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结构仅有6例。其实“以”在这种结构中更接近连词,只是后面往往是结构比较简单的VP,与后面结果结合得非常紧密,因而我们把它们归入介词。
引进原因的“介词”的结构相对单一,“以NP+VP”式用“以……故”与其它功能的“以”相区别,“以VP+VP”则在“以”之后的VP结构复杂化后具备向因标连词发展的条件。
《大庄严论经》中引进原因的介词“以”出现频率高,但形式却非常单一。
3.3表示处置
介词“以”表示处置,相当于“拿”、“把”。其所在结构单一,只有一种形式:“以”NP+VP。
(37) 时彼大臣处上座头,坐见上座比丘,留半分食。咒愿已讫,以此余食盛着钵中从坐起去,如是再三。(卷8/4/ 302c)
(38) 时彼大王以所割肉着秤一头,复以鸽身着秤一头。鸽身转重,复割两及以身肉用着秤头,犹轻于鸽。(卷12/4/322c)
根据以上分析,引进原因的“以”和表示处置的“以”缺乏向目的连词转化的句法和语义条件,只有引进工具的介词“以”具备这种可能。
《大庄严论经》介词“以”所在的结构根据“以”的功能呈现出不同特点,最为丰富的是引进工具、凭借的“以”,其所在结构的分布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基式“以”NP+VP就是介词“以”的最初形式,也是介词“以”的来源格式,在《大庄严论经》中占绝对优势。第二,先秦汉语常见的介词“以”宾语前置的情况依然存在。第三,介词“以”宾语不能省略。第四,介词“以”宾语全部由NP充当。这些特点折射出介词“以”历时变化的影子。
4 目的连词“以”与介词“以”
4.1目的连词“以”句内状况分析
《大庄严论经》连词“以”共81例,其中目的连词60例,占连词总数的74.1%,已经成为连词“以”的主要功能。我们着重观察用“以”为标志的目的句前后各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其中出现了两类情况。
第一,目的部分和行为部分语义成分上不发生纠葛。例如:
(39) 尔时尼提既见佛已,自鄙臭秽,背负粪瓨,云何见佛,回趣异道以不见佛,心怀愁恼:“我于先世不造福业,为恶所牵今受此苦。(卷7/4/ 294b)
(40) 速取秤来,以割我肉贸此鸽身。今正是我大吉会日。(卷12/4/ 322a)
(41) 复次我昔曾闻,有一长者妇为姑所瞋,走入林中,自欲刑戮既不能得。寻时上树以自隐身。(卷15/4/346a)
以上诸例目的部分和行为部分是独立的两个事件,“回趣异道”和“不见佛”、“速取秤来”和“割我肉贸此鸽身”、“寻时上树”和“自隐身”之间没有成分的交叉,它们之间的“以”后面不能插入其它语义成分。
第二,目的部分与行为部分的某些成分有关联。例如:
(42) 于是婆罗门语比丘言:“汝可为我至檀越家乞索少肉以疗我疾。”(卷2/4/ 264b)
(43) 我昔曾闻,有一人于其家中施设客会,多作花鬘以与众会,众人得鬘皆戴顶上。(卷5/4/284c)
(44) 尔时象师即烧铁丸以着其前。(卷9/4/307a)
(45) 兄问弟言:“云何以酒为戒根本?”弟即说偈以答兄言。(卷15/4/343a)
(46) 牛黄全在心,不能自救护,况汝磨少许,以涂额皮上,云何能拥护?汝宜善观察。(卷10/4/315b)
(47) 说是偈已,即集所领诸群鹿等:“我于汝等诸有不足,听我忏悔。我欲舍汝,以代他命,欲向王厨。”(卷14/4/ 338c)
考虑到连词“以”来源于介词这一前提,我们站在介词“以”的视角去观察上面的例句,便可以把它们还原成如下形态:
*于是婆罗门语比丘言:“汝可为我至檀越家乞索少肉以[肉]疗我疾。”
*我昔曾闻,有一人于其家中施设客会,多作花鬘以[花鬘]与众会,众人得鬘皆戴顶上。
*尔时象师即烧铁丸以[铁丸]着其前。
*兄问弟言:“云何以酒为戒根本?”弟即说偈以[偈]答兄言。
*牛黄全在心,不能自救护,况汝磨少许,以[少许牛黄]涂额皮上,云何能拥护?汝宜善观察。
*我于汝等诸有不足,听我忏悔。我欲舍汝,以[我]代他命,欲向王厨。
也就是说在“以”后面隐含着一个成分,这个成分与前面业已出现的某个成分同指,上例中“肉”、“花鬘”、“铁丸”、“偈”是前句动词宾语,“少许牛黄”是前句宾语“少许”的完整形式,“我”是前句主语。当这些隐含的成分补足之后,“以”的功能均显示为引进工具凭借的介词。
