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欧洲人举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相隔很远的一些据点就在那里建立了起来,不久就把一切据点之间的野兽吓走而且不再回来。在那里原来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他们要获得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就更加困难了。他们的猎物被赶走,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他们的生活手段在不久以后就几乎完全丧失。到处漂泊的这些不幸的人,就像在荒山野林里徘徊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让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6],然而在那里他们只能是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定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迁徙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去选定新的家园。有人竟因此说撵走美国土著的是饥荒,而不是欧洲人。这真是以往的学识渊博之人都没有找到的而却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出来的高论。
这种随着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时已经筋疲力尽,衰败不堪;而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则早已被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居住。他们的背后是饥荒,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多灾多难。面对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默默地去寻求谋生的手段。就像文明社会里无家可归的人那样,他们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漂泊生活。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到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甚至很快就将不再算是一个部族。因为家庭已经难以保全,而且他们正在失去共同的族名,共同的语言也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也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也许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也或许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我在这里所叙述的一切读者都不会不信。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情境都描述出来,也尽可能地把我所看到的苦难再现出来。
1831年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被欧洲人叫做孟菲斯的一个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一大群巧克陶部人也来到这里。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将他们称为夏克塔部。这些离开故土的野蛮人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可以在那里找到美国政府准许他们栖身的一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这一年冷得很反常。地面上的雪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家属,后面还有一批老弱病残跟着,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也有垂垂老矣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也没有车辆,只有一点粮食和简陋的武器。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被我看见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也没有人抽泣,一片沉默。由来已久的苦难让他们感到无法摆脱。他们已经登上运载他们的大船,狗却仍旧留在岸上。最后,当这些动物发现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就一起狂吠起来,紧接着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游着过河。
对印第安人的剥夺,在今天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在进行着。
在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通常美国政府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白人随后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一起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你们能干出什么来?你们过不了多久就得靠挖祖先的骨头来生活。这块土地难道比别的地方好?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难道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普天之下,难道除了这里就没有能够居住的地方了吗?在天边的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还有一大片土地,上面有许多野兽奔驰着。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幸福生活吧。”这一番话讲完后,在印第安人面前,他们拿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7]。如果印第安人看到这些物品后还不动心,就可以慢慢说服他们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不要拒绝,同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无法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印第安人离开了这片土地。他们来到其他的荒凉地区住下,而白人也不会容许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就这样美国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的土地[8]。
这些深重苦难我已描述过了,但是我还需要补充一句:这些苦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种族注定会灭亡。我也坚信,欧洲人一旦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也将不复存在[9]。
北美的印第安人得救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么对白人开战,要么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本来印第安人只要联合起来就可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10]。他们曾试图这样做并且接近成功。今天,由于力量的对比悬殊,这种想法已经不可能实现了。在印第安人中间,有些杰出人士仍会预见到蛮族未来的厄运,而且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他们的努力却无济于事。邻近白人的部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一些其他部落,就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只会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等待明天厄运的来临,而不思考对策。当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的,有的部落则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他们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意识到应该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最难让文明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虽然游牧部落经常更改住地,在迁徙的过程中却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会回到原处。狩猎部落的住处,就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地而改变。
曾有人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同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在加拿大,耶稣会士试图这样做过,在新英格兰,清教徒也试图这样做过[11]。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没有能够长期坚持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到森林里又枯死了。在印第安人中间,这些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就在于他们不明白:想要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要使它定居,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印第安人应当先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无法回避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游猎的冒险生活,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就会产生一种几乎无法克服的厌恶感。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的文明社会,但是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所有的民族中,就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的社会的原因。这个原因在前面我已谈到,但这里我认为应该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觉得它是不光彩的。他们的傲慢与他们的懒惰同样顽固[12]。
印第安人不认为在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会失去个人尊严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因此将种田的人比作耕田的牛,而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被他们看成是奴隶的劳作。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他们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勤劳的成果时,又却瞧不起我们这种成果的获得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他们认为,打猎和打仗是唯一值得人干的工作[13]。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和中世纪的古堡里的贵族简直完全一致。只要他们变成征服者,就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怪事一件!而今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人所在新大陆的林野。
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问题上再补充几句。
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当我察觉到当年塔西佗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同之点时,我不禁在想:同样的原因既然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要想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一定能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恶习和偏见尽管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现实的需要却有时也逼得他们非进行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相当大的几个部落,其中尤其是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14],现已被欧洲人包围。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着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而上,蜂拥地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像北部的部落那样从一处被撵到另一处,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压缩在很小的土地上,就像猎物被猎人围住,只能束手就擒了。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他们因此就开始种田,但是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并没有完全被遗弃,只是为了生存而作出必要的牺牲。
柴罗基部和其他部落相比更加进步。他们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并且创造了文字。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飞快的,所以他们在过着裸体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15]。
混血儿的出现,在印第安人中间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的传播[16]。混血儿从父方学的知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于是,他们便成了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17]。
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是决不能证明他们一定会成功。
在接受文明方面,印第安人难于获得成功,是有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存在着。
如果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来说,依靠自己的努力,野蛮民族都能逐渐地变得文明起来。
当他们主动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在这个异族面前,他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开化的民族成为被征服的民族时,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像罗马帝国遭遇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者像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蛮族的胜利使他们足以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可以与之对抗的时候。一个人依靠武力,另一个则凭借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野蛮人最后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也开放他们的学校给野蛮人。然而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优势时,被征服的一方就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就是灭亡。
总之,野蛮人可以说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如果当初凭借自己的力量,设法使自己坚定地开化,也许它们可以成功。它们当时已经比周围的部族优越,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在它们的边界时,即使它们保持不了独立的地位,也能至少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进入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接触,我再加上一句,与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这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于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因此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印第安人贫困地生活着,但在任何人面前他们都没有自卑感。他们自从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就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一个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开心和自豪的生活以后[18],他们只好去忍受单调无味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勤劳动赚钱买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
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他们也不是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效仿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带来的严重损害。农业技术是白人所精通的,印第安人则是开始刚刚学习陌生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以获得丰收,而后者就要千辛万苦才能让土地长出庄稼。
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的欧洲人,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野蛮人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又离不开白人。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他们才能获得生活必需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能再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印第安人因此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像白人农户那样总能找到买主。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用低价出售的产品。
就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的生活苦海,又掉进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他们觉得其困难并不亚于在森林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