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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二辑(一)梦索故里 (2)

饭店里的服务员一天比一天穿得干净,慢慢地学着城里饭店的样子,穿起了专门订做的工作服。

最有钱到这些饭店吃饭的,还是这些矿主们。矿主的客人多,大部分是各级检查人员,还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客户,吃饭的次数多了,这些矿主跟这些服务员混熟悉了。久而久之,难免产生一些吃饭之外的故事。

村里的王某某便是其中一个。他总是到某个饭店里吃饭。因为他在那饭店里看到了一个来自四川的漂亮女服务员。一来二去,那女人倒也心甘情愿做了他的地下情人,便骗过家里的黄脸婆,偶尔到家里去上一回。有时进城,还要带上女服务员到城里住上两天。

因了这些饭店,有的人家里开始不太平了,吵架、打架的事情多起来了。多是因为某家的儿子干了出轨的事被父亲追着打;老公惹出了事情被妻子追着骂着吵闹着要离婚的。镇上的派出所到饭店扫黄,不知为什么却总也扫不干净,抓一批,又来一批,这些起伏的群山,默默地见证着这一切。

在这些有了几个小钱就开始发晕的男人中,有一个就是我的亮叔。亮叔长得仪表堂堂,早上去上班,必穿一件在当地农村看起来非常时髦的白衬衣,由于长年日久在井下干活不见太阳的原因,他看起来就显得年轻。好马配发鞍,这是当地农村的一句话,用在亮叔身上很合适。不仅仅是因为穿衣,还因为亮叔还有一个村里的年轻人都眼红的老婆。亮叔的老婆是村里公认的一朵花。给亮叔生了一个胖儿子后,她没有像家里的美人蕉树一样在开过鲜艳的花朵之后一下就枯萎成残枝败叶了,亮叔的老婆没有,仍然像是春天的迎春花,像是一枝愈开愈艳的玫瑰。但就是这枝迎春花,这枝愈开愈艳的玫瑰却也拉不住亮叔的心了。亮叔的心被那些开在煤旁边的饭店里的小姐牵扯走了。那看起来不起眼的饭店里躲藏着的一朵朵散发着奇香的、野性十足的花。

家里养殖的盆景,栽在院子里的一大堆美人蕉树是没有香味的,悄然飞过的一两个蜜蜂,也只是做短暂的驻足,并不做长久的停留;而山外的野花就不一样,它让人沉醉而迷惑,在空气中散发着一种野性的香气,让人好像置身在一个眩晕的世界里忍不住要去放纵自己。我想,亮叔大概在那段对亮婶来说无异于一段阴晦岁月的日子里就是这种感觉,一种抽鸦片烟的感觉,亮叔隔三差五不去那里一趟就觉得头皮发痒,全身难受。他把那么漂亮的老婆放在家里,对老婆的含蓄的调情和暗示并不领情,亮叔并非不解风情,而是对老婆的含蓄和温柔已经从习惯变得淡漠,从淡漠变得漠视,进而视如草芥,无动于衷,他渴望一种野性的东西,一旦沾上这种野性的东西,他便要寻找一种痛快淋漓的宣泄,那些盛开在野地的野花以一种野性的芳香开启了他的心智,让他失去理智而不可自拔,只有在那时,他那颗躁动的心和灵魂才能与那些野性十足的野花的疯狂摇摆和战栗不谋而合,在那些充满渴望和挑逗又近乎虐待和自虐中安抚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

亮叔受到了惩罚,亮叔得了村人称之为脏病的性病,而且还传染给了亮婶。亮婶后来在就诊中对医生说的一句话让医生啼笑皆非。亮婶是这么狠狠地一边骂一边说的,亮叔的不忠早已把她变成了一个不知害羞为何物的妇人,她嘴里一边粗鲁地骂着亮叔的祖辈,一边对医生说:“别看人长得人模狗样,可是他下边那东西放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良心变黑了,连那东西都是黑的。”医生哑然失笑,这也太离谱了。估计这妇人是气疯了,痛恨自己的老公不忠,以为他一天到晚一身煤灰,便想当然地认为那东西也是黑的了。

