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29800000027

第27章 篇制规(4)

世界各国一般都设置多个可以审理一审案件的法院,多个一审法院之间的关系有的是上下级关系,有的属于平行关系,有的则是上下级关系兼平行关系。上下级关系是指对下级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上诉至上级法院。平行关系是指两个一审法院之间存在着一审案件之间的分工,但是二者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对二者的裁判不服的,向共同的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下级关系兼平行关系是指各一审法院间既有平行关系,即有共同的上诉法院,又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对个别类型的案件来说各法院间又是上下级关系。各国法院体制一般要么是上下级关系,要么是上下级兼平行关系,单纯的平行关系是不存在的。那么,各一审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否影响级别管辖的标准呢?级别管辖是以各法院间的级别关系为前提划分的管辖,无级别关系则无所谓级别管辖。严格意义上的级别管辖是低级一审法院的裁判可上诉至高一级一审法院,各一审法院之间为上下级关系,如果两者为平行关系,划分两者的管辖不能称为级别管辖,而是类似于专门管辖的平行管辖。因此,在各一审法院之间存在上下级兼平行关系的国家,其管辖规则除了级别管辖划分外,还存在着一审案件的平行划分,这种平行管辖在本质上又属于地域管辖,因而这种制度设计实际上是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混合,无疑增加了管辖规则的复杂性。这种设置虽然能够照顾到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为其设置不同的上诉法院,但增加了管辖制度的复杂性,特别是我国已经形成了上下级法院划分,显然,我国不宜采取这种平行分工。

关于各级法院之间的关系需要讨论的另一个问题是,上下级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分工应否存在一定的重合关系。有些国家的上下级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分工泾渭分明,管辖权互不重合,但也有些国家上下级法院对一审案件既有分工又有重合,这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在英国,高等法院与郡法院之间均有一审案件管辖权,除法律和诉讼指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可向高等法院或郡法院提起诉讼。即郡法院和高级法院对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并行的。这种上下级法院管辖案件的重合关系固然给予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审理法院,但是客观上导致了管辖规则的复杂、不确定性,当事人也可能无所适从。因此,我国立法不应当采取这种划分方式。

(三)一审法院的设置

1.最高法院与高级法院的去一审化。目前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在四级法院之间分配一审案件。由于最高法院实际上并不审理一审案件,所以我国实际上是在三级法院之间分配案件。这一级别配置存在一定的问题。正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杨建华先生所说,各级法院均可作为一审法院,无明确划分标准,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均得为终审法院,“审级制度难免混清不清”。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三审终审渊其实多数案件二审即告终结),其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三审法院泾渭分明,二审法院、三审法院一般情况下没有一审管辖权,第三审法院一般为最高人民法院,只负责法律审判,保证全国法律适用的统一。像我国逐级规定四级法院受理一审的标准,且再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则之繁杂冗长可想而知。因此,简化级别管辖制度与审级制度,使管辖规则既保持简洁又避免产生许多弊端,当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据上所述,一审法院一般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不得审理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一般也不宜作一审法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要有足够的力量保证全国法律的统一适用,在地域辽阔的中国这一任务是相当艰巨的。而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集中力量审理由其复审的上诉案件,加之其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比较多,其受理的上诉案件也相对较多,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同时,高级人民法院不审理一审也符合三审终审的发展趋势。由于只需划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标准,不仅能使级别管辖较为明晰化,而且更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2.简易法院与普通法院的分离。目前我国的基层人民法院既是普通一审法院,又是简易案件的一审法院。这样同一法官一身二任,难以实现最佳效益。

因此,应当实现简易法院与普通法院的分立,建立专门审理简易案件的法院。这又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将现有基层人民法院全部改为简易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普通一审和简易法院的上诉法院。二是将现在的人民法庭从基层法院独立出来作为简易法院,并且作为基层法院的下级法院,专门审理简单案件和小额案件,基层法院仍然作为普通一审法院,并且审理简单案件和小额案件的上诉案件。划分简易法院与普通法院的优点是可以避免程序的混用。目前,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既是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又是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难免在实践中违规扩张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践中盛行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正说明了简易程序的违规扩张适用。

