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哨所下面还有一条小冰川,漂亮极了。不过,那里有很多裂缝,所以我们必须绕过它才能爬上去。”
“好的。”思迈尔斯少校若有所思,眼睛盯着奥布欧伯森那布满了汗珠的后脑勺。他想,这家伙完全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干掉他就像是放倒一根木头一样容易。现在唯一让他伤脑筋的就是怎样把那些东西搬下去。他能不能把那些金砖背在身上?它们可能装在一个弹药箱或者装在一个古色古香的盒子里。只要箱子足够结实,他就可以在下山的时候让它顺着坡溜下来。
之前从地图上看路程并不远,可是走起来却那样漫长。在他们越过森林线后,太阳出来了,天气于是一下子变得非常炎热。四处都是怪岩和碎石。
他们走到最后一堵峭崖时,那令人恐惧的灰色怪石直刺头顶的蓝天,刚刚爬过的小径上的碎石顺着山坡隆隆地滚下去,增添了不少险恶的气氛。他们赤着上身,满身是汗,汗水甚至沿着身子和腿淌进了靴子。尽管奥布欧伯森是个瘸子,他走得却很快。在一条湍急的水流旁他们停下来喝喝水,擦擦身子。对思迈尔斯少校健康强壮的体魄,奥布欧伯森很是奉承了几句,只是此时的思迈尔斯少校满脑子都充满了梦想,于是信口开河地说,所有的英国士兵都有这样的身材。
休息片刻后,他们又接着攀登。登上光秃秃的峭壁并不是太难,哨所或者说是登山者的小屋就修在山脊上。已经有人在峭壁上凿着蹬脚的石穴,偶尔还能发现几根敲入岩缝的铁桩。但若是他单独来的话,那无论如何他也找不到这条小路。选择路线比想象中的要困难多了。他很得意自己带了一个向导来。
奥布欧伯森抓了一块岩石,想要找一个支撑点,但这块巨大的岩石在多年的雪冻霜打后已经松碎了,于是手一抓上去,便滑动着,轰隆隆地滚落下山。幸好他急中生智,抓住了旁边另一块岩石,才避免自己滚下山去。这隆隆声提醒了思迈尔斯少校一些事。
“这附近有人住吗?”他看着石块滚下山后,问道。
“不可能有的。直到库弗施泰因附近才有人烟。”奥布欧伯森回答道。他指着那光秃秃的山峰说:“这里缺水,又没有牧草,除了登山的人偶尔来之外,不可能有人来。而且,战争爆发后……”他说了半句,突然不再接着说下去。
绕过了犬牙交错的冰川地,现在到山顶就只剩最后一截路了。思迈尔斯少校特别观察了一下路旁冰隙的宽度和深度。很好,是下手的好地方。在他们头顶,或许可往上爬一百英尺,山脊的背风处下面有一座被风雨剥蚀的小房间。思迈尔斯少校估计了一下斜坡的角度,非常不错,几乎是垂直的。
现在动手好还是过一会儿好?他最终决定还是稍微等一会儿为好,最后一段路究竟应该怎么走还需要奥布欧伯森的向导。
从山脚爬到那间小屋,刚好用了五个小时的时间。思迈尔斯少校说他想放松一下,便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沿着山脊向东边走去。两旁是奥地利以及巴伐利亚特有的景观,现在他却无暇欣赏。他数着自己的步子慢慢走。到一百二十步的地方,有个圆锥形的石堆,像是为某个逝去的登山者建立的纪念碑。
这时,思迈尔斯少校恨不能立刻捣碎它,用最快的速度挖出下面的珍宝。当然他没有这样做。他拔出了手枪,将子弹压上膛。然后,走了回去。
这是海拔一万多英尺的高处。天气寒冷,奥布欧伯森正忙着在小屋中生火。
思迈尔斯少校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能让奥布欧伯森感觉到自己的心思。
“奥布欧伯森,”他用欢快的语气说,“能出来介绍一下这里吗?这儿的景色可真不错。”
“当然,少校。”奥布欧伯森走出屋子。出来时他伸手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个纸包。从中取出一根看着很坚硬的腊肠,递给了少校。“这是我们自制的熏肉。”他不好意思地说着,“咬起来有点费劲,但味道很好。”他笑着说,“看起来像西部电影里人们吃的那种腊肉。”
思迈尔斯少校斜着眼瞅了一下。之前,看到这东西也许他会觉得恶心。
他说:“先把它放回小屋里吧,我们待会儿回来再吃。到这儿来,我们在这里能看见因斯布鲁克吗?”
