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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个人的童话(1)

文/杨书源

春节前夕,我第一次走在白云镇的小街上。心里面却对这块小小的土地是了然的。白云镇上住着我最好的朋友,她曾经为这个小镇画过一幅光怪陆离的画,画上的那些街道都是扭曲变形的,但房屋的颜色却是那么浓烈,好像是浸润在一场没有边际的霞光里,她说:“来白云镇吧,白云镇是个产童话的地方,我带你去见一个从童话里走出的人物吧。”

公交车一路驶入市区,车懒懒的,一副不情不愿地挪动的样子,但我的心里却滑动着关于这个小镇所有细节的柔软的曲线。

九年前,他,朱翊,也曾经用一支浅淡的铅笔淋漓地勾勒过白云镇的样子,和我眼前看到的那幅图景,有一点默契,有一点贴合。

“白云镇真的像一朵白云一样,只有一条宽宽的马路通向已知和未知的远处,无数鳞次栉比的小街道旁生着,通向镇上人们一成不变的生活。”他说。

“我见过白云镇的屠宰厂,那是一群猪奔赴宿命的地方。那些猪在桥的另一岸,我在这一岸。所有人都闻到了那股猪所经之处掩人鼻息的臭,而我一路猛追到了屠宰厂里面。你知道吗?猪在被宰杀之前是会流泪的,再迟钝的生命也会为一场对自己的屠戮而悲哀的,你见过猪哭泣吗?”他问。

听他说话,简直就是在听一首诗,听一个童话。从九年前,我就一直在想——白云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小镇,竟会让人有如此瑰丽的想象。

我和好朋友待在屋子里撕扯着吃一大块年糕,好朋友衣衫凌乱,很多天没有出门的样子。这时,她外婆推门进来了:“快,带同学到小老板的八音盒店里去。那家店天天在赔本做生意,你们肯定会买到想要的便宜货。”

这时,我分明看见好友的眼前倏忽一亮,她说:“让你来看的就是他,一个神人。我竟然忘了这码子事了,神人就是那个小老板。”

我们推搡着肩出去了,好友外婆的声音遥遥喊来:“你们晓得吗?小老板就要订婚了,小姑娘好漂亮呀!”

好友说:“小老板的店就在弄堂口,小老板家是白云镇上的大亨,在镇上的每一个地段都有店。可谁也搞不懂小老板为什么不把这家店开到新区去,弄得他的店里每天都是一群弄堂里的穷小孩,只玩不买。”

“小老板一定会在店里吗?”

“那自然呀,小老板的生活很简单,如果不是一个人在看书,就是一个人在画画。画好了就放在店里,一副欲卖又舍不得卖的样子,有时那些画无非就是平白无故送人罢了。”

终于,我们走到了那个店堂边,店面的落地窗打造出一番华丽明快的景象,让你觉得这不该是在一个逼仄的弄堂口。

进门,好友喊了一声:“小老板。”

几秒以后,一个钝钝的男声回响震荡:“来了,就看吧,最近没有新到的八音盒,你就把那些旧的曲子重新听一次吧。”

店堂里,还有一群刚放完炮的孩子,身上带着点火药味。那个男声向孩子们说道:“放鞭炮的时候就是要尖叫,那样才会有意思。但是,听八音盒的时候就是要不说话,那样才会有意思。”

我始终没有看到那个男声的脸。只是,我觉得这家店的八音盒的摆放方式很有意思。所有那些坠着珠子亮片结构精巧的八音盒全都放在入口处,拥挤地堆放着,没有给人什么视觉上斟酌的空间。再往店堂的深处走一走,却见一些简陋的八音盒,稀疏放着,有些八音盒甚至能看清内部的构造,它们有着简单的外壳,简单的曲线。那是一块开阔的地方,所有的孩子都围在那里。他们渐渐抚平了自己放炮时那种焦渴的呼吸,开始张着嘴巴,浅浅哈气,听着八音盒里微弱的乐音。

有的孩子开始拿着一些最便宜的八音盒和那个男声讲价,无论那些孩子开价多低,那个男声都一并应承了下来:“你们爱给多少随你们呀,不过回去记得要听呀。”孩子们拿着便宜的八音盒,欢笑着踩着自己的塑料鞋,像来时那样噼噼啪啪钻入了弄堂深处的人家里。