南草坪

家乡一座大山深处有一块地方称之为南草坪。南草坪之于家乡人,正如王府井之于北京人,西湖之于杭州人,是老少皆知的。

那是因为春秋季节,南草坪都要养育一群群堪与伞兵媲美的洁白的蘑菇群。

南草坪在家乡家喻户晓之前,它却是一片未被人发现的处女地。它位于家乡这座大山的最高处,很少有人去接近它,连牛羊吃草,都不敢光顾它,因为它太高了。等到你上去了你才知道,它原来只是一片美丽的草坪,因为在大山的南部方向,故后人把它称之为南草坪。而且它还养育了这一群散落在它怀抱中的蘑菇,就像是她的淘气的孩子们。站在这里,可以隐隐看到家乡的小路在努力地向外延伸,可以依稀听到列车的汽笛在牛叫一样嘶鸣。可以看到小镇上袅袅的炊烟悠悠飞扬,可以让你感觉到你就站在世界的最高处。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所在,小小的南草坪,竟也为“无限风光在险峰”这句诗提供了佐证。

我四叔是最早发现南草坪这块宝地的。四叔初中时放暑假在家休息,有一次不知怎么忽发奇想攀上了这山的最高处,正是一场雨水过后,阳光照射之下,满草坪的蘑菇就好像是天外来客,伞兵一样散落在草坪之上。一株株,一群群,有的在微风中颤动,像是惊魂未定;有的在伸胳膊伸腿,努力撑起骄傲的桂冠,我四叔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待他确定这一切都是事实时,不仅大喜过望,而且他紧张地看了一眼山下,确定没有别人跟上来时,更是内心涌过一阵狂喜。

从此,每次雨过天晴之后,四叔都会背上小背篓,选择在每天早晨出发去南草坪。那里,正有一群群美丽的伞兵和四叔约会。四叔手拿小铲,会在半个小时内,将这些可爱的小生灵收入囊中,然后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沿着大山通往小镇的小路,去把这些伞兵送上小镇人的餐桌,为自己换取上学的学费和口粮。

有时候四叔会带上我,但他同时会非常神秘、非常严肃地告诉我一定要严守这个秘密。所以,有很长的时间,南草坪成了我和四叔的宝藏。为奖赏我,四叔有时会从小镇上带回一些小糖与我分享。靠着这些生生不息,如野草般春风吹又生的伞兵,四叔很顺利地读完了高中。

在四叔读完高中考上军校后,我和四叔的秘密不小心被我暴露了。有一次我和同村的占军在大山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躲藏在南草坪,谁知却被狡猾的占军给发现了。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南草坪。起初,两人商定共同来挖磨菇,继续保守这个秘密。但不知怎么回事,后来还是慢慢在乡人中传开了。从此之后,南草坪就一下子闻名乡里。小镇上的许多人竟会步行几十里地,赶在村人前边去南草坪采摘蘑菇。

南草坪的蘑菇愈来愈少了。那是人们采摘太频繁的缘故。也许是来的人多了,破坏了它生长的土壤。我有时候会静静坐在南草坪,看这山外的世界,禁不住会想,什么时候,我才能像这蘑菇一样,然后像真的伞兵一样升起,飞向山外的世界呢?

后来,我当兵入伍,考上了军校,来到了山外边的世界。最后转业进入城市。我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着,空气污浊着,浮躁喧嚣着。这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家乡大山深处的南草坪。那里,是我的梦升起的地方,那些洁白如云的伞兵,永远活在我的梦中;活在大山深处,跳跃着,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洋溢着新鲜的泥土味,佩带着大自然赐予的勋章和宝石一般晶莹的露珠,在微风中轻轻摇动,散发着醉人的芳香。

原载《海军文艺》

九爷家的儿媳妇

同村30多户人家中,九爷家的境况,算是最差的了。

九爷家的大儿子是残疾人。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留下了后遗症,还好,走路不用拐也可以。能走上10多里山路。长得一表人材,地阁方圆,天庭饱满,且多才多艺,拉一手漂亮的二胡;写一手毛笔字,画一幅好画。参加业余演出队,在村办的小学里教书,是个代课教师。只是在我们农村这块地方,身体不好,其它都是白搭,拉二胡拉不来姑娘,画出来的媳妇不顶用,到了30多岁还是个光棍。

