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将你许给了蒙古林丹汗的养子,阿布奈。”
莺哥躲在乞祥宫门口抿着嘴唇想着太后口中提起的那个陌生的名字,阿布奈,自己未来的夫君?可是,心中所有的疑虑,却在来来往往宫女的闲话中,顷刻顿悟了。
“咱们伺候的格格什么来头?”
“有来头的还会被安排在这等鬼地方?”
“看她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留在宫里?”
“真笨,听尚衣局的管事儿说,她许给了蒙古林丹汗的养子呢。”
“不就是三公主嫁去的地方吗?不是说那养子是个瘸子吗?天啊,太可怕了。”
“所以说,咱们用得着那么尽心尽力吗?伺候这样的格格,咱们能有什么奔头?难不成把咱们也带到准格尔去么?”
莺哥那双秀美的眼睛里,一瞬间含了泪,她不是在乎宫女们都敢这么讲究(北方方言:议论)她,这深宫里头,除了皇上,别人谁没被讲究过?就是想着要嫁人了,且是那么远的地方,可就真真的再见不着他了。
三年前,太后寿诞,她换了汉人的衣裳混在了为太后表演的戏班子里,想到时候随他们一起演出。没人知道,为了这出戏,她苦练了小半年,每日都偷偷背着下人,躲在殿后练着身段,还好有个老太妃愿意教她,有次为了练下腰,险些闪了腰去,可她也不觉得苦。因为太后的寿诞上,乔太医会随着他的阿玛乔院使一同站在太后的身侧伺候着。那么她一出场,他一定可以看得到。
她那么笃定,那么尽力,老太妃说她跳的比自己当年跳的还好,可是,就算这么的精心准备,还是出了岔子。
有场戏唱完了是狮子滚绣球,大伙集体给太后祝寿,两只狮子一起顶着一个硕大的球出来,中间藏着卷轴,写着万寿无疆四个字。这本是个好彩头,可阴差阳错,那时候索玛姑姑去吩咐戏班子一些事情,为了怕被发现,莺哥就躲到了那大球中。于是,两只狮子顶上场的根本不是卷轴,而是莺哥。
开场的锣鼓点一声比一声急,两只斑斓的狮子一摇一晃的上了台。莺哥在绣球里被颠的头昏眼花,心里更是忐忑不安,她不知道自己要被带到哪儿去。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当莺哥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只觉得所在的绣球被高高抛了起来。两只狮子立了起来,藏在狮皮下的人相叠而站,用狮爪撞开了绣球。可是当绣球打开,令众人大为期待的条幅并没如期而落,反倒是莺哥,从高处滚了下来,咕噜噜打了几个滚,跌倒太下。
“谁来告诉哀家,这演的是哪出戏码?飞来横祸?”太后的寿诞是多大的事儿啊,她老人家能说出这样的话,当真是火气不小,在场的人除了皇上全都跪了下来,包括身上磕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莺哥。
“母后息怒,儿臣儿臣只是想给母后一个惊喜。”莺哥哆哆嗦嗦地跪在那儿,因为疼和惊吓,身体抖的不成样子。可是她心里还惦念着,糟了,乔哥哥定然觉得自己很狼狈,他会讨厌自己的吧。
“原来是莺哥啊,你一个格格,不老老实实地随着姐妹们坐着,穿了一身汉人的衣衫,混在戏班子里?给哀家惊喜?你是嫌给爱新觉罗家丢的人,还不够多吗?”孝庄望着面前的女孩儿,越发厌恶,到底生母没什么教养,所以即使身为格格,做事儿依然这么没思没量。
福临望着莺哥,一言不发,他对这皇妹没多大印象,先皇曾称赞过她嗓子好,像宸妃。可要没有宸妃,自己跟额娘会那么受冷落吗?今儿个犯了这样的罪过,死有余辜。
千不该,万不该,此时莺哥不该因为惧怕唤了一声“乔哥哥”,就这一声唤,才害得乔纪年家破人亡。
“皇上,你说咱们固山格格是不是该去个僻静的地方好好思索思索,皇家格格到底应该怎么做?”
