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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自行车族 (2)

某年的万圣节,纽约客先生穿着英格兰警察式的斗篷,一群十几岁的小鬼把他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我跟他们说:‘我一个人就能撂倒你们所有人,但我们得来一对一的。’于是他们中间最大的一个往前站了一步。我瞬间意识到我连他都打不过。”那群家伙一起扑上来开始痛殴“纽约客先生”,直到某个看热闹的人开始尖叫。“我还挺幸运的,”纽约客先生说,“他们没把我的自行车抢走。不过他们拿走了我车筐里的唱片。”(纽约客先生特意强调了他带的是“黑胶唱片”,而不是CD——真正的自行车族怎么能听CD呢?)

艾克尔斯先生也遇到过类似的事。“前两天,大概晚上十点左右,我骑车经过中央公园,一群玩直排轮滑鞋的野蛮家伙把我围住了。他们从侧面包围过来想拦住我,还好我骑得快。”

而最大的危险总是跟性事脱不了干系,一个叫切斯特的记者的亲身经历证实了这一点。切斯特现在不怎么骑自行车了,一年前那场风流韵事的后果让他现在还有心理阴影。他在写一篇关于艳舞女郎的报道时认识了罗拉。估计罗拉以为自己是玛丽莲·梦露,遇见了她的亚瑟·米勒。切斯特只记得某个晚上罗拉打电话说她正躺在特朗普大厦某个房间里的某张床上,问他愿不愿意过去陪她。切斯特立刻跳上自行车,风驰电掣地骑到那里——只用了十五分钟。他们整整做了三个小时。然后她突然说他必须得走了,因为给她提供这套公寓的那个男人随时都有可能回来。

切斯特落荒而逃。他跑出大厦,跳上自行车。但问题是刚才激烈的酣战让他的腿抖得厉害,骑到默里山下坡的时候他的腿肚子开始抽筋。于是他从马路边上冲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人行道上。“那可真是太疼了!”他说,“胸口的皮肤都被刮伤了,简直就像一级烧伤。”——还好他的乳头后来长回来了。

“两腿之间的大家伙”

在曼哈顿骑自行车绝对是一项危险的运动。如果这些男孩们住在西部,他们肯定都带着枪——就像拉里·麦克默基、汤姆·麦葛尼或考麦克·麦卡锡的作品里的人物一样。但在纽约,这些自行车族更像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白天他们是文质彬彬的记者,疲于应付咄咄逼人的女编辑们,晚上则摇身一变成为社会捣乱分子。但谁又能指责他们呢?切斯特说:“你可以闯红灯,可以骑着车乱跑,和飙车族一样帅。” 一个不愿意透露名字的自行车族说:“我感觉两腿间有一个巨大的铁家伙在悸动。”“我现在就在摸我的自行车呢,”作家经纪人基普说,他正坐在他的办公室里,“在城市里,自行车带给你自由,感觉就像是漂浮在喧嚷人群的上空。只要和我的自行车在一起,我就无所畏惧。骑在车上的时刻就是我生活中最美好的时刻,将我和整个城市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自行车族通常不骑那种高科技的变速山地车,变速器和弹性减震悬架都跟他们绝缘。纽约客先生的车就是一个典型——一辆貌不惊人的变速车,装着挡泥板,后面的车筐散发着复古的情怀。“你总得有个篮子用来装些杂物吧,”纽约客先生说,“还有电脑和工作材料什么的。”“我的自行车就像我的狗狗或者我的孩子一样,”基普说,“我打扮它、照顾它、宠爱它。”

每次听自行车族的人说到他们的爱车时,我都以为他们是在说女人。

“我爱死我的自行车了,你会对它产生依赖感。”一个自行车族说,“虽然自行车和自行车之间其实没多大差别。”

“我之前的那辆车简直让我爱得发疯。”基普说,“车架是用铝打造的,我亲手给它打的蜡,还仔仔细细地缠了车把。结果它被偷了。我伤心得要命,整个人就像被掏空了一样。后来我又弄了一辆新车,给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心里这才好过一些。”

在纽约,自行车就像女朋友一样很容易被人撬走。“哪怕你只是在书店里待十分钟,等你出来的时候,车一定就不见了。”艾克尔斯说。

不过纽约客先生倒觉得这不是什么问题。“要是坐地铁的话,三个月的地铁票钱就足够买一辆新自行车了,”他说,“打车的话只要一个月。”

不仅如此,自行车还是追女孩的利器。“这可是一个找话题的好道具。”作家萨得说,“冷场的时候还可以转移一下注意力。”

当然,你也可以借着自行车试探你跟一个女人是否有戏。“有一次,我跟一个女人说我想骑车去她家,结果她大发脾气。”萨得说,“所以我觉得,如果一个女人能对我说:‘快把车弄进来!’这样的女人才是最性感的。”

“要想判断一个女人是否随和,就要看她愿不愿意你把自行车推进她的屋子里。”艾克尔斯说,“那种谨小慎微婆婆妈妈的女人绝对不会让你的自行车靠近她的东西。”

但有些时候自行车并不仅仅是自行车而已,而且女人们似乎都深谙这一点。“她们会借此评判你的个性,说你太过独立或者太多变之类的。”艾克尔斯说,“让你觉得特没面子。”

“有些人会觉得你像彼得·潘一样长不大,”基普说,“所以我现在不像以前一样到哪都骑自行车了。”

“她们觉得自行车还暗示了某种自私,”艾克尔斯同意说,“因为你不能像开车一样载人回家。而且骑自行车的人让人觉得太自由自在了。”艾克尔斯补充说,他有十多个理由说明他为什么五十多岁了还不结婚,“女人们的这些屁话没有一条是站得住脚的。”

某种程度上,它还意味着廉价。一个男性杂志的女助理编辑想起她和一个自行车族约会的事情。在一次签名售书会上,这个男人向她搭讪,约她去上西区一家颇有情调的牛排餐厅。

她如约而至,站在餐厅外边等他,不耐烦地抽着烟。他迟到很久才出现——当然,和他的爱车一起。然后他们坐下,看着菜单。那个自行车族突然说:“嘿,我说,我突然觉得特别想吃披萨……你不介意,对吧?”他边说边站了起来。

“但我们得……”她边说边看着旁边的服务生。他猛地拉住她的手臂把她拽出了餐厅,说:“你不过喝了几口水而已,我连水都没喝——碰都没碰。他们怎么能要钱呢?”

他们去了她家,一起吃披萨,他对她动手动脚的。他们之后又见了几次,但每次他都要求去她家一起吃外卖,还总是晚上十点才姗姗来迟。她终于忍无可忍,把他给甩了,然后找了一个银行家。

一个自行车架引发的后果

自行车族的最大误区是,他们总是试图把女朋友也变成自行车族。乔安娜,一个把第五大道当成家的室内设计师,曾经嫁给过一个自行车族。“我们都骑车,”她说,“所以一开始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当他送了我一个自行车座当生日礼物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好戏还在后头呢,我的圣诞礼物居然是个自行车架——就是能把自行车搁在轿车里的那种架子!我们离婚的时候,他居然还把那个架子要回去了!简直就难以置信!”

“自行车族?我的妈呀,我再也不想提起他们了。”小说家玛格达说,“你不知道他们的那玩意儿有多恶心!我差点没被这些骑自行车的男人搞死……他们就跟神风特攻队一样横冲直撞的,完全不顾及你的感受!要是他们能像骑车那样认真做爱,那我就太谢谢他们了——但速度别那么快!”

“女人们觉得骑自行车一点儿都不性感。”撒得说,“她们觉得很幼稚。但你并不会为了取悦她们而改变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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