已忘却,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八点过后,公寓里依然洒满了欢乐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大腿上,打了电话给几个人,然后香烟抽光了,我下楼到路口的药店去买。回到公寓时,他们俩消失了,于是我很识趣地在客厅坐下来,翻阅那本《名叫彼得的西蒙》——要么是这本书太过糟糕,要么是威士忌太过厉害,因为我根本就看不进去。

就在汤姆和梅朵(喝过第一杯酒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以名字相称了)重新出现时,客人陆续来到公寓门口。

梅朵的妹妹凯瑟琳身材苗条,模样俗气,大约三十岁,红色的短发又硬又油,脸上的粉搽得像牛奶那样白。她的眉毛是拔掉之后重新画上的,画得更加弯了,可是她自身的眉毛又沿着原来的路线长出来,这让她的脸显得一塌糊涂。她走路会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因为有无数条陶瓷手链在她手腕上晃动。她匆匆走进来,像是回到自己家,又审视了客厅里的家具,仿佛这些都是她的。我不由怀疑她就住在这里。可是当我问起来,她又放声高笑,大声地重复了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某个女性朋友住在酒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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