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C小姐说得对,我是甘愿做34号女生的。
可你流连在你的欢喜中,我只能隔岸观火地疼痛。
扶苏你开始勤快地出门,不觉麻烦地把工具搬出去,把阿生都忽略了它只能冲我装可怜,可我也无力安慰。我开始像侦探般从个个渠道了解你行踪的蛛丝马迹。
扶苏你能很快接起电话,你报告你在73路公车上,你在比雅榭教堂里祷告,你在那家店铺买炭笔,你在图书馆翻阅普罗旺斯的资料。
我总是愤恨地挂掉,你说你,但你身边肯定还有个她,你和她。苏扶苏,在吃醋的女生面前,好心的隐瞒只能起相反坏作用的。
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傍晚回来的时候,我趁你和安生打招呼时想偷看你的杰作,还没淡淡一瞟,就被你发现。
你反应有些激烈地抓住我手腕:“你干嘛?”
我说我只是好奇。
你盯着我:“欢颜,哦不,素良,我大概是该谢谢你。”
我的心便凉半截。你知晓了一切,我靠近你的意义。
是的,我是个作家,写字闲暇听歌看漫画,还逛s寻求灵感。我觉得拿你的故事当素材不错,我才来靠近你,深入地挖掘情节。
扶苏,请你当封面画手也是我的主意,“悲情小说男主亲绘封面”这样的封腰,总能引来更多的目光。
你分析得不错,可我为什么会觉得悲伤,是你感染了我,还是本来就是我的感受。
你说:“许欢颜,我当初是瞎了眼,才会选了你。”
我们四目相望,时间就这样漫过去,连绵成掌心里的湖水,寞寞无声。
扶苏,你不会要我了吧,你有了林楚翘,那么漂亮动人的女生。愿意做你助理的人可以排到地中海,不缺我一个,这么有算计的女生。
童话里,人鱼没能得到王子的爱,她只能幻化成清晨海面上的泡沫,而我或许,等待葡萄成熟的时候就要离开吧。
这是我的命,从一开始出场就注定只能是第二名小姐,连爱情里都是。没什么好怨恨。
七月的好天气,墙外蔷薇开得好热闹,我为阿生做了足够的小腊肠。我把葡萄洗干净端在木桌上,偷吃了一颗,酸得难以入口。我去把这月的水电气费通通交了。我把冰箱塞得满满的。我把备用钥匙放在门口右边的君子兰底下。
你刚赶完给我的稿,关门睡觉中。我连和你当面告别都来不及,带能走那把红色雨伞。
阿生在伞边打转转,看,扶苏,连它都对我日久生情,可为什么没有你。
再见。扶苏,再见。我知道,我知道自己要放手的是什么,可是没办法。这一生,我再不舍得,也只能眼睁睁地放手,因为,我要不起。
太美好的你,我要不起。
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指指点点在大晴天打了一把红色雨伞,还不断哭泣的我。
没有你在身边,还顾及什么形象。
扶苏,有些事只能拿来回忆,怕讲出来就不再属于自己。
我和阡陌,是姐妹。
我还记得那晚仲夏夜,阡陌看完烟火回来:“欢颜。欢颜,我喜欢扶苏。可是我,不能再喜欢他。”
因为再美的花火,灿烂也只是瞬间,转眼就会消失不见。阡陌终于决定放手。
阡陌每天都在被窝里哭,我心疼不已却无能为力。只能让她趴在我肩头,她连呼吸都忧伤起伏。
你寻来的那天,阡陌她死都不肯见你,她没有穿得光鲜亮丽,脸上甚至没有妆,刚做了一次化疗,皮肤苍白得吓人,头发乱糟糟的,身上挂着一件很大的白色恤,一直长到膝盖,脚上是一双拖鞋。
她不理扶苏你,我却躲在窗帘后一直看着你。
在这几个小时里,扶苏你不再是你。
不再是气宇轩昂的你,不再是经过走廊目不斜视的你,不再是被学弟学妹崇拜仰望的你。
好像一个乞求糖果的小孩,委身乞求着爱情。
大雨肆无忌惮地一直在下,完全没有要停的样子,街道的地面已经积满了雨水。街上空无一人,整个城市都迷漫着病怏怏的烟灰色。
