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那个吃人的地方,可比我们府里复杂多了,没钱又不得宠的就连下人也敢给你脸色看,既然这样,你就等着风风光光的出嫁吧!
顾氏嘴角勾起一抹阴狠的笑。
就快要出嫁了,夕颜没有机会出府,可是她真的想试试空间里面种出的东西效果怎么样,所以便将她那日吃的葡萄核种到了空间里面,想看看效果。
那泉水她自己喝了感觉非常好,所以就心血来潮的试着给和葡萄核浇了些,没想到它还有这种功效,只见那葡萄核呼啦啦的就发了芽,刺拉拉的往上窜,夕颜想着只要自己再多浇一些岂不是很快就可以结上葡萄了?
紧接着又交了几勺,发现第四勺的时候就没有效果了,不过这样的结果,夕颜依旧很满意了,王府成不了米缸,自己可就得靠着这个了!
两天时间过得很快,夕颜无事的时候看看书,练习练习书法,转眼便到了出嫁的日子。
说道书法,以前夕颜也是练过的,以前的夕颜最喜欢的行书,这种介于草书与楷书之间的一种字体。
当初看《兰亭序》,第一眼夕颜就被它迷住了,不愧是天下第一行书!通篇笔势纵横,意气淋漓,如龙跳虎卧,浑然天成。轻重疾徐,疏密斜正,敛放揖让,承接呼应,无一处不妥贴,无一处不潇洒。纵有涂抹疏忽,亦无伤大雅。全文十九个“之”字,七个“不”字,变化多姿,无一雷同。真正达到一种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据说后来王羲之在酒醒之后曾数次重写《兰亭序》皆不如前,感叹说:“此神助耳,何吾能力致。”只是可惜,王羲之的真迹早就失传了,她看到的也知道别人临摹的版本,非常遗憾,因此前世的时候,一直在练习行书。
而这具身体的原身,擅长的簪花小楷,两种截然不同的书写方式,结合在一个人身上,原来的夕颜留下了自己所学的技艺,丢弃不掉,于是两种习惯合二为一,竟然别有一番意境。
笔走龙蛇,大气天成之中却有不乏小女儿的娟秀之意,夕颜看着这样的字体,洒脱恣意之间还有女儿家的愁绪,竟也非常喜欢。
夕颜也没有想到,这样字体在以后会自成一体,后人称为“颜体”,许多闺阁的女儿家都选择练习这种书法,就连许多世家子弟也纷纷模仿。
看着床上粉色的喜服,夕颜心里头又是恨恨的。不能拥有一个现代的婚礼就算了,到了古代居然还不能正正经经的出嫁,是的,嫁过去虽然是皇上亲自下旨赐婚的四王爷侧妃,可说到底,她还是一个妾,妾,是没有资格穿大红的喜服的!
“小姐,老奴给您上妆吧。”
这是府里的老嬷嬷了,顾氏特地派她过来给夕颜上妆的,虽然讨厌她娘,更加厌恶她的那张脸,可是到底关系着莫府的前途,顾氏还是比较上心的。
夕颜点点头,但不想抹那么多铅粉上去,总觉得那白的跟僵尸似的,很吓人,她也不明白,为何这个时代的女人化妆化的总那么不自然,虽说是粉白胭脂红,算得上是白里透红了,可看着浓妆艳抹的难受的很。
“嬷嬷,妆上的淡一些吧。”
老嬷嬷眼底闪过一丝不悦,还有一丝不屑,不过嘴上还是说道:“小姐,今儿是您大喜的日子。”
夕颜心底明白,红红火火的才喜庆,知道没法儿改变,总算也就今天一天,那铅粉也不用在脸上待那么长时间,随便吧。
“那就有劳嬷嬷了。”
老嬷嬷呶呶嘴:“老奴自然会替小姐好生装扮的。”
夕颜闭口不言,任其施为。
不知道过了一个时辰,还是两个时辰,终于摆弄好了,夕颜朝着铜镜一看,目光呆滞!这个还是自己吗?压根儿看不出来了,肤色白的像是涂了面粉一样厚厚的一层,两腮的胭脂红的像猴屁股似的。这个就是这个时代的人的审美观吗?
门外,丫头催促的声音响起:“嬷嬷,好了没有啊,王府的轿子已经到了。”
“好了,这就出来。”
嫁衣是粉色的,因为是侧妃,也是不能红盖头的,索性也就省了。嬷嬷扶着夕颜将她带出了闺房。
顾氏带着丫头正在正堂,等着夕颜过去拜别,柳灵玉也在。
夕颜走向前,朝着柳灵玉直直的跪了下去,却是什么话也没有说。柳姨娘眼眶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我的女儿,若是有法子,姨娘也不希望你给人做妾啊!宁愿你嫁个平头百姓也是好的!只是,还是走了姨娘的老路!
柳姨娘别过头去,不再看她。
夕颜站了起来,本想弯腰行一个礼了事的,可是这样当着众人的面打了她的脸,以后还不知道她怎么折磨姨娘,也就放弃了,依旧是跪下,磕了一个头:“母亲,女儿这一走,就没法儿在您跟儿前尽孝了,想着大姐姐的婚期也近了,以后母亲可要保重身子,莫要操劳。”
“好女儿,快起来,今儿个是你的大喜日子,可不兴这样的。”
夕颜心底翻了个白眼,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戏呀,每个人都是戏子,演的好了,就混的风生水起,演的不好,自然捞不到什么好处!
紧接着,夕颜被大哥抱进了轿子。大哥莫轻狂,是顾氏的儿子,也是府里唯一的男嗣,今年二十,被宠的不行,自己也很争气,在经商方面很有天赋,夕颜跟他也不怎么亲近,应该说这个府里,除了柳灵玉,夕颜就没跟哪个亲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