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将我携在怀里,从窗户跳了出来,又跃上了屋顶,他的脚步极快,仿若凌空一般。他的轻功竟也这么好,若不是个色胚,倒还算得上是个才色双殊的翩翩公子。
我正想着,他却已经在一处树林子里落了脚。他说:“丫头,前面城镇还远着,今夜便在这里歇息吧。”
“干嘛无缘无故将我掳来这里,我可不想同你一起被狼吃掉。”
“哦?我还以为你想离开弦歌坊,看来是我会错了意。”他顿了顿:“本公子再将你送回去?”
我真是被他弄昏了头,连自己已经逃出了弦歌坊这等大事,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经他一提醒,我一时欣喜忘形,抓了他的手,不可置信地问:“我真的出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无奈地挑了挑眉,费力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道:“自然是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很不对头,我同他素不相识,他救我作甚,遂敛了神色,道:“你干嘛救我出来?有什么目的?”
他不答话,只是玩味地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发怵,又想起刚刚在弦歌坊发生的事情,这才忆起他的本行是个嫖客。忙篡紧了自己的衣服,往后退了老远,寻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他见我神色凄凄,只是好笑,笑完了就提了步子向林子深处去了。我急了,难道他要将我一个人扔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子里喂狼?忙追了上去:“喂……你去哪里?”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整个人紧绷在了一起,一时间我也有稍许紧张。他开了口,声音既轻又缓:“你背后一直跟着的那人是谁?”
我愣在了那里,鸡皮疙瘩沿着我的脚后跟迅速地向上攀爬。
月亮隐进了云里,地上婆娑的树影也在一瞬间消失不见,林子里很安静,安静得过了头。我忽然想起了桃子姐给我讲过的女鬼,她们最喜欢深夜在荒郊野外游走,专挑落单的年轻女子来吃。
我惨叫一声,猛地扑到眼前这唯一男子的怀里。他的声音幽幽地有些诡异,就响在我的耳边:“红裙子、长头发、没穿鞋,你认识她吗?”
我浑身一个激灵,费力地踮着脚尖,只是楼紧他的脖子,恨不得藏进他的袍子里,吓得差点哭了出来。
过了很久,身后却没有半分动静;月亮也重新露出了脸,温柔和煦地将银辉铺撒。
我抱着的这个男人却筛糠一般地抖了起来,我忽然明白过来,才没有什么夺命女鬼,爱骗人的讨厌鬼倒是有一只!我一把将他推开,他站都没站稳,就放肆大笑起来。
一日之内竟被他耍了三次,我已经出离愤怒了!若是我会一丁点儿功夫,我也会同他拼个鱼死网破!我妙双虽是个女子,却也不是这般好欺负!今日不是他死,就是他亡!
可残忍的现实却是我不会功夫。
俗话说的好,士可辱不可杀,保住小命比什么都重要。于是我瞪了他一眼以示谴责,然后转身走了回去。我决定再不和他说话了。
他抱了一团干树枝过来,远远地生了火。见我没有过去的意思,他就在那头嚷:“我听说女鬼最喜欢挑落单的姑娘吃了。她们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唇角还留着血。若是见到你,就会伸出獠牙,咬断你的脖子,将你的血吸干。然后剥下你的皮,再将你弃尸荒野,让狼将你叼走。”。
我越听越害怕,抱了膝盖,将头埋在里面。我就是真的被吓死,真的被女鬼吃掉,我也不会同你投降的。
我正在瑟瑟发抖,忽觉得肩上一重,一个激灵站起身来。却忽然间天旋地转,待我弄清楚了,才发现自己被那个讨厌鬼扛在了肩上!
