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981年腊月,我拿着打工挣来的钱回到了我在平原的家乡冢东村。那年我从正月出来一直到年底没有回过一次家,包括收麦收秋的农忙季节,我都坚持在工地上干,从一个每天三块钱工资的小工干到了每天六块钱的大工,砌墙、抹灰、水泥活样样拿得起。我那么努力地干,就是等到年底拿到工钱回家结婚。我在我们家,排行老三,有两个哥哥,但第一个结婚的却是我。按领工班长记工本上,我本来可以拿到一千一百多的工钱,除去平日里零花的也应该还有一千块。可那个姓司的老乡工头说工程没完工甲方给钱少,每个人只能领三百。我把我大哥死了二哥坐牢了全倒了出来,试图打动司老板,我哭丧着脸说:
“司老板,我都二十岁了,就指望这钱回家娶媳妇,你要是不给我就一辈子打光棍了,一个男人打一辈子光棍多不是滋味啊。”
司老板没有被我打动,他挥挥手说:
“你打不打光棍跟我没关系,走走走,就三百,不领回头三百也没了。”
我收起我的可怜,愤怒地说:“你真不多给?”
“不多给就是不多给,这规矩打死都不能改。”
“好,你不给是吧?我反正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打一辈子光棍活着还有啥意思?干脆死了去球。你看着我从那栋楼上跳下去。”
我说着从司老板的办公室走向对面的那栋没完工的楼。我表面装得英勇无比,其实我心里很害怕,我怕司老板真的不阻止我跳楼。那样我就不好收场了,但我已经想好,无论场面多么让我难堪,我都不能从楼上跳下去。
最终我胜利了,当我离那栋楼的入口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司老板让一个人跑过来拉住了我,他答应再多给我三百。我只好见好就收,没再坚持让他把工钱给我结清。我盘算了一下六百块钱对于我办婚事来说也差不多了。
我把六百块钱装到专门准备的贴身短裤里,坐在长途汽车上不时把手放在小腹上摸摸,生怕它穿过秋衣毛裤飞跑了。
回到家我开始与爹娘一起操办我的婚事。二十岁的我还不到结婚的年龄,没法去民政所领结婚证,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和媳妇举行婚礼和正常过日子。那时候村里的年轻人几乎都是孩子两三岁了才去领结婚证。
我结婚那天,穿着花三十块钱买来的西装,在我新房的院子里走来走去;我的爹娘在我家老院子忙来忙去,他们穿着并不合身的衣服,手忙脚乱地张罗着他们一生中的第一次娶儿媳妇。
我娘逢人便说:
“一场大喜,回家喝喜酒啊。”
我爹在一边补充:
“来喝吧,都备好了。”
等人一过去,我娘就收起笑脸,对我爹说:
“去找点活干,这种出头露面的事用不着你。”
我爹只好悻悻地去厨房烧火。这时候我发现爹的脖子好像直不起来了,背也有点驼了。他被娘训过话后,躲在厨房里一直到中午都没敢再出来。
上午九点多,迎亲的自行车队伍出发了。我坐在新房里,新房里的墙壁上贴着村里十岁左右孩子作为贺礼送来的明星画或中堂对联,地上和扯在墙上的一条绳子上摆着或挂着成年人送来的贺礼,大概有劣质的丝绸被面、线毯、搪瓷脸盆之类的东西。靠着屋的一角放着的一张大床上堆满了红的绿的被子,那是我和我的新娘亲热的窝。这时我想起了大哥二哥。如果大哥不死,二哥不住在监狱里,最早结婚的就不是我了。这种想法让我高兴不起来,我的灵魂忽然从我的身体飘走,在大哥坠落的山谷里搜寻。我看到了瘦小的大哥摆在碎石块上,还有那头血淋淋的驴在喘着粗气……
我坐在那里,心里懒洋洋的,看着胸前别着的鲜红的绢花,忘掉了它的意义,我几乎忘记了我是新郎。
当一阵鞭炮声响起,我才知道迎亲的队伍回来了。我不得不起身走出新房,因为一会新娘和陪同她的娘家女眷要占领这里,我必须给她们让出这片领地。
我走到院门口的时候,看见我的新娘在鞭炮的烟雾中从自行车后座跳下来。她披着红头巾,穿着红棉袄红裤子红鞋子,在陪同她的女人中间就像个孩子一样小巧灵珑。我心想,我的媳妇比我娘更小一号。
我听见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说:“新媳妇在哪呀?我咋看不见?”