根据第二种方案,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三级法院(庭)之间划分级别管辖。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均为简易案件,其直接上诉法院可以为基层法院,这些案件标的额很小,依照现行法这些案件终审法院也为中级人民法院,在程序保障方面并不会降低。这种制度设计可以大大减轻中级人民法院的负担,使中级人民法院将精力集中于重大案件的一审和上诉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功能,有利于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审制时,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律审法院,仍然在适用法律方面(包括重大程序的瑕疵)发挥着监督作用,以为当事人提供相当的程序保障。当然,解除基层人民法院的简易程序适用权,虽然有利于加强程序约束,但由于原先大量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人民法庭审理的大量案件冤改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且基层人民法院还要审理人民法庭的上诉案件,这将加大基层人民法院的负担。解决的措施有二:一是扩张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最大限度地承认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允许当事人可以就所有的案件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由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是缩减人民法庭的编制,相应扩大基层人民法院的编制。

三、级别管辖标准的确定

(一)管辖标准的确定性分析

现行法律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为“三结合”标准,这种标准虽然顾及到多方面的情况,但标准的确定性却因此受到损害。首先,以案件的繁简程度作为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违反了诉讼的基本逻辑顺序。一般情况下在接触到每一具体案件之前,案件的繁简程度一般并无从确定;而如果要根据每一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简繁程度,那无异于要等到被告提交答辩状后才能够确定其简繁程度。但是,级别管辖是起诉和受理前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不可能等到受理后再来解决。其次,案件的影响范围同样是相当不确定的标准。尽管有以上解释,但仍然会遇到如何判断简单与复杂、涉及面宽窄、处理结果影响大小这些困难问题。人们在进行判断时,完全可能得出彼此相异的结论,并由此产生管辖权的争议。

(二)数额标准的确定

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根据自己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了级别管辖标准,这一标准还区分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分别规定不同的标准,不仅全国各地标准各异,即使在同一省辖区内,也存在着复杂的级别,而且其立法层次较低,或只是一个内部规定,很难为一般当事人所知悉。由于当事人不明了各地级别管辖的标准,在协议管辖时难免会违反级别管辖从而导致协议管辖无效。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各异的标准,有学者提出,应当将这些标准统一起来,由民事诉公法作出统一的规定,而不应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分设不同的数额标准。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各国都存在的问题,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大都市和小城镇、城市和乡村,这种差别总是存在的,这对案件的数量以及标的额的大小可能存在着某种影响,但这是否足以作为分别设定级别管辖的理由值得探讨。从外国民事诉公法的规定看,没有哪个国家为照顾各地的具体情况,规定多样化的级别管辖的数额标准。实行统一的级别管辖标准,符合平等原则的要求要一对标的额相同的案件同等对待。再次,有利于扼制规避级别管辖的现象。如果全国实行不同的级别管辖标准,同一案件的一审、终审法院级别在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就很难避免当事人以协议或者其他行为挑选法院审理级别的现象。如果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而导致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负担与编制失衡的话,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各级法院的编制予以解决,而没有必要实行五花八门的不同标准。

因此,应当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划分级别管辖的数额标准。具体划分方式是维持现行法的基本划分方法,把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普通的一审法院,明确简易案件、小额案件的标准以及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的标准,其他没有规定的案件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简易法院(或适用简易程序冤的管辖标准。我国现行法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这一标准比较抽象,缺乏确定性与操作性,导致了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无限扩张,有些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达到了90豫以上。因此,应当以案件的标的额作为主要的标准。对于简易程序是否应当确定全国统一的标准,有学者认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同样数额的金钱在不同地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标准。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由于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程序保障较低,又由于当事人对待案件态度的不同,一旦出现错案,不同地区当事人的忍受度是不同的。但笔者以为,即使在同一省内,经济发展的差距也相当大,如果一律根据经济状况发展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标准,又将加大级别管辖的复杂性,与管辖规则的确定性、简易性背道而驰。尽量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所有案件的司法保障、缩短贫富差距或者地区差距是现代社会永不停息的追求,但不应根据千变万化的现实无限填充诉讼程序规则,否则将导致我国的管辖规则成为事无巨细、包罗万象的庞然大物,令人望而生畏。所以本书仍然主张简易程序宜采取统一的标准。

