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鲁门继承了罗斯福的新自由主义方针,使美国的福利制度成为目前的形式。1956年,艾森豪威尔政府设立卫生、教育及福利部,和财政部共同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证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和失业救济法的实施。肯尼迪和约翰逊领导了新自由主义的又一个行动时代,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时,美国的现代自由主义达到其顶峰,政府权力的所及范围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还提出了“伟大社会”这样全民福利的目标,要让社会的每个成员不论其种族、性别、阶层,都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联邦政府承担对处于失业、老年、疾病等弱势者的责任的组织工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自由主义理论一个新的里程碑,为福利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为西方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进行的辩护。
罗尔斯将正义提到社会制度首要美德的高度,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基于正义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即使为了整个社会的福利也不能侵犯它。
正义不允许为了使多数人享有较大的利益,就可以强迫少数人忍受牺牲和失去自由。由正义保证的各种权利,都不能用于政治交易,也不能因维护社会利益而受到损害。他认为正义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平等原则,即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结果应给每个人,尤其是受惠最少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而它们所附属的职务和岗位必须对所有人开放。社会正义的原则提供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它们又规定社会合作的各种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比例。罗尔斯还认定,正义原则只有在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才能推行。
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美国的社会福利计划大幅度增加,受益者甚众。自由主义也变得品类繁多,非常复杂,彼此冲突相当激烈。强调自由的被称为自由自由主义,强调权利的被称为权利自由主义。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衰退,民权运动和越战的渐趋平息,政治风向开始右转,保守主义逐渐占了上风,在美国持续了五十年的新自由主义开始走下坡路。
爱国与自由爱国主义是建立在民族国家意识之上的一种情感,在近代欧洲尤其如此。民族国家意识的基础一个是土地,另一个是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如语言、宗教。一定程度的爱国主义,作为一个地区的人民对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偏爱是可以理解的。但近代历史上欧洲人的民族主义几乎压倒了其他传统,成为最重要的价值,“不管是对还是错,都是我的国家”成了座右铭。
自由是最能代表近代欧洲文化的概念,这个概念很复杂,一方面高度理想化,另一方面又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民族国家之间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殖民地时代欧洲以外地区成了欧洲国家占领瓜分的对象,谈不上什么自由平等。与欧洲人一样,美国人爱国的基础也是土地和自身利益。美国人也继承了近代欧洲人的自由观。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往往也与自由这个词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具有自己的特点。
美国与欧洲国家的最大差别是美国先有国家,然后才有爱国主义。
美国土地辽阔,对土地的热爱是其爱国主义经久不衰的源泉。但美国没有自己的文化,美国人爱国的基础不是历史,也不是语言或宗教,而是政治革命。所以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带有较强的人文色彩,更多地依赖口号性的、符号性的东西,如国旗、国歌。美国人爱国主义的最重要象征是自由,虽然从一开始移民就把美洲殖民地与自由联系在一起,但自由与爱国主义的结合却是在独立革命时期才开始的。可以说美国人的爱国主义是自由理想与民族国家的结合。
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自由与美国分不开。几乎所有美国人都认为自由是美国所特有的东西,自由女神是美国的象征。美国的第一首爱国歌谣就是《自由之歌》。帕特里克·亨利写道:“不给自由,就让我死。”潘恩呼吁美国人建立自由的避难所,他写的歌曲《自由之树》备受欢迎。
美国国歌高唱“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另外几首曾被提名为国歌的歌曲也都强调美国的自由。如19世纪30年代的著名歌曲《亚美利加》称美国为“自由之邦”,19世纪末开始流行的著名歌曲《美丽的亚美利加》也称美国是“自由的天地”。爱国歌曲《哥伦比亚,大海上的明珠》唱道:“啊,哥伦比亚,大海的明珠,你是勇士和自由民的故乡,你是每个爱国者献身的圣坛,世人全都崇敬你。”但自由的含义多种多样,集中体现了美国价值的多样性和矛盾性。无论是功利主义,启蒙运动式的社会理想主义还是宗教都以自由作为自己的口号。