不讲价的小老板,我在那一瞬开始走到店堂的那个口子上,急寻着他。当目光终于停驻在那个男人身上时,我别无选择地呆在了那里,定定的,动弹不得。那张憨厚的面孔和浑圆硕大的头颅告诉我,小老板就是他,九年前那个和我一起画白云镇的他。不过,他见了我,表情上的波澜却很小,只是礼节性地笑着,似乎也含着点旧交的默契,只是他好像忘却了一大段的记忆。

好友见我如此出神地看着小老板,用力把我拽到了一边:“怎么,你认识他呀?他现在就是这样了,你还不知道吧,小老板的脑子在四年前动过手术的,很多人认不得了,很多他的朋友又不得不像陌生人那样和他再次交谈、相处。不过好在小老板的性格没怎么变,所以那些好朋友过了一段时间后依旧是他的好朋友了。小老板的脑子现在不是太灵光的,你不要和他一次说太多话呀!”

我再次直直地挺立在了他的面前:“朱翊,你记得我吗?”

他腾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熟的,只是让我想想吧,定是能想起来的呀。”

许久,他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说:“喔,是那个弹古筝的安琪吧!”

我不能明白,他的回忆为什么会搁浅在了十年前,那个有雾的星期天上午。

那时,四年级。我妈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错过啦!”她觉得,在我读幼儿园时终结我的国画培训课是一种错过,否则我的画早已挂在了少年宫的艺术长廊里。她认为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让我的奥数冠军梦在一纸被全部撕扯成碎片、沾着泪水的三十分的卷子上终结是一种残酷的错过。当然,这不是那个年代,或者包括以后的几十年在内的独属于我们家的记忆。那是千万个的母亲,千万个孩子,共有的悲痛史。

那天,我妈突然从沙发上跳起来说:“安琪,咱去学古筝吧。那培养气质。”

于是,我被一种不知所谓的什么气质所引导,来到了一家新开的琴行,拜了一个市里有名的古筝老师为师。

每个周日,我起床,便是古筝的声音在我的耳朵边丁零零作响,还有那个仿佛被抽去了手筋和脊背的身体,柔柔地趴在那个琴上行云流水,不过,那仅存在于我妈的想象里。

我开始学着把手指装腔作势地在琴上撩拨。另一方面,我胖胖的身躯却那样不和谐地僵硬在那里。突然,我的背后传来一个男孩清脆的大笑声,让人听得发毛。他手里拿着一个国光口琴,那样迅捷地把我弹奏得顿顿停停的《渔舟唱晚》吹了出来,好像那种明锐的声响一出来就化了,轻飘着四散到了天际。他狡黠地笑笑,开始对我说话:“你适合弹雄浑的大提琴,你可不适合弹古筝。”我轻扫了他一眼,把手指狠狠在琴弦上划下:“有毛病吧,你是来练什么的?”“钢琴呀,明年就考八级了,没意思。”他抬头看看天,突然拽着我的衣角:“你看,雾天,我们逃吧,我们会消失在大雾里,不会有人发现的,你看,起雾喽!”

他突然很用力地拉我的辫子,头发被拽得生疼,皮筋被扯掉了,发丝“哗”一下散开了。他的手拗成了一个花苞型,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圈:“我们到雾里去玩吧!”

我们那样轻快自然地走出了那家琴行。他一直引着我在前面碎步跑着。

“你知道,每一次的雾是什么颜色吗?”

