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他俩在琴弦滑动的黄昏时分,驶过了一年的冗长。直到毕业演出的那一刻,他们的这种合作关系才解除。
那一天,当他俩穿着一样的华服,打着不同颜色的领结出现在学校的大礼堂时,人群中有了一些骚动,所有的人都前后顾盼着,做着夸张的表情。但是,当他俩收住最后的一个尾音时,礼堂变成了一个无声的世界,接着,便是很久很久的掌声,很多人开始起立,把手掌拍得红肿。
终于,小学毕业了。
“李宁浩,你们家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呀?”朱翊问。
“不知道。”
“那你知道关于我弹你唱的那些歌的名字吗?”
“不知道。”
“那你知道我的什么呢?”
“不知道。”
“那我是谁呢?”
“你是很好很好的人,叫朱翊,听我唱歌的人。”
这是他们两人最后的对话。
六
终于到了小学班主任所说的那个没有作业的暑假。
那一个暑假,我无数遍地听见朱翊的叫喊声,我曾一度以为那只是一种错觉,但,那是真的。他的声音响彻在小区某一处固定的位置,伴着聒噪的蝉鸣和青烟似的阳光分子,总觉得那叫喊声里有一种远古的雄浑和悲壮。他叫喊的时间是不一定的,如果是在有云朵和夏雨的日子,他会喊得更为迂回一点,因为他是从来不怕打雷的。
那天,是一个雷雨后放晴的黄昏,我拉开窗户,寻着朱翊叫喊的方向望去,只见他这回站在了六层楼的平台上,也就是我和王若愚家的正对面。
这次,他要在楼顶上放烟花,他自制的烟花,展示给他的初恋女孩王若愚看。
他拿来了家里那个木头做的实验大抽屉,里面摆满了烧杯、试管,还有若干我不知名的化学品。我只知道那几个玻璃瓶里装着些许的蓝色晶体,有种纯净的美。
他开始把一个量杯放远了,连续往里面倒上些液体,十秒以后戛然而止,露出一个骄傲的笑,平视量筒,一如教科书里所讲的那样。
他的实验抽屉下压着一堆写满字的纸,偶尔在轻微的风下翘起一个小角,翩翩纤纤的。然后,拿镊子夹起几块晶体,如同钻探出了石油时那种深邃的表情,他惊喜地把几种药品混合在一起,手法之复杂,让我想起了一个技艺娴熟的民间艺人。
他全然处于一个自我沉醉的状态,所以我不确定他是否看见了我。终于,他停下了手,朝天空伸出了两个手掌,然后呐喊了一声“十”,我都快乏了的时候,他又忽地喊了一句“九”,就这样,他眨巴着眼睛惊喜地倒数到了“一”,突然羞怯地侧过了身,静默了一会儿,又急速转身。
我的确惊异于下面发生的一切,那个大器皿像突然活了似的,不断从里面流窜出一些火星似的东西,渐渐地,变成了闪着光亮的流线状物体,这可以叫做是烟花吧。白天已将尽了,只留下这么一个角落,好像欲用这一束光造的生命在挽留着什么。
星星之火就这样奔窜,挥洒,然后融入这浅浅的夜色。我一直以为曲线与运动是光最完美的永恒瞬间。这时,从旁边的楼道传来一个很是脆亮的中年女声:“神经病,不过年不过节放什么烟花呀!”
