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上九点多我钻到冰凉的被窝的时候,我才有时间体会劳动带来的痛苦。我的两只手钻心地疼,我知道它们已经血肉模糊了;两只胳膊在把土无数次地从沟里扔到外边的过程中反复活动,那时已经像发面一样变得粗起来,它与任何固体的一次轻微接触都会带来敏感的刺激,让我的嘴里发出吸气的声音;腰也像断了一样直不起来,我现在才明白广播体操的腹背运动是不能过度做的,那也会让你的腰备受痛苦。
躺在被窝里,我出过很多汗的身体开始降温,后来越来越冷。后半夜我打起了哆嗦,我不由自主的呻吟声引起了我工友的不满,他们的吵闹声惊醒了我的一个街坊,这个街坊又叫了一个街坊把我送到了一个诊所。
后来我适应了打工生活。晚上没事的时候,我会像城里人一样把手伸到裤兜里,在城市的大街上飘来荡去。我开始注意街道两边霓虹灯的变化,我多次想过,那红的绿的黄的灯有规律地闪动,究竟要多么眼明手快的人来指挥它。
这时候我穿衣服已经逐渐讲究起来,各种内衣、外衣、体恤衫、袜子、围巾等包括乳罩在内的男人女人衣服的所有功能我已经胸有成竹。
大概经历了两三年的过程,当我从工地上走出来,穿着西装或夹克,作为一个行人走在城市的大街上的时候,我的穿着基本上已经没有了农民的标志。但我知道自己仅仅是一个过客,一个在城市掏力盖高楼自己却永远住在临时工棚里的过客。这样的想法让我对所有的城市人仇视。那些城市人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时时刺伤我。特别是当我有了钱在城市买了房子以后,我的这种仇视更为鲜明地经常闪现在我的意识里。
我穿着的改变是在一种压力下进行的,这一点我非常清楚。尽管我是一个来城市打工的农民,但我并不想让那些衣冠楚楚的人们看不起甚至歧视。
04
有了媳妇以后,我才知道在外打工的日子有多难熬。在我婚后打工的好些年里,我像一只候鸟一样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来往。农闲时候,跑到城市,农忙季节,回到农村。
很多时候,吃过晚饭没事,除了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我就一个人在大街上溜达。我一边悠闲地散步,一边看着路边的男男女女。说得更现实点,我是在看女人。说心里话,我是真渴望女人。不怕丢人,像我这样在城里打工的农民,看见老母猪都会激动。
我没事了就乱转,后来在一个公园发现了一个秘密,那里谈恋爱的人多,在甬道两边的连椅上,树林的草地上,小河岸边的亭子里,都能很容易地看见让我血热的男女搂抱亲吻的画面,有几次还碰见过大胆的恋人在树林的草地上交欢的场景。这成了我繁重枯燥的打工生活中有滋有味的佐料。
我在大街上流连忘返,迟迟不想回到工棚里。繁重的劳动息不灭我男性的欲望。我看到公园里热拥的男女,自己恨不得立即找个女人抱在怀里。有时候忍不住想“打手枪”(城里人就是聪明,把手淫叫“打手枪”真是恰如其分),但工棚里一个人挨一个人,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人发现,连“打手枪”都不好找地方。不过这难不住我,我可以在夜晚的公园里的树林边,靠着一棵树一边享受不远处一对男女的亲热带来的刺激,一边不慌不忙地完成“打手枪”的程序。那比在地窖里的黑暗中“打手枪”更享受。
那时候我老去想电影电视里的妓女,那是只要给了钱就可以操一回的女人。可那时候这个省会城市还没有我能找到的妓女,我只能把拿钱操妓女放在大脑里想一想,无法把它变成现实。
后来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在都市村庄里有了录像厅。去都市村庄录像厅看录像的人几乎都是像我一样的男性民工,什么武打爱情片都不重要,最关键的是等到夜深了看“生活片”。“生活片”可让我开了眼,外国的中国的男人女人在床上的所有游戏都让我瞠目结舌。床上功夫一向很自信的我这时候才不得不承认,我那点小把戏简直就是小学生。
后来我才知道,录像厅放“生活片”和民工看“生活片”都是违法的。有一次民警在深夜突然袭击闯到了我们经常去的录像厅,据说当时屏幕上一对外国男女正在颠鸳倒凤,下边的民工正在热血沸腾,几个民警进来站在那欣赏了好大一会都没人发现,一直到一个民警高喊“都别动”的时候在场的人才醒过来,有人站起来想跑,可跑到门口又被堵了回来。