“雾当然是灰色的。看来你还真的是不聪明。”我答。

他让我趴在一个石礅子上,他也是如此,然后遮住双眼以下的部分,他说,我们就这样,让眼睛安静地在石礅子上躺一会儿。把眼睛眯成一条线,哈欠着,懒懒看天,你且等着吧。雾,真的不是灰的。

我们就这样垂着头看了许久,是的,雾不是灰的,而是一种奇异的紫红色。当然,这是一个无用的发现,没有人会珍视我们的这一杰出发现,更没有人会在雾天笑着去看天色。所以,真的,我们不打算把这个伟大的发现公之于众。我们跑到隔壁的小店买了两个牛奶棒冰,做出相互碰杯的样子,甜甜的牛乳汁一时四溢……

我们走在不知是否有人烟的大街上,一切往日都稔熟的城市中的建筑今天都佯装成从未见过的样子扑来。几幢房屋、几声汽笛,远了,近了,仿佛吞吐着一个我们并非全知的微言大义的世界,自然,远比那个人造的音乐世界来得悠扬。他说:“我们再也不回去了吧。”

不回去的结果就是我们被捕获了。我和他拿着各自的乐谱,又来到了那个小琴室,只有一个圆形的小小通光口,聚敛着使人迷醉于除琴声以外的任何一个世界的光影和想象。

我和他的琴室是相邻的,一堵墙的中间是一扇可以移动的窗,他的脑袋总会幽幽忽现:“喂,你弹得真难听,你停了吧,你将来一定会干些别的什么吧?反正不是弹琴。”我啪地关上窗,如同是古筝里的一个手法叫做“提”,不和他赘言,但很是快意。

那一年过后,家里终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多了一个古筝,静静的,好像是一个不问时空的物什。老妈坐在沙发上,只一摇头,一句话:“还是等我退休,我来弹吧,真的是错过了呀……”

我在好友家睡了一晚,临睡前,她拿出一堆牛皮纸,开亮一个橘红色的小台灯,尽显着那些纸的每一寸毛边,每一角的光泽,她看着,笑着,我知道那是她作画的习惯。

我凑近看看,全都是一纸纸的天马行空:一个诡谲的男孩、鱼缸里的鱼被牵着绳,还有一把淌血的剑;一只猫穿着一件裘皮,裘皮却是世界版图演化来的。

我几乎是叫了出来:“你的大脑还真的是一个异度空间呀,咱们出画册吧。”

“不行的,我这是草图,我还没有学会用电脑编辑作品呢,我这样的草稿是不会叫座的。不过也好,现在小老板愿意买下这些画的复印件,他说,这些画收藏可以,卖得掉也行。还对我说匆忙的背后是一种空泛。让我静心画画,悠然的背后才是空灵。”

第二天一早,我就和好友捧着一卷画到小老板店里,或许可以叫朱翊的店里。那时,他正掬着碗,眯着眼,在细柔的晨光里喝着粥。我见到了一个曾经重复了千遍的动作,他把一块牛奶饼干探入滚烫的粥水里,等那饼干饱浸了汁水,他再把它拖出。在我和他相识的很长时光里,清晨,我并不在教室里早读,而是愿意待在走廊上,看着他把这一串动作做完,如同是一个什么宗教仪式,或者是在这个匆匆的世界里发一会儿呆的最好方式。窗内,是老师们的呵斥:“朱翊,你在三分钟内把早餐吃完,安琪,你给我进来。”不过,我们并不会按照老师说的那样做,他,无所谓;我,也无所谓,虽然我们不早读,但我们每一次都是班级里的最高分和次高分……

小老板拿着朋友的那卷画册,并不翻阅,他说:“加油画吧。谁也不能够评估你的价值是多少,就像是这些画一样。”

“谁也不知道你值多少钱。”这句话,是我从五年级开始一直一直听他对一个人说的,虽然那个人一直一直不会懂得这句话的意思。

那时,朱翊老爸出了一大笔的赞助费,让他从一小转到我们实验小学念书。不过校长忘了告诉朱翊的老爸,朱翊被他安排进了实验小学最差的一个班级,也就是我们班。

这种差,倒也不是什么人为的划分,而是浑然天成的机缘巧合。恰似李宁浩,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他是一个轻度的弱智,从小学入学的那一刻,他便不得安宁,我们班任何一个人开心时,便可在他的桌子上画鬼符,逗他说一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若是心里有一丝的不快,亦可以把李宁浩找来把所有的恶心词汇全部练习一遍。好在,李宁浩是一个有基本的是非判断的人,他花了四年的时间基本记住了班里所有人的名字,五年级时,他就可以以这种形式报告老师了:“谁谁谁,是好的;谁谁谁,是坏的。”所以我们班到了期末评先进,李宁浩就坐在第一排,然后大家听他说谁是好的,谁是坏的,他左右着格局,一派掷地有声的样子。不过,的确李宁浩是最公正的,因为他没有加入班上的任何一个党派。

