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最核心的是要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既是党的整个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党内充满生机和活力,可以在全社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我们要在党内营造更加平等、更加宽松、更加活跃的气氛,发动党员或党员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鼓励每个党员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见解,探索新思路,允许提出不同意见。通过党内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完善,充分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党员都富于创造精神,积极参与各种创造性的工作和活动,成为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带头人。
(三)以公平正义夯实共建的利益基础
尽管共建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权利,但是如果只有权利之名而无权利之实,人民群众就不会珍惜这一权利,就不会去行使这一权利;尽管共建是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但如果总是劳而无获、建而无功,这活力之源迟早也会枯竭。可是如果没有以共建为前提,共享就不可能得到保证,毕竟靠施舍的共享是靠不住的,也是不长久的。如何能让这共建成为自觉的共建,持久的共建,就一定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如胡锦涛指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现阶段,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胡锦涛指出:“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所呈现出来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当然,我们在讲公平正义的时候,一定要重点注意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在财富的分配和占有方面不可能是无差别的,我们要保护在改革发展中创造和积累起来的财富及其财富的拥有者,要继续支持并保护靠劳动和创造先富起来的群体,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没有条件地进行“劫富济贫”;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当前更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是,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以广大的工人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但如果不能和没有实现对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就谈不上在社会结构中的“各得其所”,也就不是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虽然我们现阶段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但也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超常规地获得利益,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低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准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准保持着一种大体同步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弱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阻力,保持社会稳定。
我们要努力形成“各得其所”的局面和态势,使得各个社会阶层与群体都能享有自己可得到的和应该得到的权益与利益,都能在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中找到自己的应有位置和恰当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使共建真正成为一种自觉,才能使共享有了坚实的基础和真实的可能。
五、夯实和谐社会系统工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单兵突进,更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多方面努力和准备。就目前来说,至少有确立社会目标、进行利益分析、实施制度安排、着手意识培育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一)确立既具中国特色又蕴现代内涵的“社会目标”
“社会目标”主要是解决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认同问题,解决各个社会阶层在社会中的社会政治地位问题。和谐社会的社会目标要以公正为核心。一个能为全社会认可的社会目标是最基本的,在这个社会目标中,每个阶层都能找到自己相应的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及其他。所以,这个社会目标在设定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普遍利益,能发挥各个阶层最大的积极性。不应该有优势集团,无偿地享有社会变革的全部或大部分收益,更不能让某一阶层或群体无休止地承担改革的代价或社会转型的代价;这个社会目标应该是效率与公平并重,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可以是公平为重、不弃效率,绝不能将两者绝对地割裂开来,或者长期地厚此薄彼。
这个目标应是具中国特色的,即尊重历史的延续,尊重现实的必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决定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工农联盟应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必须保障他们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基本地位;这个目标又应是蕴含现代内涵的,时代的变迁,知识经济的到来,科技、知识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或各种临时性的政策上,知识分子阶层的地位应该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目标设计中得到体现。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目标的确立要实事求是,应该是可持续的。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推进改革的大方略,充分调动社会阶层对改革的积极性,各项政策的设计大都是让利分权的思路,使得几乎全部或至少绝大部分社会民众都充分享受了改革的收益,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期望值较高,“改革”成为了一个神话,似乎改革就是天上掉馅饼,或免费的午餐,只要一进行改革,整个社会的层次就会自然得到提高,社会民众的生活境遇就会自然得到改善。结果众多的问题积累遗留下来,改革的边际收益开始明显下降,于是有了改革到了攻坚阶段的说法。
(二)进行既能直面现实又是科学理性的“利益分析”
“利益分析”是解决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各得其所的问题,是为各个阶层的现实及其可能利益做一定位,使其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及意识不至于超出社会发展许可的基本规范。应该说改革政策确实使得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受益,但是几乎每个阶层都对自己的境况表示不满足,有各种各样的抱怨,而且相当普遍,甚至超过改革前。这其实并不奇怪,根源就在于各阶层间相对差距拉大,加之民众的期望过高,再带一点“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遗留观念。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利益分析时要客观、理性。什么利益追求是合理的,什么利益追求是不合法的;多大的差距是有效率的,而多大的差距又会妨碍公正等等,需要从推进社会发展,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去做出判断。
当前尤其要重视对待传统利益集团失落和新兴利益集团兴起的问题。理论上我们一直认为,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者和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股份制的实行,委托经营方式的出现,工人阶级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实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也越来越不清晰。加之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所代表的生产力水平与现代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而掌握了与现代社会发展同步的现代生产力的一些阶层,通过他们对生产力的占有,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必将获取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改变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而形成新的阶层。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