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月黑风高,我觉得是个作案的好机会。于是,蹑手蹑脚地推开隔壁的房门,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我的石头!
我正在摸索着,却忽然听到一个冷冽如泉的声音:“什么人?”,下一刻,我已经被他钳制住手脚,抵在了桌子上。
“划——”地一声长响,灯就被隔空点燃了,一室之间,灯火通明。
我一边嚷:“是我!你放手!”,一边吃力地扭头去看,不看还好,这一看却将我吓了个半死。
这哪里是楚殇啊?明明是那个打马而过,翩若谪仙的白衣公子!
此时,他只着了内衫,松松垮垮的领口,露出大片肌肤。
我转头的那个瞬间,他也怔住了,宛若明镜的眸子里起了波澜,松了束缚我的手,用不确定的语气唤我:“旖杉……”
我并不十分清楚“旖杉”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树,还是一件衣服?
但我却趁着他怔忪的瞬间,飞快地逃了出来。
回到房间以后,我万分懊悔。
这客栈也怪讨厌的,硬是将每个房间都修成了一个样子,平白着欺负我种方向感不好的人嘛。
我本来可以穿最美的衣服,婷婷走过他的屋前,他会刚巧从房间里出来。我不经意地撞上凝神听雨的他,然后慌慌张张地翩然离开。
等他回过神来,我便早已悄然消失在这一片烟雨中,他俯身,拾起一块锦帕,帕上娟娟地绣着一行字: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他会疑心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狐仙,然后辗转寻觅,最终在这杏花烟雨、莺歌恰恰的江南,发现我就站在他的身后,巧笑倩兮地看着他。
相看好处却无言,这便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的开端。
可是——不可能了,若是他记得我,一定也会认为我是个傻里傻气、呆头呆脑的女贼。
若是他不记得我,刚刚幻想的一切也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要如何才能摆出娉婷的姿态,身上更不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块与我气质毫不相符的锦帕来。
一切就会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他浸入我的心,我却未入他的眼。
很多年以后,孑然一身的我便会在人潮拥挤的街头与他擦肩而过,我望着他们一家三口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就浮上了一抹苍白的微笑。而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子为了他肝肠寸断、红颜白首……
大概是我这悲情女主的戏入得太深,竟然连楚殇走进屋子里来也不知道。这时,天已经亮了。他皱着眉头,俯身打量我一番,说:“喂——我今儿个还没开始欺负你吧,你如何就摆出一副苦瓜脸啊?”
我正伤心着,自然没空理他,便侧了个身,将头埋到被子里。
可他讨厌的声音还是穿过被子,钻进我的耳朵:“这几天一入夜,便一直有只耗子偷偷摸摸地来我的房间翻箱倒柜。可是昨夜,却安静得紧,本公子倒有些不习惯了,连睡都没睡好。妙双,你说这只耗子是怎么了?”
我算是听出来了,什么耗子不耗子的,他说的耗子便是一个既失败又倒霉的女贼,本姑娘我是也!
我说他这么好的功夫怎么会睡觉一点警惕性也没有。想来他早就清楚了我的小算盘,却一次也不戳破。
每天他在床上悠闲自得地躺着,便听得我在他房间里翻箱倒柜地忙得累死要活。
他是料定了我偷不到那块石头,所以我翻得越起劲,他睡得便越安稳!我很生气,生气他明明知道我会无功而返,却不阻止我一下,还让我浪费了这么多宝贵的睡眠时间!
难道他就不能起来知会我一声:喂……我已经把东西藏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你就别白忙活了,回去洗洗睡吧。
我一把掀了被子,坐起身来,嚷道:“你既知道有耗子,为什么不干脆把它捉起来?”
他仰头想了一想,缓缓地说:“我这不是害怕戳伤了那只耗子的自尊心么。你说它当一耗子还当得这么失败,我怎么忍心抓住它让它难堪?”
我想了一想,觉得他的考虑也是有道理的,但这依旧不能让我原谅他,于是我说:“那你就不能委婉的告诉那只耗子,它已经被你发现了,可以回去洗洗睡了?”
“其实我已经委婉过许多回了,譬如我会忽然鼾声大作,或者梦呓……但它似乎是一只脑子不太灵光的耗子,一直没能收到我的讯号。”
天地良心,他的这个讯号也太微弱了,要是能收到,脑子才不正常呢!
他见我不说话,又补充道:“这不,我实在没有办法了,便编出耗子的故事来警示她,只为了告诉她一句话。”
我抬了眼:“什么话?”