简易案件管辖标准的确定应该依照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简易案件的程序保障水平来确定,不能盲从于外国的数量标准。同等数量的金钱在经济状况不同的人眼中价值是不同的,但国家不可能根据每个人的经济状况制定适用于其的管辖标准。唯一能够作为统一标准的只能是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状况。一国的年人均收入反映了一国国民的平均经济状况,以年人均收入作为衡量标准应该是比较合理,也比较客观。从国外的标准看,简易案件在德国为10000(约为6574美元)马克以下的案件,日本简易法院受理的案件为90万日元(约合8500美元)以下,法国简易案件(小审法院的管辖标准)的标准为5万法郎(约合9800美元)以下。折合成人民币,这些国家的标准为5万元左右。2003年法国的人均国民收入为24770美元,德国为25250美元,日本为34510美元,各国简易程序的数额标准与人均国民收入之比分别约为:德国26豫,日本22豫,法国则是将近40豫。从各国的规定看,简易案件的数额标准大约应为年人均国民收入的25豫。我国2003年的人均国民收入为1100美元(GNI per capita),如果以25豫的比例计算,我国简易案件的管辖标准大概是2300元左右。当然,这一标准并非是绝对的标准,具体标准的确定还应当斟酌我国的具体国情,如已经形成的惯例、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与简易程序案件的量比、我国的审判力量来确定。为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功能,可以扩张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当事人广泛的程序选择权,允许当事人就其他依法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至于小额程序,国外一般仅以诉讼标的额确定管辖标准。我国尚未确立小额诉讼程序,但学者就小额诉讼程序论述颇多。其中有代表性的为章武生教授。章武生教授提出我国小额案件的管辖标准为2000耀6000元,笔者不知道该标准如何得出,私下认为前述简易程序管辖标准确定的原理同样应当适用于小额程序。美国各州一般是诉讼标的额5000美元以下适用小额程序,约占其人均国民收入的13豫左右;加州法院规定所谓小额的标的额是每件2500美元,约占其年人均收人(35000美元)的7豫;德国适用小额程序的案件为1200马克以下,约占其年人均收入的4豫;日本诉讼标的额30万日元以下的,约占其人均收入的8豫左右。就我国来说,如果以年人均国民收入的10%计算,大约为人民币900元,如果以5豫计算,大约为450元。小额诉讼程序的数额标准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具体比例如何确定,应当依据诉讼标的额不同的案件在法院审理案件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以及我国对小额程序功能发挥的期望值来作出最后的抉择。

2.案件类型标准。案件类型也是划分级别管辖的一种重要标准。就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类型而言,域外立法一般就特定类型的案件规定不论标的额大小,均应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由简易法院管辖,这些案件主要包括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短期的雇佣合同、租赁合同等。

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而言,我国采取了将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不管标的额大小一律划归中级法院管辖的做法。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同类推荐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剑控天下

    剑控天下

    他因一株长在心脏上的涅槃花,偏引起激烈争夺。他乃百年前的剑圣重生,是否会带来不一样的结果?他有着颗强者的心,有着狠辣的手段,更比狐狸还要狡猾。当二人合二为一时,又将掀起怎样的风波?一剑东来,九霄变天………
  • 千金变村花:菜公主的跷跷板

    千金变村花:菜公主的跷跷板

    【原创作者社团『未央』出品】一朵小村花,从乡下重返城里,让你捧腹,让你挥泪,村花真的是一个平凡的少女吗?刻意的逃避掩饰不了华丽的身世,花不是好鸟,蜗牛也能变小强,请看菜公主的高低人生!
  • 娘亲有田

    娘亲有田

    乔子陌看着眼前的一间瓦房以及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包子,暴了声粗口:你大爷的!行,既来之,则安之。成亲五年,夫君失踪五年。爹不疼,娘不爱,哥嫂欺,就连出嫁的小妹也来踩两脚,妹夫更是一见她就两眼冒绿光。乔子陌怒!老娘不发飚,当我是稻草!且看她如何扳伪父,斗恶娘,打击哥嫂,踩死妹妹和妹夫,带着儿子走上小康路。母子俩日子过的风生水起,可是为什么,突然之间冒出来一个男人,半路劫了她的小包子。喂喂,帅哥,你长的帅也不能抢人儿子的!什么?这就是她那失踪了五年,让她恨的牙根痒痒的夫君?不是说她的夫君是个老实巴交的老农吗,怎么突然之间成了眼前这个衣冠楚楚,唇红齿白的妖孽了?乔子陌正在院中晒太阳,小包子迈着小短腿跑进来。小包子:娘,我把舅父家的二狗给揍了。乔子陌看他一眼:用什么揍的?小包子挥挥自己的小短手:手!乔子陌恨铁不成刚的拿手掻戳着小包子的额头:你傻的啊?拿自己的手去揍狗?娘不是教过你的吗?打狗要用棍子!下次记得拿打狗棍!小包子:娘,二狗不是狗,是舅父的儿子。乔子陌:儿子,只有疯狗才会乱咬人!懂?小包子点头:懂!所以我一定不会咬人,我只会打狗!摸摸小包子的头:真乖,不愧是娘的儿子。小包子:娘,我不咬人,那我可以多养一个人吗?乔子陌眯一只眼睛斜一眼:谁啊?小包子从门口拉进一人:就他罗!某妖孽男咧嘴一笑:娘子,不就是我罗!乔子陌:儿子,关门,放包子咬人!某男:娘子,为夫有田。小包子:爹爹,娘亲也有田。乔子陌:……
  • 问道者:周辅成文存

