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他们家就这样一车一车地堆起那么多的植物残枝与落叶。第一次去他家,我刚跟汤米说了几句话,他就急匆匆地回去干活了,免得被他爸爸骂。我只能站在那看着。跟孩子们一起干活的卡伦先生最后终于注意到了我。他停下来,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用他浓重的方言喊:“嗨,你等什么呢?快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拿起铁锹干活啊!”
多年以来,我认识到那是卡伦先生典型的抱怨和招牌的命令。把手插在口袋里是不能干活的,那是懒散的一种标志,证明你是游手好闲的人。几乎每个小时,他都会冲某个人(不管是儿子还是邻家小孩)喊:“把你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来!”他像一个童子军团长似的监督一群小孩。
第一天,我因为闲来无事,又不愿意无视他的存在,于是就照他说的做了。我从口袋里抽出手,抓过铁锹,开始铲那些覆盖物。尽管柔嫩的手掌上很快磨出了水泡,但是我发现干这活还是挺有意思的,所以我天天都去帮忙。不久我就坐在卡伦家长长的餐桌旁和其他男孩一起吃起花生酱三明治了。我和汤米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我们的父母也一样。卡伦家和这个社区的大多数家庭没什么两样,也是天主教徒和教堂的活跃分子。卡伦家的六个男孩也跟我们一样,上圣母学校。
我和汤米一起挥汗如雨地忙着铺他家的草坪,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玩。那年夏天,卡伦先生和我爸爸带我们俩出去玩,并为我们买下了平生第一辆脚踏车。我和汤米看中的是施文牌的同一款车。这种车有着厚实的低压轮胎和特别结实的把手,足以承受两个人的重量。汤米挑了一辆金属红的,而我则选了金属蓝的。这下我们有交通工具了,终于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
我和汤米骑着新车到处兜风。我们时而手离车把,靠惯性滑下平缓的下坡,时而费力地蹬着脚踏板,直着腰爬上上坡。我们还骑着车去学校打篮球,骑着车穿越邻居的后院。
对于我们的夏日漫游,大人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准离开社区范围。但即便是明令禁止,我和汤米有了新车以后也不管那一套了。以前是因为没交通工具,想出去也出不去,现在有了脚踏车,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对我们来说诱惑太大了,就像夏娃面对苹果时一样。在距离我家八百米远的地方,繁忙的果园湖路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购物广场,里面有一家超市、一家药店、一家比萨店、一家炸鸡店,还有几家精品店。我和汤米第一次冒险去的时候,心怦怦地狂跳不止。我们小心翼翼地注意每一辆从我们身边驶过的汽车,担心被熟人认出来报告给父母。不过没人这么做,于是此后,那个购物广场就成了我俩的新据点。我们有时在那儿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用攒旧瓶子卖的钱买糖和汽水。一小块儿夹鸡肉的煎饼卖两块钱,我们俩每人掏一半的钱买上一块儿,然后蘸点番茄酱一起坐在路边大快朵颐。
我们从比萨店偷来一盒盒的火柴,然后在停车场展开“火柴大战”,互相朝对方扔燃烧着的火柴。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流连于音像店,并很快迷上了保罗·瑞维尔和奇袭者乐团、滚石乐队和海滩男孩,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披头士乐队。
除了去广场闲逛,我们最常干的事还是骑车去湖边游泳。卡伦家对男孩没有太多的限制,只要不惹是生非就行。女孩们洗澡可能必须在早晨用热水洗,男孩就不一样了,冷水也吃得消。防晒霜是给皮肤娇嫩的人准备的,浴巾也是。汤米自诩是 “硬汉”,每天洗完澡之后都不用毛巾擦,而是风干,冻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后来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洗澡都不带毛巾了。
有一次在湖边,我们三两下就扯下衬衫,跳进了水里。一到水里,我们俩身材上的区别显露无遗。我身材圆胖,皮肤白皙,腰间是厚厚的一圈赘肉,胸部相比腰间的“游泳圈”倒是显得比较平坦。汤米和我正好相反:他身材精瘦,却很有肌肉,浑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阳光给他全身都镀上了一层古铜色,把他的金发也变成了明亮的银色。我对他天使般的面庞嫉妒不已。
有一天,我和汤米游向湖里停着的一艘小木筏,有一群和我们年纪相仿的女孩正坐在那儿晒太阳。为了在女孩们面前炫耀一下,我使劲一跃,然后猛地扎入水中。等我重新爬回到木筏上,那群女孩鼓动我再跳一次,我得意地又表演了一次。然后她们又让我跳,于是我就不停地爬上来、跳下去。那些女孩长着棕褐色的皮肤,个个都很苗条。我满眼都是她们苗条的胳膊,满耳听到的也都是她们咯咯的笑声。她们似乎被我的跳水表演迷住了。我对她们的关注很是受宠若惊。最后,汤米实在看不过去了,他紧跟着我跳下去,然后从水里冒出来,我们两人面对面,相距仅几厘米。“别再跳了!”他轻声说,“她们只是在嘲弄你!”