“偷海无涯,回头睡觉!”
刚一说完,他就悠悠地推门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思考,思考那只耗子最后有没有被他伤到自尊心,或者说,那只耗子到底还有没有自尊心。
后来,我实在想不清楚了,就换了一个问题继续思考:到底是“直接挑明”有益那只耗子的身心健康呢,还是像他这样“指桑骂槐”会更好一些。
我终于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却完全放弃了要把石头偷出来的这个念头。我的道行太浅薄,若是不养/精蓄锐,是斗不过那个千年老妖怪的。
在房间里吃过早餐,我们便离开了那间客栈。我走的时候,并没有再见到那位白衣公子。
我与楚殇一人一骑,打马缓缓走过街市。这是一条水街,中间是河,两岸是街。水不深也不宽,隔着迷蒙的雨雾,隐隐绰绰地能见到对岸的杨柳。
因为是清晨,所以格外静,马蹄达达地踏在青石板铺就的路上,踩碎了所有忧愁与阴郁。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大抵就是如此了。
楚殇说,就连我这个丑八怪,摆在这天青色的江南里也能变成美人。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底沁满了笑,如一朵粉姹的桃花翩然盛开。
于是我说:“楚殇,你倒是长得顶好看。若是摆在这江南里,更是美得能滴来。”我顿了顿,假装没见到他变青的脸,用甜得发腻的声音继续说,“真真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楚殇的确是好看,但是并不像女人,他拔剑时的凛冽气势是十个男子也敌不过的。
我这么说,无非是逞口舌之快罢了。谁让他那么小气,就连夸我,也要先将我贬成“丑八怪”。
楚殇的脸色很快就恢复如常了,他气定神闲地勾出一个笑,说:“你是在说本公子没有男人味吗?你胯下的那匹马性子倒是挺烈,你似乎忘了,他只听我的指挥。”
他又在威胁我了。偏偏我还不得不受他的威胁。这匹马本就不太愿意被我骑。它马/眼看人低,欺负我这个初学者,刚开始的时候,怎么也不肯听我的话,将我颠得七荤八素、南北不分。
偏偏楚殇摸了它的马额头以后,就万分听话了。所以我一直疑心这是一匹母马,而且它还觊觎着楚殇的美色。
但是我不敢说,我怎么敢忤逆楚殇楚大公子呢?连马都给他撑腰,我自然只有被欺负的份了。
但这一事件却让我茅塞顿开:楚殇我是斗不过了,但是我可以从侧面下手,最直接的侧面自然就是楚殇的小黑马。
于是我在他的马饲料里掺了许多泻药。你不是想早早到明州吗?本姑娘就拖死你,害你赚不到钱。
泻药的药效果然很强大。第二天,楚殇的小黑马就变得异常矫情。它几乎是一边跳舞,一边在走。途中,还变换了许多种舞步——猫步、螃蟹步、蜘蛛步、蝴蝶步——硬是将我们不可一世的楚公子颠得心肝脾肺肾都快吐出来了。
我勒紧了缰绳,悠悠地走在后面,惬意地看着他的小黑马生生将一条笔直的路扭成麻花状。
我正笑得得瑟,却发现楚公子回了头,意味不明的看着我,我的笑一下子就僵在了脸上。
“你看我作甚,这事可跟我没关系……”
他却忽然将马背一拍,借力蹬起身来,凌空向后一翻,还未等我反应,他就已经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我的马上。
他的声音就在响在我的耳后:“我有说这件事和你有关吗?”
我气得都快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自己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哎……连撒谎都不会,我的战斗力太低了。
我抬眼,这才发现楚殇的小黑马已经跑得没了影,便嚷:“你坐在我的马上干什么?快去把你的马弄回来,它要跑了!”
楚殇却回答的不急不缓:“随它去吧,这里不是还有一匹嘛。”
我悔得肠子都青了,难道他要抢我的马,让我一个姑娘家走路?虽然我是个道具,但也不能这么虐待吧。
我终于知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什么滋味了。好吧,我认命!与其让他赶我下马,不如我自己下。
“放我下去吧……”我垂着眼,无精打采地说。
他愣了一会儿,显然没能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我补充:“与其让你赶我下去,不如我自己下去。反正这马也只听你的话……”
他眼波一转,忽然大笑起来:“一般夫妻都是共乘一骑的。娘子不必害羞……”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此时我的脸一定成了一只红彤彤的大灯笼。
我终于知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什么滋味了。我只搬了一次石头,却生生将自己砸死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