所有人都被带进派出所,包括放录像的老板。我们工地上有七八个民工被拘留,派出所说要想出来得交罚款,可包工头接到通知根本不出钱,他说他又没让他们去看黄色录像,他们偷看叫他给他们拿钱,那不是对不起他们老婆孩子吗?这钱他不能出。派出所最后没办法,只好放人。那天晚上我因为值班看工地没有去,要不我也会被抓到派出所。
大概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都市村庄开始有了拿钱可以享受女人的美容美发厅。我们这些天天挂空挡的民工知道后兴奋得不得了,可有人一去问又凉了下来,整一次要五十块钱。那对于我们这些收入很低的民工简直就是割肉,就是大工在工地上干三四天的工资才能来一次。再说挣了工资钱还在老板手里,借一次钱多了也就一二百,指望这点钱喝个小酒抽个烟,去干一次一个月的零花钱就没有了。因此,我在那个时候尽管想了很多次却最终没有把嫖妓变成现实。
录像厅事件使看“生活片”担惊受怕,嫖妓又是可望而不可及,我没事了只有去大街上或公园转悠。
去公园的次数多了,我感受到了城市的月光。那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花前月下”这个词的魅力。当然,花前月下是属于城里人的,打工仔没有资格享受花前月下。说到底,打工的农民有几个有兴致去领略花前月下的浪漫情调。
一个初秋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又闲逛到了公园。城市的灯光很亮,但仍然遮不住月光的清澈和银白。公园里到处都是散步的人,很热闹。我像一个单身贵族一样穿着体恤衫牛仔裤,走在人流当中,就是在白天也很不容易看出我是一个农民了。我从人流中看出了我的孤独,很多是一家三口或是两口子,还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或是婆媳,很少有单独一个人的。而我独自一人就像一只孤雁一样徘徊在一个个群体之外。那时候我特别想念我的老婆郑美丽和我的儿子南帅。我和郑美丽虽然没有过花前月下的浪漫,也没有手拉手的温柔,但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只要她在我身边,我可以像拔掉自己的汗毛一样随时把她摆平在床上进行我的快乐运动,而不用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打手枪”。我的儿子更让我牵挂,这个由我的一颗种子长大的家伙,又甜又脆的叫声把我叫得骨头都是痒的。我没有儿子的时候,我对儿子的理解就是一个词。再往深处想,儿子就是向爹娘讨债的债主,是爹娘的冤家。有了儿子我才知道儿子他妈的真是他爹娘的心肝宝贝,才真正理解作为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由血缘联结在一起的不可分隔的亲情。
对老婆孩子的思念让我忧伤。我在公园的月光里走来走去。婆娑的树影下一对对恋人旁若无人地拥抱接吻,或者做一些更暧昧的动作。那时候我想到了那个我与张玉萍在一起的夜晚。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我和张玉萍在一起的所有夜晚都没有月光,我们总是在漆黑的田野里小心翼翼地走路、说话,但就是那种黑暗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迷人的温馨,让我迷恋,让我激动。
我开始出现幻觉,开始是郑美丽和南帅来到我身边,我们一家三口,南帅走在中间,我和郑美丽一人扯着南帅一只手,在公园的甬道上悠闲地走着;一会是张玉萍来到我身边,她挽着我的一只胳膊,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腰窝,我们紧贴在一起,像城里人一样一晃一晃地走路……
“看你,那有人。”
一个娇艳的声音传过来,我从幻觉中醒来,看到发出声音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在掀开女人的裙子往下扯裤头,那个女人扭扭捏捏的不予配合,可她发出的声音明明是浪里浪气。
那天我一反常态,没有等待平日里渴望看到的更肉麻的情形,而是马上转身离开。那时我想,城市的月光固然美好,可它不属于我,不属于千千万万进城打工的乡下人。
05