晚上,我摘了眼镜躺在床上,向所有的神明祈祷,祈祷天使、圣父、圣子和圣神都保佑我变瘦点,皮肤变黑点,身体变灵活点,就像汤米一样,成为女孩们爱慕的对象,而不是嘲笑的对象。
我和汤米四年级末了,由春入夏时,爸爸和卡伦先生带着我们到城里的一个农场去认养流浪狗。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央求父母要一只小狗,我向他们保证好好喂养它,不会失去了新鲜感就逃脱责任。我家一直以来都养猫,先是露露,后是菲利克斯,就在菲利克斯老死的时候,迈克尔以小神父的身份给它念了最长的葬礼弥撒,几乎是鹦鹉迪基的两倍长。猫是不错,但是我想要一只狗。经过我几个月的软磨硬泡,爸爸妈妈终于顶不住了。我感觉是爸爸说服妈妈的,告诉她男孩和狗的渊源。爸爸小的时候,就拥有德国牧羊犬弗里兹为伴,给他的并非一帆风顺的童年带来欢笑,伴随他一起成长。在农场上,爸爸告诉我们慢慢来、认真选,因为被选中的小狗可能会在以后的童年里一直陪伴我们。
汤米选中了一条黑色和棕褐色相间的杂种狗,并取名托菲。我则带回家一条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金色长毛狗,这条被我称作 “肖恩”的狗胸前有一道白色的毛。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动物了。才过了几个星期,汤米的“托菲”就被一辆车撞死了,但是肖恩一直陪伴我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
转眼间到了1967年。随着又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到来,父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越南战争爆发了。我的两个堂哥乔伊和温斯都被征召去打仗了,其他的堂兄弟则加入了爸爸的母校密歇根大学的学生反战示威游行。由于年初发生了启动板着火烧死三名宇航员的事件,原本希望实现人类首次登月的阿波罗计划也很难付诸实践了。而美国城市的种族冲突一触即发,随时都可能引发暴乱。
姐姐玛丽乔早就不穿毛衣和百褶裙了,而是换上了喇叭裤和金属圆框眼镜,还经常和一些长头发、长胡子的大学男生来往,他们老是高呼着“罢工”“自由”之类的名词。每次她带这些人回来,父母都堵在门口,勉强挤出点笑容,表情尴尬地跟他们小声交谈。哥哥蒂姆已经进入天主教男子高中上学,十六岁的他让向来本本分分的父母十分头疼。星期天做弥撒的时候,他静静地坐在位置上,拒绝参与。夏天的时候他闹着要留长发,而父母则一直在想方设法说服他留长发的下一步就会走向毒品、性糜烂。他们更是不能欣赏他听的那些震耳欲聋的、刺激神经的音乐。父母的脸上从此便布满了愁云。
一天下午,我游泳回来,发现妈妈一个人在起居室里伤心地抽泣。我用胳膊轻轻地搂住她,身上的泳衣还在往下滴水。
“妈妈,怎么啦?”我问道。
“是蒂姆,”她哽咽着说,“我失去他了。”
“没有啊,”我坚持说,“他没丢。我刚才还见他去游泳了,我在沙滩上看见他了。”
妈妈一下子哭出声来:“你不懂,我真的失去他了,失去了。”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慰着她,终于弄明白了妈妈指的是蒂姆的心和思想离她越来越远。我对她说:“妈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撩起围裙擦了擦眼泪,冲我挤出一个笑容:“我正是那样向天主祈祷的。去把湿衣服换了吧!我去给你做点点心。”
当年非常流行动物乐队的一首名为《当我年少时》的歌,我和汤米将这首歌奉为圣歌。歌里面有一句是这么唱的:“我十岁时学会吸烟,对女孩有了渴望。”学校才放假几天,我和汤米就觉得是时候行动了。不记得是谁的主意了,反正我们一起策划了初次买烟事件。