“儿子觉得是,就延庆殿吧。”
“莺哥,去吧,待个两三年的,好好琢磨琢磨,到底哪儿错了。”
莺哥默默应着一切,她没有反驳的力量,只可惜临回头看了乔纪年一眼,他的眼神,并未追随着自己。
那一刹那,是心死了还是心不死,她也分不清楚,总之,有什么东西似乎在啃噬着她身体里某个柔弱的器官,那滋味,比身上的伤痕还要痛。
莺哥不知道,这次的怨怒太后早记在了心底,同年十一月,皇长子牛钮因早产,生下来便身子不好,大家都心知肚明大阿哥活不长久。可太后还指了乔太医的阿玛,乔院使为大阿哥御赐太医。次年正月三十,大阿哥在凌晨逝去。太后以此为由子,赐死了乔院使。乔夫人听闻此事,也殉情上吊自尽。
当时,太后还说了这样一句话:“乔纪年年轻有为,哀家看着喜欢。”
就因为这一句话,乔太医再想随爹娘离开,也不行。
他的恨,在这一刻,全都转给了莺哥。
莺哥开始排斥自己回忆在延庆殿里的三年,除了保存了一副清白的身子,她不知道还有什么苦没吃过,辛者库算什么?她难道比那些包衣贱民吃的苦少吗?这些是她心里永远的伤痛,跟她琵琶骨上的那道疤痕一样,是打算永远封存起来的秘密。
她这辈子,不会有驸马,她也许只是去那个遥远的草原上做一个最最不起眼的女人。她这辈子生在皇家,是给爱新觉罗丢人了吧。
“乔哥哥,你记得我们初见的那一天吗?我跟皇姐都想要树上落着的那只白蝴蝶,你却用网子铺了它送给我,你的笑容,温暖的如晨时的朝阳。就在那一瞬,我便无法忘却你了。”莺哥在延庆殿的三年里,再也没唱过歌,许是一辈子,再也唱不出了吧。也没有人,愿意去听了。
莺哥只觉得泪沾湿了脖子上系的领巾,她是在这宫里,最后一次为那个男人哭了,因为还有不到半月,她就要起程去准格尔了。
“奴婢看着三阿哥比刚出生时候白了不少。”索玛笑着看襁褓里的灼儿,指点着道。
“长得像他皇阿玛。”太后也知道这么大小的孩子看不出什么来,可是二阿哥不讨喜,如今在眼前的,也就是这小家伙了。
“最近宫里的喜事儿真是不少。册立新后的事儿准备的差不多了吧,日子是定在十五?”太后一边念叨着,一边逗弄着刚吃过奶的灼儿。
“是了,格格记性真好。”
“这么大的事儿能忘得了吗?皇上好几日没来了,哀家想起上次他提的事儿,他是看上谁家女子了?”
索玛没答话,这样的事儿,她怎会知道。
五月初五,端午节,福临今年不知因为何事,心情大悦,召内大臣学士等在西苑乘龙舸游,庆祝欢宴一直持续到暮色降临。内务府一清早就给各宫的妃嫔送去了各式各样的避邪荷包,以取宫中祥和太平的意思。再说各大臣:军机处、翰林院等不仅能吃到粽子,还放了半日的假期,就连宫女、太监也赏赐了粽子吃。这一日,欢喜的模样快赶上过年了。
“主子,奴婢知道您没准备荷包,奴婢斗胆绣了一个,宴会上,您献给皇上吧。”流苏从怀里掏出一枚精致的荷包,递了过去。
莲依望着上面的图案发愣,问了一句:“为什么是并蒂莲?”
“主子,咱们咸福宫里都快落满尘埃了。奴婢说句该死的话,皇上多久没来咱咸福宫了?又向来不招您侍寝,这旁人都怎么瞧咱们啊。您若是再不让皇上记起您,小阿哥的前程都没了。”流苏是真的着急,相处这么久,莲依待她们不差,虽然身份是主子,可也没欺压过她们,有气也没冲她们发过。她现在只求着主子好。
莲依应了一声,捏紧了手里的荷包。今晚上是不是也能见到博果尔?有多久没见过他了,自从大婚之后,她再也不曾见过他的模样了。如今细琢磨,倒是有些模糊了。但她没忘记他温润的唇,还有那霸道的,说要夺了自己去的模样。他也成亲了,他有了自己的新娘,想到这儿,莲依心底好落寞。
傍晚,皇上举宴,特意邀请了不少诰命夫人来,这无意中,就包含了董鄂氏。
莲依在宴会上一眼就认出了博果尔,他穿着朝服,依然那么温柔的模样,他身侧那个看起来伶俐万分的女孩,就是他的福晋吗?