我知道隔壁的那个女声是谁,那是王若愚的妈妈。王若愚和我们同班,姿色中上,没有别的特点,就是长得干净,像一块蛋糕似的,饱满且娇嫩。她是一个穿校服都好看的女孩,因为无论她穿什么,都是最简单的搭配,不堪繁复,纯白纯黑,一切都像是生活中的一股清冽的泉,一派自然,一派从容。
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善于倾听,善于观察。她总是那样惊喜而忠诚地面对每一种讲述,每一种表达,好像再无聊的话或是举动里总有些别人所未察觉的光辉。
她也是唯一一个愿意看朱翊的那些使人昏昏欲睡的化学演算和实验的人,在很多很多年里。
现在,朱翊在毕业后的这个暑假,每日跑到她家门前嘶喊,我不明白那更多的是一种投桃报李的庄严感,还是他萌发在心底的未曾有过的一股冲动。
这事的最终结果是大“化学家”朱翊悻悻地回去了,再也没有在小区里嘶喊过了。
不过暑假里还有一回,我见到了他和王若愚停驻在一个大饼摊前,看着葱花猪油四溢的炙热“胚胎”,默契微笑。王若愚依旧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装束,那样投入地听着朱翊讲话。朱翊就像是一个国王那样,发布着自己永远说不完的宣言。
大饼出炉,一团热气,中间匀匀劈开,一人举着一半,重新上路。这事,发生在烟花事件以后。
这一通我所目睹的年幼时的浪漫呀……
七
我在白云镇待了五天,终究再没有发现什么新鲜事,我便回去了。一走到小区门口,保安殷勤地把我叫住了:“小作家,又有你的稿费单了,快去领呀,然后请我们每人吃一副大饼油条。”
我一边撕扯着那些牛皮信封一边慢慢走着,忽然想起了家里还有若干“小读者”来信,我不知该怎么处理。
我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文章是可以用来支付我的零花钱的,那天朱翊拿着一本《少年文艺》,从头看到尾,突然,他发出一声惊叫:“安琪,这个安琪是不是你?让我缓一缓,你真是功夫了得呀!”然后他就开始字正腔圆地读起来。他见没人听,就跑去把文章贴到了黑板上,用一个红框把我的文章圈出来。然后开始拉扯走廊上的人进教室看。
从那以后,他就整日掏我的课桌,要文章来看。有时,要交给语文老师的小练笔他也看,看完还用五色的笔写一些莫名其妙的批注,还会帮我改一些词,等到了老师手里,老师以为是我态度审慎,反复修改,竟也不说什么了。
后来,我决定让朱翊为阅读我的文章付出一点代价,就是他必须帮我誊写投给杂志社的文章,因为那时还是一个手写稿盛行的时代,且他的字好。另外,他也自发承包了这样一个活——替我鼓掌。每堂作文课,老师都会念我的作文,所有人几乎都要睡去了,偏是他突然在文章一半处起身鼓掌,别人蒙眬中以为发生了什么,便也噼噼啪啪跟着鼓掌,从而制造了一种莫名的热闹。老师总是呵斥:“好,你来念。”他也不推让,接过我的作文便念,念着念着还变调。
后来,我发现有这样一群小孩,他们很乐意在报纸上寻找他们喜欢的文章,然后顺着报上的地址嘤嘤求友。我却从来不愿意去和这些读者倾吐些什么。那日被朱翊发现后,他说了一句:“你这事做得不合适,我来帮你回复吧。把信给我。”从此,他的课桌上多了一个大钢叉,我的读者来信被他像烤肉片一样支在了上面,偶尔取下一片,阅毕,写完满满的两页,署名——感谢你的安琪。
写作这项工作的进程是马拉松式的,因为直到我念初中,也没有辍笔不耕的打算。何其有幸,朱翊初中和我依旧同班,他便颇为自然地把那根大钢叉搬到了初中的教室里。
所以,那段日子里,这样的周六下午便成了一段难忘的记忆。周六的下午是威严而神圣的,因为被允许留在学校里的学生有一种自然的优越感。上午是班级里的集体补课,下午,班主任从每个班抽调出几个头脑聪明,成绩卓越的学生上年级里的理科竞赛大课。那个竞赛班,还存在等级,数学班优于科学班。朱翊自然是在数学班,我扭扭捏捏地在科学班里待着。所以,那时候那个学校的好学生常会貌似淡然地来一句:“周六下午有课。”个中滋味,你就自己细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