我大概五岁的时候,开始和我的两个哥哥住在院子里的地窖里。夜里,我和我的两个哥哥在地窖的麦秸窝里比赛着放屁,屁声就像一个个摔炮砸在土地上一样闷响,不大的地窖里充满了臭烘烘甜腻腻的屁味。我们的肚子里储蓄了放之不尽的屁,是因为我们吃了大量的红薯。红薯饭,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我们一天三顿饭几乎全是红薯。那时候,我们的头上、衣服上、被子上都曾有过大批的虱子定居。尽管我们很瘦,但我们饲养的虱子个个浑圆肥胖,而且我们与虱子相处得非常友好。只是我娘老残害这些沉默的虱子,她两个长长的大拇指甲一挤,虱子就在两个指甲中间砰地一声爆开,绽放出一朵灿烂的梅花,它的生命也就画上了句号。我上了初二以后,开始与我娘一样对虱子充满仇恨,打了一场虱子歼灭战:我指挥我的哥哥弟弟们都把头发剃光,首先消灭了虱子们在头部的宿营地,然后找到队长要了一大包“六六六”农药粉,在我们的衣服上、被子上、地窖的麦秸上都撒上了农药粉。我们与虱子一样享受农药粉呛鼻的味道,不同的是我们仍然活蹦乱跳而虱子却命归黄泉。
住在地窖里,我多次回忆起老家陕西的窑洞。自从我从山区搬到平原,窑洞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模糊得像我儿时作业本上涂改的错别字。但是,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抹去这段模糊的记忆,因为我落地的第一声哭啼,就是发自那个位于陕北一个山村的窑洞里。
窑洞很深,里边的光线很暗,就像没有走向深处的夜。一个记不清季节的下午,刚刚会走路的我在窑洞里走来走去,就像一个陀螺在转。我的娘看着我在地上像喝醉了酒一样趔趔趄趄,熟视无睹地继续着她的针线活。我忽地跌倒,脸朝下趴在了地上。黄土与我的嘴唇亲密接触,我感到嘴里有一股淡淡的咸味向四处扩散,一些小颗粒在我的嘴里随便游动,一汪口水顺着嘴角喷薄而出。
我长时间津津有味地趴在地上品尝黄土的美味。跌倒并没有让我发出尖厉的哭叫,反倒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享受。当我满嘴是泥感到有些苦涩的时候,我厌倦了趴在地上的工作,发出几声干咳一样的哭声。这时候我娘不得不在乎我的存在。她把一只正在纳线的鞋底扔到宽阔的炕上,一把把我拉起来,拍拍我身上的土,一边把一个手指伸到我嘴里,好像要在我嘴里找到一个什么东西,她一脸的怨恨情绪显而易见。她说:
“你这个小三儿,三年自然灾害我绝经好几年,这刚好点想生出来个闺女,却把你个兔孙子生了出来。”
那时的我还不会说话,当然也不明白她所说的话。我只是一脸迷茫地看着她,嘴角再次流出一汪口水,莫名其妙地对她咧开嘴笑了笑。
这成了我对窑洞的永远定格。以至于一想到我的故乡就会想到那个下午。对故乡的所有记忆,都定格在那个下午我与娘的相处。我应该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南永生八岁,二哥南留生六岁。还有我的爹,一个有着魁梧身材和白色皮肤的男人(这也是当初我娘不远千里嫁给他的主要原因)。那天下午他们不知道都在哪里,我的记忆力永远无法搜索到那天下午他们的一点踪迹。
大概是两年以后,我已经三岁多了,我和我的两个哥哥在爹娘的带领下,提着大包小包离开了陕西,来到平原。那是一个春天的上午,山坡上的野花已经绽放。我在我二哥留生的牵引下,走在队伍的最后边。我们要去在平原的姥姥家,而且去了就再也不回来。我的两个哥哥兴奋地嗷嗷乱叫。我的爹爹一边走一边说:
“他娘,真的就要走?我这不是把家给卖了?”
我娘快速摆动着她的两条短腿,她的个子虽然比我爹矮一头还要多,在爹面前却有着崇高的权威。她嘴里轻蔑地哼哼了几声,说:
“你这家有啥?几辈子受穷还不够?三年自然灾害过去了,你知道平原能比山地多打多少粮食?临走了还说这样的话,真让我伤心!”
她又对三个儿子说:“永生留生换生,到了平原,就能吃上白面馒头了。”
爹不再说话。他的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但丝毫也不影响他走路的速度。
大哥说:“爹力真大。”
二哥说:“哥你也力大。”
我刚会说话的嘴还没有很好掌握说话的技巧,大概是想说二哥力也大,但我刚发出一点声音,二哥就拽了我一把,说:“快走,要不把你扔到这儿不要你了。”
我马上闭了嘴,什么也不敢说了。我生怕我一说话再一眨眼爹娘和哥哥就不见了,把我扔在那里不要我。
几天以后我们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了平原。娘说:
“看看这平原,一眼看不到边,多开阔,哪像山沟里那么压抑。”
我的两个哥哥再次兴奋地手舞足蹈,二哥把拉我的手也放开了,无所顾忌地跑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