博果尔似乎感受到了莲依的目光,也望了过来,见到莲依的时候,他的唇动了动,最终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
半年前,还是你情我愿有情人,半年后,竟然近在咫尺,远在天涯。
莲依趁着宴席并未正式开始,起身走到博果尔面前,盈盈一拜:“见过十一爷。”
博果尔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稍纵即逝,也抱拳道:“见过佟妃娘娘。”
“你就是佟妃娘娘?十一爷跟我提起过,说你长得很漂亮。果然是的。”乌塔娜笑的甜甜的,看不出一丝对莲依的厌恶,这让莲依心底有点不安。
博果尔竟然对他的福晋提起过自己?看来,他也如自己一般,忘不掉的,是不是?
“福晋才是万里挑一的美人胚子。”既然已知博果尔的心意,那么夸赞他的福晋,莲依一点都不吝啬。
“乌塔娜,无礼!你应自称臣妾,唤娘娘为您。”博果尔冷着脸呵斥。
“无碍的。”莲依不敢直视博果尔,怕被人看出来,只能偶尔借着看远处,望他一眼。
“十一爷近来可好?”
“谢娘娘挂念,臣弟甚好。”
臣弟莲依的鼻头酸楚了一下,随即她轻笑道:“福晋,你瞧,今儿个宴会上竟然有奶茶。”她是蒙人,应该想念的吧。
果不其然,听到这句话,乌塔娜转身去寻觅,看到奶茶的那一刻,笑的眼睛都眯起来,再没功夫瞧莲依了。
莲依将手中的荷包塞到了博果尔手心,然后转身离开。
博果尔看到上面并蒂莲的时候,轻轻摩擦了一下,然后将荷包扔在地上。
太后在身边,众妃大臣也在身边,福临尽管想一直盯着董鄂氏看,说上几句思念的话,却也是不能的。烦乱之下,开始了这一晚的盛宴。
酒过三巡,嫔妃们纷纷献上自己准备的荷包给皇上,祈求皇上平安,国家太平。可只有莲依,拿不出荷包来。
“佟妃,你准备的荷包呢?”惠妃的这一句话,才让众人想起,这位庶妃还没献上荷包呢。
“是啊,佟妃,你给朕准备的红包在哪儿?”福临挑着眉头道。
莲依瞪了惠妃一眼,起身走到皇帝面前,跪了下来,轻轻道:“臣妾佟佳氏见过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臣妾今夜并未准备荷包,还望皇上恕罪。”
博果尔坐在离皇上不远的地方,这句话听的一清二楚,他忽然有些怜惜面前跪着的女子,自己是不是做的有点绝情了?
“哦?既然佟妃自己都承认有罪了,朕怎么惩罚好?”福临没料到这不起眼的女人这么有胆量,这不是明着不把他放在眼里么。想到这女人身上有那玉佩,他忽然来了兴致。
“俏冤家,在天涯。偏那里绿杨堪系马。困坐南窗下,数对清风想念他,峨眉淡了教谁画,瘦岩岩羞带石榴花。”莲依急的头上冒了汗珠,张口便将这曲子念了出来,其实她本想对博果尔说的,只是一直没机会。
福临品着这小曲儿,越品越觉得有味道,看向莲依的眼神不觉温柔了几分。“爱妃竟然如此思念朕,朕又怎好过重责罚呢?罢了,罚酒一杯吧。”
这是罚吗?这是赏才对吧!惠妃手心握成了拳头状,还有十日,自己便是皇后了,没关系,你今日敢这么出风头,佟佳氏,本宫绕不了你。
莲依默默谢恩,擦了一把虚汗,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朝着博果尔的方向望了一眼,却见他正为福晋夹菜,心不禁一痛,端起烈酒,一饮而尽。
只道是万劫不复,恨红尘却把终身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