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对我要求,我哪可能拒绝?
我们去参加了他妈妈的婚礼。真盛大啊,光红地毯上花门的花都扎了几千朵,大得不像话,还全是荷兰空运来的白玫瑰。
他说:“要是我哭了,你就掐我。”
哦,傻瓜。
我笑着看他:“不,我会咯吱你。”
吃饭的时候我们和新郎新娘同坐在亲属桌,桌上生猛海鲜飞的跑的看得人眼花缭乱,我干脆不看,直接风卷残云胡吃海塞。
三十岁却年轻得像我姐的李阿姨突然皱皱眉,说:“林林,十四岁的小姑娘了,吃东西雅气点儿。”
我特意扫一眼同桌的宾客,大都是男方的亲戚,又高贵又优雅,一点不像古叔叔随意又质朴。想起那个在西藏偏远地区好不容易打通电话只为了嘱咐儿子去参加妈妈的婚礼的男人,我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我微笑:“是,阿姨。”紧接着嘎嘣咬碎一只大蟹腿,吮蟹肉的动静那叫一人神共愤。
旁边的谁丢了我一颗白眼。我看过去,是李阿姨老公的女儿凌玥玥,我们认得,他爸爸还是古叔叔的好朋友,常去惜野家玩。
她坐在惜野的右手边,正挨着他不知说什么。
我还她一枚卫生眼,拐了人家大的,难不成还要小的啊。
不知她说了什么,惜野突然看了她一眼,又抬头看了看他对面那对璧人。然后他突然轻轻地搂住了我:“不好意思,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可怜我一筷子鱼翅还有半缕挂在嘴外边,便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震得当场石化。
他他他,抱我了!他他他,说我是他女朋友!
我一时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可我一定会力挺到底的。于是我撑着一张番茄脸,吸溜一声把剩下的鱼翅咽下去,用衣袖擦擦嘴角,然后无比小鸟依人地靠着惜野的手臂,用沉默和无限娇羞的眼神来强化事实。
对面两人,他的脸绿了,她的脸白了。
我们用那个年龄所能想象得出的花招对背叛做了一次幼稚却绝不后悔的还击。
那天宴会完后很晚了,我们便住在他们举行婚礼的市郊别墅里。
别墅很美,院子里种满各种花卉,那个季节,蔷薇正开得烂漫,墙边还点种着疏落有致的翠竹。
那么美,我的失眠却又冒出头来。
我下楼,刚走到门口,便看见坐在台阶上的两个人。是惜野和凌玥玥。他吹着风在打瞌睡,她正趁人之危想把他的头揽到肩膀上。
我快走过去,坐在惜野旁边,理所当然地伸手小心地把他扳回来,靠在肩膀上,我对凌玥玥笑:“你太苗条,硌着他不好。”
她斜撇我一眼:“别就一副女朋友的姿态自居了,你们的小心思我都知道。那是气我爸他们的吧。”
“不管怎样,他不会喜欢你的。”我轻声说。
“凭什么?”她突然大声。
我“嘘”她一下,然后轻轻地开口:“因为你眼睛比我大,你鼻子比我挺,体育比我好,还会画画。”
“神经病!”
“因为,这样的你,太像你爸爸。”我继续说,“一个曾经被崇敬的长辈突然变成破坏自己家庭的家伙,他虽然不说,可是我知道他很难过。他太善良,不会去恨,可这不代表他就可以去欢天喜地地接受和爱。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少接近他,他会难过。”
我轻轻说着,然后垂头去看肩膀上的人,吔!他竟然已经醒了,正安静地看着我。我几乎没跳起来,一瞬间紧张得不能动弹。
他慢慢站起来,面向我,他的脸背对月光,一点看不分明,可是我知道他是在看我的。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突然弯下身来,影子遮住月光覆盖了我,像一座山折下身姿亲了小草上的一朵露珠一样,吻了我……的额头。那么轻,不过是砸了一朵樱花的重量,却轰地一声,令我的脑袋里升起一朵硕大的蘑菇云。
有人不识相,砸破良辰美景,哇啦哇啦大叫:“你……你们在干什么?!”
我斜她一眼:“眼睛那么大有什么用?一个男生在向女朋友寻求安慰,你看不见?”
她水当当的眼睛瞪得圆不隆冬,气咻咻怒不可遏,活像我们在她面前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再看,再看就收钱了!”我赖兮兮地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仍然狠瞪我几眼,才霍地起身,跺脚,扭身,拂袖而去。
我收回手,捂住脸,这才抬头看天上,透过指缝的眼睛扑哧扑哧眨啊眨,刚刚的纸老虎气息早已和凌玥玥一起落荒而逃,现在的我脸颊滚烫滚烫,心口扑通扑通,只会傻傻地傻傻地昂着脖子仰望眼前的男生。
他手揣裤袋,和那刷刷作响的竹子一样修长挺拔,背光站在夜里,剪影一样黑,却又好像玉一般,温柔会发光。
他年少老成,他光华皎皎,他清冽如冰,他连一点忧郁里都带着卓然,他……吻了我……的额头。
我仿佛高烧到膏肓的病人一样喃喃:“你夺去我额头的初吻,你要负责的。”
那一声“嗯”,很轻,若有似无,更像一声叹息,我却听得分分明明。
我没出息,一瞬间泪流满面,像只小花猫。
那天晚上,我们在台阶上并肩坐到天明。当太阳穿透蔷薇和竹叶一点一点照到我们脸上的时候,我在心里悄悄地许了一个愿。
流星是咻地一声就逝去的璀璨,我不喜欢,太阳是缓缓爬起来的明亮,更适合承载我的愿望。
我说:太阳公公啊,你要保佑我,保佑我拥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来守护这个男孩子,给他幸福,长长的,久久的,满满的,幸福……
爱不是随便的花朵
周末的上午我都在一家西饼咖啡店打工,这天,店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蓝毛衣,他叫蓝泽。他包下整家店,要我陪他聊天。在老板娘的恳切目光下,我欣然前往,不用站得腿硬邦邦还工资照拿,我当然乐意得很。
“做我女朋友吧。”阳光下他的脸又骄傲又直接。
“我帮你买药吧。”我坐他对面,囧囧有神地看着他,“发烧了吧?”说胡话了都。
他不说话,取下我夹在耳朵上的签单笔,拿在手上转了一阵,然后抬头看我:“有一个女生,被歹徒堵在厕所里,其实只要叫一声门外就有人可以冲进来救她,你说为什么她却宁可害怕得把嘴巴都咬破,却不求救呢?”