朱翊初来乍到,一眼便在人堆里认出了我,恰好被老师安排在我的前桌。他哧溜一下转过头来,问:“你现在不弹古筝了吧?不弹我就放心了。”

当他在我的前排老实本分地坐了两天以后,他开始闹腾出了一些事。

刚才说到,有的人要评先进,那么他们自然不愿意和李宁浩有半点瓜葛,因为没有记忆往往是最好的记忆。自然,还有一些同学不想评先进,那么李宁浩就依然是他们娱乐的至尊工具。

那天,黄嘉闲来无事,又在热浪下显得万分焦渴。他就拿来了一支朱红色的马克笔,跑到后排,开始给李宁浩的指甲上色,边上色还边愤愤地喊着:“红色,热不死你!”

李宁浩窃窃地挣扎了几下,无效,手都被黄嘉给勒红了,他就开始号啕大哭。一会儿,所有的指甲都被涂成了朱红色。黄嘉举着他的两只手,在那里招摇着:“你们看,美不?”

这时,朱翊正从老师办公室回来,一下劈开黄嘉的手,拽着啼哭不止的李宁浩小跑到了洗手间。回来时,李宁浩的手已经白净了,只是还在那里啜泣。

朱翊径直走到了黄嘉的跟前,他正开心地喝着高乐高,朱翊抢过黄嘉精美的玻璃杯,瞬间便把玻璃杯摔得粉碎:“懂什么叫做人如此坏吗?你最好再也别让李宁浩哭。”

他温柔地走到李宁浩的跟前,说:“谁也不能说清楚你到底值多少钱的。”李宁浩眨巴着泪眼,我确定他没有听懂。

我在这家八音盒店的里间看到了一架钢琴,一本谱子被折了无数的角,不能确定那本乐谱是否是我初遇他时的那一本。

只是这架钢琴总让我想起那个音乐教室,那些彩色的盒子式的椅子,还有那些永远没有人浇水,却永不死去的仙人掌。

小学高年级的音乐课都在下午,那是最让人倦怠的时光。我们都此起彼伏地倒头睡着,伴着那些无论是否合适的乐音,起来后,一抹嘴角的哈喇子,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接着正襟危坐。

当然,在这个音乐教室里,也有两个永远不会睡去的人:一个是李宁浩,一个是朱翊。

我们必须承认,李宁浩是我们班里声音最为动人的一个,一旦他唱起歌来,他的眼神会随着歌的主题变得或柔美或寒冷,我们难以理解,但我们愿意听他唱歌。所以,音乐课,是他的抖擞一刻。至于朱翊,一旦音乐响起,他的手总是悬在半空中,轻轻悄悄,好像是浮游于黑白琴键之间。

所以,有时,专攻美声的胖老师弹累了,一副中暑的样子,欲往前不得,哈着气。李朱二人就开始接替老师的工作,朱弹曲,李放歌,而我们则昏睡。这是音乐课上一种常见的和谐。

每日放学的时候,李宁浩收拾书包总是很慢,因为他不知道该带些什么,朱翊就在一边喝着牛奶等他,有时李宁浩一下狂躁地把三本大书都塞进书包,朱翊就在一旁朝李宁浩摆一摆手,把牛奶瓶凑近李宁浩,让他吮一口,然后说:“你再想想吧,你可要学会自己理东西,谁都不会永远等你的。”

等李宁浩差强人意地收拾好东西,朱翊就搭着他的肩往音乐教室跑,然后闭门,那里就像是他们两个人的密室,看不见表情,却可以看清在夕阳西下时他们的影子。那两个人仿佛总是扬着头,一个影子忽上忽下,像是在空气里跳跃似的,另一个影子左右摇晃着,好像整个的身躯都揉碎在了黄昏那一刻的明丽里。不时有一些零碎的乐音传来,缥缈着,像一阵风,带着些愉人的凉意,又像是流散在这片空间里的迷人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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