另一个男孩说:“是那个穿红衣裳的,个子还没有我妹妹高。”
刚说话的男孩失望地说:“来看新媳妇,啥新媳妇呀,谁知道娶了个小孩。”
我的四弟南改生五弟南更生也听到了男孩的对话,他们不能容忍别人对他们嫂子的诋毁,一人拽住一个男孩对打起来。他们的表演马上引起了观众的注意,众多来看新媳妇的观众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开始欣赏四人少年男子武术比赛。新房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冷清,除了新娘和她的娘家女眷外,再没有别的观众,连我家请来陪娘家女眷的叔叔大娘们也都忘记了任务,加入到观看老四老五他们表演的队伍中。
他们的比赛在大人们的劝阻中持续了二十多分钟,结果不分胜负,四个人脸上都留下了数道清晰的血印子,老五的鼻子还流血了。
我一点也没有责怪他们大闹婚礼的行为,反倒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
渴望女人,盼着娶媳妇,事到临头我却兴奋不起来。一直到晚上与新娘对坐在新床上,我才好像恢复了对女人的兴趣。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靠,我有女人了,现在不抓紧还等什么!”
然后,我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到水里一样在我的新床上胡乱扑腾了一夜。
02
结婚后的我有一段时间对女人非常狂热。我那个名叫郑美丽却一点都不美丽的老婆虽然丑,还有一只眼睛里开着一朵棠梨花,但作为女人的功能她一点都不少,瘦小的她很乐意承受我近乎蹂躏的粗暴行为。我几乎夜夜战斗,还不止一次。我甚至留恋老婆的身体过了正月也不想外出打工。那时我认为我的身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只要两个人愿意可以随时投入战斗。
后来我的小腹开始痛,特别是茶壶嘴附近的区域,酸胀难忍。我小腹的疼痛并没有影响我每天的战斗。随着疼痛越来越重,再后来扩展到了整个腹部,并严重影响了我的战斗能力,我这才不得不去公社卫生院找医生。
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中医听了我诉说症状,又问了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最后给我说了两个字:
“太贪。”
“什么叫太贪?”
“刚结婚,别天天跟媳妇同床。”
“家里就给我们一张床,我不跟她同床睡哪里?”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我是说少干点那事。”
老中医说过有点羞涩地笑了,我这才明白他是让我节制战斗的次数。我一分钱没花从公社卫生院里出来,有点脸热。我心中感叹:靠,整个丑媳妇累成这样,整个漂亮媳妇还不累死啊!当天夜里,我和媳妇和平相处,还下定决心第二天就进城打工。这时,我已经把一颗种子播在了她肚子里,它在我外出打工的日子不知不觉长成了我儿子。但那时我对孩子一点都不喜欢,我从爹娘身上看到了孩子多的坏处。如果不是这一点,也许我也不会只要一个孩子,而会像我爹娘一样生他好几个。
我娘与我媳妇的第一次冲突是因为我外出打工的事情,严格说还不算冲突,只是发生了一点不愉快。
新婚的我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和媳妇的怀抱,媳妇也不愿意我出去。娘却催着我快走,家里因为我结婚欠下了一笔债,老四老五也一天天长大面临盖房娶媳妇的问题。
过了正月十五我娘看我还不走,就对我媳妇说:
“美丽呀,这男人挣钱重要,咱当媳妇的不能拖男人的后腿,你得催着换生赶快出去。”
我媳妇一听心里就不高兴,但这时她还是个新媳妇,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并没有直接与我娘发生冲突。
回到新房里她立即对我倾诉了对娘的强烈不满。她气呼呼地说:
“哪见过这样的婆婆,儿子结婚不满月就赶儿子出去,她怎么不让你爹出去打工?”
我当时正沉浸在对老婆的迷恋之中,很支持媳妇的观点,但她提出来让我爹打工我是不赞成的,他年龄大了不说,再说家里的地也得有人种。
我温柔地对媳妇说:“你别生气,娘也是从大局出发。”
我又说:“我过了正月再走。”
我娘与我媳妇的第二次冲突是我娘嫌我媳妇懒。
我离开家以后,我媳妇开始在我们这个大家庭生活,这时候她已经怀孕。我媳妇怀孕后跟大多数女人一样,不想动总想睡觉。
我娘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每每叫我媳妇上地干活,我媳妇都是磨磨蹭蹭,干起活来也是慢慢腾腾。这引起了我娘的强烈反感。我娘说:
“年纪轻轻的这么不能干,将来怎么帮助男人发家?”