你的脸上全是雨水,可你仍对着六楼说:“我不能和你分手,阡陌,我喜欢你,我始终喜欢你。”
后来出现的那抹红。惹眼的红色,照亮整个沉闷的雨天。你欣喜若狂地以为,是阡陌心软了。却在瞬间失望了,不是她。
扶苏,是我觉得心疼,打了一把红色的伞下楼来。我走过满是水坑的街道,全然不在意脚上沾上了点点水迹和泥泞。
我站在你面前,凉鞋踏在一洼积水里,溅起一小片。可仍固执地把一片红举在你的头顶。
我喜欢你了。
可你没能记住我,心中的念头只有:不是阡陌不是阡陌不是阡陌。
化疗药物治疗,还是没能留住阡陌。
我想你是悲伤的,所以我心甘情愿来到你身边,安慰你,直到你忘掉阡陌,我代替她来继续爱你。
那时候的我,什么都缺乏,但有满满的勇气。
可我在看见林楚翘的瞬间就明白,我再怎么努力,也抵不过她的一颗痣。那颗小巧的泪痣,像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横隔我和你之间,变成无法跨越的距离。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你如梦般遥远地在我的彼端,所以可以伪装成路过风景。只是,当我走近一微米的距离,光便灼伤了我。
童话的期限从来不是永远。
我离开了扶苏你的城市,nano里放着歌:“你的毛衣跟着我回家了,我把它摆在我的房间,它曾经陪你走过几条街,它曾经陪你喝了好几杯冰的咖啡,陪你远走高飞拍照留念,也曾经静静的躺在你的衣柜。”
她好象唱着我的爱情,我便轻轻地跟着和。如果有一个最大的抽屉,我想全部盛放你的气息,和这个夏天的回忆,陪同我的心慢慢腐坏,覆盖我萎谢的身体。
扶苏,我们的故事有不是后续的后续。
样本书寄到了我手里的手,窗外是阳光晴朗的世界。
我看见你的杰作,哥特式尖顶的教堂与深深的雾霭纠缠在一起,泛出墨红的光朵。薰衣草深紫,浅紫,锦缎紫。胭脂紫,淡茄紫,桑椹紫。蔷薇紫,血玉紫,云英紫。冬夜紫,晚霞紫,珍珠紫,层层叠叠的紫,铺天盖地的紫,像是暧昧拥抱的一丛丛的小秘密。
女生头发蓬松温暖,穿棉布长裙,望着教堂上方男生的脸,悲伤而微呆的神情,嘴唇启合,眼底便沾染着迷离的雾气。
白色的简单的封套上印着的细密的铅色文字。一行一行的像随手写下的痕迹,缓行在我的视线中,无处可躲的发芽了的尖锐的痛感:“请让我许你一世欢颜”。
没有比她更让我熟悉的女生,也没有比他更让我熟悉的男生,我一眼认出。
男生是你,而她,竟是我。我还保留着那本有我比赛时照片的校刊。
扶苏,我可不可以以为,你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我,那个那时还呆呆的我。
你在主持人采访时说的,过去的其实真的过去了,我只希望不辜负现在。原来你真的把阡陌放下,只是另一个过去的见证者,我,一直没放下罢了。
她是你过去的过去,而我,还是成为了你的过去。
那么的难过,最后一页的角落里,扶苏,你的名字和我印在一起。
如同情书的最后,博子在山上喊藤井树。
终究还是没有奇迹。
关于许欢颜和苏扶苏。
所以扶苏,有句话很庸俗,但是我一定要说。
即使我不再在你身边,我也愿许你一世欢颜。
就当,宋阡陌说给苏扶苏。
就当我,说给你。
陈政习惯一只手插进裤袋里,一只手拎着从7-11买来的光合三明治和ciy cafe,走到钉着“高三A班”牌子的教室门口,再推开。
离早自读的时间还早,教室里气氛热闹得像开派对。大家趁着还没早自读前的好时光,围在一起讨论新一轮的惯例游戏,每月的1号大家都要重新打一个不大不小的赌,输的人无条件服从赢方的任何要求。
以前有人热心地招呼陈政参与,他总是一副“饶了我吧”的无语表情:“想让我因为无聊而含恨自尽?”