清教徒对自由的定义带有强烈的精神色彩。对他们来说,自由指的是远离尘世的诱惑和克制个人的欲望,服从集体的意志和社会的利益。这与后来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第一任总督温斯罗普在法庭的一次讲演中说:我认为这个国家在自由的问题上犯了一个大错误。有一种双重自由,与生俱来的(就像我们的本性现在已经堕落了一样)和公民的或联邦的自由。第一种是野兽和其他生物所共有的。借此,人,仅就他与别人的关系而言,有凭意愿做事的自由,这种自由既可以导致善,也可以导致恶。这种自由与权威毫不相容,不能够容忍大多数正义权威的最小限制。这种自由的实施和保持使人越发变得邪恶,最终比野兽还要凶残,每一种特权都恶化了。这是真理和和平的最大敌人,这个野兽,上帝的全部法律坚决与之斗争,予以镇压和征服。另一种自由称之为公民或联邦自由。也可以称之为道德自由,也指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指道德法则,指人自身之间的政治契约和宪法。这种自由是权威的正当目的和目标,没有这种自由,权威就无法维持……在启蒙运动的社会理想主义中,自由代表普遍的原则,并不受国家主义限制。这个原则集中体现在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前所述,这个理想来自欧洲启蒙运动,带有法国色彩,超出了民族主义。它不仅吸引着美国人,也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正如一个叫赖特的美国人所说:“爱国者这个词是用来表示热爱人类自由和人类改善的人而不是表示一个仅热爱他生活的国家,或者他所属的那个族群的人。用在这个意义上,爱国主义就是一种美德,爰国者就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自由意味着在美国建立一个完美的、公平的人间社会,以此拯救世界。据此,美国标志着一个崭新的起点,是腐败、专制的欧洲的反面,是世界的希望。
但自由与民族国家的结合使得自由从一开始就有排外性,成了美国人的特权,不适用于非美国人。正如美国史学家方纳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所指出的,美国人习惯于将他们的特殊性隐藏在自由的普遍性中。
如果说国家是一个相对保守的概念的话,自由这个激进的口号常常被用来为保守的目的服务。
在美国人的爱国主义中,自由的理想往往加强了美国人的民族主义,而不是相反。英国人的自由观就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一种岛国意识,认为“自由是英国臣民独享的权利”。自由也使文化优越感、排外主义、神圣使命感成为美国人爱国主义的最主要特征,其他理想往往处于从属的地位。
美国人认为自己是西方文化的继承者,而且比欧洲更完美。希腊人的自信,罗马帝国的不可一世,基督教的传教精神;启蒙运动的理想赋予欧洲人的优越感,在美国人这里发扬光大,有过之而无不及。美国与众不同,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命运的宠儿,人类的娇子,美国是正义与希望之乡。在非西方人面前,美国人的爱国主义表现得更极端。
美国是文明世界的领袖,美国总是正确的,美国的利益至高无上。这种逻辑正是殖民主义的逻辑,也成为世界扩张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基础。
可见自由成了国家的符号,如学生要求对国旗宣誓的效忠词是:
“我发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国旗,效忠于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上帝保佑下的统一国家,不可分割,人人有自由和公正。”美国体育比赛前观众要全体起立,右手放在胸前齐唱国歌。
美国高于个人,高于地区,远离世界,几乎被神化了。华盛顿总统曾就维持美国的统一告诫美国人不但要提防外部势力,更要提防国内分裂势力。林肯也认为维护国家的统一是第一要务,比废除奴隶制更重要:“从这些观点可以推定,任何州均不得仅由自己动议,即可合法脱离联邦;有关这方面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对于任何一州或数州境内反抗美国政府的暴动,应依据情况来确定其为叛乱还是革命。”这里自由的本质是国家利益,国家在先,自由在后;联邦在前,地方在后。
民主与自由从人的地位、社会观念等方面看,美国的民主似乎是占上风的。比如,有一位失业的前越南战争时的黑人士兵写信给里根,指责他是个不懂实际的种族主义者,是为富人说话的人。里根并没有因此生气,更没有报复,反而立刻给他写了回信,说:
我的父母相信,偏执与忌妒是可耻的东西。1930年我作为棒球比赛的播音员,曾为反对禁止黑人参加比赛而斗争过。我也有一个梦想,梦想有一天,人们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考虑他人的肤色。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在人的面前,我们也应当平等。另外,还要告诉你,我也是在贫困中长大的。
美国的文化价值包括民主与自由的观念。那就意味着美国是强调民主与自由的。美国的革命是为了新大陆人民的民主与自由,为了不再受殖民者的压迫与剥削,才决定高举革命大旗,挣脱套在脖子上的枷锁,走自己的路,建设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是为了民主与自由而革命的。
的确,他们再不想受奴役,他们渴望美国能够保持民主自由的思想观念。可是,经过了几十任的总统,昔日的民主与自由的内涵已经被“窜改”了。
民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杜威在一篇文章中运用了一个对话表述了民主的要素。一位妇女问一个很有名的美国政治家:如果他是上帝,他将为这个国家的人民做些什么?他说:“啊,那确是一个问题。我将先考察人民并决定他们需要什么,然后试图给他们什么。”这位妇女说:
“啊,你知道,我已预料到你将要给我的答案。”这位政治家所代表的是美国式民主吗?他考察人民并决定给人民什么,民主应是人民当家做主,而不该是给人民什么。那么美国的民主究竟是什么呢?