如果说以上情形仅是个案或者只是一小部分,那么或许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但是我们统计的结果是《大庄严论经》中这类用例有55个,在目的连词“以”中所占比例高达91.67%,这就值得思考了。语法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介词而连词是一个更加彻底的虚化过程,它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
A——A/B——B
介词——介词/连词——连词
《大庄严论经》这类目的连词“以”就带有第二阶段的某些特征。
前面我们论及“用”的语法化过程时涉及到零形回指的问题,这是汉语的一个重要特点。徐赳赳(2003)赞同John R.Ross把汉语视为“冷语言”的认识,对汉语多动词句子动词施事的零形回指展开了深入讨论。事实上,汉语汉语多动词的受事成份的零形回指现象也存在普遍。例如,《左传·哀公十六年》:“生不能用(之),死而诛之,未礼也。”在上下文中当多个动词的宾语或受事成分同指时,出现零形回指形式,一般称之为宾语省略,上古汉语中很常见。
大多数介词来源于动词,带有动词的语法特征,最突出的便是带宾语,介词“以”亦如此。并且,介词“以”的宾语省略,是上古汉语中常见语法现象。例如,《左传·隐公十一年》:“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但先秦常见的介词“以”省略宾语的形式,《大庄严论经》中未见,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一种常见语法现象消失,一定有其内部原因。我们认为这与连词“以”的普遍使用相关的。介词“以”宾语省略,句子形式上“以VP”紧邻,与连词“以VP”格式混同,于是“以”逐渐开始分化,在“以NP”或“NP以”中保留介词的特性,而在“以VP”中趋向于连词,从而排斥了“以(省略宾语)VP”。这在形式上使得介词“以”和连词“以”有了明确的不同,这也是“以”句法功能单一化的结果。
当句子中介词和动词宾语同指时,汉语同样习惯于用零形回指。如以上诸例如果补出“以”的宾语,这些句子在汉语中就不被接受了。与多个动词宾语同指的省略不同的是,例(42)-(47)中“以”之后的宾语成分是不能补出的,属于隐含。在这种情况下,“以”之后强制性地不能出现NP,这时,“以”才真正完成了由介词向目的连词的过渡。
据此,我们可以勾勒出目的连词“以”的形成路径。最简化的是:
“以” NP VP —— “以”VP
(引进工具凭借)
更加完整的过程是:
“以” NP VP——“以” (NP)VP ——“以”(NP)VP ——“以”VP
介词介词 (省略)介词(隐含)连词
(引进工具凭借)(引进工具凭借)
在《大庄严论经》中还活跃着这样一批例句,让我们对“以”后成分的隐含感受更深:
(48) 我昔曾闻,有一比丘诣檀越家,时彼檀越既嚼杨枝以用漱口,又取牛黄用涂其额,捉所吹贝戴于顶上,捉毘勒果以手擎举,以着额上用为恭敬。(卷10/4/315b)
(49) 时长者子诸亲既睹身疮坏烂臭秽,厌恶生死,即以华香涂香末香用供养迦叶佛塔,复以牛头栴檀以画佛身。身疮渐差,发欢喜心,热患尽愈。(卷13/4/ 327b)
(50) 此床安置宽博之处,积诸香薪用以为,以此五百比丘尼等尸以置于上,以种种牛头栴檀诸杂香等用覆尸上,复以众多香油以浇其上。(卷14/4/336a)
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NP”与VP之间又出现了“以”,如果从介词的角度出发,各句中的这个“以”之后分别隐含的就是前一个介词“以”的宾语“手”、“牛头栴檀”、“众多香油”,而我们依然在形式上无法补出这些隐含的语义成分。
4.2关于“以”的宾语前置
但是,上面还有一个疑问没有解决。“以”由介词进一步语法化为连词,在形式上最基本的要求是形成“以VP”,即:
“以”NPVP—— “以”VP
其间必须经过的中间环节存在两种可能:
1)“以”NPVP——NP“以”VP——“以”VP
2)“以”NPVP——“以”(NP)VP ——“以”VP
第一种可能是由于介词“以”的宾语前置,“以”与VP相邻产生依附从而演变为连词;第二种可能是由于介词“以”的宾语省略和隐含造成“以”的连词化。
郭锡良(1998)指出“由于介词‘以’的宾语既可以前置,又可以省略,加上也可以用谓词充当,因而使它具备了进一步虚化为连词的条件”。这是非常精到的。那么宾语前置是不是目的连词“以”产生的原因呢?
