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锅饭下的“滥竽充数”
人是理性的,即在付出劳动既定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或者在获得利益既定的情况下力求付出的劳动最小化。这种利己性无可厚非,人总是在各种环境下善用所依存的条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韩非子》中就记载了南郭先生“滥竽充数”的故事。
齐宣王爱好音乐,喜欢听人吹竽。每次听乐师吹竽,必定要挑选300个乐师一起合奏给他听。南郭先生听说齐宣王爱听合奏,便到齐宣王那里去推荐自己。齐宣王很高兴,以优厚的待遇将他留下来。事实上,南郭先生根本就不会吹竽,每次合奏时,他都是装腔作势。后来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但是齐湣王喜欢听乐师独奏。南郭先生听到这个消息,赶紧逃走了。
几千年来,人们一直把南郭先生当做以次充好、以外行充专家的典型,实际上我们不能不说,在“合奏”的环境下,南郭先生的表现无疑是个理性人:他不劳而获。齐宣王实行的是一种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无论竽吹得如何,付出了多大劳动,都得到同样的一份食物,吹竽者当然要出力越少越好——装出一副吹的样子而不用力吹。但是,南郭先生是个理性人,其他乐手也是理性人,并且会效仿。南郭先生不吹竽仍可获得同样的食物会成为一个榜样,引起更多人效仿,长此以往,乐团的竽声只会越来越小。这就是平均主义大锅饭所引起的集体无效率。这就是经济学家常说的,坏的制度使好人也会做坏事——许多勤奋而有才华的吹竽手变懒。
要使南郭先生这样的懒人变得勤劳,靠的不是道德说教,而是大锅饭制度的改变。当齐湣王改变了大锅饭,要一个人一个人地吹竽时,南郭先生只有两条路,或者努力学吹竽,或者被淘汰。南郭先生最终选择了逃之夭夭。淘汰了南郭先生,就激励了其他人,效率必定提高。
人的懒惰或勤奋不是天生的,很大程度上是后天养成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可以把勤劳者变为懒人,而有效率的激励制度也可以把懒人变为勤劳者。这就是经济学家常说的另一句话,好的制度使坏人也会做好事——懒惰的南郭先生不得不勤劳,否则就被淘汰了。
其实,1958年下半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口粮由公社、生产队掌管,农民不在自己家里吃“小锅饭”,而要一起到公共食堂吃“用一个大锅煮的饭”。但是,这种建立在绝对平均主义基础上的“大锅饭”制度,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大锅饭制度养育了越来越多的“懒人”。
当时的农村搞人民公社,农民在一个生产队里一起干活,干多干少一个样,大锅饭,人人都不用对生产负责。安徽省凤阳县是有名的穷地方,凤阳花鼓里有这样的唱词:“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由于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影响了人们生产积极性的发挥,粮食产量极低,小岗村最好的年景每人每天9两粮食,收入0。11元,最差的一年每人每天2。8两粮食,收入0。04元。小岗村当时共有20户人家,115人,除了1户外,其他户每年都要外出讨饭。
1978年末,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在大包干协议上按下了手印。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单干。1979年秋天,小岗生产队获得大丰收,粮食总产6 万多公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15年的粮食产量总和。
小岗村“包田到户”的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而他们的创举正式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中国的发展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
从人性利己的角度来说,“大锅饭”并不能有效激励人。用道德说教去改变人性是无用的,要用制度去引导人性。在合理的制度之下,恶的人性也会产生好的行为;在不合理的制度之下,善的人性也会产生坏的行为。
产生南郭先生的行为不是南郭本人的人性如何,而是齐宣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使南郭先生逃跑的也不是他良心发现,而是齐湣王改变了制度。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可以把勤劳者变为懒人,激励制度可以把懒人变为勤劳者。打破了大锅饭制度,虽然打破了南郭先生之流的“饭碗”,但是却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公平。
没有激励就没有公平
经济学的基本前提是承认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也就是说,人们行为的目标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激励则激发人的利己性,从而达到最终的目标,让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组织的整体利益,这样的制度就是激励机制。
一个老年人喜欢安静,他选择住在环境优美的市郊,但有一群孩子每天都到这里来玩,很吵闹。老人很厌烦这些小孩们,不希望自己在如此吵闹的环境中生活,但是如果直接撵他们走,恐怕也达不到他所预期的目标。于是他对孩子们说,你们来陪我,我很高兴,以后我每天给你们一人5块钱,孩子们都很高兴。几天后,老人说,以后给不了这么多了,每人只能给1块钱,孩子们不太高兴,但也勉强接受了。又过了几天,老人说,以后每天只能给1毛钱了。这次孩子们不干了,他们很气愤:这么少的钱,以后再也不来了!