我傻了一下,他……
“因为,门外的是他的男朋友,歹徒持着刀,她害怕他会一个人冲进来,她害怕他会受伤,你说她是不是很傻?”
“你……”
“对,我就是那个清洁工打不开厕所门,直接帮她破门而入的家伙。算起来,我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呢。”
嗯,我想起来了,当时太混乱,只会揪着在清洁工尖叫声后冲进来的惜野的衣摆哭,全然没注意那两个制服歹徒的黑衣人,原来是图书馆里的那两个。
“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以身相许?”
他眉眼间尽是骄傲,优越感十足,这家伙,一定是个成长过程中所向披靡的人吧,凡事唾手可得,所以才会这么理所当然地无理要求,也才这个态度看待喜欢这件事。
我拿回自己的笔,起身。
“你做什么?”
“买药。”
“什么药?我叫基努和里维斯去买。”
基努?里维斯?好名字!我笑,回头看他明亮骄傲的脸:“治王子病的药。”
我拉拉我窗边的尼龙绳,下面响起一阵铃铛声,然后慢慢垂下去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一大盘咖喱饭,还有一张纸条:“想听爱之喜悦了。”
篮子里的重量很快消失,一顿饭的功夫后,小提琴的优美声音幽幽响起,渐渐弥漫傍晚静谧甜美的空气。
我趴在窗边,静静欣赏夕阳,心里暖洋洋的又舒展又安详。
在我几乎要沉入恬美的梦乡的时候,一阵奇异的噪音惊醒了我。我擦擦嘴角的口水,迷糊地往窗外看去。
吔,那不是蓝泽吗?他身后站着黑衣的基努和里维斯,他们一手拿着一只无线麦克风,正在望天喊话。
我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们喊话的内容。
“林龙儿,蓝泽喜欢你!”“林龙儿,做蓝泽的女朋友吧!”
我完全清醒,像一颗子弹一样嗖地冲下楼去。二话不说走过去跳起来劈手夺下两只话筒,啪一下全扔进旁边的水池里,OK,世界安静了。
“你为什么拒绝我?”
我转身,看向浸润在夕阳里的男生,他眉眼精致,骄傲像王子,老板娘告诉我,他的妈妈是本市最大超级市场的老板,爸爸在美国经营一家赫赫的证券公司,他在学校被人称作“蟹神蓝泽”,因为他走路都是横着的。
所以我也奇怪:“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抿嘴半晌,挥手让基努和里维斯走远,然后开口:“我身边很多人,可是从来没有人可以无条件地为我做到那种程度。用爱对方超过自己的那颗心,来喜欢我,可不可以?”
“可是,不是谁都可以呀,就像指南针的针尖总是指着南方一样,因为那个人是心之所向,才会爱他超过自己。”我抬头望着楼上惜野的房间。他没有出来看,小提琴的声音也一直没有中断,他对别人追我一点也不担心,是因为他很确定我,还是他……根本不在意我呢?
第一次,我的心,有些不安。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也不会转开头,去看别的人,因为,只有他,才是我一心向往的南方啊。
一个月后的某个周末,刚从咖啡店出来我就被胁持到了一辆车里。一阵天旋地转后,我定睛一看,眼前是笑得很欠扁的蓝泽。
我凶巴巴:“你干什么?”
“捉、奸!”他一字一顿。
在那个宴会上看到惜野和凌玥玥的时候我吃了一惊,他们在一起跳舞。
原来穿礼服的惜野会那么英俊和帅气,夺取全场的眼球,他和凌玥玥……好配。我的心,酸溜溜啊酸溜溜。
“来,我们去撞翻他们好不好?”蓝泽笑嘻嘻,朝我伸出手来。
我不要,转头,被蓝泽一把硬拖上场。我怕惹人注目,被惜野发现我竟然跟踪他,只能小心翼翼地埋着头和蓝泽跳起舞来。
“呀!我的脚!”他低呼。
“嘿!那是脚!”他痛吼。
“哎哟。”我突然叫出来。
“干嘛,我又没踩你。”蓝泽没好气。
“抽筋了。”
蓝泽听完,小心地牵着我,慢慢地走到窗帘的地方,然后两个人坐下来,默默地看着热闹的场中心。
“你为什么不去抢回来?”蓝泽托着下巴,突然问我。
我沉默。也许在其他人眼中我是一个有些古灵精怪的小女生,可是在惜野面前它们全不管用,因为在喜欢的人面前我不用脑,只能用心。
“你很难过吧?”他牵着我的手一直不放。
我摇头。
“少来!我谁啊,我看得出来。”他臭屁拽拽地说。
“所以,跟我交往吧。”他轻柔好似呵护般捏着我的手指,“我保证,除了你绝不染指别人哦。”