奥布欧伯森弯腰回了屋,很快又走了出来。思迈尔斯少校紧跟在他身后。
奥布欧伯森边走边讲,用手不断地指着各处的风光。
很快他们来到冰川上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这时思迈尔斯少校拔出了左轮手枪,在距离奥布欧伯森两步左右的地方把两发子弹射进了他的脑袋。
奥布欧伯森立刻跌倒在地,并从悬崖边跌了下去。思迈尔斯少校有些不安地向悬崖边走过去。尸体在岩壁上晃了两下就掉到了冰川上,但并没有落到思迈尔斯所预想的地方——冰缝里,而是掉到了一个陈年积雪的半坡上面。
“妈的,倒霉!”少校狠狠地咒骂了一句。
枪声在群山里久久地回响,很久之后才慢慢消失。思迈尔斯少校对那个掩藏在白雪中的模糊的黑色人体看了最后一眼,便匆匆离开了。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做。
他跑到了那个圆锥形的石堆前,迅速挖掘。他先用手把粗糙的大石块掀开,把它们滚下山去。他疯狂地干着,就像是有魔鬼在逼迫他那样。他的双手开始淌血,可他似乎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石堆只剩下两英尺了,但什么都没有发现。突然,石堆中露出一个金属制箱子的边缘。他又搬掉了几块石头,终于整个箱子都露出来了。那是一个完好的德国军用灰色旧弹药箱,上面的字迹仍然很清晰。直到此时,思迈尔斯少校才感觉到有些累了,而且双手开始疼痛。他激动地坐在坚硬的石头上面,脑子里不断浮现着豪华汽车、豪华别墅,香槟酒、鱼子酱、首饰公司、去蒙特卡洛渡假的快乐日子、还有一套新铁头的球棒等等无尽的玫瑰色的美好画面。
思迈尔斯少校坐着,双目盯着那灰色的箱子。整整有一刻钟,他完全沉醉于梦想之中了。一会儿之后,他看看表,得意洋洋地站了起来。他需要抓紧时间消除证据。箱子的两旁各有把手,思迈尔斯少校握住把手,使劲提着,心里估计着它的重量。战前,在苏格兰的时候,他曾捕到过一条四十磅重的大马哈鱼,那是他平生所扛的最重的东西了。而这个箱子比大马哈鱼起码要重两倍。他只能从石块中把它挖出来,放在石堆旁边的草地上。他用手帕拴着一个把手,十分笨拙地把这笨重的箱子拖回小屋。他坐在小屋前面的石阶上,眼睛紧盯住箱子,一面撕咬着奥布欧伯森剩下的烟熏腊肠,一面仔细考虑着怎样把这个价值五万镑的箱子弄下山去,并且藏到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
奥布欧伯森的烟熏腊肠是真正的登山食粮,又肥又硬,还有一股浓烈难闻的大蒜味。因为吃得太急,一些腊肠渣甚至塞到了思迈尔斯少校的牙缝中,感觉极不舒服。他用火柴棍将它们剔出来,吐到地上。
从现在起,他就成了一个罪犯。他的罪行与杀死门卫抢劫银行的罪行毫无差别。唯一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犯罪的警察。他必须记住这一点。稍有疏忽,他面临的只能是无尽的惩罚,而不是享乐的生活。但是他现在已走到了这步,必须去忍受各种痛苦。天哪!这些痛苦将是无穷无尽的啊!但是,他相信只要过了这一关,他就可以享受到有钱人的快乐。他非常小心地清除他在小屋里留下的所有痕迹,包括一些细小的痕迹,首先他先把弹药箱拖到了峭壁边,然后向下看了看,在确定了箱子落下去不会掉到冰川上后,他一边祈祷着,一边把箱子狠狠地推下了山去。
灰色的箱子在被推下去的那一刻在空中翻了几个滚,然后落在了峭壁下的陡坡上,接着箱子又叮叮当当地跳起来一百多英尺,最后才落在散乱的碎石间不动了。思迈尔斯少校看不清箱子是不是已经裂开了。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担心也没有多大必要,让老天来决定吧!