我们注意到《大庄严论经》中引进工具凭借的介词“以”所在结构分布的一个特点:介词“以”宾语前置的情况依然存在。
我们观察到,在语法格式发展的过程中,“以”的格式有功能单一化倾向,在同一种格式中尽量消除歧义结构,这是导致介词“以”宾语省略形式消失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介词“以”宾语前置存在,就可以反推在此条件下“以”不会同后面的VP发生直接关系而成为连词。
宾语前置是一种移位现象,前置之后“以”和VP处在相邻的位置,但是“以”的这个宾语始终占据着被介词“以”支配的位置,因此“以”在语感上是前附的,由于就近原则和语义的相关性它在最小层次上首先会与前面的宾语组合,然后才会同后面的VP发生关联。例如:
(51) 勇健持戒者,以刀分解身。尸骸委在地,血泥以涂身。(卷8/4/ 299a)
由于“血泥”的存在,“以”无法向连词转化。
在《大庄严论经》介词“以”宾语前置依然存在,而且不存在任何有歧义的解释可能。因此我们认为在这种格式下“以”演变为连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某个句法条件下产生的变化在类推的作用下应该是整齐的,它会有意识地避免歧义结构出现,才能保证语法化最终顺利完成。
当然,如果是在语法化完成之后的新现象会排除在外,不过据我们观察,介词“以”宾语前置在上古到中古的文献中一直存在,这说明《大庄严论经》中它并不是后起的现象。我们只能认为这不是促使介词“以”向连词发展的原因。
此时,我们再回头来看《大庄严论经》介词“以”在结构形式上的特点,就会发现,与先秦汉语相比它所出现的重大变化就不是偶然的了。引进工具的介词“以”宾语不能省略,因为这种格式中“以”已经向连词转化;而“以”宾语前置现象依然活跃,它没有与目的连词“以”的形成发生直接关系。
就《大庄严论经》目的连词“以”的两种类型来看,第二类是其形成的初始形态(具有A/B阶段的一些特征),而第一类是其成熟形态。
此外,据我们的研究中古汉语目的连词“用”、“以用”、“用以”、“用自”、“持用”、“而以”、“而用”等所出现的环境,与目的连词“以”如出一辙,这可以验证我们以上的结论。
小结:
第一,汉语目的连词“以”来自于引进工具凭借类的介词,主要是在介词宾语省略和隐含的条件下逐渐向连词发展。目的连词的发生、发展路径是:
介词NP + VP—— 介词 (NP) +VP——连词VP
(工具凭借)(省略隐含)
第二,语法化过程中不同的句法结构下发生的变化具有分解歧义的倾向,以“以”为例,“以VP”中向连词转化,而“以NP”则保留为介词。
参考文献:
[1] 郭锡良.介词“以”的起源和发展[J].古汉语研究,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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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Forming Way of Objective Conjunction YI (以) from examples in Dazhuangyan Lun Jing
YUAN Xuemei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Sichuan 610066)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Dazhuangyan Lun Jing as the basic material, discussing the sources and forming ways of objective conjunctions in Chinese language. The thesis holds the idea that from ancient Chinese to the middle ancient Chinese, the most important objective conjunctions “YI”(以) comes from the preposition which introduces tools or resort, by omitting(implying) the prepositional objects ,leading to the formation of objective conjunction.
Key words: objective conjunction; preposition; grammatic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