九爷的二儿子长得像麻杆,头发枯黄稀疏。严重营养不良,浑身没有四两力气,好吃不好做,想媳妇都想疯了,翻过人家的院墙,偷看过女厕所,拦截过要饭的女花子,名声坏掉了,十里八村的人没人给他提亲。

九爷家的三儿子三国,长得虎背熊腰,面相敦厚,忠诚老实。和老二简直不像是一娘所生。力大过人,一个人能把石碾子扛起来走十里路,挑二百的担子能走十多里山路不打个喘。下地干活那里外是把好手。到煤窑上干活,老板给他加一倍的工钱。转眼到了大龄的行列,九爷着急,便四处托人给说媳妇。但由于九爷家境差,给三国提亲的并不多,本来有同意的,可来家里一看,两个哥,一个残疾,一个二流子,便都一口回绝了。

九爷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十里外的另一个村。这村里有一个女子,模样长得周正,和三国年龄差不多,下地干活,挑水做饭,样样都行,只是不会做针线活,小时候发烧,脑子烧糊涂了。说傻子有点过分,她会说会笑,不知道底细的会觉得她与常人无异。但知道底细的就会知道那是傻笑。这女子的父亲和九爷的女儿家是邻居,便主动托人向九爷家提起这门亲事,并且承诺彩礼钱不要一分。嫁过去,不受委屈就行。

九爷在女儿家见过这女子一面,觉得还行,人家不要彩礼,他就像捡了大便宜似的,他认为虽然有一点傻,但那是后天的,生出来的孩子不傻就行。儿子三国只知干活,没有多少主心骨,竟也同意了这门亲事,一是实在是光棍的日子难熬,二是家里三个光棍的名声也不太好听,权且娶过来再说吧!

选了日子,热热闹闹地把婚事给办了。时间一长,便现了原形,人确实是傻子。但三国挺知足,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夫妻也和和美美。九爷抱希望挺大:“别看这样,说不定还能给我家生个皇帝呢!”

村人传说傻子的孩子出生后不能吃母亲的奶,否则,也会变成傻子。九爷和三国都不信这个邪。一年以后,傻子媳妇生下一子,长得倒也白胖。只是再一年之后,看出不对劲了。手放上去眼珠动也不动,和别的孩子明显不一样。再大一点,竟发现是傻子并且哑。九爷便没了指望,便整天带了孙子上山放牛。对傻子媳妇便有了恨意。便经常指使媳妇挑水做饭,动不动还要大声责骂。但傻媳妇就奇怪了,如果你骂她了打她了,她竟然一直沉默。

一年冬天,傻子媳妇不慎将一碗汤饭烧糊了。九爷便呵斥媳妇两句。这一次傻子媳妇竟顶起嘴来,九爷便指着儿子三国骂。三国是个孝子,拉过傻子老婆,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狠打。之所以打,并不全是父亲的话在起作用,有一半是因为没能给他生个正常的好儿子。傻子媳妇竟拿起身边的一瓶农药,喝了个底朝天。这下全家人都慌了,赶紧弄了板车,将傻子媳妇送了医院,一路上媳妇大哭大叫,声音极惨。傻子儿子跟在后边,大声哭叫。

送到医院,医生得知喝了农药,大吃—惊。但细查之后,发现并无大碍,取嘴中残液化验,发现农药属伪劣产品。

造假者救了媳妇一命。

到医院挂号时我才知道,这个傻子媳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巧巧。

前年我曾回到阔别已久的小山村省亲。发现傻子媳妇仍然笑嘻嘻地坐在村口,比刚嫁过去时要老了很多,傻子儿子涎水流得很长,畏畏缩缩跟在母亲的身后,造假者救了她一命,却把她永远留在黑暗苦难之中。

我看见冬日的一缕阳光很顽强地照射过来,要消融尽躲藏在她身后的那点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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