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时候,人们不考虑别人的情况和自己是否相似,就胡乱推测别人。比如有时我们和别人交往,感到对方似乎不像以往那么热情,或者没精打采,就怀疑对方是不是对自己有什么意见?
其实对方可能是身体不舒服,或者遇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而心情不好,当然无法像平时那么热情,但并不是对你有什么意见。我们不要轻易下结论,而要继续观察观察。
总之,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小世界,我们很难了解其他人的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事,怎样影响了他的心情和状态。所以我们对别人的表现不要过于敏感,以己度人,疑神疑鬼。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有时候的投射是正确的。因为人性有相通之处,有些事情不同的人的确会产生相同的感受。但是,人和人也有不同,所谓“性相近,习相远”。如果任何时候,都拿自己的感受去揣度别人,主观想象别人会和自己一样,是会经常发生错误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人向一个国王进献了一只珍贵的小鸟。国王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小鸟,非常喜欢,就用金丝笼子把它养起来,天天给他吃山珍海味,给他奏最好的音乐听,让人伺候它的起居,对它进行细心的照顾。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这只鸟竟死掉了。这是因为,人喜欢的,不一定也是鸟喜欢的。而国王却犯了以己度鸟的错误。
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以为自己喜欢的就是别人喜欢的,爱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加给别人。比如妻子喜欢逛商场,以为丈夫也喜欢,就强迫丈夫陪自己逛;家长觉得弹钢琴是好事,想让孩子多才多艺,就逼迫孩子学……
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世界,不同的人看到的世界可能是大相径庭的。瑞士精神科医生罗夏曾编制了一种测验人格的方法。他设计了十张墨迹图,有五张是黑白色的,三张是彩色的,另外两张除黑色外,还有鲜艳的红色。这十张图片都编有一定的序号,施测的时候每次出示一张,问被试者:“你看这像什么?”或者“这让你想起了什么?”结果每个人的描述都各不相同。这个有名的实验证明了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的事实。
也就是说,“人心如面,各不相同”,俗语中还有“尔之砒霜,吾之熊掌”,都是告诫我们不要轻易地以己度人。
■ 对陌生人的最初印象比较深刻——首因定律
一个新闻系的毕业生正急于寻找工作。一天,他到某报社问总编:“你们需要一个编辑吗?”
“不需要!”
“那么记者呢?”
“不需要!”
“那么排字工人、校对呢?”
“不,我们现在什么空缺也没有。”
“那么,你们一定需要这个东西。”说着,他从公文包中拿出一块精致的小牌子,上面写着“额满,暂不雇用”。总编看了看牌子,微笑着点了点头,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们广告部工作。”
这个大学生通过自己制作的牌子,表现了自己的机智和乐观,给总编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引起对方极大的兴趣,从而为自己赢得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当我们进入一个新环境,参加面试,或与某人第一次打交道的时候,常常会听到这样的忠告:“要注意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噢!”
第一印象,又称为初次印象,指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所获得的印象。那么,第一印象真的有那么重要,以至在今后很长时间内都会影响别人对你的看法吗?
心理学上有一个规律,在和陌生人的交往中,他早期给我们的印象往往比较深刻。有这样一个心理学实验证明了这个规律。
心理学家设计了两段文字,描写一个叫吉姆的男孩一天的活动。其中一段将吉姆描写成一个活泼外向的人:他与朋友一起上学,与熟人聊天,与刚认识不久的女孩打招呼等;而另一段则将他描写成一个内向的人。研究者让有的人先阅读描写吉姆外向的文字,再阅读描写他内向的文字;而让另一些人先阅读描写吉姆内向的文字,后阅读描写他外向的文字,然后请所有的人都来评价吉姆的性格特征。
结果,先阅读外向文字的人中,有78%人评价吉姆热情外向,而先阅读内向文字的人,则只有18%的人认为吉姆热情外向。可见,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倾向于根据最先接收到的信息来形成对别人的印象。
由此可见,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人们对你形成的某种第一印象,通常难以改变。而且,人们还会寻找更多的理由去支持这种印象。有的时候,尽管你表现的特征并不符合原先留给别人的印象,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要坚持对你的最初评价。第一印象在人们交往时所产生的这种先入为主的作用,被叫做首因定律。