照美国人的说法:“民主就是人民管理国家或者说多数人管理国家。”他们认为,在一个规模很大的社会团体中,民主只能是代表制。但究竟什么是民主,是有争论的。一般认为有三派:
理想派,或称为意识形态派,从意识形态来讲,经常与自由主义相重叠。这一派强调公正、平等、自由等这类问题。
结构派,或称古典派。他们并不否认民主应该争取实现上述思想原则,所不同的是这一派认为理想应该是某些组织机构和程序必然的产物或结果。他们还认为,民主指的是一个政府,这个政府能创造条件,使人民能够参与国家管理。
经验主义派,或称务实派。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承认一些国家是民主国家,实际上在理想派和结构派的范围内,这些国家都是民主国家。他们认为,只有不涉及到价值观的,并为经验所证明的定义才能说明什么是民主国家,这样的定义在现实世界上才有实际用处。
美国学者认为,用意识形态的词汇来解释民主,民主还有另一个特征,就是平等思想。而平等又是什么呢?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出身于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由此而拥有永远固定不变的社会地位,那是不平等的,若破除了这些不平等就是平等。另外,平等还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后来,美国学者又进一步认为,平等、正义都是民主的一部分,平等意味着在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机会均等。
用意识形态的词汇解释民主,民主最基本的特征是自由。什么是自由?自由主要指个人自由,是不受土地或其他职业约束的自由,是不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自由。其他还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参政的自由等。而这类民主、自由在美国的宪法中都写上了。但写上的仅仅是语词上的民主与自由,而实际中的民主与自由又怎样呢?的确,从文字上看,美国的民主与自由被唱得最起劲,叫得最响,甚至还要发动大众传播媒介对别国民主与自由大发议论。的确,“随时警惕,为自由的代价”今天在美国更为有用,这是美国建国时的口号,今天几乎被忘记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突然进攻朝鲜,继而又派大量的士兵到越南去,难道这是人民参政决策的吗?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当时就反对美国政府出兵越南。美国出兵侵越是代表美国人民的意志吗?显然不是。
在美国,民主与自由出现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人民希望有民主与自由,而政府只能开放一定度的民主与自由。在美国存在着种族间的矛盾。以前黑人总是比白人低一等,少数民族的发言权总要比多数民族少一些,至今只有一个非洲裔的奥巴马当选总统,其实他只能算半个黑人,他的母亲是白人,他的父亲是黑人。当权者把某些道德说成是深思熟虑的计谋,并认为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把人民划分为优等人与劣等人。这些都削弱了民主与自由。
美国人民渴望自由,歌颂自由。自由之所以重要,因为自由能发挥个人潜力,促进社会发展。杜威就说过:
没有光线,人就会死亡。没有自由,光线就会暗淡无光,黑暗就会降临大地。没有自由,古老的真理就会腐朽不堪,以致再不能成为真理,而成为外界权威的单纯命令。没有自由,新真理的寻求和人类得以更安全更舒适地阔步其中的新道路的开辟就会停止。使个人获得解放自由,是社会向更人道更高尚的目标发展的根本保证。束缚别人的自由(特别是研究与往来自由)的人,实际上就是在制造条件使他自己及他的子孙的自由最后受到危害。
其实,不存在着任何绝对的自由。只有在自然界中,自由才是绝对的。狼吃掉白兔不算违背自然规律,相反却维持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但是有了社会,便必然产生社会化。戴威斯认为:
社会化过程是社会代代传递,文化永存的基础。个人通过社会化才具有人的心性及人格。因为社会化,个人与社会乃精神合一,文化的观念情操也与个人的需要能力合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