我媳妇这时候还碍于刚过门能够忍让,但她心里已经是非常恼火了。她在心里说:
“摊上这样的婆婆真是倒霉,儿媳妇怀孕了不知道疼,还嫌不能干。”
我娘与我媳妇最强烈的冲突是因为分家的事情。
我媳妇在孩子一出生的时候就提出来分家,可我娘死活不答应。家里还靠我打工挣钱给老四盖房子。这时候我的四弟南改生已经十六岁,他也开始跟我出来打工了。如果没有我的力量盖房子对家里来说会更困难。
我是想分家,但无论如何也得等到把房子盖好,但我说不服我媳妇。她一天也不想跟我娘在一起生活,答应盖房出钱,但必须马上分家。我娘是怕我一有小家就不再管大家的事,坚决不同意分家。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口舌大战。从此我娘与我媳妇的冲突不断升级,到后来发展到一见面要么谁也不理睬谁,要么就是激烈的对战。对她们的关系,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娘因为与我媳妇不和很自然也不喜欢我的儿子她的孙子,她也把我划成了对立派。我娘生气的时候就在大街上骂我:
“换生你个怂种,最早给你娶媳妇,谁知道你让媳妇这样跟我闹!要知道你这么不孝顺生下来就把你摁到尿盆里淹死你个兔孙子。”
我心里很不服气,心里说:“我怂种,我比我爹强多了,我爹能弄出我这样的就不错了。”
我的家庭的独立是在儿子出生两年以后。老四娶媳妇的房子在我们全家的共同努力下已经盖好。这时我的五弟南更生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他对我让他继续复习考高中的建议置若罔闻,毅然决然地跟他的两个哥哥一样走上了打工之路。我的妹妹南花花上了初三,她的个子已经超过了她所有的哥哥,与小巧玲珑的娘一点也不像母女。我的老婆整个体积有了变化,但她是老横着长不竖着长,已经没人说她像个小孩了。我的儿子南帅一天天长大,他的模样在我和老婆眼里像他的名字一样帅气。
独立后的我靠几亩土地和外出打工过得还马马虎虎,扣掉买化肥、种子、农药的投入,再加上各种摊派,种地的收入除了保障一家的生活之外所剩无几。打工的收入可以搞点家庭建设和置买拖拉机之类的大件农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收入还远远跟不上家庭的预算支出。我和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平原的农民一样,过着温饱无忧兜里没钱的生活。
03
如果知道打工能够改变我的命运,让我过上更为丰富多彩的生活,我肯定会早两年出来打工。那样也许我后来就当不成队长了,但现在想来那个鸟队长根本啥都不是,净耽误事。
我背着一个蛇皮袋,里边装着我的一条被子和一条褥子,还有几件衣服,告别了元宵节烟花的火药味,跟着村里几个老打工来到了位于黄河边的这座省会城市。
城市的高楼在我眼里格外生动,宽阔的马路和飞驰的汽车让我眼花缭乱。当我一踏进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心里生出了一种天堂般遥远的感觉。我清醒地警告自己,就是来到城市,自己还是个农民,还是个种田的农民,只有掏力干活的份。这个警告曾经伴随了我好几年,一直到我变戏法一样把老婆孩子弄到这座城市,我才松了一口气。这时我又对自己说,城市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有钱的人。
但起初的打工生活让我不堪回首。那是比收麦种地还要苦的生活。在刚来的几天里,我曾经有过很多次回家的想法。如果不是定了亲等着我挣钱回家结婚成亲这个信念支撑着我,我肯定早就逃之夭夭了。
我上工的第一天,要干的活是与另外两个工友挖一条一米宽三米深十米长的地沟,限时一天。那天是个北风呼啸的阴天,中原的倒春寒一点也不比数九寒冬的寒冷逊色。我和另外两个工友拿着洋镐和铁铣在工地上热火朝天地挖着,呼啸的北风没有挡住我们汗流浃背。干到半晌的时候,天空飘起了雪花,雪花钻到胸前的衣服里的感觉很凉很凉。我看到另外两个工友头上冒着热气,雪花在他们的头上飞舞。这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手心开始疼,我一看有紫色的血泡。但我们谁都不敢放松,如果在一天内我们挖不好这条地沟,除了吃饭我们将挣不到一分钱的工资。
那一天,我们干到晚上八点才算干完。天黑了以后,我们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继续挖土的劳动。吃过中午饭,尖叫的北风停了下来,雪花却变成了雪片,稠密的雪片像撒欢的白麻雀一样从天空往下飞,我和我的工友相距两米就互相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