    问道者:周辅成文存

    本书由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散文家、《燃灯者》作者赵越胜先生亲自选编,精选著名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周辅成先生的十三篇文章,并将其分成四个单元,勾勒出周辅成先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问道精神,也体现那一代学者的风骨和学识。
  • 每天都是你的代表作

    每天都是你的代表作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所难以预料的。我们不能预知未来,却可以把握现在;我们不知道生命有多长,但我们却可以按排今天的生活;我们左右不了变化无常的环境,却可以调整自己的心境。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尽管我们可能收获成功,也可能遭遇失败,但只要每一天都地得充实,我们的人生就一定不会失色,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生活的每一天都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每天给自己一点希望和信心;每天给自己一个目标和理想;每天付诸一份切实的行动;每天就都会获得一份精神的充实和心灵宁静。 每天早晨醒来,你都是全新而特别的,让我们伴着清晨的朝阳迎向新的挑战,让此后的每一天都成为你的代表作。
  • 狂妄总裁的前妻

    狂妄总裁的前妻

    本文已入半价销售,喜欢的亲们可以点击阅读此文~“我们离婚吧。”林子欣咬着牙怕自己的泪水会不听话的掉下来,脸上的狠绝从未有过。白夜寒从她的身上跳下来,不相信的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衣服的凌乱证明了他刚才的粗鲁。眼底尽是冰冷,像是要把她看穿一样。随后又大笑起来,“你确定不后悔?”眼底的邪魅让人不寒而栗,虽笑但却很严厉。“是的,我不后悔。”语气坚定,眼睛第一次敢这样直视他,但心却在不停的滴血。“ok,明天我会让秘书把离婚协议书拿过来给你,只要签个字,我们就各自解放了。”像是在陈述别人的事,没有半点悲伤。原来他一直在等这一天。原来他爱的不是她,原来他爱的是自由。“你又结婚了?”白夜寒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岁大的小男儿,他们结婚两年多,她也没有给他生个一男半女,离婚之后她居然有了一个儿子。“是的,而且我过的很幸福!”她看着儿子一脸的幸福,不想和他说实话,这是他们的儿子啊。”好,祝贺你!”白夜寒语气低沉,露出迷人的笑容,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此刻居然不争气的痛了。“谢谢。”林子欣不再看他,因为她的心抽痛的滴血。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妖魅王子

    妖魅王子

    “好痛!啊……”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从床上一位女子的嘴里传来。“救我,好痛啊!啊……”她的尖叫声让人听了好心疼。一位俯身蹲在她下侧的丫鬟轻声安抚她,“娘娘,您忍着点,再用力。”“清儿,我不行了,啊!好痛!”阵阵钻心般的疼痛不是她想忽略就忽略的。清儿泪眼婆娑:“娘娘,为了您的孩子,您一定要撑住啊!”看她这么痛苦她的心也跟着痛了起来了。丁香咬着牙,那一阵阵……
  • 恐惧的探险记

    恐惧的探险记

    去一个克里西科岛屿上面探险,去找外星生物,并是在那个岛屿上面经过了很多的生死的危险,但是,始终度过了,而且将两个外星生物的女者相认了,并相爱。
  • 气色何来

    气色何来

    化妆品拯救不了你!只有会吃的女人,才能娇美如花!独家揭露众明星食疗保养秘笈,下一个拥有完美容颜的明星就是你。本书精选了近300例具有润肤养颜、祛皱抗衰、乌发美发等功效的营养食谱。保证营养合理、膳食平衡,同时,力求变换花样,调剂口味,既能享受到佳肴的美味,又能获得如花容颜的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