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我偶遇了一个自行车男孩。那时我正在参加一个签名售书会。活动在一个大理石装饰的宴会厅里举办,街道两旁有树荫环绕。我正在偷偷摸摸地往嘴里塞熏三文鱼的时候,一个作家朋友跑过来说:“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人,简直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哦,是吗?哪儿呢?”我一边问,一边怀疑地扫视着大厅。
“那人以前是个考古学家,现在在写科普书……真是太有趣了。”
“先别说了。”我说。我的目光已经锁定了一个看起来很有问题的男人。他穿得就像城市版的科考队员似的——咔叽裤、淡黄色格子的衬衫,外加一件破破烂烂的花呢夹克。灰白的头发从额头梳到后脑勺,不过侧面看起来还是挺帅的。于是我踩着系带高跟凉鞋冲了过去。他正和一个中年男人聊得起劲,不过我立刻掌控了局面。“你,”我说,“刚才有人告诉我你很有趣,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我不由分说把他拉到窗边,递给他香烟和廉价红酒。聊了二十分钟后,我就去和朋友吃晚饭了。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他的电话。那会儿我正因为宿醉而赖床不起。我们就叫他赫拉斯·艾克尔斯好了。他和我谈起了他的风流史。我觉得头疼的时候躺在床上听帅哥在电话里调情还不错,于是我决定和他共进晚餐。
没想到这就是一连串麻烦的开始。他先是打电话说他会早到一小时,然后又打过来说他早到不了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会晚一个半小时。然后他又在电话里声称他已经走到拐角处了。最后他整整晚了四十五分钟才出现。
而问题的关键是,他竟然出现在一辆自行车上。
我一开始完全没意识到,只注意到他过于凌乱的头发和急促的呼吸——我还以为那是因为我呢,“你想去哪里吃饭?”他问。
“我已经定好了,”我说,“依莲家餐馆。”
他的表情立刻扭曲了。“我还以为我们要在拐角的地方随便吃点儿东西。”
我一边给他脸色看一边说:“我从来不在拐角的地方随便吃东西。”我们开始僵持不下,最后他脱口而出:“但你看,我是骑自行车来的。”
我转过身,盯着锁在路灯上的那个讨厌的东西。
“我可不这么想。”我最后说。
纽约客先生和他的变速自行车
这可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类曼哈顿的传奇物种——我把他们叫做“自行车族”。前段时间,我和其中一个有名的自行车族共进晚餐。他是《纽约客》杂志的编辑,所以就让我们叫他“纽约客先生”好了。他看起来只有三十五岁(但实际年龄比这大得多),软塌塌的棕色头发,很有杀伤力的的笑容。他总是带单身女性出去,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女人想靠他在《纽约客》上发文章。他有时有点儿不修边幅,但人很温和。聚会的时候他会在你的身边坐下,跟你聊聊政治,认真地倾听你的看法。这会让你飘飘然地觉得自己很聪明。但接着他就不知不觉地离开了,而你毫无察觉。“嘿,‘纽约客先生’上哪儿去了?”大家互相询问着,而这会儿才不到十一点。“他打了个电话,”一个女人说,“然后就去取他的自行车了,好像要赶着去见谁。”
我眼前立刻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无边夜色中,纽约客先生的身影一闪而过。他穿着花呢夹克,发疯一样地狂蹬他的变速自行车(车上还细心地装了挡泥板,以免弄脏他的裤脚)。我猜他是要赶去上东区的一幢公寓,或者是SOHO区的一个阁楼。他按了一下门铃,然后喘着粗气把自行车抬上台阶。门开了,他的情人咯咯地笑着,帮他的爱车找到安放的地方。然后他们热烈地拥抱,一起倒在地毯上……
自行车族在纽约拥有悠久的传统。他们的教主是《巴黎评论》的王牌作家乔治·普林顿和《纽约新闻日报》的人气专栏记者默里·肯普顿。前者堂而皇之地把他的自行车倒挂在办公室里,就在雇员们的头顶上,简直就是单身族中的贵族。他们习惯骑行,被新一代自行车族们奉为偶像。这种风潮在文艺圈里蔓延,影响了无数年轻的作家和编辑——当然也包括之前提到的纽约客先生。他们踩着踏板,孤独而骄傲地在曼哈顿的浪漫景色中穿行,认为自己拉风得要命。自行车族绝对是纽约单身汉中的一个独特品种——聪明、有趣、浪漫、瘦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他们代表着某种在成人世界里不切实际的梦想。一个穿着花呢外套的男人在自行车上等你的时候,有种难以名状的吸引力——特别是当他戴着一副很呆的大眼镜的时候。
这类男人很容易点燃女人们的激情与怜爱。但凡事都有阴暗的一面——几乎所有的自行车族都是“单身族”。他们没有结婚,也根本不打算结婚——至少在他们对自行车失去兴趣之前。
为什么小肯尼迪不算自行车男孩
“骑自行车可没什么杀伤力啊,”艾克尔斯先生说,“除非是像乔治·普林顿那种气场强大的人。否则你就得每天鬼鬼祟祟地把自行车藏在街角,然后偷偷摸摸地把塞在袜子里的裤角揪出来。”他们骑自行车可不是为了运动——他们打死也不愿意和那种绕着公园一圈又一圈地骑车锻炼的傻瓜们归为一类。他们骑车当然有一半是为了方便——在交通拥堵的曼哈顿,自行车不失为出行的好选择。但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理由是为了留住青春,留住青涩的少年时代。想象一下,日暮时分的牛津校园,你在鹅卵石路上悠然地骑着车,一个穿着长裙的少女在彻韦尔河畔等待着,优雅地捧着一本叶芝的诗集,裙角随风飘扬……自行车族们浮想联翩,以为自己就是浪漫画面的男主角——而现实是他们置身于拥挤的曼哈顿,躲闪着嘈杂的车辆和地上的坑洼。
小肯尼迪是纽约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之一,尽管他也酷爱自行车,但他的健美身材和惊人的能量使他和其他自行车族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自行车族们宁愿穿着泡泡纱的衣服,骑车穿个整个城市,也不愿意穿着运动短裤和紧身T恤。他们更鄙视那种专门为自行车运动设计的紧身裤,那一大块护裆的泡沫海绵对他们来说可笑至极。自行车族们可不介意被自行车的硬座硌得生痛——他们觉得这种痛楚能够提升他们的文艺气质。“打死我也不会买那种弹力运动裤!”纽约客先生得意地声称,随后又迟疑地补充说,“冬天我会穿秋裤保暖。”
这可能也是自行车族们更容易受伤的原因之一——相对于真正的自行车运动员而言,自行车族很容易在街上被人袭击。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出行时间。虽然你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见到他们风雨无阻的身影,但他们最喜欢在深夜出行——他们觉得自己很浪漫。
“夜里你会听到街上到处都是酒鬼的咆哮声,真恐怖。”艾克尔斯先生说。当然,还有比这更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