吸烟的念头在我们心头萦绕了好几个月。住在沙滩附近的小青年们,至少是那些比较酷的,都背着父母吸烟。如果你想被他们接纳,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嘴里叼着烟。我的舅舅乔虽然是一位虔诚的教士,却也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抽幸运牌香烟,还有球类运动。对于这些嗜好,我的父母可以忍受,却从不参与。他们知道大多数吸烟者都是在少年时期染上的烟瘾,乔神父就是。于是他们许诺如果我能坚持到二十一岁都不碰烟,就送我一块金表。然而金表的诱惑远比不上耍酷的欲望。乔神父每周都对我家进行一次例行拜访,有一次当他走后,我从烟灰缸里偷偷捡了他吸剩的一小截幸运香烟。汤米和我以最快速度冲到了社区边的小树林里,悄悄地尝了尝。汤米用火柴点燃这一小截香烟,我吸了一口递给他,他也吸了一口。我俩被呛得直流眼泪,鼻子也不听使唤了,我们都猛烈地咳嗽起来。每人才吸了两口就够了。在这次的惨痛教训之后,我们想当然地得出一个结论:这种没有彩纸包装的幸运香烟只适合像乔神父那样的大人,而我们得找点适合我们吸的不太烈的烟,带过滤嘴的那种。大孩子们好像都在吸万宝路,也没见谁咳嗽或者气喘。我们需要的是一盒万宝路。
这个计划酝酿了很久。我们常去的购物广场就有香烟卖,但都在柜台里面。我们需要找一台掩人耳目的自动售货机。我们都清楚那意味着什么:我们必须得去八公里外的西尔万·兰斯保龄球馆。但我们都知道,自动售货机在大厅里,和保龄球道间仅隔着一面玻璃墙。在一个炎热的六月早晨,我们出发了。我们骑车穿过毗邻的齐果港镇,来到保龄球馆所在的另一个村庄。我们找了个隐蔽的拐角处停好车,就朝球馆走去。从大孩子那里,我们早就知道一包香烟35美分,汤米带了35美分,我有10美分。
“我在外面把风。”我自告奋勇。
“为什么由你把风?”汤米反问我。
为什么?因为我早吓呆了。我担心自己的早餐钱打水漂。不过我还是骗汤米说:“因为你跑得比我快啊。”汤米似乎接受了这个解释,没再说别的,抓起钱大胆地穿过人行道,推开灰色的玻璃门走了进去。他似乎去了一辈子。我假装漫不经心地扫视着停车场里的大人们,害怕被人认出来。当时还早,周围还很安静。终于,我看到汤米打开门朝我狂奔过来。见此情景,我以为得到了逃跑的信号,也全速飞奔起来。等他追上我的时候,我已经跑过了拐角,一条腿已经架在了脚踏车上。
“停下!停下!”他喘着粗气说,“东西没到手。”他张开手掌,上面只剩10美分了。“我刚把25美分投进去,就被一个工作人员看见了。”汤米在里面待了那么久就因为一直在假装研究墙上贴着的《联赛赛规》,心里却恨不得把剩下的10美分扔进去然后赶紧拉动操作杆。“给你。”他把剩下的10美分放在我手里说:“该你了。”
我的面子战胜了心里的恐惧。这项任务我是万不能拒绝的,那样会显得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你掩护,”我对汤米说, “看我的!”
进了大厅后,我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招贴板,又打量了一下糖果机,其实趁机不停地透过玻璃门偷瞄里面的工作人员。趁他们不注意,我侧身走到香烟贩卖机旁,夸张地打哈欠,懒洋洋地伸了伸懒腰。“看看我!在保龄球馆的大厅里就跟在家里一样放松。还是那么的慵懒。”投币口就横在我眼前,我只需伸手把10美分投进去,然后拉动万宝路拉杆。我摩挲着手里的硬币,努力集中精神。当!是金属碰撞的声音。我无望地看着我的硬币滚向地板,消失在贩卖机下面。我趴到地上,使劲往贩卖机的下面看。这时门“咣当”一声打开了,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穿制服的人走了进来,还是个大块头的穿制服的人。我的心跳突然停止了。耶稣啊!亲爱的圣神、亲爱的圣父啊!时间仿佛静止了。我想他一定纳闷儿一个小孩趴在贩卖机旁边的地板上干什么。我勉强冲他笑笑,一下子意识到他之所以穿制服是因为他是来送货的。他很快推着满满一推车的啤酒绕过我,进到了球场里面。万一他向球场老板打小报告怎么办?是待在这儿还是马上跑掉?我的心里在做着激励的思想斗争。不过我能肯定自己是没有勇气再待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