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浪漫孤寂人生
王映霞
一九十八年,我和郁达夫寓居于上海赫德路嘉禾里前弄。徐志摩和陆小曼原来居于环龙路花园别墅十一号,后来搬至福熙路四明村九二三号,这个村因为属于四明银行的物业,故名。他家与我们相距仅一里之遥,绕过哈同花园就到了。
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天刚刚黑,圆圆的月亮已经冉冉升起,银色的光辉倾泻在屋顶上、马路上,也倾泻在手臂一样伸展着的树枝上,微弱的路灯反而显得黯然失色。赫德路上是静悄悄的,没有今天这样热闹,行人稀稀落落,车辆更少,难得听见一二阵汽车的叫声。我和达夫像散步一样,踏着月光,向徐志摩的家里走去。徐志摩经常外出,有时在南京,有时去北平,所以确切地说,那是陆小曼的家,她与母亲陆老太太住在一起。
郁达夫与徐志摩同庚,一九一○年至一九一五年间,两人是杭州府中学(后改名为杭州第一中学)同班同学,亲如手足,因而达夫与小曼也较为熟稔。我过去没有见过他们,但对于陆小曼的传闻早已听得多了。她名眉,江苏常州人,毕业于北平法国圣心学堂。大家称她为“东方美人”,面目长得清秀端庄,朱唇皓齿,婀娜娉婷。她是跳舞能手,又能唱一口漂亮的京戏。当时,北京的外交部经常举行交际舞会,她总被邀参加。她能用法语或英语与外宾交谈,口齿伶俐,仪态大方,所以外宾们特别喜欢她。如果舞池里没有她的倩影,举座往往为之不欢。据达夫说,一九二○年,小曼奉父母之命,与王赓结婚,时年仅十七岁。从议婚到举行婚礼,为期不到一个月,人们称之为“闪电结婚”,也有人称之为“开特别快车”。王赓,江苏无锡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后留学美国,在西点军官学校时,与后来被选为美国总统的艾森豪威尔是同班同学。回国后,供职于军界,有儒将之风。但他有一个缺点,照达夫的说法,他不懂得爱情,不懂得女人的心理,不会谈情说爱,不会体贴妻子。因此,他们虽为夫妇,过着共同生活,然而同床异梦,在感情上隔着一堵墙,彼此都得不到幸福。
一九二四年,陆小曼在交陆场所,一个偶然的机会,遇见了徐志摩。他也是跳舞能手,爵士音乐一响,他们就欣然起舞,跳个不停。他们熟练的步伐,优美的姿态,使舞池里的其他男士显得“六宫粉黛无颜色”。他们两人,一个是窈窕淑女,情意绵绵,一个是江南才子,风度翩翩;一个是朵含露玫瑰,一个是首抒情的新诗,干柴碰上烈火,怎样会不迸发出爱情的火花?
关于他们的三角恋爱,上海一些报刊竞相刊载,闹得满城风风雨雨,成了大家的热门话题。有人说徐志摩破坏了友人的家庭,有人说陆小曼不守妇道;特别是老夫子梁任公,他是徐志摩的老师,更是深恶痛绝,狠狠地批评了徐志摩一顿,说一个人的幸福不应该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弄得徐面红耳赤,无地自容。可是同情徐陆两人的,也大有人在,刘海粟是其中最积极的一个,达夫也站在刘海粟的一边,口口声声在我的耳边吹风,说什么“没有爱情的婚姻应该让它死亡”,又说什么“青年男女间有了爱情的萌芽,就应该让它无拘无束地茁壮成长”。我不大赞成他的说法,认为既然做了夫妻,应该受道德的约束,可是达夫的个性极强,我不便说什么,只能悄悄地走开,充耳不闻。
翌年,徐志摩写信给达夫,高兴地告诉他一个好消息,说:由于刘海粟的劝说,小曼与王赓已经“拜拜”,徐陆两人终于结为秦晋之好。达夫接到来信,兴奋异常,连跳带蹦地走到厨房里,把信交给我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好事,这是大好之事!”我开玩笑地对他说:“看你高兴得这个样子,好像你自己得到了一个绝代佳人。”他也哑然失笑:“志摩是我的朋友,他结婚了,我应该分享他的喜悦,你说是不是?”