其实,人类有一种特性,就是对任何堪称“第一”的事物都具有天生的兴趣并有着极强的记忆能力。承认第一,却无视第二,不经意地你就能列出许许多多的第一。如世界第一高峰,中国第一个皇帝,美国第一个总统,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等等,可是紧随其后的第二呢?你可能就说不上几个。
在生活中,人同样对第一情有独钟,你会记住第一任老师,第一天上班,初恋等等,但对第二就没什么深刻的印象。这就是“首因定律”的表现。
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给别人的第一个印象,要争取在第一次亮相的时候,就表现出最有光彩的自己。
■ 对熟人的近期印象比较深刻——近因定律
生活里,我们总是强烈谴责喜新厌旧的人,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在交往中,其实很多人都有“喜新厌旧”的习性——比较重视“新”的信息,而不太重视旧的信息。
新近的信息比以前得到的信息对于交往活动有更大影响,突然的一个“信息”会使人们早已习惯的认识和印象发生质的飞跃,这和首因定律正好相反,在心理学上叫做“近因定律”。
那么首因定律和近因定律岂不是自相矛盾?其实,它们并不矛盾,而是各自有着适用的范围。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一般的,当两种矛盾的信息连续出现时,首因定律突出,而当两种矛盾的信息间断出现时,近因定律更为明显;在与陌生人交往时,首因定律影响较大,而在与熟人交往时,近因定律则有较大影响。
生活中有许多近因效应的例子。比如某人犯了一个错误,人们便改变了对这个人的一贯看法。
某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一生声名卓著,到了晚年却晚节不保,因为一桩私生活的丑闻而败坏了一世名声,这就是近因定律的作用。在朋友交往中,有时多年的友谊会因一次小别扭或误会而告终;夫妻之间吵架,一气之下,可能全忘记了对方过去的好处和恩爱,只想着离婚,这也是近因定律“惹的祸”。
民政部门似乎对近因定律有所了解,所以在夫妻前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往往会劝他们先冷静一段时间,等考虑好了再来来办也不迟。于是很多夫妻回去仔细一考虑,又想起了对方的种种好处,就又不想离了。
近因效应还有一个表现就是,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往往最后的一句话决定整句话的调子。比如老师跟学生说:“随便考上一个学校,该没有什么问题吧?虽然录取率那么低。”或者说:“虽然录取率那么低,总能考上一个学校吧?”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只因语句排列的顺序不同,给人的印象也全然不同。前者给人留下悲观的印象,后者则给人乐观的印象。
曾国藩有一个有趣的故事,也能说明这个效应。曾国藩在最初和太平军的交锋中,一直处于劣势,于是在奏折中称自己“屡战屡败”。但他幕下的一个师爷告诉他不要这样写,而将四个字的位置调动了一下,变成了“屡败屡战”。曾国藩恍然大悟,把奏折改了过来,交了上去。结果一个“常败将军”的形象变成了败而不馁、坚忍不拔的形象。
因为这个规律的存在,老师批评学生或上级批评下属时,也应该注意语句的先后顺序,尽可能使它产生一个良好的近因效应。比如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后,不要望了安抚对方的情绪:“……也许,我的话讲的重了一点,但愿你能理解我的一番苦心。”“……很抱歉,刚才我太激动了,希望你能好好加油!”用这种话作结束语,被批评者就会有受勉励之感,认为这一番批评虽然严厉了一点,但都是为我好。
近因效应提醒我们在人际交往中,不能依靠吃老本,而要时刻注意近期的表现,时刻注意保持已经树立起来的形象。
平时在和老朋友的交往中,每一次交往都要认真对待,特别是每一次交往最后几分钟留给别人的印象。由于是老朋友,就没有什么首因定律可言了,而到底哪一次交往能发生近因定律,却是无法预料。只要有一次表现的有点异样或特别,那么,过去的表现就可能会大打折扣甚至一笔勾销。因此,每一次交往都得小心行事,不能因为是老朋友就“忘乎所以”。
近因定律包含着人类喜新厌旧的本性。这提醒我们人际关系是需要“保鲜”的——尤其是夫妻之间。我们大概都还记得电影《手机》中那句流行一时的台词:“在一张床上睡了20年,难免会有一些‘审美疲劳’”。就是说,不管当初如何恩爱,如何甜蜜,如果不能经常保持新鲜感,近因定律会使我们忘记对方过去的好,而因为喜新厌旧,人会产生移情别恋的可能。
■ 人们都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相似定律
古时候钟子期和伯牙的友谊非常有名。钟子期有出神入化的琴技,而只有伯牙才能听出他琴技的高超,于是钟子期和伯牙成为知己。后来钟子期在政治斗争中被杀,伯牙非常伤心,终生不再弹琴了,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够听懂了,何况这还会勾起他对钟子期的怀念和伤感。
钟子期、伯牙之所以有超乎寻常的友情,就是因为他们有个相似的特点——对音乐的高超的鉴赏力。因为无人能取代钟子期,所以在伯牙心中他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
有个成语叫“臭味相投”,还有个俗语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都是人们对和自己相似的人容易看着顺眼,容易成为朋友。相反,如果志趣不投,人和人就不容易成为朋友;即使本来是朋友,发现志趣各异,也会变成陌路。古时候“割席断交”的故事,就和钟子期、伯牙的故事正好相反。