当老人对小孩们的激励逐渐减少时,小孩们都认为自己的利益已经受到损害,不愿意再陪老人玩了。在小孩看来,过来玩是因为有金钱的激励,当激励减少时,他们当然愤愤不平。老人就是成功运用反激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由此可见,激励的重要作用。
实际上,激励的过程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比较、做出判断,并以此指导行为的过程。比如在一个企业中,人们在判断公平与否,并不完全取决于他所获得的报酬的绝对值,而是与他人相比较的相对值而言。公平感指的就是人们对报酬的分配,尤其是涉及自身利益的分配,是否公正合理的个人判断和感受。它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因素,对人的工作积极性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大锅饭”得以兴盛的原因是公平所致,“大锅饭”遭到冷遇的原因也是公平所致。实际上绝对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损害了“干多干好”的人的公平,“大锅饭”终究会退出历史舞台。
有效的激励是建立在某种公平观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公平观绝不是平均主义。一般来说,激励对象会选择与他处于相同级别的人作为参照人,比较相互之间的报酬,以感觉是否公平。所谓的公平并不是人人平均,而是同级别的相对公平。人们对其与上级之间所获得激励的差距是认可和接受的,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级别上的差异。譬如国企的工作人员与外企的工作人员之间,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工作人员之间在报酬上是肯定存在较大差距的,并且一般人也很难通过个人努力去消除这种差距,因此这种差距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和认可。
影响激励措施作用发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员之间报酬的差距。激励理论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需要理论。需要就是人对客观的某种目标的渴求或欲望在人们大脑中的反映,人的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原动力。人们晋升之后,一方面,地位的差异给其带来更高层次的满足感,例如被尊重和拥有更大的权力等等;另一方面,等级的差距在激励上则反映为不同级别人员之间所获得的激励不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公平视野下的激励和约束是分不开的,如果相应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则激励效用减低。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约束,是确保激励发挥效用的必要条件。对激励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不同激励模式对人们利益约束和要求人们承担风险的不同上面。根据各种激励措施对激励对象经济利益的约束程度不同,可把这些激励模式分为“硬约束”和“软约束”两大类。其中,“硬约束”的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明确的要求或前提条件。而“软约束”则相应的缺乏对激励对象作出强制性规定,激励更多意义上只是一种纯粹的激励,没有对其实行一些实质性的约束。
只有建立公平的激励,才能发挥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生产才能高效运转,效率才能提高!
分粥的智慧:公平合理的制度
涉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包括如何把蛋糕做大,又包括如何使蛋糕分得更平等一些。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既不能只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也不能因为公平而不要效率,应该寻求制度以实现效率,促进公平。下面的这则故事或许能给我们以一定的启发。
有7个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每天要分食一锅粥,但并没有称量用具和有刻度的容器。他们分粥的方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拟定一个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又换了一个人,但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
第二阶段: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这样等于承认了个人有为自己多分粥的权力,同时给予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的机会。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而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饥饿难挨。
第三阶段:大家选举一个信得过的人主持分粥。开始这品德尚属上乘的人还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
第四阶段: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常提出多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分粥完毕时,粥早就凉了。
第五阶段:每个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就像用科学仪器量过一样。每个主持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7只碗里的粥不相同,他确定无疑只能拿到那份最少的。
这个“分粥规则”高度体现了制度的作用:公平公正,相互制衡。所谓制度,就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各种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在维护经济秩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个好的制度并不是要改变人利己的本性,而是要利用人这种无法改变的利己心去引导他做有利于社会秩序的事。制度的设计要顺从人的本性,而不是力图改变这种本性,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因势利导的有效激励机制。
自从人类群居伊始,就力图营造一种秩序,一种适合大家共同遵守的秩序,秩序一定确定大家便无条件遵守,制度便是这种状态下的产物。制度在于保护群体的共同利益,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贯彻下去。
如果我们仔细品读分粥的故事,不难发现,分粥的过程也是中国近代经济改革的过程。从大锅饭到分田到户,再到国企改革。大锅饭的绝对平均显然早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而把分粥的大权过分集中于一人,实际上这是一个危险的举动,我们很难保证一个人如何科学地、客观地进行决策,这和个人的素质毫无关系,不论谁来做这个决策人,都有他自身难以逾越的局限。把个人一言堂决策换作类似“分粥委员会”的集体决策,表面上看起来民主,然而这种层面上的民主让公平的效率大打折扣,我们不仅要喝等量的粥,还要喝热粥。
制度不能“置别人于死地,度自己上天堂”,制度不能只为别人而定。如果不能跳出这个怪圈,那么制度永远是一种强弱势力不对称甚至沦为划分阶层的界线。让分粥的人最后喝粥,这是一个极其朴素却又绝对高明的方法。分粥人知道,如果分给每个人的粥有多有少,那么自己一定喝到的是最少的那一碗。
同样的粥、同样的人因为不同的分粥制度,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应该可以从“分粥”的故事中汲取一定的教训吧:不同的制度形成不同的结果,好的制度让人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团结共处;一个不好的制度让人好吃懒做、不思进取,钩心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