这次他却好意外地关注进来,有人提议打赌马上举行的年级辩论赛,到底是他们A班文科班还是C班理科班会赢。
明明该同仇敌忾,陈政却慢条斯理地说:“我赌C班胜。”
“为什么?”在大家质问他的直言不讳时,“没什么,”本人却低头浅笑着分析:“只是觉得理科生的逻辑思维比我们更敏捷而已。”
歪理!哪怕理科生的逻辑强于文科生,但文科生的语言组织能力也占上势,更何况A班也不缺乏文理通吃的全才。陈政自然明白,只是因为C班有沈蓝绛。
不是女生堆里口耳相传的“虚有其表,只是长得好看的女生”,不用猜就知道是简单的同性相斥原理,否则也不会开校这么久校长还会批准她的转校,而且初来乍到没有实力,也不会被委任最艰巨的“三辩”使命。
第一次和沈蓝绛打照面是在开学后不久,放学十分钟的学校就像一座废弃的游乐园打烊之后的冷落,但男生还是聚在一起打篮球散发余热。
“阿政快点,必杀技!”有队友冲自己大声嚷嚷,因为等会他还安排有约会。
陈政比个“了解”的手势,接着瞄准时机抢过球,把球举过头顶,篮框,瞄准,按照以往惯例是拿漂亮的三分球结束比赛。
可球却瞬间从手中偏离轨迹,迎头砸中沉默穿行的女生,像一把避无可避的彗星,撞倒她再逃之夭夭地弹出去。
“你没事吧。”好歹也是破过校跳高记录的男生,只是瞬间的事情陈政就站到她的面前。
他明白为什么集中精神的自己,会一下子就分心,接着手中的球会随着自己的目光路线砸到她。
那个回眸很像子萱。
真的很像。陈政目光聚集范围意外闯入的沈蓝绛,只是打量一眼便失了神。
子萱。
可是她只是沈蓝绛,用右手撑着地面,斜露出一半洁白肩膀和瘦削锁骨,左手企图覆着被篮球砸脏的脸庞,风却撩起她如锦缎般的发。
他没有道歉,她也没有要求道歉。
两个人都不是合格的演员。没有言语没有表情没有对手戏,最终,他蹙着眉捞起球,她独自站起来,一起转身却走向不同方向。
“喂,不像你的风格诶,怎么说也该拉人家起来啊,这点绅士风度你都没有。”队友甲埋怨陈政不懂怜香惜玉。
“天啦,”队友乙的表情瞬间崩溃到德雷克海峡底,“她可是沈蓝绛好不好,又骄傲又清高,仗着成绩好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我敢打赌,她不会喜欢上学校的任何一个男生的。”
“说不定是你自己告白失败啦。”队友甲戏谑地打趣。
“哼,又不止我一个。”队友乙即使被一语戳破真相却仍拽拽地仰起头。
“喂,这有什么好骄傲的。”队友甲受不了地迎面把球扔过去,“比赛继续!阿政!”
陈政回头望沈蓝绛离开的方向一眼,继而转身回到比赛地,三分球,中。
如果是子萱,陈政猜,她一定会不依不饶起来:“喂,我伤得很重,你是不是应该补偿补偿啊,比如送我回家什么的。”
可惜,不是每个女生都是赵子萱。陈政失望地想。
周五,陈政到达演播厅的时候,比赛已经进入最激烈的自由辩论阶段。
辩题是“是先有千里马还是先有伯乐”。陈政向一个同班女生打听战况,女生回过头来,郁闷的表情就像咬到车厘子的核,回答言简意赅一击即中:“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