管宁和华歆在年轻的时候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读书。有一次,他俩一块儿在地里锄草,管宁碰到了一块黄金,但是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当是什么硬东西呢,原来是锭金子。”接着,就继续锄草。
华歆听说捡到金子了,忙跑过来,激动的拿在手里看,显出贪婪之色。管宁责备华歆说:“钱财应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获得,一个有道德的人不该贪图不义之财。”华歆不赞同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又有一次,他们坐在一张席子上读书。忽然外面沸腾起来,一片鼓乐之声,夹杂着人们看热闹的声音。他们走到窗前一看,一位达官显贵正从这里经过,他的队伍衣着华丽,威风凛凛。
管宁看完了,就回到原处继续读书。华歆却完全被这种张扬和豪华的排场吸引住了,书也不读了,干脆跑到街上去看个仔细。
管宁看到华歆的行为很失望。等华歆回来后,管宁拿出刀子把他们共同坐的席子从中间割成两半,痛心地宣布:“我们两人的志向和情趣太不一样了。从今以后,我们就像这被割开的草席一样,再也不是朋友了。”
所谓“道不同者不相为谋”,志向不同,就像两条道上跑的车,怎么也走不到一块去。所以真是没有必要在一起了。
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们要求一些年轻人回忆他们结交的一位最亲密的朋友,并请列举这位朋友与他们自己有哪些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大多数人列举的尽是他的朋友与他的相似之处,什么“我们性格内向、城实,都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啦,什么“我们都很开朗、好交际、还常常在—起搞体育活动”啦,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人生观、宗教信仰、对社会时事的看法比较一致的人,更容易谈得来,感情融洽。相似性包括很多方面,如态度、信念、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同年龄、同性别、同学历和相同经历的人容易相处;行为动机、立场观点、处世态度、追求目标一致的人更容易相互扶持……
那么人为什么会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呢?
首先,人们与和自己持有相似观点的人交往时,能够得到对方的肯定,便会增加“自我正确”的安心感。他们之间发生争辩的机会较少,双方都容易获得对方的支持,较少会受到伤害,比较容易有安全感。
比如,有两个素不相识的酒鬼因喝醉了酒,在同一辆电车中睡着了。他们一直坐到郊外的终点站。当时又没有返程电车,于是这两个同病相怜的醉鬼之间产生了友情,他们一起寻找出租车,车费两人各半。他们愉快地聊着,踏上了归途。这两个酒鬼也许不被别人理解,可是他们之间却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或者说臭味相投。
其次,相似的人容易组成一个群体。人们试图通过建立相似性的群体,以增强对外界反应的能力,保证反应的正确性。人在一个与自己相似的团体中活动,阻力会比较小,活动更容易进行。
■ 人们都喜欢和自己形成互补的人——互补定律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不仅特征相似的人会相互吸引,而且彼此之间差异较大的人,也能够建立较为亲密的关系。在需要、兴趣、气质、性格、能力、特长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如果存在差异,而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又正好成为互补关系,就可以产生相互吸引的关系。这证明人不仅有认同的需要,也有从对方获的自己所缺乏的东西的需要。
那么互补和相似定律是否矛盾呢?它们并不矛盾,因为差异并不一定都能形成互补。互补性的前提是,交往双方都得到满足,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那么相反的特性就不能够产生互补,甚至还产生厌恶和排斥。比如高雅和庸俗、庄重和轻浮、真诚和虚伪等,这些就只能造成“道不同者不相为谋”。
或者说,形成相似的那些条件,往往是大的方面,比如人生观、做人处世原则、人生追求等等。这些如果不同,就难以理解,不容易吸引。而形成互补的,往往是相对较小的方面,比较具体的特征。就像人们常说的:“该相似的地方相似,该互补的地方互补。”
互补—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交往中的一方能满足另一方的某种需要,或者弥补某种短处,那么前者就会对后者产生吸引力。如能力强、有某种特长、思维活跃的人,对能力差、无特长、思维迟缓的人来说,就具有吸引力;依赖性特别强的人愿意和独立的人在一起;脾气暴躁的人和脾气温和的人能够成为好朋友;支配型的人和服从型的人能够结为秦晋之好。试想,如果两个都是支配性的人结为夫妻,那家中还能太平吗?
互补的另一种情况是:因为别人的某一特点满足了你的理想,而增加了你对他的喜欢程度。比如一个看重学历的人,自己又没有拿高学历的机会,就会很看重高学历的朋友。
任何人都与生俱来地具有一些缺点,而且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们往往在寻求生活伴侣和事业伙伴时,注意寻找能弥补自己缺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