他小心地向周围看了一下,然后开始沿着峭壁的边缘向山下移动。他十分小心地对待着任何一个铁栓,每次他都要先试试那些手抓或脚踩的地方,然后才会把身体的重心移在上面。现在生命对于他来说,下山的时候比上山的时候要贵重得多。他先是穿过正在消融的冰雪,然后向冰川方向雪地上的那个黑点移动。虽然也留下了一些脚印,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再过几天,等阳光把这些冰雪都融化了以后,脚印也就会随着消失了。这时,他已经来到了奥布欧伯森的尸体旁边。在战争期间,尸体他见得太多了,血淋淋的残肢碎体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吃力地把奥布欧伯森的尸体拖到离他很近的一个冰缝旁,然后使劲推了下去。接着,他小心地把冰缝边的一些冰块踢到了冰缝下,好让它们能盖住尸体。直到他对自己做的这些感到满意之后,他才沿着刚才自己留下的脚印返回。
他走到弹药箱旁发现弹药箱的盖子已经被打开了,箱子里面装着用纸包着的东西。他毫不犹豫地扯掉包装纸,只见两大块金块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这两块金块上都有一样的标记:上面是一只雄鹰,下面则是一个套在圆圈里的*字,并且,底下还标明了时间为1943年。他非常清楚,这是**德国银行的特殊标记。思迈尔斯少校很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用纸重新把两块金块包好,他拿起一块石头,努力将已经变形了的箱盖砸平,然后将它半扣在箱沿上。随即他解下手枪的佩带,系在箱子的把手上,使劲拖着这只笨重的箱子向山下走去。
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强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他早就已经大汗淋漓。肩膀被炙热的阳光烤得非常难受,而且他的脸上也感到有些隐隐作痛。他赶紧走到一条从冰川上流下的小溪边,然后把自己的手绢浸在了水里,洗了一下脸,又俯下身子,痛痛快快地喝了许多水,接着他就又上路了。在路上的时候,箱子还偶尔会撞到他的脚跟,弄得他心烦意乱。他心想,他现在所受的这些困难和磨砺与他下山后不得不面临的境遇相比,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不管怎么说,好在现在是在往山下走,连拖带滚也能走下去。但是前面至少还有一英里的缓坡路,到那时候,他就只能扛着这只又笨又重的箱子走了。一想到他必须在他已经被灼伤的背上扛这么一个庞然大物,他的心里就有些发怵:“上帝啊!”他感到有些头晕目眩,自言自语道:“当个百万富翁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他好不容易拖着大箱子来到了山脚下,在冷杉林中的一块长满青苔的坡地上,疲惫不堪地坐下来歇息。他心里想着:最艰难的时刻终于来了。他脱下身上穿着的军用衬衫,把它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两块金砖从箱子里拿出来,在衣服上摆好,最后用衣服裹住金砖,打成了一个包裹。他在斜坡的地上挖了个洞,然后把空箱子埋在了里面,又把军用衬衣的袖口拴成了一个吊带,他跪下身去,把头伸进那个看起来很粗糙的吊带里,双手拎着衣袖打成结的两头,慢慢悠悠地站了起来。他努力让自己的身子向前倾,以免这个沉重包裹晃动的时候打在自己的背上。此刻,他身上扛着的包裹几乎相当于他自己体重的一半。这么沉的东西压在自己的背上,就好像一团火在灼烧着他。他重重地喘着粗气,拖着疲惫的步子在树丛中的小道上慢慢往下移动。
事后回想起来,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把这个包裹搬到吉普车上的。衣袖打成结的那根粗糙的吊带越拉越长,金砖不时地会撞在他的小腿上,这样,他就不得不停下来重新把包裹打结。就这样,每走一段路,他就必须停下来歇一会儿,把自己的头埋在手心中,平静一会儿,然后站起来,挺起腰杆再挪动几步。他全神贯注地数着自己的步子,每到一百步他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就这样,他走走停停,终于到达了那该死的吉普车的旁边,而他自己也一下子瘫倒在了车旁。慢慢地,他感到自己的体力差不多恢复了,于是他起身将金块埋到了林中一堆杂乱的、他确信只有自己能找到的大石块底下。他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干净一点,然后,绕道避开了奥布欧伯森的小屋,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为了庆祝自己将要成为百万富翁,他一个人喝了一瓶荷兰杜松子酒,又吃了点别的东西,最后他躺在床上,死死地睡了一大觉。第二天,综合事务局的一个分队得到了一条新线索,他们离开了那里,进入了米特西尔山谷。六个月以后,战争结束了,恩迈尔斯少校回到了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