娇小玲珑一美人
四明村在今天的上海展览中心的对面,该中心是在哈同花园的废墟上建筑起来的。四明村的一幢幢屋子,屹立如林,每幢都是双开间,前面是二层楼,后面是三层楼,宏伟壮丽,就当时来说,已经算是上乘的房屋了。陆小曼租了一幢,每月租金银洋一百元左右。我们是寒伧人家,这个数目可以维持我们大半个月的开支了。
陆小曼派头不小,出入有私人汽车。那时,我们出门经常坐黄包车,有时步行,她家里用人众多,有司机,有厨师,有男仆,还有几个贴身丫头。她们年轻俊俏,衣着入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主人家的小姐呢。陆小姐挥霍无度,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顾家中需要不需要,不问价格贵不贵,有一次竟买了五双上等的女式皮鞋。家庭经济由她母亲掌握,她向我们叹苦经,说:“每月至少得花银洋五百元,有时要高达六百元,这个家难当,我实在当不了。”我听了,为之咋舌。那时五百多元,可以买六两黄金,以现在的人民币来说,要花两万元左右。达夫对小曼的挥霍,也表示不满,暗中对我说:“小曼这样大手笔,真是害苦了志摩!”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富商,在当地颇有声望,担任硖石商会会长,设有徐裕丰酱园、裕通钱庄、人和绸庄、硖石电灯厂等企业。在他看来,几百元只是区区之数,九牛身上拔一根毛,但他不满徐陆的婚姻,在经济上一刀两断,不肯接济。因此,志摩只得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以至北平北京大学,到处兼课,拼命挣钱,以博小曼的一笑。即使这样,还要经常欠债,志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而小曼则若无其事,坦然处之。
我们到了四明村,没有通报,直登二楼。二楼是他们的寝室,相当宽敞,是一个统厢房,小曼和翁瑞午正在榻上吸烟,志摩没有在家。翁是徐志摩的好友,会唱京戏,曾任上海江南造船厂会计主任,做房地产生意,严格地说,是个掮客,家中相当富有。他是江苏常熟人,自己不能为文,但喜欢与文化界人士接近,被胡适称为“自负风雅的俗子”。
陆小曼见到我们两位不速之客,赶紧起床招呼,这是我第一次与她见面。她说她是一九○三年阴历九月十九日生的,比我长四岁。那年我二十四岁,她二十八岁,都处于风华正茂之年。她梳着前刘海,这在当年是一种流行的时髦发型,穿着一袭银色的丝绸旗袍,闪闪发光。她说:“我不喜欢浓妆艳抹,也不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那太俗气了。我喜欢穿淡色的服装。有一次我穿蓝布旗袍,得到志摩的称赞,他说朴素的美有胜于香艳美。”说着,她自己笑了,我们也笑了起来。
我环视卧室的四周,家具全部是红木的,陈设也极精致,有古玩,有花卉,有罗汉松,还有文房四宝之类。壁上悬挂着梁启超的立轴、刘海粟的油画,也悬挂着小曼自己画的山水,浓淡渗透,相互掩映。我的眼光扫到烟榻上的灯罩时,停留了几秒钟。小曼确是绝顶聪明的人,似有所觉,立刻自我解嘲地说:“吃鸦片烟不是一件好事,我也偶一为之而已。我是多愁善病的人,患有心脏病和严重的神经衰弱,一天总有小半天或大半天不舒服,不是这里痛,就是那里痒,有时竟会昏迷过去,不省人事。在北平时,曾经住过一年多医院,简直把医院作为我的家了。喝人参汤,没有用;吃补品,没有用。瑞午劝我吸几口鸦片烟,说来真神奇,吸上几口就精神抖擞,百病全消。”我与她是初交,未便说什么,只是唯唯诺诺,就算是答复了。
婚后生活苦恼多
在回家的途中,达夫问我对小曼的印象如何?我答:“她确是一代佳人。我对她的印象,可以用‘娇小玲珑’四个字概括,只是有些苍白,大概在吸鸦片以前不会这样吧。”达夫说:“你说得很对,她虽是瓜子脸,但过去还要胖一些。真可惜啊!一个好好的女人吸了鸦片。不是你不喜欢喝酒,就说喝酒不好,喝酒不是坏习惯,凡是吟诗的人都会饮酒。李白不是被称为酒仙么?这与吸鸦片根本不同。”接着,他背了李白的一首诗:“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把琴来。”我故意气气他,说:“喝酒也是一种不良嗜好!”
从此以后,我闲来无事,便常到小曼家去玩。我多半在下午去,因为她是把白天当做黑夜、黑夜当做白天的人。每天近午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一个小时,才披着浴衣吃饭,所以她的一天是从下午开始的。在下午,她作画、写信、会客、记日记;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过了子夜,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在汽车里一躺,回家了。上海是个不夜城,她过的是不夜的生活。
我与小曼渐渐熟悉以后,她断断续续地说出了婚后生活的苦恼。她说: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该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及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便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志摩对我不但没有过去那么好,而且干预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管头管脚,我过不了这样拘束的生活。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