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心地笑,我任性地哭,我就算执拗地要死,这个人仍然微笑地望着我,紧紧握住我的手,不轻言放弃与抛弃,末了,静静揽我入怀。
他是那种“就算一部吉普车陷在亚马逊河的泥泞里也不觉得惊怕的人,一手挥走大毒蛛,一边还能笑嘻嘻地告诉同伴它是莎剧《麦克白》中那三个女巫炼药的必须品种”
五百三十多个日子过去了,即使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等待大过相聚,想念多于重逢,但是这些日子过去后,我却无比庆幸我和这个人之间还是欢笑大于泪水,希望胜过绝望。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虽然既不高大,也不英俊,
却总会在无形中,悄然地,淹没我。
那年6月
记得那年高考下着大雨,我和爸妈在博物馆那站从63路车下来准备打车过去。
风雨里等了半天没有一辆空车,我急得要哭,
后来一个司机师傅看见我们,知道是要去考试的学生二话没说便拉我们上来,还一个劲安慰我:
没事小姑娘,咱们肯定不能迟到!
终于在离考试还有15分钟的时候把我带到了考场,拉开车门我就奔了出去。
听见师傅在后面喊:
加油,祝你成功!
再 见
我两只手各有一个大包,背上还背了个书包,肩上还有一只斜挎包!--我是包神!
要不你背我书包得了,还大。晶晶建议。没事不用了,咱能拿动。我say…… 晶晶看着我全副武装咬牙切齿都快被压死了样子呈无奈状。
再见!我拎着包的一只手提了提,全当摆手。
拜拜。这小妞顺势还摸了下我前胸……
开门,走出去。
拜拜!晶晶趴在门框子上歪着脑袋说。
拜拜!我大包小裹一步三回头。
拜拜!晶晶扑哧乐了一下。
拜拜!我只能看见一条黑影附庸在门框了。
我这叫一步三回头!我冲那影子喊。
拜拜。
拜拜。
然后
拐过楼梯我就哭了。
北 京
我真的很喜欢北京。
每天,我路过那片红房子,走过林**,看见穿着藏蓝礼服站岗的哨兵,还有伸着双臂晨练的老人,在草坪里玩耍的狗狗,路边行驶着长长辫子的无轨电车,一对小夫妻经营的煎饼摊--总是有很多人排队;
那些阳光充沛的早晨,雾霭霾霾的早晨,路面湿滑的早晨,白雪覆盖的早晨,那些醒不来又醒很早的早晨。
这个城市,这条街,这个人,变了很多,又一点都没有变。
所有的眼泪都已启程
我回家了。
爸在车站接的我,他的嘴上起了很大的泡,妈电话里说:“就是想你想的,我说他,他还不乐意。”
我腼腆地冲他笑了一下,他麻利地接过我手上的东西,大踏步往前走。
“饭准备好了,你吃馄饨还是面条?”
我紧跑两步追上他,刚要回答,忽然从阳光透过间隙映在他头顶的光斑中,瞥见爸双鬓里闪耀的银丝,瞬间泪盈于睫。
父 亲
其实我没忘记那个巴掌,
也没忘记那些黄昏的争吵,
更没忘记我最烦的你酒后醉醺醺的模样。
但是我同样记得你放到我碗里的肉,
在我取得一些毫不起眼的成就时的自豪,
还有在我深夜回家时因不放心而等在门口的身影。
说实话,这份感情很僵硬,
我们经常处于一室相对无言,
中午你就会做碗面条打发我,
嗯……
并且你不爱运动,不喜养花,爱好喝酒,
十分庆幸你不吸烟。
可是能怎么办呢,
你是我Dad 我是你Kid,
一辈子都剪不断理还乱。
还是希望我送你的T恤你会喜欢,
千万不要让小白那家伙得了逞呀!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