“你放我下来!”我一边嚷,一边挣扎着去捶他的背,却没有收到任何成效。一时间之所有的委屈害怕都涌上心口,我鼻子一酸,便哭了出来。
他见我哭,亦是惊慌失措,只是将我安置在火堆边,自己坐在了旁边,安慰道:“对不起,我不该吓唬你……我……我会功夫,那女鬼打不过我的。你不要怕啊……”
他显然没有安慰过人,表情该怎么摆、手该怎么放,似乎都让他伤透脑筋。我看着他滑稽僵硬的样子,一时之间,竟觉得分外好笑。
他见我不哭了,便轻声说:“你睡吧,我负责将女鬼一类的东西弄走……”或许是他好听的声音里带些蛊惑的味道,或许是自己真的很累了,刚一闭上眼睛,便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坐起身来,却觉得身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去,定睛一看,才发现是那个讨厌鬼的外衣。
“到底是个流连烟花巷的专业嫖客,很清楚如何讨女孩子欢心嘛。”我一边说,一边抬手将袍子扔还与他。
他接了袍子,眉头一挑:“我不过是好心照顾流浪的小动物罢了,你不要误会。”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忽视无耻的流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出了树林,便到了于潜。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站在城门下,我觉得我又活了过来。也是时候同他分道扬镳了,于是礼貌地福了福身子,道:“多谢公子将我从勾栏院里救出来,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刚欲转身走掉,他却伸手将我给捞了回来。我不解地看着他,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事情吗?
我们两个天生八字不合、五行犯冲,摆在一起就会风水惊变,呆在一块就会人神共愤,实在应该早早分开。
“一起吃个晚饭,等你吃饱了,脑子稍微能用了,再决定要不要同我后会无期。”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我一向对美色没什么防御力,对晚餐就更没有防御力了,何况还是在饿了将近一天的情况下!
但是,我是非常有骨气的,正所谓晚餐不能移,美色不能屈。于是我豪迈地问他:“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为了一顿饭就放弃自己原则的人吗?”
他没有回答,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我一通,然后悠悠地转身走了。
我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兜,这才如梦初醒。昨夜糊里胡涂地被救了出来,自然没有带一个铜板。我急忙去追他,“喂——我是,我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我们随便找了个小摊,要了阳春面。他问我:“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我瘪了瘪嘴,说:“做什么都好啊。”
说完,我就大口吃着面。
弦歌坊外面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鲜活的,就连最普通的面,都分外香甜。
他迟疑了一下,缓缓道:“那么——做我的娘子可好?”
我噗地一声将刚喝下口的面汤全喷了出来。
他自然没有被喷到,在我身子前倾的那个瞬间,他就已经预料到了即将发生什么,并且恰到好处地退到了一边。可见,他不但功夫了得,而且神机妙算。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却忽然从腰间摸出一个坠子,那是一块泪滴状的石头,暗红色,上面精细地雕了一只鸾鸟。不见得有多值钱,但对我来说,却是不可替代的。
那坠子原先一直安分地挂在我的脖子上,从不离身。若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拼命的,也只有这块石头了。
他举着那块石头,轻轻地说:“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我拿对了东西。我不是征求你的同意,而是在命令你,暂且做我的娘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他所说的“娘子”其实省略了一个定语,而这个定语是至关重要的,他故意省略,无非是想看看我的喷饭表演。他这个人的确有令人发指的恶趣味。
“什么?名义上的娘子?怎么不早说?”
“你这是遗憾的表情吗?”
“我的确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遇上你!”
“娘子,你这么说,夫君我可是会伤心的。”
“……”
一连向东行了好几日。我将他的话东拼西凑,才弄清楚了这个讨厌鬼的底细。
他的全名叫楚殇,是个酒贩子。此行,便是要去明州玉溪坛进货。
供货的那厮却是个古怪人,他只将酒卖与特定的几人,美其名曰:特约经销。楚殇自然没能拿到经销权,但他这人却是个偏执狂,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处心积虑、机关算尽。
他摸清了一个玉溪坛合伙人的底细,决定假扮他,去明州提货。
本姑娘便不幸成为了他骗人的帮凶,可是他却说,我当他的帮凶还完全不够格,我充其量就能算个道具,而且还是个捡剩了没人要的道具。
我就在心里头辩驳,那我也是天底下最有脑子的道具,等我将我的石头偷出来,难免我不将你的老底捅破,让你一辈子都贩不到好酒,我要让你因为小看了自己的道具而后悔一辈子!
于是,这一路上我潜入他的房间许多次。为什么要潜入许多次呢?我觊觎他的美色?怎么可能?主要是他将我的石头藏得太隐秘了,我一直没能找到。所以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